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代政治的理性主义路向及其限度
当中世纪政教合一的迷雾逐渐被民族——国家的兴起所驱散,马基雅维里试图让人们相信,一个强有力的君主专制政体能够为现代民族——国家奠基。马基雅维里的政治思想之所以被视为“现代政治的开端”,主要是因为他主张政治权术与道德诉求的严格分离及其对巩固统治权力的重要性。如果说马基雅维里关于政治需要以理性思维主导的思想,主要是一种政治论说或者政治理论,而缺乏政治哲学的体系性,那么17世纪笛卡尔唯理主义在欧洲大陆的形成及传播,就为将理性因素引入现代政治提供了系统的理论框架。一个在政治哲学上获得充分支持、具有严谨论证结构的现代理性政治理念体系,在欧洲17、18世纪启蒙运动前后得以初步形成。
当然,理性精神与理性主义不能混为一谈。理性精神,之所以成为启蒙运动主要的号召理念,是因为它能够被启蒙阵营各派思想所接受,它是一种共识。无论是经验主义者还是理性主义者,无论是苏格兰启蒙情感论者还是百科全书派,理性精神是让他们共同支持启蒙的信仰纽带。尊崇理性精神,是他们的共性。但在理性主义的思想脉络中,理性显然已经超越其在精神层面的指引作用,成为一种试图一揽子解决问题的意识形态、一种“主义”。理解现代政治的理性主义路向,因而具有两重任务:第一重任务,就是要发掘作为启蒙之核心与共识的“理性”精神具有的内涵,找到使现代政治获得生存与发展动力的关键所在。第二重任务,就是要概括出使理性精神被错误滥用,从而使现代政治遭遇意识形态之难的“理性主义”所呈现出来的特征及其限度。强调现代政治等同于理性政治,而不是着重以理性精神引导现代政治的僵化的理性诉求,便是理性主义的主要谬误。
理性主义的政治哲学进路,以笛卡尔的唯理主义为标志得以建立,再由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加以发展。理性政治哲学体系经过康德的批判转而接受,并将之与经验主义进行综合之后,到了黑格尔那里,又发展出对现代国家产生深刻影响的绝对理性精神。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的思想交锋给人们留下的印象通常是,经验主义乃自由主义的领路人,理性主义则为绝对主义开辟道路。然而值得一提的是,19世纪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密尔,专门针对非正义与神秘领域的关系提出要以理性方法和科学解释来作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式,使理性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原本分裂的罅隙又得到一定程度的弥合。
从政治哲学层面具体分析,理性主义(rationalism)脉络所呈现的理性政治,主要以“世界只能为理性所知,感性的解脱必须通过理性之光来矫正”为根本依据,建立起一种以理性为支配地位的政治秩序安排。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强化理性与人性之间的必要关系,在努力理解人性的基础上试图以理性超越人性,以此为理性的政治秩序设计做好铺垫。第二,在政治过程中致力弘扬一种作为至善之政治理念的“理性”,强调“理性”将是一个政治体得到最好安排所要遵循的必然规律。
作为近代理性主义之父,笛卡尔指出,良知即是理性——“正确判断、辨别真假的能力,也就是我们称之为良知或理性的那种东西,本来就是人人均等的。”n然而,碍于当时的政治环境,他并没有详尽论述如何将理性运用于安顿政治共同体,仅仅保守地强调“思辨的真理”以及“正确运用理性”的方法只是为了“永远只求克服自己,不求克服命运,只求改变自己的愿望,不求改变世间的秩序”。o笛卡尔的保守显然只是针对一般人性而言,他认为个人打算用彻底改变、推翻重建的办法来改造国家,是一种妄想。但他却努力阐明获得一个理性的国家理念对于政治共同体建构的重要意义,尽管这样会陷入塑造极权人格的危险——“有的民族原来处于半野蛮状态,只是逐步进入文明,感到犯罪和争吵造成麻烦,迫不得已才制定了法律,他们的治理程度就比不上那些一结成社会就遵奉某个贤明立法者的法度的民族。”p这无疑为其理性主义继任者在政治理论领域的作为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依据。
