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874年布伦塔诺的心理学
布伦塔诺把心理学定义为心理现象的科学。这个术语可能极易使人误解,因为该现象与静态的外观相去甚远。它们一般是活动的,在个体身上表现为意动(acts),因此,严格说来只能用一个活动的动词来命名它们。它们可被分成三种类型:观念的意动(如看、听、想象等活动),判断的意动(如认识、拒绝、知觉、回忆等活动),以及爱恶意动(感情、愿望、决断、意志、欲望等活动)。如果愿意,我们可以使用独立存在的实体(substantives)这一词,也可以谈及感觉和观念,记忆和想象,意见,怀疑,判断,喜悦和悲伤,欲望和厌恶,意向和结果;但我们必须牢记心理现象是能动的,是一种感觉,是一种怀疑,是一次回忆,或是一个愿望。
事实上,绝不可能存在无内容的意动。当我们形成观念时,我们在感觉或想象某些事物;当我们判断时,我们在知觉某些事物,认识某些事物,回忆某些事物;当我们爱或恨时,我们对某些事物感兴趣,期望或拒绝某些事物。然而,准确说来,这是心理和物理现象之间的区别。后者是单调的、呆滞的:我看到的颜色、图像或景色,我听到的弦乐,我感觉到的温暖、寒冷或气味,我想象到的喜爱的物体,我们都是依据它们外表显示出来的样子来描述所有这些事物的。它们的外表便是对它们的一种总结,便是详尽的描述;它们没有参照物,不会把我们带到它们之外。另一方面,心理现象的特性,准确说来,与内容有关,牵涉到某个客体;它们有意地包含一个客体于其内。由于它们是意动的,这种内在客观性的特征使它们独一无二地与包含着自己的物理现象区分开来。甚至在心理现象的内容不是物理的,而是另一种心理现象的情况下,区别亦是明显的。因为改变内容或意动客体,并不因此剥夺心理现象的本质特征,心理现象仍然有自己活动的权力,因此它并不会与不加掩饰的物理现象混淆起来。
这些是布伦塔诺有关心理学题材的观点。他开始先考虑物理和心理之间的区别,找到心理的适当的差异后,就可以依据它涉及的本质来定义心理学。然后他考察了迄今为止对心理现象进行的主要分类,提出了自己的分类。在他的分类中,判断是单独列出来的,情感和意志各自分类。在整个讨论过程中,他主要依靠的是思辨。确实,他取得了内在知觉的证据,但内在的知觉并不是观察,而是一种自我证实(self-evident)的认知或判断。如此说来,如果我们可以用这个短语,其本质与思辨是一样的。布伦塔诺认为只有回忆起过去的意动时,才有可能进行心理的观察:而且确实如他所承认的,甚至实验一类的事也是有可能的。然而,不仅记忆易产生严重的错觉,而且记忆的意动也再一次归入判断的范畴,以致实验本身在思辨的世界里产生。因此,经验心理学运用同样的心理活动来确立其题材的属性,探讨不同的心理学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