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儿童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儿童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促进儿童健康成长、补充和改善家庭状况、救助和保护受伤害儿童。
考点四 儿童社会工作的理论基础
(一)传播理念和知识
1.母婴保健服务
向有育儿计划和已经怀孕的夫妇和家庭宣传优生优育知识;联合医疗人员和机构,督促母亲及其家庭按时接受母亲和婴儿需要的保健服务。母婴保健包括婚前保健和孕产期保健两个阶段。
2.婴儿早期喂养理念和实践
向新生儿母亲和家人宣传婴儿早期喂养的最佳方式——母乳喂养,并辅导和训练母乳喂养技术,督促其实施母乳喂养。
3.幼儿早教
向幼儿父母和家庭宣传早教的作用和意义,并指导父母和家人开展早教活动。
4.科学育儿
向所有儿童的父母和家庭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并为他们提供具体的科学育儿实践指导和日常育儿问题咨询。
(二)提供家庭支持服务
1.亲职辅导
亲职辅导是根据家长需要提供的如何做好父母的指导和教育工作,一般可采用个别辅导、家长自助小组和亲子互动团体等方式进行,其目标是帮助父母提高亲职能力,做个好家长。
2.婚姻辅导
3.家庭辅导
家庭辅导是指以家庭为单位,以全体家庭成员为对象,以改善家庭成员关系为重点,以恢复能够执行健康的家庭功能为目标的专业指导或治疗活动。
4.亲子关系辅导
(三)开展儿童支持服务
1.儿童问题辅导
2.儿童的娱乐和休闲
3.儿童的社会化引导
儿童的社会化引导是指为处于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提供与其社会化发展需要相符合的社会化引导服务。
主要内容包括:
(1)自我认同
(2)技能学习
(3)团队精神
(4)社会责任
考点五 补充和改善家庭状况
(一)补充和改善家庭经济状况
1.连接现有政策资源
2.就业援助
(二)不重合改善家庭监护状况
1.亲职教育
2.“四点半课堂”
“四点半课堂”是为在学校放学后、父母下班回家前的时间段里无人看管儿童提供的托管项目,以次用来指代所有为补充父母或儿童主要照顾人时间和精力不足而提供的儿童托管服务。
考点六 救助保护儿童
(一)儿童收养服务
儿童收养是指依据法律通过正常手续确立抚养关系的一种方式。儿童收养服务是指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的知识、方法为失去家庭监护的儿童在潜在的收养家庭中选择一个最适合的家庭,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该儿童身心健康发展需要和家庭养育子女需要的服务过程。社会工作者关注在这种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儿童之间的情感关系的建立,鼓励和促进将这种通过收养确立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尽快形成自然家庭式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儿童收养服务包括一系列的服务环节和程序:
1.送养儿童信息发布
2.收养人/收养家庭招募
3.收养人/收养家庭评估
4.收养人/收养家庭培训
5.送养儿童与收养人/收养家庭适配
6.办理收养手续
7.送样儿童进入收养家庭
8.收养后跟踪回访
在送样儿童进入家庭之后,还需要定期回访收养家庭,了解儿童在收养家庭的生活情况,确保送养儿童在收养家庭中适应顺利,为儿童和家庭在磨合期间遇到的问题提供及时的帮助。如果跟踪回访期间在收养家庭中发现了儿童保护问题,需要立即终止收养。
9.评估结案
经过收养后一段时间内定期回访,如果没有发现问题,评估结果良好,通常在送养儿童收养后6个月到1年的时间内可以结案。
(二)家庭寄养服务
家庭寄养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将出现了家庭监护永久或者临时缺失的儿童,如不满18周岁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委托给家庭养育的照料模式。寄养儿童的监护权不变,仍由委托机构承担,儿童户籍仍然在原来的福利机构。家庭寄养的服务环节如下:
1.寄养家庭的招募
2.筛选合格家庭
3.评审合格家庭
4.寄养家庭培训
5.儿童与寄养家庭适配
6.寄养监督与支持
7.寄养结案
(三)机构养育服务
也成为集体养育或院舍养育,是将家庭监护缺失儿童集中安置在儿童福利机构中,由机构工作人员集体看护的一种照料模式。机构养育的对象多为病残弃婴或孤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