斯宾诺莎作为笛卡尔最出色的“学生”,延续笛卡尔在人性中寻求理性的方法,指出“一个人按自己的本性的法则行动就是按最高的自然权利行动”q。不过斯宾诺莎进一步把人对自然法则的遵循与自由关联起来。他指出,对于人而言,是否拥有自然权利是判断一个人是否自由的必要条件——“只有在他能够生存、能够依照人的本性的法则而行动的时候,我们才能说他是自由的。”r当然,依照人的本性行事既包括运用理性,也包括屈从于欲望与激情。而自由的程度则关乎于能够依循理性而不是欲望行事的程度——“只要是在理性指导下生活的人,我便称他为完全自由的人。”s这意味着斯宾诺莎引申出一种理性法则,它要求人要克服人性中来自激情与欲望的弱点,从而获得完全自由。
斯宾诺莎并没有遵循笛卡尔不寻求改变政治现实的保守做法,反而把形而上的理性概念明确用于探求一种最好的政治安排——致力于“通过可靠和无可争辩的推理,并从人的真正本性去确立和推论最符合实际的原则和制度”t。斯宾诺莎最具特色的贡献,在于根据人性与理性的不同,区分了自然法则与理性法则,区分了个人的德性和国家的德性。无论对于野蛮人还是文明人,自然法则是以人类的共同本性和独特品质为核心,宣示了人的一般权利和底线自由诉求,塑造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以及国家的特定状态,关乎国家的起源与基础。理性法则关乎的是国家的宗旨,是实现国家的“最佳情况”,即“以理性为根据并且受理性指导的国家是最有力量的和最充分掌握自己权利的国家”。u斯宾诺莎并没有完全脱离笛卡尔的二元体系,而是以二元论为起点,试图使“二元”走向综合而不是完全相互独立。事实上,斯宾诺莎更具革命性的观点隐含于其中。由于他把遵循理性原则的行为与秩序视为“最佳的”、“最自由的”,把遵循自然法则的行为与秩序视为具有“一般权利的”和“自由的”,无不意味着把理性置于自然之上。自然是底线,理性则为最佳。
莱布尼茨更是把这一理性法则进一步发展为人类社会的正义原则。在他的理论脉络中,正义原则即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法则,其内容近似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意思。具体而言,正义原则就是“给予每个人所应得的”,“一个人应该允许(别人)在同样情境下做出选择,既不能宣称享有特权、违背理性,也不能把自己的意志硬说成理性”。v莱布尼茨对理性与正义之间关系的论证,为理性选择理论的成熟、发展与应用奠定了哲学基础。如果理性法则作为一种“上帝用以支配权力的”、属于“生物的自然属性”的普遍自然法则,那么正义法则就是这种自然法则在政治秩序中的运用,是政治秩序赖以建立和维系的依据。w
康德进一步拓展出理性与道德法则之间的关系,尝试为理性法则奠定道德基础。他需要做的第一步就是论证理性与自由意志之间的正关系。“由于渴望做出决定(作为渴望的喜爱或偏爱的依据)的内在原则存在于主体的理性中,这种渴望的能力便构成意志。……这种意志……就它可以决定自愿选择的行动而言,它就是实践理性自身”,而且“纯粹理性决定的选择行为,构成了自由意志的行为”。x这种本质上是自由意志的纯粹理性,即是一种关乎原则的能力,是一种具有足够资格制定法规的能力。这就是康德笔下有别于自然法则的自由法则——“道德法则”。借助理性这一媒介,人类心灵能力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自由意志,就此合乎理性地建立在先验的原则上而成为具有普遍效力的道德法则。
