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水路与陆路交通
《乡里考》在考察三乡与迁陵县城空间位置关系时,主要依据了三乡与迁陵县廷之间文书传递所需要的时间这一线索。论文指出都乡、贰春乡与县廷之间的往来文书最快可以当天到达,而启陵乡最快的文书也需要3天,因此,与启陵乡相比,都乡、贰春乡距迁陵县城较近。[15]我们认为这种方法在考察三乡与迁陵县城空间位置关系时,其适用性不应被放大。在有些情况下,这一方法是可行的。以都乡为例,就目前已经发表的资料来看,其与县廷之间的往来文书可当天抵达者有8—142、8—170、8—196+8—1521、8—1425、1443+8—1455、8—1554、8—2011(其中当天早上抵达者有4件)等;第二天抵达者只有一件,即8—660。这些现有可统计的数据显示,文书往来所需时间均较短,不同数据之间的差距不大。因此,《乡里考》据此指出都乡与迁陵县城位置极近或在同地,是大体可信的。但是贰春、启陵二乡的情况是否也可以如此推断呢?我们不妨先来看看迁陵三乡乡与县廷往来文书的统计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迁陵三乡乡与县廷往来文书统计
据表1可知,贰春乡与县廷文书往来所需时间只有两个可参考的数据,[16]但是差距极大,一个为当天抵达,另外一个为6天后抵达。启陵乡与县廷文书往来所需时间可以参考的数据较多,共6例,其中启陵发往迁陵者5例,最快者在2天后抵达,最慢者则需要8天后才能到达,而且5例所用时间均不相同;另有迁陵发往启陵者1例,为当天抵达。二乡目前可依据的数据虽然多寡不一,但明显与都乡情况有别的是可统计的数据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我们认为单纯地就这些数据来看,不能得出贰春乡比启陵乡距离迁陵县城更近的结论,以此种方法判断各乡距县城距离时,应需要作更具体的分析。
综合表1所见三乡与县廷文书来往所需时间的统计,我们似可对三乡与县廷往来交通状况补充如下:
第一,都乡因与迁陵县城距离较近或在其中。其文书、物资、人员的往来交通应走陆路,其交通方式较为单一,因此显示出来的数据也较为一致,差异不超过1天。
第二,贰春乡、启陵乡与迁陵县城之间应是水路、陆路并行。前文我们已经指出,在贰春乡、启陵乡均设置有津,津除了有管理物资、人员出入之责外,其作为重要的水上渡口,也应兼有文书、物资、人员传送的功能。游逸飞、陈弘音二先生在讨论9—14号文书时,曾指出:“贰春乡治距离迁陵县治或有一定距离,交通往来甚至可能须透过馆藏简12—849记载的‘贰春津’。”[17]我们同意游、陈二先生关于贰春乡与迁陵县廷交通往来利用了贰春津的结论。[18]同理,8—651所见启陵津可能是也启陵乡与迁陵县廷水路交通的重要节点。
《乡里考》曾据8—754+8—1007指出贰春乡位于山区,路并不好走,甚至当地的乡吏、乡史都有可能指错路。[19]其简文如下:
丗年□月丙申,迁陵丞昌,狱史堪【讯】昌,[20]辞(辞)曰:上造,居平□侍廷,[21]为迁陵丞。□当诣贰春乡,[22]乡【渠、史获误诣它乡,□失】Ⅰ道百六十七里。[23]即
与史义论赀渠、获各三甲,不智(知)劾云赀三甲不应律令。故皆毋它坐。它如官书。
Ⅱ8—754+8—1007
堪手。8—754背+8—1007背
其实,不仅贰春乡山路艰险难行,启陵乡恐怕也是如此。9—2352提及一匹名叫犮难的马在启陵乡境内坠落而亡,或许正是这种情况的反映。其简文如下:
□□年三月庚申,启陵乡赵爰书:“士五朐忍蒤居告曰:‘居贷署酉阳,传送迁陵拔乘马□□牡两囗删取□□□前后各一所,名曰犮难。行到暴诏溪,返上,去溪可八十步,马不能上,即堕,今死。敢告。’/乡赵、令史辰、佐见、即、居杂诊,犮难死在暴诏溪中,曲首右卧,伤其右□下一□,它如居告。·即以死马属居。”
三月庚申,启陵乡赵敢言之:“上诊一牒。”敢言之。/见手。9—2352
三月/丞膻之告□□□□□□当见,以律令负。/朝手。/即水下七刻,居行。
三月□□□□□里士五(伍)敞以来。/□□9—2352背[24]
