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动的效率(修订版)(当代中国人文大系)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三、活动效果与活动效用

前面提到,被视为人活动的产出的活动结果,只是全部活动结果的一部分。这一部分活动结果是合乎目的的,相对于目的的实现是有效的结果,即活动的效果。人的活动所追求的并不是全部结果,而只是其中符合人的目的的效果。人的任何活动都应当有一定的效果即产出,否则就是人的活动包括这种活动所耗费的资源的浪费。当然,在评价人的特定活动的效果时,需要有全面的、系统的观点,充分考虑到活动效果的多维性和系统性。个人、群体以至社会的活动,随着其活动规模的扩大和参与因素的增加,活动过程中对于内部和外部的作用越来越强,必然使这种活动的效果复杂化。

譬如,可以把人的活动效果划分为个别效果和普遍效果、局部效果和整体效果、内在效果和外在效果、经济效果和政治效果、物质效果和精神效果、近期效果和长远效果等等。在分析人的活动效果时,应该有共时态和历时态两个向度,从横的和纵的两个方向上把握特定活动效果的多维性,达到对人的活动效果的系统性认识。相反,仅仅以某一个或某几个不全面、不系统的标准去衡量人的活动效果,常常会得出片面的效果评价。这种信息反馈回去,可能导致进一步活动过程中的失误乃至灾难性的后果。

人的活动的效果作为一种结果,既包括活动主体自身的状态变化,也包括活动主体运用中介手段作用于客体所实现的主体活动的对象化、客体化。活动主体本身在活动中发生的合目的性的变化,除了人的机体的生理的、物质性的变化以外,当然还有心理的、理念的、精神性的变化。尽管如此,人毕竟是自然的和社会的存在物,是在其身心中所发生的运动、变化的物质承担者,因而这种变化作为效果,都可以看作是人的活动在自己本身中造成的物化或物化的表现。至于人作为活动主体使用中介手段作用于客体所实现的对象化、客体化,就更加具有明显的物化形态。

由此可见,人的活动的效果总是某种物化的东西,具有一定的物化形态或表现。再加上人的活动的目的性要求,应当说,所谓活动效果指的是在活动过程中间或之后出现的合乎人的目的的事物或事物的属性、特征、形态。当我们从相对静态的活动效果追溯到活动的动态过程时,如果试图像评价活动结果的合目的性那样去审视人的活动过程与其目的的关系,那么依据同样的逻辑,与活动结果的有效部分即效果相对应的应该是活动过程的有效作用即效用。

在传统的经济学理论中,效用(utility)指的是物的有用性。法国经济学家萨伊说:“效用是物品依某种方法服务于人类的能力。”而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边沁则作了更详细的解释:“所谓效用,是指任一物的性质,该物因有此性质,故对于当事人,有一种趋势,可以产生利益、快乐、善或幸福——它们在此有相同的意义——或防止害、痛苦、恶或不幸的发生。”[英]杰文斯:《政治经济学理论》,51~5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物的有用性作为价值属性并不等于事物固有的性质,而是物对于人的价值关系的表现。实际上,效用不仅仅属于成为活动结果的事物,它也属于产生这种活动结果的活动过程本身,并且恰恰是这种活动过程的效用规定和造成了活动结果的效用,才有活动的效果。静态事物的效用即其有效作用或用处,只有在被人使用或运用时,也就是在人的活动过程中才能充分显示出来。人的活动过程所投入的正是有效用的事物,因而也是事物的效用或有效作用的投入。

从辩证法的意义上讲,这里所发生的是以合乎目的的效用为中轴线而展开的过程和结果、投入和产出的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互转化,集中体现了这些矛盾关系中的同一性。在上述关系中,构成活动效果的事物的效用是相对于活动目的而言的,由活动效果之效用可以衡量产生这种效果的活动过程的效用,即活动本身的效用。这种分析是一种溯源分析,真实的因果链条的顺序刚好与这种分析的顺序相反:活动的过程和投入的效用决定活动的结果和产出的效用。在这里,效用是活动效果的属性,也是导致活动效果的活动过程的属性,并且从根本上讲效用尤其是活动本身的特征。一旦人们从对于活动产物的分析进入对于活动过程的分析,活动的效用问题自然就会提到日程上来。