康德并不甘心将理性、自由意志与道德法则的论证就此停留在道德哲学层面,他试图将这一论证结果运用于政治秩序的安排。在这一层面上,康德主要讨论道德法则中法律法则的主要内容,即政治共同体成员的外在行为及其合法性的问题,实质就是如何实现人的外在自由的问题。康德将该法则归纳为一种“权利的科学”。确定权利的普遍法则,是康德政治哲学的核心。这一关乎权利的法律法则有四大特点,它们共同凸显了康德对理性原则指导下政治共同体制度安排的主要思路。第一,它被认为是摒弃来自经验的各种原则之后,在纯粹理性中探索而产生的法理与道德根源。因此,它是政治共同体中各种政治与法律经验的“真正的基础”。第二,它实质上是一种关乎普遍自由的原则。第三,权利与权力的基本关系在此法则中体现为,权利代表了自由的基础与根源,权力则是由此基础衍生出的、以强制或强迫的力量来对妨碍自由的制止。主导二者的是一种“作用与反作用的平衡的物理法则”。第四,政治共同体中的各项权利原则关注的核心主题可以归纳为:自然的权利与文明的权利之间的权衡,以及私人权利与公共权利之间的划分与联系。y
在黑格尔的理论脉络中,理性不仅是“意识确知它自己即是一切实在这个确定性”,还是能够“超脱这个对立的确定性”而形成的一种反思。z同时, 黑格尔注重发掘理性如何成为联系自我与他者之间重要纽带这一过程。而当理性开始对本身的使命做出考察,即把它同其对于世界的关系相提并论时,作为在世界历史舞台上得以呈现“自身最具体的现实”的“精神”,其基本特质与实现手段也得到确认;这时,理性精神所具备的“自由”特性也在理性与世界历史的关联论证中被进一步强化。aa黑格尔对理性内涵的独特界定,为他后来发展出理性精神在有限存在的现实世界中得以全部实现的特定形态——国家的理念,做好了铺垫。在黑格尔的理性主义进路中,国家作为精神表现出来的特殊形式,是一个能够承认自身之理性与自觉性的共同体。用黑格尔的话来说,国家就是自在自为的理性东西,是“在地上的精神”,是理性的绝对目的。一方面,理性的国家与自由之关系可以概括为“自在自为的国家就是伦理性的整体,是自由的现实化;而自由之成为现实乃是理性的绝对目的”。ab另一方面,理性的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则体现在“由于国家是客观精神,所以个人本身只有成为国家成员才具有客观性、真理性和伦理性”ac。
把密尔归纳入“理性主义者”的行列,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他对政治传统、习俗以及相关人类经验对自由价值之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提出严厉批判。密尔指出,习俗和经验使人们“习惯于相信,亦曾受到某些热烈倾向于哲学家性格的人们的鼓励去相信……他们的感想是优于理性的,从而就使理性成为不必要”ad。 首先,理性的必要性在密尔的思想中明确体现为:形成一种准则从而使个人的自由独立与社会的宏观控制之间实现规范与平衡。然而,习俗却是形成这种准则的一大障碍。因为它常常使人们对某种行为准则的效用与正当性产生疑虑。其次,理性是密尔所强调的人类个性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他十分重视为人类个性的充分发展创造条件,并把个性的自由发展视为关系到人类福祉的首要因素。ae而在密尔的理论中,“个性”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方面是涉及人类判断力和理解力的人类的理性;第二个方面是涉及人类感受力的欲望、情感与冲动。就前一个方面而言,个性中理性的发展与加强,需要人们在持续的选择中不断运用理性。具体包括“使用观察力去看,使用推论力和判断力去预测,试用活动力去搜集为做出决定之用的各项材料,然后使用思辨力去做出决定,在做出决定之后还必须使用毅力和自制力去坚持自己的考虑周详的决定”af。 就后一个方面而言,密尔认为,同样的理性运用过程,在塑造与人类感受力相关的欲望、情感与冲动方面也十分重要。它与完善的判断力、理解力一样,都是人类个性发展不可或缺的方面。可见,到了密尔这里,一种具有综合特质的理性,即对准则与经验、理性与感性的全面综合,得到了更明显的呈现。
