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业综合体空间布局优化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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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克里斯泰勒的中心地理论

中心地理论(Central place theory)是20世纪地理学领域最为突出的理论成果之一,由德国城市地理学家克里斯泰勒(W. Christaller)和德国经济学家廖什(A. Lösch)分别于1933年和1940年独立提出。其中,克里斯泰勒的中心地理论建立于学者对德国南部城镇分布规律的调查分析,并发表了其经典著作《德国南部中心地原理》,详细探讨了中心地的数量、规模和分布模式,实现了对中心地研究的系统化。

中心地(Central place)在克里斯泰勒的理论中,可以被理解为向居住在它周围地域的居民提供各类商品和服务的地方,而其能够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即中心地职能)是分等级的,因此中心地也可以区分为高等级的中心地和低等级的中心地。在此基础上,克里斯泰勒又进一步提出了中心性和服务范围的概念。其中,中心性是指中心地中心职能作用的大小,服务范围则表征了中心地商品和服务覆盖的空间范围,范围的上限为消费者愿意前往中心地获取商品或服务的最远距离,超过该距离消费者则会选择另一较近的中心地,服务范围的下限为维持某一级中心地存在所必需的最小范围,即所谓的门槛范围。

根据中心地理论“理想地表”以及经济行为合理人的基本假设理想地表假设,即地表为均质平原,表面每一点均有接受一个中心地的同等机会,且人们对商品和服务的需求处处相同,相同商品和服务在任意一个中心地的价格和质量也都相同,消费者会选择就近中心地购买所需商品和服务。,生产者为寻求最大的市场覆盖范围,会尽可能的拉大相互之间的间隔距离,并完全覆盖整个平面。最终,单个中心地的最佳市场范围将呈现正六边形形态,不同中心地市场范围相互紧密连接构成中心地的蜂窝状体系(如图3-5)。由于中心地等级的差异,不同中心地的市场范围大小也不同,表现出的规律为中心地等级越高,数量越少,服务的市场范围越大。从中心地职能看,高等级的中心地在提供高级别商品和服务的同时,也能够提供覆盖范围内低级别中心地相应的商品和服务。因此,高等级中心地都附属存在若干个中级中心地以及更多的低等级中心地,层层嵌套形成中心地等级体系。

图3-5 克里斯泰勒的中心地理论参照许学强等学者著作《城市地理学》相关内容由作者绘制。

克里斯泰勒的中心地理论为分析商业中心的区位布局和等级体系提供了理论框架。对于城市内部的商业体系而言,高等级的商业中心往往位于城市的核心地带(如CBD),商业设施密度高、规模大,并能够提供高档消费品(如奢侈品牌商品、宝石、名表等)、高级金融服务等,辐射范围覆盖整个城市,甚至扩展至城市群或全国范围。低等级商业中心则分散布局于城市的小核心地区,服务范围为所在城市板块或社区,商业设施的密度和规模也相对较小,以百货、超市、蔬菜市场等生活服务型设施为主,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品牌性和档次相对高级商业中心较低。加纳(B. J. Garner)基于门槛职能与付租能力的对应关系,对市场中心到边缘地区级、社区级和街区级商业中心的布局模式进行了探讨,提出随着商业中心级别的提高,低级职能部门占据的位置将进一步被排斥到商业中心的边缘(侯锋,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