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过程哲学阐述了一种新的世界观
过程哲学第三代传人之一柯布明确地指出,伟大的哲学通常都会提出一种邀请,鼓励我们以新的世界观来观察世界,而过程哲学就是这样的邀请。作为一种新的世界观,过程哲学主要在如下几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新思想:
首先,怀特海过程哲学提出了一种新的哲学宇宙论。怀特海的代表作《过程与实在》一书的副标题就是“宇宙论研究”。他明确地称之为过程宇宙论或有机宇宙论。当然,这是一种哲学的宇宙论研究,不同于宇宙学家、天文学家和物理学家所研究的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宇宙论。怀特海的哲学宇宙论坚持的主要观点是:我们所在的这个宇宙时期(cos‐mic epoch,亦译宇宙纪元)有自己特殊的运行和演化规律,这些规律是在四维时空中,在自身内在的创造性推动下,通过其所包含的各种现实存在能动地摄入先前的现实存在和其他多种现实因素以及永恒客体,表现为“多生成一并由一而长”的创造性进展,形成了一种万物内在相关的网状系统和动态的现实世界。在这个网状现实世界系统里,任何现实存在都不是绝对独立的孤岛,都不是“除了自身而不需要其他现实存在就可以独立存在的存在”,现实存在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的;没有任何现实存在的产生、消逝和转化是真正的空穴来风,而是有诸多现实存在作为其原因的。这便是怀特海所讲的相关性原理和本体论原理等基本原理的基本内涵及内在的“范畴性要求”。
当然,在可能意义上,现实的宇宙不仅仅是我们所面临的这种四维宇宙纪元。它有可能还有其他多维的存在形式,这同霍金等现代宇宙学家所预言的多维宇宙理论不谋而合。因此,有的美国学者明确指出,怀特海的宇宙论与现代宇宙论具有异曲同工之处,因而它为现代宇宙论的发展提供了哲学宇宙论的基础。例如,加州大学利蒙·麦克亨利在其《多元宇宙猜想:怀特海的宇宙时期与当代宇宙论》一文中指出:“宇宙论和量子力学最近的发展已经导致一种猜测,即认为我们的宇宙只是众多宇宙中的一个。虽然这一概念即多元宇宙的假设作为合法性科学还会遇到极大的挑战,但作为这一努力的必然结果,它却触动了许多物理学家,促使他们去建构一种最终的和统一的理论。在其代表作《过程与实在》(1929)中,怀特海提出了一种宇宙论,以之作为他关于过程的一般形而上学的一部分。这一部分研究涉及一种宇宙时期理论,这一理论同当前的宇宙论猜想具有明显的相似性。”因此,他在该文中致力于“探究多元宇宙论的基本体系如何已经呈现在怀特海的宇宙论之中,并为寻求一种解释性描述的思辨性进行辩护”[1]。当代著名的系统哲学家拉兹洛在其新著《自我实现的宇宙》中也多次提到怀特海的过程哲学宇宙论对他创立和阐发其新宇宙论的启发。[2]
怀特海研究宇宙论的最终目的,是为其过程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价值论、伦理观、教育观和文明观等提供坚实的宇宙论基础。这也是怀特海过程宇宙论所具有的重大理论意义之所在。正因如此,在为伊萨贝勒·斯唐热的《与怀特海一同思考》一书所撰写的序言中,法国著名的科学哲学家、科学人类学家、STS领域里的重量级学者、巴黎政治学院副院长布鲁诺·拉图尔教授认为,在姓名以W开头的当代西方哲学家中,20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并不是大多数有学问的美国人可能回答的维特根斯坦,而是另一位姓名以W开头的哲学家,即怀特海。他虽然具有更大胆的理论勇气,然而不幸的是迄今为止人们对之研究很少。[3]斯唐热在《与怀特海一同思考》中则要以怀特海的思想为基础,站在怀特海的视域来思考当代社会面临的一系列哲学问题和社会现实问题。
其次,怀特海过程哲学致力于提出一种新的认识论和一种新的思维方式。怀特海指出,认识论只有建立在本体论基础之上,才有坚实的根基。认识论必须回答世界的可知性、认识的本质、认识的方式、认识的规律、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认识的作用等问题。他明确地批判关于现实世界的不可知论和怀疑论观点,坚持世界的可知性观点,明确坚持“任何存在的事物,就其与其余事物的联系的有限性而言,都是可以认识的”[4]。“没有任何事物在本质上不可认识,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类可能获得一种洞察自然界其他可能性的想象力。”