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关于“性格”须注意四点。第一点,也是最重要之点,“性格”必须善良[1]。一言一行,如前面[2]所说,如果明白表示某种抉择,人物就有“性格”;如果他抉择的是善,他的“性格”就是善良的。这种善良人物各种人里面都有,甚至有善良的妇女,也有善良的奴隶,虽然妇女比较低,奴隶非常贱。第二点,“性格”必须适合[3]。人物可能有勇敢的,但勇敢或能言善辩与妇女的身分不适合。第三点,“性格”必须相似[4],此点与上面说的“性格”必须善良,必须适合不同。第四点,“性格”必须一致;即使诗人所摹仿的人物“性格”不一致,而这种不一致的“性格”又是固定了的[5],也必须寓一致于不一致的“性格”中[6]。不必要的卑鄙“性格”,可举《俄瑞斯忒斯》剧中的墨涅拉俄斯的“性格”为例[7]。不相宜、不适合的“性格”可举《斯库拉》剧中俄底修斯的悲叹或墨拉尼珀的话所表现的“性格”为例[8]。不一致的“性格”,可举《伊菲革涅亚在奥利斯》剧中伊菲革涅亚的“性格”为例——请求免死的伊菲革涅亚与后来的伊菲革涅亚一点也不相合[9]。
刻划“性格”,应如安排情节那样,求其合乎必然律或可然律[10]:某种“性格”的人物说某一句话,作某一桩事,须合乎必然律或可然律;一桩事件随另一桩而发生,须合乎必然律或可然律。(因此,布局的“解”显然应该是布局中安排下来的[11],而不应该像《美狄亚》一剧那样,借用“机械上的神”的力量,或者像《伊利亚特》中的归航一景那样[12],借用“机械上的神”的力量[13],“机械上的神”只应请来说明剧外的事,例如以前发生的、凡人不能知道的事,或未来的、须由神来预言或宣告的事[14];因为我们承认神是无所不知的。情节中不应有不近情理的事,如果要它有,也应把这种事摆在剧外,例如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剧中的不近情理的事[15]。)
(既然悲剧是对于比一般人好的人的摹仿,诗人就应该向优秀的肖像画家学习[16];他们画出一个人的特殊面貌,求其相似而又比原来的人更美;诗人摹仿易怒的或不易怒的或具有诸如此类的气质的人〔就他们的“性格”而论〕,也必须求其相似而又善良,〔顽固的“性格”的例子〕例如荷马写阿喀琉斯为人既善良而又与我们相似。[17])
这些原则[18]必须注意,此外,属于视听方面的事情——视听必然属于诗的艺术——也必须注意,因为诗人可能时常在这方面犯错误[19]。(我那篇已发表的著作[20]对这些错误已有足够的说明。)
注释
[1] 但不是“十分善良”,参看第13章第1段。
[2] 指第6章第11段。
[3] 意即性格须适合人物的身分,男人要像男人,女人要像女人,奴隶要像奴隶,上层贵族(即所谓英雄人物)要像上层贵族。
[4] 意即与一般人的性格相似。或解作与传说中的人物的性格相似。
[5] “人物”指传说中人物。末句或解作:“又是诗人预先规定的。”
[6] 意即基本上是一致的,例如忧郁的人有时忽然生气或忽然兴奋,但随即忧郁起来,他一时生气,一时兴奋,这种表现是和他的基本性格一致的。
[7] 《俄瑞斯忒斯》是欧里庇得斯的悲剧。墨涅拉俄斯是俄瑞斯忒斯的叔父、斯巴达国王。俄瑞斯忒斯因为杀母有罪,可能判处死刑,墨涅拉俄斯在该剧第682—716行表示他无力相救。这段话暴露了他的卑鄙性格(即胆怯),因为他不是见义勇为,而是逃避责任。他的话没有鼓励,也没有阻止俄瑞斯忒斯到公民大会去答辩(他的答辩失败了,因此被判处死刑)。墨涅拉俄斯的卑鄙性格和他所说的话没有推动情节向前发展,因此是“不必要的”,意即不是情节所必需的。