在政治秩序的安排中,若要实现对理性准则的遵循、对人类个性及其内涵的维护,除了要在个人独立与社会控制之间做出恰当的调整,而且要确定好政治共同体及其权力体制作用于个人的限度。密尔指出,政治共同体中理性准则的核心在于:“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据此,密尔将权力的限度视为理性准则的核心内涵,并以此作为政治共同体建构与运行的最高标准。“凡属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对付个人之事,不论所用手段是法律惩罚方式下的物质力量或者是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ag
思想家们对理性之正当性与效用的充分论证,常常被用作为理性主义政治路向正名的重要依据。当理性主义者使现代政治以理性主义作为基本发展路向,不仅在政治过程中推崇理性精神,而且还试图使理性成为政治具有“现代性”的唯一标识。理性因素影响之大,使得现代政治的成型及其所涉及的各种类型划分,基本是围绕着理性主义的发展及其他各流派对它的批判而构成的。甚至有学者认为,“今天几乎所有政治都成了理性主义或近理性主义的”ah。
对现代理性主义政治路向最严厉的批判,来自保守主义阵营。其中为这种批判提供了体系化支持的是当代保守主义思想家欧克肖特(Michael Oakeshott)。欧克肖特站在维护习俗、传统和政治经验的立场,把矛头直指兴起于17世纪的“近代理性主义”,并关联性地批判了近代理性主义的后续理论形态及其产生的各种影响。他的观点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欧克肖特认为,理性主义总有一种过度批判的毛病。以怀疑论和“我思故我在”为动力的理性主义,对所有的权威、迷信、偏见和传统都持有怀疑和不信任的态度。这在保守主义者看来,是一种不加分析、不由分辩、只求撼动既有传统根基的敌视态度。“它在近代世界的处境使它好争论:它是权威的敌人,偏见的敌人,传统、习俗和习惯的敌人。”ai
第二,现代理性主义政治理论被认为过度自信,总倾向于怀疑他人而甚少自我怀疑。其中最明显的表现即是认定理性是“普遍的”,是身心健全的人类共有的基本能力和终极关怀;并“相信不受阻碍的人类‘理性’(只要它能被运用)是政治活动绝对可靠的指南”。aj在现代政治生活中,理性主义的这种自信成为其大胆抛开习俗的影响、撼动传统的根基以对政治制度和政治秩序进行全盘设计改造的动力。保守主义者对这种自信嗤之以鼻,认为“这种将政治同化为工程可称为理性主义政治的神话”ak。诸如宪法工程学、政治制度顶层设计等一系列具有明显理性主义色彩的政治理论研究和制度安排,在欧克肖特看来,都是理性主义所体现出来的一种“致命的自负”。
第三,尽管现代理性主义并不忽视经验,但它也不注重积累经验,它只善于“迅速将复杂多样的经验归约为一套原则,然后只根据理性的理由来攻击或捍卫这些原则”,而“过去只是作为障碍才对它有意义”。al这与现代理性主义从科技革命中获得技术支持与进步动力的处境紧密相关。保守主义者认为,取得技术霸权的理性主义非常信赖技术知识所带来的各种确定性,并试图把这种确定性渗透进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用以作为概念界定、现象解释的理论工具和指导准则。以同情问题为例,近年来情感科学的兴起,使不少研究者们倾向于从神经系统结构与认知理论的角度出发考察同情问题。但这一进路也不免遭受以对同情的生理性分析化约了其原本丰富的伦理哲学内涵的指责。am这与理性主义面对的以技术诉求代替价值诉求的指责也是异曲同工的。
第四,现代政治的理性主义路向遭到保守主义等思想流派最严厉的一条诟病是,当理性主义发展至极端,便会蜕变为危险的非理性主义;而以理性主义为基础发展起来的非理性主义,常常成为具有巨大破坏力的政治类型。an像意志主义、存在主义、神秘主义等都是非理性主义的重要理论形态。ao非理性主义产生于理性主义,究其原因,不仅由于政治理性主义对政治想象力的依赖与非理性主义的浪漫特质不谋而合,而且以理性对权威的批判、对经验和传统的怀疑、对自主思考的极度重视,为强调主体意志之重要性、重视培养创造力和革命气质的非理性主义政治哲学,提供了生长的土壤和养分。