[5]怀特海还深刻而系统地阐述了人类认识的本质、认识的方式、认识的发展规律、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等问题,特别是对康德、休谟的不可知论的批判不仅是深刻的,而且以三种认识方式(表象知觉方式、因果效应方式、符号参照方式)相统一的学说,阐述了认识的可能性、因果认识的直接性、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方式等,并强调“认识论的第一原理应当是:我们对于自然界的关系的不确定的、易变的方面是自觉地观察的首要论题”[6],从而对当代哲学认识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关于以过程哲学为基础的新的思维方式,怀特海做了明确的阐述。1932年,在《观念的探险》一书的“前言”中,怀特海明确地指出:“我的三本著作——《科学与现代世界》、《过程与实在》以及《观念的探险》——都力图要表达一种理解事物性质的方式,都力图要指出那种方式是如何通过对人类经验种种变化的研究从而得到阐释的。”[7]后来,怀特海在几个演讲稿的基础上加以修改,编成一部专门探讨思维方式的著作——《思维方式》,以此来系统地阐述他关于思维方式的思考。他在其中明确地指出,哲学与诗相似,两者都力求表达我们称之为文明的最高的理智。科学和学识都只是哲学的辅助工具。哲学家应当是一群善于探险、思辨和寻求新观念的人,哲学的态度应当是坚定不移地试图扩大对进入我们当前思想中的一切概念的应用范围的理解。因此,人类思维方式不应当是建立在实体哲学基础之上的纯粹分析的、静止的、僵化的和解构的思维方式,而应当是建立在相对论、量子力学等现代科学基础和人类复杂的日常生活体验、宗教生活体验、直觉、灵感、冥想、感受、情绪等基础之上的综合的、整合性的、动态的、有机的、关系性的甚至体验性的思维方式。哲学式的、艺术式的、宗教性的思维方式,有些是很难用语言直接表达的。怀特海明确指出:“如果谁想把哲学用话语表示出来,那它是神秘的。因为神秘主义就是直接洞察至今没有说出来的深奥的东西。但是哲学的目的是把神秘主义理性化:不是通过解释来取消它,而是引入有新意的、在理性上协调的对其特征的表述。”[8]我们可以把怀特海对哲学思维方式的变革概括为四个方面:以过程分析法取代形态分析法、以关系分析法取代要素分析法、以思辨方法超越实证方法、以哲学概括法超越科学概括法。这在后面第四章有详细阐述。
再次,怀特海过程哲学提出了一种新的价值论和伦理观。传统哲学尤其是近代哲学一般是从区分事实与价值而开始讨论价值问题的。休谟称之为“是”与“应该”的关系问题。我国哲学界通常称之为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这似乎都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难题,特别是事实与价值之间根深蒂固的鸿沟,更是给诸如科学探索、伦理评价、行为选择以及决策活动带来了深刻影响。怀特海通过阐述其内在价值学说,从本体论视域强调了事实与价值的不可分,事实本身作为现实存在有其内在固有的价值,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谈论其为他物所用的工具性价值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一价值论中的难题。至少在很大程度上推进了哲学价值论研究,纠正了实证主义哲学等把价值与事实根本对立起来的偏颇解释,为正确探讨价值问题提出一个新方向。遗憾的是,怀特海的价值论迄今为止在中西哲学界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系统的研究,更不用说得到合理的借鉴了。
怀特海关于伦理观或道德哲学的论述,也是另辟蹊径,别有新意。他从过程宇宙论视域,对人们何以必须遵守一定的伦理道德规范提出了一些新主张。虽然他没有写过一篇系统阐述道德哲学的文章,但是认为怀特海对伦理道德问题漠不关心,这一定是非常荒谬的。相反,怀特海不仅非常认真地从宇宙论高度考虑过所谓“道德行为”和“道德判断”之类的问题,而且多年来一直在深入思考和反省真正的道德本质问题,并致力于推进人类的福祉和社会文明的进步。他在《思维方式》一书中明确指出,道德规则与涉及宇宙相关系统特征的那些预先做出的种种假定有关。如果“认为自然界的特殊规律以及特殊的道德规则具有绝对稳定性,这是一种对哲学已产生许多损害的原始幻觉”。在他看来,“道德在于对过程的控制,以便使重要性增加到最大限度”[9];“道德总是要达到和谐、深度和生动性的统一的目的,这种统一包含了这种情境下的重要性的完满性”[10]。怀特海还以十诫为例,指出“我们能不能真正认为安息日是七天一次,而不是六天一次或八天一次,是宇宙的一条终极的道德规律呢?我们能不能真正设想礼拜天不能做任何事情呢?我们能不能真正设想时间之划分为日是一切存在的本性的一个绝对因素呢?诫律显然必须与常识结合。换言之,它们是一些行为准则,在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特殊的理由,最好采用这些准则”[11]。格里芬专门探讨过怀特海的道德哲学,对其给予高度的评价,认为这种道德哲学为当代道德哲学研究开辟了一个崭新的研究方向。
