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有的与本有的幸福
李文学[1]
摘 要:本文从“福”、“德”问题出发,发现在中国传统思路中,“福”逐渐消解在“德”之中,并最终归结于真正的自己身上。与此对应,在西方思想中凸显出来的“福”与“德”的对立建基于自然与道德的分离与对立,其深层原因在于真正自己与人自身的分离。由此确认我们每个人都能享有的既是本有的,更是应有的,最大的幸福在于通过不断的修德成为真正的自己。
关键词:福 德 真正的自己 应有 本有
牟宗三先生在《圆善论》指引中说:“如何把德、福结合在一起是个大问题。中国也有这个问题,孟子有所谓天爵、人爵。天爵是德的问题,人爵是福的问题。有天爵不一定有人爵;有人爵更不一定有天爵。但是中国人并没有把这不相应的情形看成一个问题,更进而设法解决这问题。把它看成一个问题,并且尝试加以解答的是从西方古希腊伊壁鸠鲁派和斯多葛派开始,到近代18世纪,康德才正式解答。康德要把德、福两者合在一起,使两者之间有一定的配称关系,使二者相配。”[2]但牟先生并不认为康德的解答是圆满的,因为在康德的解答模式中必须预设上帝的存在和灵魂的不灭,并且由上帝来综合目的王国与自然王国成为上帝王国即天国;由灵魂不灭来保证人生前得不到的福可以死后在天国配享。牟先生进而展示了佛家、道家和儒家的圆教与圆善,最终归宗于儒家的圆圣。“如是,由士而贤,由贤而圣,由圣而神,士、贤、圣、神一体而转。人之实践之造诣,随根器之不同以及种种特殊情况之限制,而有各种等级之差别,然而圣贤立教则成始而成终矣。至圣神位,则原教成。原教成则圆善明。圆圣者体现圆善于天下者也。此为人极之极则矣。哲学思考至此而止。”[3]
由此,有几个问题展现出来:一是为什么“中国人并没有把这(按即德与福)不相应的情形看成一个问题,更进而设法解决这个问题”?这能否看成是一个缺憾或缺点呢?还是在一开始就越过了德、福纠缠这个阶段,因此福、德关系并没有成为问题,而是另有问题所在呢?二是为什么西方会把它当作一个问题?这又是如何形成的呢?目的王国与自然王国的区分以及道德与自然是怎样形成并确立下来的呢?这些区分是否具有绝对的普遍性?是否合理呢?三是“哲学思考至此而止”,止于何处呢?哲学与幸福有何种关系?向圆圣的方向而趋近的应该是什么样的哲学?哲学是否因此而应该有新的面貌呢?本文即尝试对这些问题做出初步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