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桐城派文人践行治生观念的个案考察——以方宗诚为例
一《清代野记》中方宗诚的“假道学”
桐城派中最有名的以“假道学”“伪君子”著称的当属桐城人方宗诚。余杰著文说:“道学家为官,乃是表面上的清官,骨子里的贪官。”[98]并举《清代野记》中所记方宗诚的故事来证明道学无真:“桐城方某,附庸于曾国藩的幕府之中。他是古文大家植之先生东树的族弟,利用这层关系,他窃取先生未刊刻的文稿为己所有,游扬于公卿之间,由是坐享大名。他大约是学习《儒林外史》中假牛布衣的妙法,不费半点功夫一举成名。”又说“方某因为有道学家的背景,所以贪污的方法也与众不同”。文中基本全抄《清代野记》[99]的记载,未另作考证。另有许蓉生、林成西编译《白话清朝野史大观》,也将《清代野记》所载方宗诚事迹敷衍成白话文作为实事叙述,如其中开首一段说:
安徽桐城人方宗诚,据说是大学者方东树先生的族弟。方东树先生得“桐城派”古文的真传,人品也很高洁,与同乡的“桐城派”创始人方苞并非同族。方宗诚偷窃了方东树一些没有公开刊刻的文稿,在达官贵人中到处张扬,博得了大名。最初,他在巡抚吴竹如家里当了个清客,曾翻墙偷看吴的内眷。吴竹如还算厚道,只是打发了他,没有对人提起他的丑行。此后,方宗诚靠他那支秃笔当过好几个封疆大吏的幕僚。相传在湖北巡抚幕府中,巡抚严树森弹劾悍将胜保的那道著名的奏折,就出自方宗诚的笔下。曾国藩到安庆后,也很赏识方宗诚,延聘他为幕僚。方宗诚自称曾的门生,因此同李鸿章算是同门。李鸿章任直隶总督时,方宗诚被任命为直隶冀州属下的枣强知县。[100]
道学家名声与此笔记关系极大,且方宗诚恰是桐城派重要作家,因此有必要对方宗诚是否贪诈进行详细考察,以明确其治生言论与践行的差别,以及是否为“假道学”。
方宗诚始受学于桐城许鲁,后师事从兄方东树,马其昶、姚永朴、姚永概等皆从其学,是桐城派后期的重要学者。同治七年(1868)方宗诚离开曾国藩幕府赴沪,次年赴直隶,在保定候补知县一年,补任枣强县令十年。光绪六年(1880)方宗诚致仕归里,光绪十四年病故,终年七十一岁。关于方宗诚为官的秽名主要见于《清代野记》。由于《清代野记》影响巨大,这段讲道学家“方某”贪诈的条目成为被广泛引用的资料。上文余杰引此材料甚至不考证“方某”的真实姓名就举以为真。
《清代野记》卷8 有《道学贪诈》[101]一节,记十一条,除第一条外,余十条均为方宗诚事,此文记事颇生动,节其部分记录如下:
于是有桐城方某者,亦俨然附庸于曾门圣贤中矣。方某闻为植之先生东树之族弟。先生得古文真传,品亦高洁,与城中桂林望非一族。方某窃先生未刻之稿,游扬于公卿间,坐是享大名。初客吴竹如方伯所,有逾墙窥室女事,方伯善遣之,不暴其罪也。嗣是橐笔为诸侯客者十余年。相传客豫抚时,严树森劾胜保一疏即出其手。及文正至皖,为所赏,延之幕府,执弟子礼焉,故与李文忠称同门也。及文忠督畿辅,方某以知县分直隶,补冀州属之枣强知县。
……
族弟雅南自故乡来省兄,意有所白而未言。方一见,作大喜状曰:“弟来甚善,我薄俸所得惟书数十笥耳,将赍归以遗子孙,无可托者,弟来甚善,其为我护此以归可乎?”越日,集空箧数十于堂上,命仆隶具索以待。方躬自内室取书出,皆函以木,或以布,往来蹀躞数十百次。堂上下侍者皆见之,有怜其劳欲代之者,方呵之曰:“止。昔陶侃朝暮运百甓以习劳也,我书视甓轻矣,亦藉此习劳耳,何用尔为。”装既竟,乃以绳严束之,即置之廓庑间,非特仆隶等不知中之所藏,即其弟亦茫然也。至夜分,方妻密语雅南曰:“尔途中须加意,是中有白金万也。”雅南大诧曰:“吾所见书耳,非金也。”妻曰:“不然,金即入书中,函穴书入二大锭百两也。”雅南大骇,恐途中有变,不欲行。妻曰:“尔仍伪不知可也,苟有失,罪不在尔。我之所以诏尔者,俾途中少加意耳。”事乃泄。
……
久之以循良第一荐,例须入觐。去官之日,乡民数万聚城下,具粪秽以待,将辱之,为新令吴传绂所闻,急以敝舆舁方由他道遁,始免。方惧入都为言官持其短长,乞病归。置良田数百顷,起第宅于安庆城中,又设巨肆于通衢以权子母。三十年前之寒素,一变而为富豪矣。迨方死,子孙犹坐享至今日也。
