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结论
本文使用企业层面的抽样数据对中国制造业中的工资决定做了讨论,并对集体工资议价在工资决定中的作用给予了特别的关注。由于在样本考察期间,集体工资议价作为一种劳资双方协商决定工资的机制在中国仍不普遍,因此集体工资议价改善工资水平的作用有负众望。尽管如此,本文还是发现了集体工资协议影响工资水平的一些局部性证据和影响机制。首先,我们发现集体工资协议对工资水平的影响存在所有制上的差异,即其在国有企业当中的作用要显著高于其他所有制企业;其次,我们特别强调了工会作为必要的组织机构在集体工资议价中的作用,但是工会的这一作用对于职员更为显著;最后,在影响工资决定的其他因素中,我们发现诸如员工受教育水平、培训投入、工作经验和本地同行业其他企业等能够起到较为显著的正向影响,但是受教育水平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职员工资上,而工作经验的影响则主要体现在工人工资上。
尽管得到了上述结论,本文在提出政策建议时的态度依然是谨慎的。我们给出的政策建议包括:
第一,集体工资协议在不同所有制企业当中的作用差异源于企业中议价组织制度构建上的不同。能否为企业和工人双方搭建一个平等协商的平台,决定着议价最终能否成功,而当前的紧迫任务是如何平衡强势的企业方和弱势的劳动者方之间的关系,同时避免极端方式的出现。这时,一个发挥有效作用的工会组织就成为了关键。我们认为,在工会组织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下,各个地方政府最近全面推行集体工资协议的做法恐怕难以起到改善工资水平的效果。
第二,通过推行集体议价来改善工资待遇的出发点在于重新确立更加平等的劳资双方关系。然而从实证结果来看,我们有更强的证据表明改善企业人力资本积累水平,通过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来提高职工工资水平的途径可能更加值得关注,具体可以采取诸如鼓励职工参加在职学习、加强在职培训等措施。
作为全面推行集体工资议价以期改善工资水平的政策的目标的一个合理的推论是,在给定企业生产效率不变的情况下,集体工资议价的有效推行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运行成本,从而对企业家的投资和管理行为产生负激励。进一步地,考虑到企业对成本上涨向消费者进行转嫁,其结果可能会推动全社会物价水平上涨从而导致通货膨胀。因此,在推行集体工资议价的同时,应当密切关注其可能导致的宏观经济效应,提前做好防范成本推进型通货膨胀的准备工作。
近年来,中国产业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不可避免地触及了劳动力市场的制度不完备性问题。2010年上半年以来,制造业集中的中国沿海地区出现了多起劳资双方谈判事件,如南海本田、富士康等,之后许多地方政府试图在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推行和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这表明中国劳资双方开始迫切需要一个较为完善的劳动力市场的制度平台为工资决定提供较为可靠和有效的机制。
作为考察集体议价在中国有企业业工资决定中的作用的初步尝试,本研究自然存在诸多不足:首先,由于本文所使用的为截面数据,所以我们无法知晓集体议价对工资影响的时间效应;其次,同样由于截面数据的原因,在对方程的估计结果做稳健性检验时受到诸多限制,这无疑会影响到估计结果的可靠性;再次,根据现实观察,我们了解到企业调整工资的意愿还受到来自行业利润空间的限制,但是因为样本容量的关系,本文也未能对此作详尽的分析。在今后的研究工作中,我们将在数据可得性等条件的改善下,对上述不足之处不断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