借贷担保纠纷:发生在你身边的99个真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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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我管别人借了钱,现在还钱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案情介绍

高某曾经是某单位的公务员,后来看到很多同事纷纷“下海”经商,他也加入了“下海”大军,成了一位生意人。自己当老板,名片上印着董事长头衔,虽然听着好听,但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高某自己知道。以前在机关的时候,虽然职位不高,但找他办事的人倒是很多,当时在朋友圈也小有名气,积攒了相当的人脉。但自打“停薪离职”,“下海”经商后,非常地难,从之前别人找他办事,到四处求别人办事,这心里落差是非常大的。虽然学着别人开公司,但那个时候大家都是“皮包公司”,“空手套白狼”也没那么容易,幸好在他最不容易的时候,遇到了“贵人”杨某。通过杨某的介绍,高某开始做起皮鞋的生意,这一做就做了二十多年,期间又经历了几次经济动荡,高某现在回忆起来,真是感慨万千。当然,高某拨通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并非跟我们讲述他的创业史,而是现在他遇见了一个法律问题,原来高某在十年前曾经跟杨某借过10万元钱,可后来杨某出国后,就一直杳无音讯,高某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十年前这10万元钱,真可谓是“雪中送炭”,随着自己年龄的增长和健康问题的出现,他真的非常想将这10万元钱还给杨某,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如何在找不到人的情况下,达成他还款的心愿?

◎律师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将履行的标的物向有关部门提存的,应当认定债务已经履行。因提存所支出的费用,应当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财产收益归债权人所有,风险责任由债权人承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所谓的提存,指的是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据此可知,由于杨某变更住所之时并未通知高某,导致高某现在根本无法找到杨某,而厚道老实的高某完全可以通过提存的方式,达到还款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