……方与文忠昵,既无馈遗之繁,又善掊克之术,更以道学蒙其面,所入当倍之,莅枣五年,不下四十万金矣。方仍布衣蔬食敝车羸马以为常。军兴以来,县令皆有升阶或四品或五品,无以素金为冠顶者。方则始终七品服也。
京师谚云:“黄金无假,道学无真。”此之谓欤。
首先,《清代野记》称“方某”为方宗诚无疑,有如下依据:桐城籍,方东树族弟,且为东树弟子;严树森弹劾胜保奏疏出于方宗诚之手,此奏疏收在《柏堂集》;为曾国藩幕僚;与李鸿章称同门;为枣强知县。其原文约三千字,为行文简洁,概述其主要丑行如下:
一是方宗诚偷窃方东树未刻之稿,游扬于公卿之间,暴得大名。
二是到吴廷栋[102]幕府,翻墙偷看屋中女人。吴廷栋将其辞退,但没有张扬他的丑事。
三是判富户善待入室之贼,供贼饮食,教化贼人以大义。富户不堪其累,不得已贿方宗诚以重金,且再无敢告窃贼者。
四是判无子女之孀妇再嫁,并将其财产充公。
五是判卖酒掺水的酒家所蓄之酒入官,酒家求饶,罚其若干银两为书院膏火。
六是向乡之耆老发放所著语录,称为裨益教化,翌日派人收刊资,“又获金无算”。
七是亲自装捆书箧,令族弟方雅南带回桐城,其中夹带“白金万也”。方妻告之雅南,令其途中稍加留意,致“事乃泄”。
八是与李鸿章关系亲密,当众显露贪墨。李鸿章问方宗诚:“尔官枣强年有矣,攫得金钱几何?”方宗诚答有千金:“不敢欺,节衣缩食,已积俸金千,将寄归,尚未有托也。”李鸿章称可以代为送回家乡,方宗诚“摸索靴中,以银券进”。
九是离任之时,当地乡民数万准备了粪便聚于城下,方宗诚得新县令吴传绂消息,坐破轿从其他道路逃走。
十是回桐城之后买良田数百顷,在安庆城中起宅第,又设巨肆于通衢,成为一方富豪。
十一是在枣强做县令五年,攫金不下四十万,仍“布衣蔬食敝车羸马以为常”,所以总结道:“黄金无假,道学无真。”
二 方宗诚污行的事实考证
据可见史料,以上事实要么无法证为有,要么可确证为无。以下逐条辨之:
一、方宗诚是否窃方东树遗稿“游扬于公卿间,坐是享大名”?方东树卒于咸丰元年(1851),而方宗诚游幕始于咸丰九年正月其从桐城起身赴山东布政使吴廷栋幕,二月十五日至济宁。令其扬名公卿间的著作,当是《俟命录》。[103]然方东树一生大半时间为幕友,多为授经,并无治理的雄才大略,所上策论较少被采用。[104]而方宗诚除《俟命录》之外,先后入吴廷栋幕、严树森幕,并为彭玉麟代笔。吴、严等人皆为二三品以上高级官员,所代上奏疏皆为当时之事,即咸丰九年至同治末年间政事。尤以代河南巡抚严树森弹劾胜保奏疏为一时名作,此《代严渭春中丞奏参劾大臣养痈遗患疏》也收到方宗诚《柏堂集》中,《清代野记》亦称“相传客豫抚时,严树森劾胜保一疏即出其手”且“及文正至皖,为所赏,延之幕府”。这篇奏疏的主要内容是弹劾胜保在咸丰时期的战事问题,不可能是卒于咸丰初的方东树提前做好的。方宗诚代彭玉麟所上多篇奏疏,动辄洋洋数千言,辨理精警,思深虑周,其文字老辣凌厉显而易见,绝无可能胸无点墨即能混迹于这几大高级幕府,迭出名篇且深得历任幕主信任赞赏。事实上,稍加考察即可知方宗诚的“处世”能耐在方东树之上,并且由于方宗诚的操作才使方东树在卒后享有大名。此事朱维铮有详证,称“《清史稿》的方东树传,实为写方宗诚带挈方东树成名史”[105]。
二、偷窥吴廷栋女眷,并被吴廷栋赶走,“方伯善遣之,不暴其罪也”,可确认为无。原因很简单,方宗诚与吴廷栋的交情一直持续到吴廷栋去世。方宗诚离开吴廷栋幕后,与吴的交往仍然极多。咸丰十一年(1861)因吴廷栋职务转徙,方宗诚离幕欲回安徽就曾国藩幕,后因战争滞留河南,入严树森幕。同治元年(1862)方宗诚写信给吴廷栋谈行世情,嘱其小心行事,且推荐诸生于锦堂入吴幕。同治二年,因“吴竹如侍郎请为铭,义不可辞”[106]为桂超万作墓志铭。同治五年,方宗诚随曾国藩剿捻,在济宁戎幕,特地往山东诸城省视吴廷栋。[107]同治六年,因刊刻方东树所著《汉学商兑》之事,与吴廷栋在金陵共同校对。[108]同治九年方宗诚就任枣强知县后,还向曾国藩写信,劝谏曾国藩留吴廷栋在金陵的两江总督府中,且盛赞吴廷栋道:“宗诚生平得见当代贤人君子甚多,惟於竹如先生正学清德及中堂之厚德宏量,真中心悦而诚服者,而相从亦最久。”[109]同治十二年,吴廷栋去世,方宗诚于光绪元年纂《吴竹如先生年谱》[110]以纪念,此著流传至今。同时亦代作吴廷栋神道碑《光禄大夫刑部右侍郎吴公神道碑铭》。《年谱》与《神道碑》对吴廷栋的表彰敬慕之词极多,此不列举。光绪四年(1878),方宗诚编《师友遗书》,取咸丰十年自己所编吴廷栋著《拙修集》,“节录其最切於己者以备观玩”[111]。光绪八年,曾到六安“谒吴竹如先生墓于佛郎山”[112]。以上事实均可证明方宗诚与吴廷栋并未交恶,不可能有赶走方宗诚之事。古人为师友编刻遗集,作年谱、碑铭,必是交情极深厚者为之。且二人别后尚有诸多的荐书及约聚,也证明不可能有当初赶走之事发生。