人们对于活动的效用的重视,特别体现在对活动过程的管理上。活动管理是人对自己的活动所进行的自觉控制和调节,其目的在于保证活动过程的效用,从而实现活动的有效结果。美国管理学家丹尼尔·A·雷恩给管理下了这样一个广义的定义:管理“是这样的一种活动,即它发挥某些职能,以便有效地获取、分配和利用人的努力和物质资源,来实现某个目标”[美]雷恩:《管理思想的演变》,2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这里所说的管理,也可以当作一般意义上的活动管理来理解。活动的管理是一种管理活动的活动,是使人的活动有效地趋向目标的努力。虽然管理作为一种特殊的活动不同于被它所管理的活动,但它终归也是一种活动;正像它要求被管理的活动有效用那样,管理活动本身也应当是有效用的。

如果将特定层次的管理活动再当作对象来加以管理,所形成的就是较高一层次的管理活动,以此类推,直至构成管理层级的金字塔。在这种金字塔结构中,每一管理层级都要求下一层级的管理活动的效用,同时它本身也内在地要求实现其效用。人的活动管理链条上任何环节效用的降低或丧失,都会减弱或中断活动管理效用的连锁反应,导致链条终端活动效用的降低或丧失。所以,人的活动的管理本质上是活动效用的管理,效用是活动的生命线,也是管理的生命线。不关心效用的管理本身作为活动肯定是缺乏效用的,因而必定是缺乏生命力的。

众所周知,在现代西方哲学中,实用主义是很注重讲效果和效用的。由于实用主义出发点的唯心主义特征,对效果和效用论述的不一致和明显的片面性,加之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得出的一些带有政治色彩的推论,使我们长期以来对这些观点基本上采取了完全拒斥的态度。当时间的长河缓缓流去并带走了表层漂浮的东西之后,不妨仔细看看水流之下究竟沉淀了些什么。这里不可能从整体上全面评价实用主义思潮的是非功过,而只是想指出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即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工业及整个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同时出现了两个重要的理论倾向——经济上的科学管理运动和哲学上的实用主义运动,这似乎并不完全是历史的巧合。

美国科学管理运动的兴起,是与弗雷德里克·泰罗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泰罗的科学管理学说和实验,在当时就毁誉不一,但他对西方经济管理理论及实践的深远影响却是确定无疑的。与泰罗的活动处于同一时期,美国实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之一威廉·詹姆士1898年曾在加利福尼亚大学发表演说,题目就是“哲学概念和实践效果”。1902年,美国哲学家查尔斯·皮尔斯在J.鲍德温主编的《哲学和心理学辞典》中,第一次使用了“实用主义化、实用主义”的概念。

将当时的科学管理运动和实用主义思潮联系起来看,不能不承认,在管理理论中强调效果、效用同在哲学思想中强调效果、效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大工业社会发展中现实的迫切要求在理论上的反映。在这种气氛里,无论经济管理抑或哲学理论都是讲究效用的,并且这种理论活动本身就带有强烈的效用特征。特定的理论是特定时代呼唤的回声。毫无疑问,在一个务实和求效的时代里,必然会产生务实和求效的理论。

当然,最初的科学管理理论和实用主义哲学理论都是不完善的,其中包含着许多模糊的和错误的东西,尔后继续发展起来的管理理论和哲学理论,早已远远超越了泰罗和詹姆士时的形态。尽管如此,回顾那一段思想发展的过程,我们还是应该客观地承认这些理论对于理论的实践化、应用化所起的某种开创性的作用。从历史的眼光去看待人们以往所创造的理论,重要的不是看它说错了什么,而是看它说对了什么,这才是它的真正价值或效用之所在。