[8] 《斯库拉》(Skylla)是提摩忒俄斯的酒神颂,写俄底修斯在意大利与西西里之间的海峡上,遇见女怪斯库拉抓食他的水手们的惊险经历。此外大概是说俄底修斯身为国王,为人沉着,富于谋略,提摩忒俄斯不应叫他那样绝望的悲叹。墨拉尼珀(Melanippe)是欧里庇得斯的悲剧《聪明人墨拉尼珀》(已失传)中的女主人公。她在该剧中说了一大段话,显示她能言善辩,但终于被判处死刑,后来大概被她母亲希珀(Hippe)所救。她这段话不合女人的身分,也救不了她。亚理斯多德认为这段表示性格的话不是情节所必需的。
[9] 《伊菲革涅亚在奥利斯》是欧里庇得斯的悲剧,写伊菲革涅亚的父亲阿伽门农要杀她来祭阿耳忒弥斯(Artemis)。伊菲革涅亚在该剧第1211—1252行表示不愿意死,她后来(在第1368—1461行)却表示愿意死。
[10] 此处暗中批评上段所例举的性格不合乎必然律或可然律。
[11] 关于“解”,参看第18章第1段。“布局中”或改订为“性格中”,意即“解”须合乎人物的性格,《美狄亚》中的“解”借用“龙车”(参看本章注[13]),而且没有伏笔,因此不合乎美狄亚的性格,因为她很聪明,按照必然律或可然律,她应早就想到了脱身之计。
[12] 《伊利亚特》并没有写希腊军的归航,只第2卷写阿伽门农为了试探军心,假意撤兵。远征军正要撤走的时候,雅典娜(Athena)便前来阻止。抄本似有错误,因为《伊利亚特》是史诗,不是悲剧,撤兵一段是在开头,不是在“解”里。厄尔斯建议改订为“《伊菲革涅亚在奥利斯》中的启航一景”。现存的该剧的“退场”是伪作,该剧另有一个“退场”,女神阿耳忒弥斯大概在那个“退场”中出现,她前来救伊菲革涅亚,详细情节不得而知。
[13] 美狄亚于杀子后乘坐她祖父太阳神赫利俄斯(Hellios)送给她的龙车逃跑,这龙车是吊在机械下面的。这办法等于借用“神力”。“机械”是一种起重机,可以使神由天空下降。希腊悲剧中的纠纷无法解决时,往往借用神的力量来解决。欧里庇得斯的悲剧有两三出采用这办法。
[14] 亚理斯多德在此处暗中称赞欧里庇得斯这样使用“机械上的神”。
[15] 俄狄浦斯作了许多年忒拜国王,竟不知前王拉伊俄斯被杀的地点与情形,这是不近情理的。“剧外”指主要情节之外,意即可把不近情理的事放在穿插中;《俄狄浦斯王》第112行以下一段及第729行以下一段均涉及这件不近情理的事。
[16] 抄本有错误。译文根据布乞尔的改订译出。“一般人”原文作“我们”,指一般人。牛津本作:“既然悲剧是对于较好的人的摹仿,我们就应该……。”“我们”一般解为“师徒们”,即“我们诗人们”之意,这个解释不正确,因为《诗学》中所说的“我们”一概是指一般人或普通人。
[17] 肖像画家描绘个别的人,诗人则描写具有某种气质的一般的人。亚理斯多德在《欧得摩斯伦理学》(Ethikon Eudemion)第2卷第5章把“易怒”作为大多数人的气质。“易怒”可能成为恶德;此处所指的是天然倾向,不是恶德,因此易怒的人也可能是善良的人。“就他们的性格而论”疑是混入正文的旁注。“顽固的性格的例子”疑是伪作,因为在亚理斯多德心目中,阿喀琉斯是易怒的人,不是顽固的人。“顽固”是恶德;顽固的人不会是善良的人。译文根据厄尔斯的改订译出。牛津本作:“例如阿伽同和荷马之写阿喀琉斯。”此处的一段话大概是亚理斯多德补写的。他在第2章、第13章第1段及本章开头都强调悲剧摹仿“好人”、“比我们今天的人好的人”、“不十分善良”的人(参看第13章注[6])、“善良”的人,再要求“相似”;这时候,他却强调“相似”,再要求“善良”,把人物美化,使他合乎悲剧的要求。
[18] 大概指本章第1段和第2段前半段提出的五个原则。
[19] 此处与第17章衔接。“视”指诗人写作时应观察剧中的情景等,“听”指诗人写作时应谛听人物所说的话,参看第17章。
[20] 大概指《诗人篇》,那是一篇对话,已失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