上文第三、四、五、六条皆无证据为有,也无证据为无。且情结离奇生动,太类于小说,实令人难以为信。其中称占孀妇之财入公、罚掺水酒家为书院膏火银等,而实际上方宗诚在枣强政绩卓著,确有兴建考棚、书院、义学等事。
至于在书箧中藏银,令族弟代运之事,亦过于离奇。万两白银,若是金属,过于沉重,下文中也有说到银券,何以不用银券轻便安全?且当时方宗诚之子方守彝侍候在侧,常往来桐城与枣强,何不用自己儿子运送,而是要用族人,导致“事乃泄”。于理不通。李鸿章代递千两银票之事亦看不出贪墨所在。做县官若干年,而直隶知县仅养廉银一年有六百至一千二百两[113],只拿出一千两银票来,若非有所隐瞒,恐怕只能算是廉洁了。杨怀志《方宗诚却礼》一文称曾听吴孟复说到方宗诚致仕归里之后:
儿子守彝替他整理书籍,发现在父亲的文稿里,夹着许多金银薄片,大惊失色。方宗诚顿时满脸愧色。儿子一再诘问,他竟半天支吾不出一句话。他见儿子望着那些金银薄片在伤心落泪,只好说出事情的原委:那全是属吏和好友在他卸任离别时送的礼品,他本不想收,但盛情难却。再说为官俸禄除了养家糊口,全用于接济当地的一些穷学生,身无分文积蓄,而自己所写的《俟命录》《志学录》等几十卷,都无钱刻版刊印。[114]
后来方宗诚听守彝之劝将这些金银送回枣强助资兴学。这事也颇可疑,送礼竟然是金银薄片,这种造型对于礼物来说,真是比较奇特。吴孟复生于1919年,而方宗诚卒于1888年,显然没见过,就连方守彝也是卒于1924年,那时吴孟复才五岁,杨怀志称“此事是著名古文学家吴孟复先生所述”[115],恐怕不能是亲闻当事人之述,而是他人转述或文献所载,今日笔者实在找不到他证。就此文敘述其他内容来说,也基本不实。方宗诚本人的著作确实未在枣强刊刻,但基本上全部刊成于致仕之后、去世之前,不存在无钱刊刻之事。若真退了这些金银就没刊刻之资,那么应该是见不到《俟命录》《柏堂集》的刻本了。事实上,皇皇九十四卷的《柏堂集》现在存世颇多。以古代为长者讳的传统,收金银薄片这事传播出来的可能性不大才对。杨文中还提道:“卸任回家,属吏和百姓夹道相送,只见他除了四大挑子书外,什么也没有,真可谓两袖清风。”[116]这与《清代野记》中记载亦全然不同。《野记》称方宗诚离任时,“乡民数万聚城下,具粪秽以待,将辱之,为新令吴传绂所闻,急以敝舆舁方由他道遁,始免”。二文相去甚远,基本完全相反,只能都当成戏说。
《清代野记》所诟方宗诚外表朴素,实得贪酷。称枣强为直隶第一美任,“他人令此,岁可余四万金。方与文忠昵,既无馈遗之繁,又善掊克之术,更以道学蒙其面,所入当倍之,莅枣五年,不下四十万金矣”。计算方法是方宗诚一年贪八万,共做了五年县令,所得不下四十万两银子。实际方宗诚自同治九年(1870)上任,光绪六年(1880)夏乞假归,共做了十年县令,所得正当收入当有一万多两。其时县令的一年正俸九十两,直隶知县养廉银一年六百至一千二百两,就其高者计算,十年收入共一万二千九百两。但实际要支出家丁仆婢及雇养幕僚等,不可能全部成为净得。
三 其他对方宗诚的评定
民国时金天翮的《皖志列传稿》成书晚于《清代野记》,亦明确署出所参引文献为谭献撰《墓志》《桐城耆旧传》《清代野记》《柏堂集》《清史稿》,即包括了《清代野记》。《皖志列传稿》中方宗诚相关事实也与《清代野记》大不同:“以卓异引见,去枣强,冠服寒俭,御敝舆出城,终始七品官,不入觐。”[117]三种记载相比之下,金本较为客观可信。也就是说金天翮看到了《清代野记》的记载,却并未采信。平心度之,也就是一位史学家的识见和平和态度使他作出这种判断。再言杨文说到方宗诚“两袖清风”离任,也不大可能,致仕后刊刻的百卷巨著所需花费不菲,不是清贫之士所能。再加上方宗诚有买宅于安庆及购买田地捐献宗族之事,更不是穷人能做到的。