最后,怀特海过程哲学提出了一种新的社会历史观、教育观和宗教观。我们也可称之为新的历史哲学、教育哲学和宗教哲学。怀特海提出,他所撰写的《观念的探险》可以被看成《人类历史》的同义语,因为它涉及林林总总的人类精神经验。这个标题所表明的是人类自身经历的历史,而人类包罗万象的历史是不可能全部被描述下来的。根据19世纪后期流行的历史学派的理论信条,我们可以得到所谓的纯粹历史。他评论说:“历史学家们关于历史的这一概念,据说是为了避免审美的偏见,也无须依赖形而上学的原则和宇宙论的结论。然而,这实则是想象的虚构之物。只有习染了偏见的头脑才会相信这一关于历史的概念。”[12]在怀特海看来,人类历史是两大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一是人类有意识地怀抱的种种理想,如基督教精神、自由、民主、法治等;二是所谓无情感的推动力,比如蛮族对罗马帝国的侵犯。无情感的推动力在历史上表现为对人的征服,而理想的力量则化为说服,暗中支配着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
同时,在《观念的探险》中,怀特海明确指出此书研究的是文明的观念,力图要理解的是文明化的人是如何产生的。他自始至终强调的一个观点便是:要提高和保持文明,在观念领域进行探险是很重要的。[13]怀特海主要探讨了文明从近东到西欧的转移,其题旨局限于两三个主要观念是如何成熟的;由于人类有效地运用了这两三个观念,文明便得以形成。其整个要点是表现西方文明中的一些因素,认为它们合成了文化史上的新成分。他对文明的讨论涉及文明进入现代高峰后的几个时期。这个时期最多有三千年历史。他认为在这个时期出现了思想家,责任的概念、精神即心灵的概念、理智的概念、道德的概念和批判精神等都已经出现了,尤其是理智的力量,一类表现为普遍观念,一类表现为高度专门化的概念,从而体现为一定的宇宙观,人们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这些,并在各种行为动机上打上了自己的印记。[14]
关于过程教育哲学,怀特海不仅在《科学与现代世界》等著作中有所论及,而且专门撰写了一本讨论教育哲学的著作,叫作《教育的目的》,对过程哲学的教育哲学思想做了系统阐述。其对过程教育哲学理念的精彩论述,即使在今天,读后仍然会令许多教育工作者有振聋发聩、醍醐灌顶的感受。因为国人多年来饱受升学教育之苦,老师、学生和家长面对升学教育的种种弊端都苦不堪言,然而又一筹莫展。一般地说,似乎谁都明白应该培养孩子全面发展,把青年学生培养成社会需要的栋梁之材。然而,从幼儿园开始,尤其是从小学开始,孩子们便踏上了为考试和升学而死读书、读死书的不归路,所谓素质教育成为空话,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智育优先、唯分数是瞻,能升到重点初中和高中乃至重点大学成为多数学生学习的直接目的。不少人在幼儿园时天真活泼、喜欢提问和思考、充满想象力,但到了高中阶段却被训练得呆若木鸡,不敢提问,不善思考,对学习完全失去了内在兴趣和动力,而到了大学,则开始混日子。在大学里,教授们想采用苏格拉底式的教学方式,想与学生积极互动,几乎已成为不可能的事。怀特海批评当年在英国的大学里有许多青年学生具有呆滞的头脑,而在当今中国的大学里,这种情况尤甚,令人担忧。因此,怀特海在《教育的目的》中指出,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人的智慧、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培养具有特殊风格的人才,教育的本质在于它那虔诚的宗教性,而所谓宗教性即对于宇宙的本质、规律、统一性要有正确的理念和敬畏。联系到他所说的提出一种宇宙观相当于提出一种宗教的观点来思考,可以看到怀特海对教育的目的和本质的思考已达到相当高的高度,值得我们结合我国教育的实际进一步深入研究,以解决当前教育领域存在的严重弊端,特别是全国统一高考制度所带来的中小学教育中严重的应试教育弊端,进而解决大学教育中重知识教育、轻智慧教育和创新教育以及全面发展教育的弊端。否则,所谓“钱学森之问”将永远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无解之谜。当然,解决“钱学森之问”需要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其中,教育的目的是我们首先需要反省的重大问题。在这个意义上说,怀特海的教育哲学思想一定对我们反省这些问题具有重要启发。古往今来,很少有大思想家和大哲学家专门撰写教育哲学的著作。怀特海长期从事高等教育工作,并在英国剑桥大学、伦敦大学和美国哈佛大学等世界名校从事教学与教育管理工作。其《教育的目的》既有过程哲学的理论基础,又有其本人长期教育实践经验的总结,是人类教育史上难得的一部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教育哲学著作。怀特海的教育哲学思想仍然值得我们今天认真学习和借鉴。
