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服务学习与传统课程
服务学习是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新的大学教育模式。它不仅主张学习,而且主张在服务中学习。因此,服务学习与传统的大学课程设计有很多区别(见表1—1 )。
表1—1服务学习课程与传统大学课程的主要区别
资料来源:彭华民:《服务学习:整合大学教育与志愿服务》,载《中国青年研究》,2009(4)。
服务学习可以达到这样的目标:第一,促进传统课堂课程的学习。第二,服务大学所在的社区,帮助儿童成长,贡献社会。第三,培养青年和儿童的公民意识与社会责任感注17。许多学者提出服务学习应是公民教育的有效教学法,如惠特(Huitt)建议,以社区服务学习、问题导向学习、合作学习作为公民学习的三种新教学法,提出以社区及公共服务作为大学生的公民准备教育课程的设想注18。
服务学习虽然提倡服务社会,与一般意义上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有相同之处,但是也有不同的地方(见表1—2)。相似之处在于,两者均强调参与社会的服务;不同之处在于,一般的志愿服务并不要求特别计划和具体目标,不要求服务前的技能训练,而服务学习则通过系统的设计、规划、督导、反思及评估来达成设定的服务目标,是“课程学习”与“志愿服务”的结合注19。
表1—2服务学习模式与传统社会服务模式的主要区别
资料来源:彭华民:《服务学习:整合大学教育与志愿服务》,载《中国青年研究》,2009(4)。
为了将服务学习的理念转化为具体行动,服务学习被设计成服务不同对象的学习项目,并成为欧美大学中的一门课程。服务学习甚至得到政府的支持。1990年,美国政府颁布了《国家与社区服务法》(National and Community Service Act of 1990)注20。该法定义的大学中的服务学习项目包括四个要点:第一,将大学的人才培养与大学所处的社区发展相结合:人才培养为社区发展服务。第二,将服务与课程相结合:推动学生将在大学里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应用于社区服务。第三,强调在服务中学习的重要性:将服务和学习融入课程,并鼓励大学生针对服务活动中的所见所为进行思考、讨论与写作,以真正达到学习的目的。第四,重视大学生自我的发展:将他们的学习场所从教室扩展到社区,这有助于大学生发展对他人和社会的关心。服务学习是一种重视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学习的服务,它通过计划性的服务活动与结构化的反思过程满足被服务者的需要,并促进服务者自身的发展。
自20世纪后期起,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公民意识,美国大学将一般意义上的志愿的社会服务提升为服务学习课程,将义工服务与大学教育相结合,在服务社会中学习,并提高大学生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作贡献的公民意识。经验学习理论为服务学习奠定了教育的理论基础注21。目前,服务学习已经成为美国大学教育中新兴的课程与教学法。美国大学都有服务学习课程注22。除了大学以外,美国的一些NGO注23也积极推动服务学习的发展。例如,建立于1884年的思泰尼斯学社就与大学有密切的联系,创造了NGO与大学合作的服务学习模式注24。英国政府也将服务学习作为发展学生社会性的重要课程,要求学校、教师担负起促进青年的社会团结、社区参与、包容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意识的责任,而且要求学校发挥调和作用,不仅培养积极参与的公民,而且通过这种公民教育方式减少学生对学校的排斥和逃学现象,减少青少年的社会问题。在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服务学习课程与教育开始较早。台湾目前有多所大学设有此类课程。香港中文大学等也开设了服务学习课程,鼓励大学生服务社区并反思自己学习的知识,提出自己的学习与服务社会结合的人生设计方案。
实际上,经验学习周期理论以及服务学习的精神不仅仅体现在服务学习课程中,其他专业例如社会工作专业的实习也实践了经验学习周期理论,具备了服务学习的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