从现有简文可知,居是人名,他负责在酉阳与迁陵之间传送乘马(名犮难),但犮难在暴诏溪(地名)坠落而亡,乡赵、令史辰、佐见、即、居等人杂诊,似说明坠亡一事发生在迁陵县境内,暴诏溪更可能是启陵乡管辖之地,否则乡史赵就不会参与杂诊。另由该简可知,迁陵县—启陵乡—酉阳县之间应有陆路相通,且同样是山路崎岖难行,因此才有马匹意外坠亡的情况发生。考之整理者提供的《里耶盆地古遗址古墓群分布图》,[25]我们发现在现在里耶古城的北面向东的方向,同样是地势不低,山谷、河流交错,并不是交通便利之处。或许2000多年前的秦启陵乡也面临相似问题。
如以上分析无误,则启陵乡与贰春乡一样,均面临陆路难行的困难,因此水路交通将是对外联络的重要桥梁。交通方式的不同,可能是导致二乡与县廷间文书传递所需时间出现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同为利用水路交通,贰春乡、启陵乡因具体地理位置的差异,应考虑其分别位于酉水上、下游所产生的差异,这可能是导致二乡与县廷间文书传递所需时间出现差异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在表1中,我们注意到贰春乡、启陵乡与迁陵县廷文书往来时,均有一条当天抵达的记录,分别是8—645和8—770;同时,我们也注意到8—770与启陵乡的其他5例不同,恰好是迁陵县廷发往启陵乡的文书,而非启陵乡发往迁陵县廷的文书。综合此两点,我们认为8—645、8—770两份文书之所以都能在当天抵达各自的目的地,极有可能是因为利用了水路运输时顺水流而下的自然条件之利。而启陵乡与迁陵县廷另外5份往来文书,可能既有水路传递的(逆流而上)也有陆路传递的,只是这些文书现有信息有限,我们难以区分。
秦汉时期水陆交通的复杂多样,我们还可通过其他秦汉出土简牍数据窥见,如:
□(徭)律曰:委输传送,重车、负,日行六十里,空车八十里,徒行百里。(岳麓书院藏秦简《徭律》1394号)[26]
委输传送,重车、重负,日行五十里,空车七十里,徒行八十里。(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徭律》412号)[27]
·重车日行五十里,空车日行七十里,今一日七反(返),问:载轮所相去几何里?
曰:四里六分里一。·术曰:并空、重,以七反(返)乘之为法,空重相乘为实。(睡虎地77号汉墓竹简)[28]
·用船江、汉、员(涢),夏日重船上日行八十里、下百卌里,空船上日行百里、下百六十里。(04—211)春秋重船上日行(七十)里、下百廿里,空船上日行八十五里、下百卌里。(04—219)冬日重船上日行六十里、下百里,空船上日行(七十)里、下百廿里。(04—052)它小水,夏日重船上日行六十里、下八十里,空船上日行(七十)里、下百一十里。(04—054)春秋重船上日行卌五里、下六十里,空船上日行五十里、下八十里。(04—053)冬日重船上日行卌里、下五十三里,空船上日行五十里、下(七十)四里。(04—046)(北京大学藏秦简水陆里程册)[29]
以上四例可分为两组,前三例均与陆路运输有关,主要涉及重车、空车;重负、徒行等情形下每日所能行走的距离,虽然秦汉略有差别,但总体而言规定得并不算太详细。与之相反,第4例所见水路运输的规定则要详细得多,除区分河水大小外(江、汉、涢为一类,它小水为一类),与陆路交通相似,也区分重船与空船,但比陆路交通更为详细的是水路运输还区分顺逆流(即简文中所见上行与下行)、季节(分夏、春秋、冬三类),应该说这些规定充分地考虑到了水路交通的特性。从上揭四例来看,秦汉时期的水路、陆路交通的情况较为复杂,不但水路、陆路有别,各自内部因自然环境、季节变换等因素不同也有差异。因此,我们在考察迁陵县廷与三乡之间文书传递时,不应忽视这些因素。据现有数据,我们尚难确定贰春、启陵二乡距离县廷孰远孰近。
综上,我们认为贰春、启陵二乡与迁陵县廷之间的交通方式存在水路与陆路两种,考虑其自然环境的实际情况,由贰春至迁陵、迁陵至启陵,均是由酉水顺流而下。在不考虑其他特殊情况的前提下,这可能是当时最为便利、快捷的交通方式。而反向的交通,因是逆流而上,应较为费时费力。但无论如何,也比走陆路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