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动的效率(修订版)(当代中国人文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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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活动的有效性及其比率

如前所述,活动的效用和效果范畴是考察人的活动与其目的性的关系的两个理论支点。贯穿在活动的效用和效果之中的一条连贯的线索,就是人的活动的有效性。因为活动的效用是指活动(过程)的有效作用,活动效果是指活动的有效结果,都是展开了的人的活动中的有效部分;而这种活动的有效性作为一种价值属性,显然是相对于人的活动目的而言的。

人的活动的目的性内在地要求合目的性活动的有效性,只有活动的有效性才能保障活动的目的性的实现。人的活动的有效性与活动的目的性是一致的。正如波兰学者塔·柯塔尔宾斯基所指出的,人类活动的一切特性中首要的是有效性,即达到预期目的。参见毕贤:《柯塔尔宾斯基和人类行为学》,载《国外社会科学动态》,1985(12)。

在人的活动的目的性和有效性之间,总的说来有一种正相关关系,即活动的目的性越明确、越稳定,活动的有效性就越明显、越有把握,反之亦然。当然也不完全排除其他的可能性,譬如活动的目的性明确而有效性模糊,这涉及到活动目的本身的现实性、可行性,以及从活动的目的性到有效性的转化中各种参与因素的复杂作用。

从人的活动的整个展开过程来看,正常的活动应该始终保持其目的性和有效性。无论在人的活动的哪个阶段,如果出现其目的性或有效性的中断,这种活动就是不正常的。人对自己活动的管理,正是为了保障活动的目的性和有效性。活动管理者的职责在于使所管理的活动得以有效运行和达到活动的目的,这是管理活动本身的目的,同时也是这种管理活动的有效性的标志。

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讲,所谓有效性指的是在事物的相互作用中,作用主体状态的变化引起被作用客体状态的变化,即由被作用客体的变化所显示的作用主体的作用之真实性和直接性的存在。任何事物或要素在参与普遍的事物的相互作用时,都可以表现出它所起的作用即其有效性。我们这里所讨论的有效性不是泛泛的一般物的有效性,而是人的有效性,确切些说,是人的活动的有效性。这种有效性不仅在于人的活动对其作用对象起作用,而且在于所起作用的合目的性。即是说,人的活动的有效性既表现于这种活动与被作用的外在事物的关系之中,又表现在这种活动所引起的事物的变化与活动主体内在目的性的关系之中。

因此,衡量人的活动的有效性,实际上存在着两个尺度:外部事物的尺度和人的内在尺度。然而这两个尺度又不是并列的可以平分秋色的两个标准,人的内在尺度即其目的性的尺度带有更根本的性质。人的活动的客观作用在受到外在的物的尺度衡量之后,还要再受到内在的人的尺度的衡量。一般物的有效性也得经过上述双重尺度的衡量,才能够形成它与人的价值关系。正是在如此的意义上,也可以借用古希腊哲学家普罗塔哥拉的著名命题:“人是万物的尺度。”

总括起来,我们不妨尝试着给人的活动的有效性下这样一个定义:人的活动的有效性是在活动的效用和效果中体现出来的,人以自己的活动引起作用对象变化,并使之符合自己目的的特性。美国管理大师彼得·杜拉克在《有效的管理者》一书中,曾经阐述过管理者的有效性,即管理活动的有效性问题。其中有些观点是从一般意义上讲的,原则上也适用于人类活动的其他方面,有助于我们把握人活动的有效性的含义。

杜拉克认为,“才能本身并不就是成就”,一个人的才能唯有通过有条理、有系统的工作方能成为有效的。智力、想象力以及知识都是人的重要资源,但是资源本身所能起的作用是有限的,“唯有‘有效性’才能将这些资源转化为成果”。但是在进一步的分析中,他却对有效性作了过于狭窄的限制,说“‘有效性’乃是‘知识工作者’的一种特殊技术”。在他看来,对于体力工作,人们重视的只是效率,“所谓效率,可以说是‘把事情做得对’的能力,而不是‘做对的事情’的能力”。知识工作者的生产性即有效性,才是“做对的事情”的能力。参见[美]杜拉克:《有效的管理者》,1~6页,北京,中华企业管理发展中心,1978。

从“把事情做得对”和“做对的事情”的差别上,说明体力工作与知识工作性质的不同,的确是很有见识的。然而将这种差别当作效率和有效性的区别,以致认定效率问题属于体力工作,而有效性问题属于知识工作,则实在令人难以苟同。其实,无论体力工作抑或知识工作,都是人的活动,都需要做事情,所谓“把事情做得对”或“做对的事情”,均属于与活动目的相关的有效性;效率则是进一步的问题,并且也不仅与体力工作有关,知识工作同样有效率问题,只是各自的表现不同而已。

前面的分析较多地侧重于从活动的客体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有效性,实际上涉及的是特定的活动对什么有效的问题。有效性的结果表明有效性原因的存在,由果溯因,需要进而考察人的活动是什么使之有效的问题。前者涉及这种活动对什么起作用,后者则涉及这种活动是什么在起作用,因而是侧重于从活动的主体方面所体现的有效性。人的活动的有效性的源泉就在人的活动本身,在于这种活动的投入过程中主体作用的有效性。正是人作为活动主体作用的有效性,才使活动客体表现出这种作用的有效性。