光绪六年(1880)方守彝代父作《与丁方伯书》[118],“丁方伯”,应为光绪六年直隶布政使合肥人丁寿昌。当时方宗诚在枣强为令已十年,欲离职换任或致仕。此信牵涉到方宗诚为官期间捐献数额:“宗诚为捐办账务,赔捐四千余金,创建书院、考棚、养济院捐四千余串,捐建两义仓捐谷仓计二千余石,总共捐办民间大事万金内外。加以两次请蠲,上下忙免差徭入不敷出。九年之中摊捐款两万七千有余,已解与扣廉者计有二万,此外尚欠七千余两,实无力报解。正杂各款则丝毫不欠,惟此摊捐欠款全望大人代求中堂与藩宪,严谕后任速接交待,无致羁留在此,实为德便。”[119]这样说来所有的养廉银全花完了都不够,可见县官的收入是有很大弹性的。而捐廉之事必有,但是方宗诚的积蓄也属较丰。
方宗诚对受排挤憎恨之因有详细说明,并有愤慨之言:
某在此兴废举堕,去害乐利,一切皆己告成。然事熟人顽,居久不去,忌恨者亦不免有。即如讼事,一味察理处治,不徇绅士之情,当堂收诘驳,讼士不能售其技俩,讼士岂能无恨?劝捐书院、劝捐积谷、劝捐散账,良善者同以为然,寒士贫民自然感激,而出钱者岂能知大义之人,其中亦不能无恨?均差使贫民不为富民受累,贫民地少者欢腾,而地多者岂能无恨?荒年贱卖地亩虚比价当卖,贫民吃亏,必令其遵示准购,必令其实价,不准虚价,卖地者愿而买地之豪家岂能不恨?城中讼事清简,一呈即审,一审即结,讼者固愿而差房饭店皆不能无恨?始则以为官无三日紧,久则必变,而宗诚愈久愈勤,则此种恨宗诚不去矣。故官不可不久,任亦可太久。任官当积弊之后,励精图治,勤政爱民,名声必大起,久则如骄子不知恩不畏法矣。[120]
由此文可见《清代野记》对他攻讦的原因,恨他的人确实相当多,且恰是富者、讼者,正是可以玩弄笔墨之事的人群。方宗诚此信说明了意向,“本欲引见,以卓异多年忽然引见望升,似觉无味。如奉上宪升补一缺,札令引见自然是好,否则亦必再奉上宪札催,然后可以请咨。请咨一去即不回任,候升即有补缺亦或可为之,否则宁可今冬明春乞假而去,渐断官途之纠缠,一了百当。引见费用本无可筹,又须回任则无味矣”。此文中引见之数百两银恐怕只是不愿拿,非付不出。
以方宗诚归乡后的花费来看,在官时肯定聚财不薄,但具体多少很难查实。前人讥讽方宗诚的条目还有裴景福转王树柟之言说:“晋老言桐城方存之先生,理学名儒也。令枣强时,有报盗者,辄笞责之,曰:‘尔等自不小心防盗,老爷岂是尔看家奴耶?'”[121]而姚永朴、姚永概等弟子在著述传状中对他的描述又多为美德。如姚永概称:
当光绪初,直隶旱,枣强首发灾状。总督李文忠公每得先生论列,颁行属邑以为法。同僚多妒且忌,而先生不顾也。其后永概客保定,先生前殁久矣。宗人锡九君适署枣强令,因从询先生治迹。其言曰:“吾至其邑,问祠宇、庙廨、书院,谁所兴造乎?曰先生也。城郭、道路,谁所修葺乎?曰先生也。乡贤谁所表章,其遗书谁所校刻,孝子节烈谁所举闻乎?曰先生也。取先生之文,考其实行,盖有遗而非夸也。然则如先生者,真可谓笃行程朱者,与以视夫空疏而乏明效者远矣。”锡九君之言如此。
姚永概为方宗诚被诋毁痛恨不已:“嗟呼!当先生为令时,中兴名公犹在列,上之政教未紊,而下之人心未漓也。故得发其所蓄,自见于天下。使今日有如先生者,必为世所丑排恶诋,不止取忌同官而已。然今日之中国视昔何如?不待智者可决也。学术之系于安危顾不重哉?此永概读先生书而不禁喟然者也。”[122]姚永朴所撰《方存之先生传》关于枣强政绩,说“先生为政,以礼化民。凡在任九年,举孝子、悌弟、节妇、贞女,兴义塾,创敬义书院,祀汉儒董仲舒,刊其邑先正遗书,修志乘,建义仓,积谷万石。会岁饥,上书大吏,请蠲本邑钱粮,旁逮邻邑,不避忌嫌。又尝请奏免天下钱粮积欠。曾公去直隶,李公鸿章继为督,皆夙重之,有请无所格,而先生謇謇自将,陈事辄数千言,或用草书函达。两公亦不以僚属待也”。所说之事,包括其中奏疏,无论政事实绩如何,这些事情存在皆有文献可征。