怀特海的过程神学思想是怀特海对宗教哲学的一大贡献。在他之后,过程哲学第二代传人哈茨肖恩正是以阐述过程神学而著称于世的。一开始,哈茨肖恩从过程神学视域阐述怀特海的过程思想并未被世人广泛接受,因而其理论观点只是在很小的学术范围内传播,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怀特海过程哲学广泛传播的障碍。在我国,有些报刊编辑不愿刊登有关怀特海神学思想的文章,也是出于宗教方面的考虑,认为其过程神学仍然是“神学”,尽管怀特海反对和批判传统基督教的某些观点,甚至他已明确宣称不再信奉基督教,然而他的过程哲学仍然坚持宇宙中有所谓作为宇宙精神或统一性的“上帝”或“神”的存在,并认为这种“上帝”或“神”的存在对现实存在的生成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等,这种神学观似乎同马克思主义的无神论观点是不一致的。
然而,是金子迟早要发光。随着过程哲学第三代传人柯布、第四代传人格里芬等人对过程哲学和过程神学的深入研究、系统阐述、广泛传播,如今,不仅过程哲学的重大理论价值逐渐被人重新发现和认可,相关研究论著不断问世,如俞懿娴教授撰写的《怀特海自然哲学——机体哲学初探》、但昭明博士撰写的《从实体到机体——怀特海本体论研究》等,而且过程神学的重大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也被越来越多的东西方学者和思想家所接受。我国专门研究过程神学的学者也越来越多,并且出现了研究过程神学的学术专著,如浙江大学黄铭博士撰写的《过程与拯救:怀特海哲学及其宗教文化意蕴》《过程思想及其后现代效应:柯布神学思想研究》等,均作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浙江大学基督教与跨文化研究中心的研究成果,由宗教文化出版社分别于2006年和2010年出版。相关的研究论文更是越来越多,甚至有博士论文以过程神学为题进行研究,如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的有关博士论文选题就是这样。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对哈茨肖恩过程神学思想的研究,也开始从正面予以系统的梳理。因为人们已逐渐认识到,过程神学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基督教神学思想的新发展,而是在否定和批判传统基督教神学所包含的种种弊端的基础上,从过程神学视域出发,对宇宙精神和世界的统一性所做的新探讨。过程神学所理解的“神”并非传统宗教尤其是基督教意义上的上帝,而是类似于中国道家所讲的“道”或“天道”。[15]这种神并非人格意义上的世界万物的创造者,世界万物都是他的创造物;相反,这种过程神学意义上的神与世界万物同在,他也是一种现实存在,并能同世界上的现实存在发生相互作用。正是通过这种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现实存在才不断地生成、消逝和再生,从而形成一个万物皆流的现实世界。这种哲学宇宙论意义上的神学探讨对于理解世界的协同性、统一性和过程性,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综上所述可见,过程哲学提出了一种新的世界观,是一种不同于传统西方哲学尤其是不同于近代西方哲学的新哲学。这种以过程性和关系性为总特征的新哲学,代表了现当代哲学发展的一种新方向,是对西方自古以来特别是近代以来长期占绝对统治地位的以静止的结构和实体(要素)为特征的传统西方哲学的反叛与超越,同时也是对东西方哲学思想中自古以来就一直绵延不断的万物皆流、生生不息和有机联系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并结合现代科学的新材料和新成果而做出的创新性哲学理论创造。正如我国著名现代西方哲学专家刘放桐教授所说,只有真正理解西方哲学由近代到现代的变更作为一种哲学思维方式的“现代转型”的意义,才能真正从整体上把握现代西方哲学发展的脉络和走向,更深刻地认识西方哲学的现代转型的重大意义。[16]过程哲学通过其在近代西方哲学发展过程中所实现的“过程转向”,推动着西方哲学由近代到现代的“现代转型”,无疑成为现代西方哲学诸流派中不容忽视的重要一支。
注释
[1]Leemon Mchenry,“The Multiverse ConjectureWhitehead’s Cosmic Epochs and Contem‐porary Cosmology”,Process Studies 40﹒1(2011).
