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论典型报道(Mao Zedong on Typical Repor-ting)
以通过报刊指导工作的思想为前提,毛泽东提出了一系列通过报刊指导工作的方法,其中最为重要和有效的,便是典型报道。 1938年,他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就提倡树立抗日战争中的英雄典型,以激励人们的斗志。他说:“利用已经产生并正在继续产生的民族革命典型(英勇抗战、为国捐躯、平型关、台儿庄、八百壮士、游击战争的前进、慷慨捐输、华侨爱国等等),向前线后方国内国外广为传播。”(文选40页)从1942年起,他又进一步提倡宣传生产生活中的模范,进而宣传许多典型的工作经验,从而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典型报道”的党报工作传统。例如,毛泽东1944年谈到几个劳动模范时说:“报上登些什么呢?比如我们这里出了一个申长林,就把他的事迹登上,有一个陈德发也可以写进去”(文选113页)。
新中国成立以后,在毛泽东关于新闻工作的许多批示中,“典型”这个词汇出现的频率较高,典型亦包括反面典型。他写道:“凡典型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事例,应在报纸上广为揭发。……应将各地典型的好人好事加以调查分析和表扬,使全党都向这些好的典型看齐,发扬正气,压倒邪气。”(文选174-175页)“好事例及各地的不好事例,凡典型性的,都应当公开报道。”(文选176页)他一向认为,报纸的宣传综合宜少,典型宜多。关于典型报道方法的社会心理根据,毛泽东在《对晋绥日报编辑人员的谈话》中实际上已经涉及,当时他说:“有关政策的问题,一般地都应当在党的报纸上或者刊物上进行宣传。……群众知道了真理,有了共同的目的,就会齐心来做。……群众齐心了,一切事情就好办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文选149页) 1963年,毛泽东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引发了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学习典型的运动。(陈力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