综上言之,方宗诚并无《清代野记》所述主要劣迹,“假道学”之名加之于他实属冤枉。方宗诚为干吏,与高层官员关系亲好,行惠政且政声卓著,得罪同僚下属较多,因此被嫉妒诋毁。方宗诚可能既不是很贪墨,也不是很清廉。他的收入十分殷实,十年县令之后在乡养老八年,刻书、修谱、买宅、买田皆能为之。要之,桐城派的道学家承担了清代“假道学”的主要骂名有历史的原因,并不客观公正。倡言修齐而砥砺品行的桐城派道学家大有人在,他们的实际行为并不比社会总体风气更糟。
[1]贾新奇:《论传统伦理学中义利问题的类型》,《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
[2]刘宝楠:《论语正义》,岳麓书社1996年标点本,第100页。
[3]程颢、程颐:《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标点本,第176页。
[4]陆九渊:《陆九渊集》,中华书局1980年标点本,第17页。
[5]陆世仪:《陆桴亭思辨录辑要》卷10,《丛书集成初编》,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05页。
[6]徐永斌:《张履祥的治生之路及治生观》,《中国文化研究》2014年第2期。
[7]《史记》卷129《货殖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标点本,第3253—3283页。
[8]叶适:《习学记言序目》,中华书局1977年标点本,第324页。
[9]刘无量:《中国哲学史》,台湾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411页。
[10]刘无量:《中国哲学史》,台湾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411页。
[11]黄宗羲:《明儒学案》卷62《蕺山学案》,中华书局1985年标点本,第1595页。
[12]黄宗羲:《明儒学案》卷62《蕺山学案》,中华书局1985年标点本,第1595页。
[13]杨伯峻译注:《论语译注》,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16页。
[14]高拱著,岳金西、岳天雷校注:《问辨录》,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66页。
[15]高拱著,岳金西、岳天雷校注:《问辨录》,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66—167页。
[16]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25,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标点本,第940—941页。
[17]王守仁撰、萧无陂校释:《传习录校释》,岳麓书社2012年版,第196页。
[18]黄宗羲:《明夷待访录·财计三》,《黄宗羲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1册,第41页。
[19]钱仲联主编:《龚自珍文选》,苏州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页。
[20]王英志:《袁枚是这样“富裕”起来的》,《文史月刊》2011年第3期。
[22]柳诒徵:《江苏书院志初稿》,《中国历代书院志》影印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54页。
[23]周中明:《应恢复戴名世桐城派鼻祖的地位》,《安徽大学学报》1994年第3期。此文对此问题深入辩证,虽然戴名世是否应为桐城派后人有不同意见,但他与桐城派深刻的关系是不言而喻的。
[24]王树民编校:《戴名世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95页。
[25]石钟扬、蔡昌荣选注:《戴名世散文选集》,百花文艺出版社2003年版,第49—51页。