[2]参见欧文·拉兹洛:《自我实现的宇宙》,杨富斌译,60页,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5。
[3]Isabelle Stengers,Thinking with Whitehead,A Free and Wild Creation of Concepts,trans‐lated by Michael Chase,Foreword by Bruno Latour,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11,Foreword p﹒1.拉图尔教授曾作客“清华海外名师讲堂”第三十一讲,并做了主题为“If the West has never been Modern,What does it Change to the Dialogue among Cultures?”的演讲。他也曾在北京大学等国内著名大学做过演讲。这里所说的对怀特海哲学人们研究很少,是指到斯唐热撰写《与怀特海一同思考》一书时为止,大多数研究怀特海过程哲学的著作都是介绍性的,即“照着讲”,而且主要局限在怀特海的传人、学生和过程神学等小圈子里,英美主流哲学界除极少数几位哲学家如奎因、杜威、刘易斯等撰写了数篇短文之外,很少有人真正关注和深入研究怀特海过程哲学。直到今天,相对于分析哲学、现象学哲学的研究而言,怀特海过程哲学仍然处于西方主流哲学之外,或者说处于西方哲学研究的边缘地带。只是近年来,才有一些比较深入的研究性著作问世,如《知识与价值:走向建设性后现代认识论》《怀特海与存在主义》等。就过程哲学圈子内部而言,过程哲学的第二代传人哈茨肖恩撰写了很多过程神学的著作,而第三代传人柯布在阐释怀特海过程哲学和过程神学方面,以及在应用怀特海过程哲学解释当代社会的经济、政治、教育等方面,也有许多著述。过程哲学第四代传人格里芬对过程哲学从学理上做了许多深入的阐释,尤其是从建设性后现代视角对过程哲学的阐释颇有建树,对建设性后现代科学、后现代精神、后现代哲学的阐释也有重要贡献。杰伊·麦克丹尼尔、罗伯特·梅斯理、王治河等,也从不同方面阐释和应用了怀特海过程哲学。如梅斯理的《过程—关系哲学》是一本重要的怀特海过程哲学入门书,而王治河和樊美筠等以过程哲学思想为基础而合著的《第二次启蒙》也在国内学术界产生了较大影响。
[6]同上书,28页。
[7]怀特海:《观念的探险(修订版)》,周邦宪译,“前言”1页,南京,译林出版社,2012。
[8]怀特海:《思维方式》,刘放桐译,151~152页。
[11]同上书,15页。
[12]怀特海:《观念的探险(修订版)》,周邦宪译,8页。
[13]参见上书,“前言”1页。
[14]参见上书,16页。
[15]盘古有训:“纵横六界,诸事皆有缘法。凡人仰观苍天,无明日月潜息,四时更替,幽冥之间,万物已循因缘,恒大者则为‘天道’。”《道德经》第七十七章:“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天道的特点是“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道就是减少有余而补充不足。《左传·昭公十八年》:“子产曰,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深入研究怀特海“神”的概念,可以发现他(在本书中,指代“神”时,统一用代词“他”)与中国古代思想家所讲的“天”或“天道”具有极大的相似性。同时,怀特海所讲的“God”,在本书中一律译为“神”而不译为“上帝”,以示与传统基督教所理解的“上帝”相区别。因为怀特海对这种基督教上帝观一直持批判态度,并认为应当重新理解和阐释基督教的上帝观。
[16]参见刘放桐:《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研究》,28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