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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论报纸和宣传的党性原则(Mao Zedong on Party Character Principle of Newspaper and Publicity)
毛泽东在公开发表的著作中,将党的报纸和宣传工作与“党性”这个概念联系起来的地方共有三处。第一处是在1942年3月14日的一封电报中,当时准备对《解放日报》实行改版,他提出:“关于改进《解放日报》已有讨论,使之增强党性与反映群众。”(文选93页)这是毛泽东概括的改版工作的要点,这里的“党性”,根据半个月后该报于4月1日发表的改版社论精神,显然是指要强加报纸对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要有强烈的党的机关报的意识。
1945年毛泽东为七大代表记录本题词
第二处是在1942年10月28日的一封电报里,当时几个新华社的分社发表了反对国民党的新闻,由于这不利于团结国民党抗战,毛泽东就此指出,这“均是和我党目前政策不适合的”。他要求党的宣传工作要服从于党当前的政策,“务使通讯社及报纸的宣传完全符合于党的政策,务使我们的宣传增强党性”(文选97页)。
第三处是毛泽东在1957年批判右派时说的,即“他们否定报纸的党性和阶级性”(5卷424页)。这是在一般意义上讲报纸具有党派倾向或党派的意识。鉴于毛泽东谈到的这几处“党性”的含义,可以将毛泽东关于报纸和宣传的党性原则归纳为两条,一是总体的党的意识,努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二是宣传工作要符合当时党的政策和策略。(陈力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