可见,欧克肖特所断定的现代政治被各种自认为能够提供完备性学说和一揽子计划的意识形态所左右,正体现了现代理性主义政治朝向非理性方向发展的危险——“毁灭与创造的政治取代了在多大程度上修补的政治,有意识地计划和精心执行的东西(因此)被认为比经过一段时期生长起来和不自觉地确立自己的东西更好。”ap与其说欧克肖特批判源于笛卡尔的正统理性主义,倒不如说他的矛头实质上对准了被意识形态、非理性主义,甚至是极端个人意志裹挟的近代理性主义。这一理性主义政治形态把排斥性的完备性准则与对理性思考和自主意志的推崇紧密结合——“近代理性主义就是头脑平平的人拥有识别力的人和天才的灵感制造出来的东西”,“伟人就是通过教弱者如何思考让他们走上错误之路的”。aq
除了传统的保守主义者,被称为“极右派”的施特劳斯学派也对理性主义政治提出严肃批评。施特劳斯学派致力于在现代政治社会中推崇“哲学王”式古典政治理性主义以及古典政治美德,以替代被认为导致现代社会堕落腐化的现代理性主义。施特劳斯学派对现代理性政治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首先,现代理性主义导致了价值相对主义,以至于使现代政治进一步滑向虚无主义的失序与混乱境地。施特劳斯尤以伯林两个自由的论述为对象,批判了现代理性主义中的自由主义理论,认为这是“自由主义危机的标志性文献,此危机源于自由主义已抛弃了其绝对主义根基,而且试图变得完全相对主义化”ar。 其次,现代理性主义还需要为其发展至顶峰后出现的非理性主义思潮及其对现代社会的恶劣影响负全责。譬如存在主义对合理性的蔑视和对果敢性实践意义的颂扬,被认为是为极端主义纳粹运动提供了理论依据。施特劳斯学派对现代性危机的批判由此展开。再次,现代理性主义把“理性”从“神性”中剥离,对“政治”与“道德”进行区分,在施特劳斯学派看来是不妥当的。但是该学派将神性赋予现代政治,以批评理性主义来全面批判现代性与西方文明,并试图重返古典世界的立场,却使其陷入神秘主义的非理性境地,因而大大削弱了其对理性政治批判的正当性。
卢梭对现代政治中情感问题的重视,从三个方面体现出其对现代政治理性主义特质的批判性。第一个方面是对霍布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观点的批判。在卢梭的思想中,情感首先是一种本能反应,并无善恶之分。因此,包含人类天然情感的人性,必定有一种出于维系和平状态而必要的相互冷漠感。而且,这样的相互冷漠状态会被偶尔的同情所改变。这就对霍布斯基于人性恶的立论、认定在进入文明社会之前人类因为自私的天性而始终处于丛林法则支配下的战争状态,形成批判。
另一方面,卢梭也以情感对洛克限制政治权力、保留人类基本权利的观点表示批判。他强调,人们选择离开原始状态而进入文明社会是为了能够克服自利、发展同情,从而创造一种更美好的共同体生活。洛克强调限制政治权力、保留必要的个人权利,在卢梭看来,便是反其道而行之。卢梭担心,这样不仅削弱人类生活必要的共同情感,还会使人类原本只求自保的自利性发展为蜕化变质的自私。这将致使人们在社会中过多为自己考虑而陷入贪欲十足、迅速腐坏、不重视道德的危机之中。这也无形中显示出卢梭对现代自由主义理论的批判。在卢梭眼中,自由主义对个人权利的强调,会延续人们互相冷漠与互不干涉的状态,这对于形成一个具有特定公共目标,联系紧密、共同奋斗的政治共同体而言是不利的。卢梭建立美德共和国,也是要对自由主义所建构的现代政治形态做出矫正。
再一方面,卢梭强调建立起道德情感主导的政治规则,也是对经验主义的批判。其中包括经验主义的理性和经验主义的情感。前者主要以百科全书派为代表,后者主要以苏格兰道德情感论者为代表。在卢梭思想脉络中,无论是情感还是理性,都更具有超验意义。这样的意义在他的美德共和国理论中有着最显著的呈现。以一种超验的进路来建构政治规则,是由于:卢梭认为人性不可倒退,不可能由文明社会回到自然状态中那种无善恶的和平状态(而且这种状态在卢梭看来并不完美);但鉴于现存社会已经腐坏,唯一的方法就只能是通过重建——重塑人性、重建适于激发人性优点的制度,来形成一个美好的新社会。而这种完美社会的建立依据和手段,就必须是一种超越任何经验并足以改善任何经验的超验进路。这也是卢梭被称为一个柏拉图主义者,以及被康德奉为在情感与意志理论上对自己产生极大影响的精神导师的重要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