[26]《刘大櫆集》卷1《续难言》,吴孟复标点,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32—33页。此段刘大櫆言论皆出此文,后不一一出注。
[27]《刘大櫆集》卷3《答吴殿麟书》,第116—117页。
[29]《刘大櫆集》卷3《与盐政高公书》,吴孟复标点,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09—110页。
[30]姚鼐著、刘季高标点:《惜抱轩诗文集》卷5《书货殖传后》,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72—73页。
[31]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09页。
[32]《刘大櫆集》卷1《难言三》,吴孟复标点,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31页。
[33]《刘大櫆集》卷1《难言三》,吴孟复标点,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31页。
[34]《刘大櫆集》卷1《难言三》,吴孟复标点,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32页。
[35]陈用光:《太乙舟文集》卷2《名位篇上》,徐成志标点,《陈用光集》,安徽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12页。
[36]陈用光:《太乙舟文集》卷2《名位篇上》,徐成志标点,《陈用光集》,安徽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12页。
[38]《因寄轩文二集》卷5《与某君书》,施立业点校《管同集 吴敏树集》,安徽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134页。
[39]此句实出《孟子·滕文公下》,且今有学者认为原句当为“志士不妄在沟壑”。(樊波成《重读孟子:志士不忘在沟壑——典籍训诂与历史制度》)
[40][英]赫胥黎:《天演论·群治》,严复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92页。
[41][英]赫胥黎:《天演论·群治》,严复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92页。
[42]参见徐雁平《清代文学世家姻亲谱系》,凤凰出版社2010年版,第177—200页。
[43]张英:《聪训斋语》,《张英全书》第1册,安徽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515页。
[44]郭长华:《“守田不饥”——张英“恒产”思想简论》,《经济师》2004年第8期。
[45]张英、张廷玉:《聪训斋语 澄怀园语——父子宰相家训》,江小角、陈玉莲点注,安徽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63页。
[46]《方苞集》卷17《己亥四月示道希兄弟》,刘季高点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478页。
[48]《方苞集》集外文卷8《教忠祠祭田条目》,第768页。
[49]《方苞集》集外文卷8《教忠祠祭田条目》,第768—769页。
[50]《方苞集》集外文卷8《教忠祠祭田条目》,第767页。
[51]《方苞集》集外文卷8《教忠祠祭田条目》,第770页。
[53]《方苞集》卷17《甲辰示道希兄弟》,刘季高点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487页。
[54]《方苞集》卷17《甲辰示道希兄弟》,刘季高点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487页。