之所以需要特别强调活动有效性的主体方面,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活动由过程到结果、由主体有效性到客体有效性的整个周期中,人作为主体直接可控制的只是活动过程中的主体有效性。人的活动结果所表现的客体有效性作为主体活动的外化,对象化为客体变化了的状态,就不再受制于主体的作用了。就是说,人作为主体活动的有效性,从根本上讲与活动的过程和投入即投入过程直接相关。活动的结果和产出不过是活动的过程和投入的有效性的结晶,是在被作用的客体上的主体活动的折射的光。活动的结果、产出只有在下一个活动周期中作为活动投入的要素参与进去,才能成为主体活动有效性的一个因素。

人的活动在有效性上所显示的差别,大致可以作如下划分:主体有效性和客体有效性、主动有效性和被动有效性、过程有效性和结果有效性、投入有效性和产出有效性,等等。在复杂的活动有效性关系中,紧紧抓住问题的主体的、主动的方面,立足于投入过程有效性的控制,是实现人的活动的有效性的关键所在。活动的人必须首先把握住自己,才可能进而把握住自己的活动,才有自己活动的有效性可言。

自觉的人的活动,不论思想或行动都是受中枢神经系统调节的,人的活动的有效性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同人的心理活动的有效性有关。彼得·杜拉克说,有效性如果有什么秘诀的话,秘诀就是“专心”。人确有处理各种事务的能力,可以说人是一种“多用途的工具”。“但是,要有效地利用人类这种各方面的能力,最好的办法当莫过于集中个人各方面的能力于一件要务上。”[美]杜拉克:《有效的管理者》,120~121页。

专心作为一种心理品质,指的是人的注意力的集中。在从事某项活动时,能够将自己的注意力稳定地集中在一定的范围内,积极调动人的内部和外部各种因素或条件以达到活动的目的,无疑表明人的心理活动的素质是良好的、有效的。心理活动的这种有效性,是任何心理健康的正常人都能够做到的,并非少数才能极高的人的天赋。明确这一点,使每个人都对受自己心理调节的活动所能具有的有效性抱有足够的信心,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的活动潜能。

人的有效性感觉既是一种心理的状态,也是一种精神的力量。这是由积极的、自信的、有为的动态心理激发出来的精神力量。任何人经过自己的努力,包括对主体、中介、客体现实条件和关系的认识,在适当选定的活动中集中精力、专心致志地投入进去,活动的有效性就会成为对这种努力应有的报偿。

在人的活动范围内,同有效性相反的概念首先是无效性。卢梭在他的《社会契约论》中就曾提到过“行为的无效性”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十八世纪法国哲学》,168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人的某项活动如果没有任何效用和效果,即不存在任何有效性,当然就是以无效性为特征的活动。无效性是对有效性的否定。在这种情境下,人的活动的实际作用等于零,因而无效性也就是零效性。我们知道,在数轴上,零的两侧分别为正数和负数。如果以有效性为正效性,那么除了零效性还应有负效性。人的活动的负效性是有效性的真正的对立面,是同有效性完全相反的作用即负作用。这种负效性指的是人的活动的实际作用背离人的目的,与人本身的需要和利益相违背。

有效性、无效性和负效性,抽象说来是互相区别和对立的;但在具体考察人的活动的作用时,可以把它们看作像是由1、0、-1构成的标志人的活动的效用的三种相关质态的连续体。在这三种质态的作用之间,存在着从完全有效到完全无效和从完全无效到完全负效的量的过渡状态。理想化的人的活动应该是完全有效的,但是现实的人的活动却做不到这一点。

现实的人的活动都是有效性、无效性和负效性三者的混合,可是又不是这三个方面作用的拼盘。人的活动的有效性和负效性最终是要互相抵消的,无效性作为零尽管对有效性不作加减,但无效成分的增加也会减少有效成分所占的比例。由上述分析可知,在人的活动的有效性、无效性和负效性之间,不仅存在着质的区别,而且存在着量的关系。认真研究人的活动中的有效、无效和负效各种成分之间的质的区分和量的联系,是具体地、全面地考察人的活动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方法。

我们在研究人的活动的现实作用时,确实不能不注意到活动的无效性和负效性,然而人们注意的中心却始终在于活动的有效性。重视人的活动的无效性和负效性问题,也是为了尽可能限制、减少乃至克服它们,以便更好地发挥和增加人的活动的有效性。人的活动的作用在质和量的关系中的正面表现,是人的活动的有效性比率,即人活动的效率。所谓比率,当然是一种量的对比关系,但又不是纯粹量的关系。任何量都是一定质的量。在人的活动的作用关系中,“作为质的规定性与量的规定性这两个环节的统一,就是比率”[德]黑格尔:《逻辑学》,上卷,34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6。

人的活动的有效性比率,指的是活动的有效性在整个活动的作用过程和结果中所占的比重。与人的活动的这种有效部分相对应构成比率关系的,是包括有效的、无效的、负效的全部作用之总和的整个活动过程和结果。人的活动的有效性,“作为环节,它本质上是在和它的他物统一之中,只有通过它的这个他物,才是被规定了的,即它只在对一个同它处于比率中的东西有关系时,才有意义”同上书,265页。。这种活动的有效性在整个活动中的分量,是由与之相关联、无关联以及相对立的成分相互作用的整体状态规定的。

对于人的活动,不仅应注重其有效性,而且应注重其有效性所占的比例,注重把握活动的有效性、无效性和负效性之间的关系,从而全面了解人的活动的有效性比率即效率。对于人的活动效率,只有在这种活动的复杂关系中才能理解。作为概念的人的活动效率,本质上是一个关系范畴,是对人的活动中多重关系的动态的综合的把握。人的活动效率的研究,是在考察展开了的活动的有效性基础上的自然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