实用主义(pragmatism)这个名词是从希腊文παγμα派生的,意思是行动。“实践”(practice)一词就是由此而来的。詹姆士说,实用主义的方法,只不过是一种确定方向的态度。“这个态度不是去看最先的事物、原则、‘范畴’和假定是必需的东西,而是去看最后的事物、收获、效果和事实。”[美]詹姆士:《实用主义》,3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重视作为活动结果的实际效果,是最典型的务实的态度,这种态度在西方工业社会的发展中是非常普遍的行为准则。

但是,像詹姆士那样把最后的事物与先前的事物割裂开来,否定观念形态的东西对于活动效果的作用,显然也是片面的,不可能真正把握住实践活动中的因果联系。并且,实用主义者对“实践”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仍徘徊于古典哲学的唯心主义含义的范围以内。他们没有直接去研究人的活动,特别是实践活动的效用和效果,而只是较多地在真理问题上绕圈子,以致形成明显的局限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实用主义关于效用、效果的观点的局限之处,同时也正是实用主义的历史贡献之所在。实用主义第一次以理论的形态阐述了真理的效用和效果问题,使传统的学术研究偏重于纯理论而耻言技术、应用的学院习气为之一扫。宣布对真理的追求不以是非为终点,而以效用、效果为目标,这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上是一个重大的改变。真理观念的这种变化,对于理论科学、技术科学和应用技术的全面发展,对于推动“科学——技术——生产”之间的联系和转化,无疑产生了十分积极的影响。

深究实用主义哲学的效用、效果观点的局限性,我们看到,问题的症结实际上在于真理的效用、效果同活动的效用、效果的混淆。真理作为认识活动的效果,是认识过程的有效结果,与认识的主体和客体有关,并且离不开使主体和客体直接联系起来的实践活动。在这里,真理是人的活动过程的结果或产出,由此而表现出来的不是真理的效用和效果,而是活动的效用和效果。已经被揭示和为人所掌握的真理的效用和效果,是在下一个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即在真理作为一种认识活动的要素参与具体认识活动并指导人的整个活动,特别是实践活动时,先作为投入后作为产出而表现出来。对于特定的某个真理,前者是其产生的过程,后者则是其应用的过程。真理的效用和效果只与应用过程有关,假如把它泛化到生产过程,就会发生观念上的混乱。

与真理概念不同,活动概念包含更广的范围。同一般活动范畴相对应的是一般活动效用和效果,概括在这个意义下的效用和效果并不都与真理的应用有关。在真理作为一个要素参与的活动中,所产生的效用和效果取决于全部参与要素的系统的相互作用,其中当然也包含着作为参与要素的真理的作用。这些作用常常由于相互交错而变得扑朔迷离,难以分辨,不能仅仅因为活动有了某种效用或效果,就仓促地断定某种真理已经得到证明。在活动中正确地应用真理,肯定会有效用和效果;但能在活动中发生效用和效果的理论,不一定就是真理。忽视这种正向过程与逆向过程的不同,也是实用主义哲学的一个失足之处。

既然实用主义关于效用和效果的论证存在着缺陷和漏洞,那么,如何解释这种理论观点在美国以及西方社会实际生活中的巨大影响呢?这里有一个不无普遍意义的社会现象,就是:当某个理论在本质上反映了特定时代的精神趋向时,它实际上是说出或者提出了人们普遍意识到而未能明确说出或者提出的观点;一旦这种社会性的思潮由于某种理论的启动而从打开的闸门中奔涌出来,它就会按照自己冲出的河道前进,而不再理会思想家们最初的概念规定和繁琐的争执不休的论证。

尽管实用主义哲学家们的主要兴趣在于真理的效用、效果,但实用主义的社会思潮却是从普遍的人的活动的背景中去追求效用和效果的。在真理的应用和检验中显示出来的认识活动的效用和效果,被一般化为包括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效用和效果。虽然这种概念含义的转换并不完全符合实用主义哲学的最初倾向,但却是在理论上和实际上都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个进步。人的活动的效用和效果,在包含认识和实践在内的一般活动理论中自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在以后的进一步分析中会越来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