[55]《方苞集》卷17《甲辰示道希兄弟》,刘季高点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487页。
[56]《方苞集》卷17《甲辰示道希兄弟》,刘季高点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集外文卷8《教忠祠祭田条目》,第769页。
[57]光聪谐等修:《同治桐城光氏族谱·家政篇》,同治十三年桐城光氏木活字本,第11页。本段引光氏族约皆出此《家政篇》,后不一一出注。
[58]姚濬昌纂修:《桐城麻溪姚氏宗谱》,光绪姚濬昌安福县署刻本,卷首第3页。
[59]吴健吾等纂:《桐城高甸吴氏荣华宗谱·家规》,民国二十五年(1936)安庆著存堂铅印本,第8页。
[60]徐国利:《从明清徽州家谱看明清徽州宗族的职业观》,《河北学刊》2001年第6期。
[61]方苞:《方望溪先生全集》集外文卷5《与韩慕庐学士书》,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122页。
[63]刘季高点校:《方苞集》集外文卷5《与刘言洁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669页。
[64]刘季高点校:《方苞集》集外文卷5《与刘言洁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669页。
[65]刘季高点校:《方苞集》集外文卷5《与刘言洁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卷17《甲辰示道希兄弟》,第484页。
[66]王树民编校:《种杉说序》,《戴名世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83页。
[67]王树民编校:《种杉说序》,《戴名世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92页。
[69]《吴敏树集》,张在兴点校,岳麓书社2012年版,第393页。
[70]《吴敏树集》,张在兴点校,岳麓书社2012年版,第442页。
[71]陆世仪:《陆桴亭思辨录辑要》卷10,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05页。
[72]陆世仪撰、方宗诚批点:《思辨录辑要》卷10,清光绪抄本,安徽省图书馆藏。
[73]陆世仪撰、方宗诚批点:《思辨录辑要》卷10,清光绪抄本,安徽省图书馆藏。
[74]方宁胜、杨怀志点校:《柏堂集》前编卷3《书江贻之空山夜坐图后》,《桐城派名家文集9方宗诚集》,安徽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28页。
[75]姚永概:《慎宜轩日记》,沈寂等标点,黄山书社2010年版,第240页。
[76]姚永概:《慎宜轩日记》,沈寂等标点,黄山书社2010年版,第240页。
[77]王世光:《清儒视野中的“假道学”》,《求索》2002年第5期。
[78]陈确:《陈确集》,中华书局1979年标点本,第111页。
[79]陈独秀:《文学革命论》,《新青年》1935年第2卷第6号。
[80]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吉林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09页。
[81]刘守安:《一个矛盾而痛苦的灵魂——方苞生平与思想探微》,《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
[82]姚永朴编:《桐城姚氏碑传录》卷6第7页,清光绪刻本。
[86]马其昶著、毛伯舟点注:《桐城耆旧传》,黄山书社1990年版,第281页。
[87]马其昶著、毛伯舟点注:《桐城耆旧传》,黄山书社1990年版,第281—282页。
[88]吕斌编著:《龙启瑞诗文集校笺·经德堂文集》卷1《韦寿岩先生五十寿序代家君作》,岳麓书社2008年版,第389页。
[89]《柏堂集》次编卷7《三隐君子传》,方宁胜、杨怀志点校,《方宗诚集》,安徽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169—170页。
[90]刘声木:《桐城文学渊源撰述考·凡例》,徐天祥点校,黄山书社1989年版,第8页。
[91]《柏堂集》续编卷11《伊孝廉传》,方宁胜、杨怀志点校,《桐城派名家文集》,安徽教育出版社2014年标点本。
[92]张舜徽:《清人文集别录》,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06页。
[93]张舜徽:《清人文集别录》,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06页。
[94]李慈铭光绪十三年(1887)京城消费皆出自洪振快《亚财政——制度性腐败与中国历史弈局》,中信出版社2014年版,第43—45页。
[95]张宏杰:《以曾国藩为视角观察清代京官的经济生活》,《中国经济史研究》2011年第4期。
[96]张昭军:《晚清民初的理学与经学》,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107页。
[97]史革新:《晚清学术文化新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8页。
[99]此书作者署名为“梁溪坐观老人”,前人有考为张祖翼,有考为熊亦奇者,皆有漏洞,与本文内容无关,因此不作考订。
[100]许蓉生、林成西编译:《白话清朝野史大观》,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52页。
[101]张祖翼:《清代野记》,中华书局2007年整理本,第224—228页。
[102]吴廷栋(1793—1873),字彦甫,号竹如,安徽霍山人。
[105]朱维铮:《中国经学史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1页。
[106]方宗诚:《柏堂集》续编卷16《署福建按察使前汀漳龙道桂公墓志铭》,《桐城派名家文集》,方宁胜、杨怀志点校,安徽教育出版社2014年标点本。
[107]方宗诚:《柏堂集》,后编卷6《节录单伯平学博经说跋》。
[110]方宗诚:《柏堂集》,后编卷5《吴竹如先生年谱跋》。
[111]方宗诚:《柏堂集》,后编卷5《节录吴竹如侍郎拙修集跋》。
[112]陈澹然:《方柏堂先生事实考略》卷1,清光绪十五年皖城刻本,第22页。
[113]张仲礼:《中国绅士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18页,表3《各省文官每年的养廉津贴》。
[114]杨怀志:《桐城风情》,安徽美术出版社2011年版,第78页。
[115]杨怀志:《桐城风情》,安徽美术出版社2011年版,第78页。
[116]杨怀志:《桐城风情》,安徽美术出版社2011年版,第78页。
[117]金天翮:《皖志列传稿》,《中国方志丛书》,台湾成文出版社1973年影印本,第475页。
[118]未收入《柏堂集》,为稿本传至后世,由守彝曾孙方智铠点校,收入《网旧闻斋书简》,由广陵书社刊印面世。
[119]方守彝著、方智铠整理:《网旧闻斋书简》,广陵书社2008年版,上册,第11—12页。
[120]方守彝著、方智铠整理:《网旧闻斋书简》,广陵书社2008年版,方守彝代作《致丁方伯》,上册,第9—10页。
[121]裴景福:《河海昆仑录》,杨晓霭点校,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71页。
[122]《慎宜轩文集》卷3《柏堂遗书附录序》,江小角点校,《姚永朴集 姚永概集》,安徽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2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