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型社会:呼唤逻辑理性的规约
1853年,清政府在给美国华盛顿纪念塔的汉字碑上,铭镌了我国“睁眼看天下的先觉”徐继畲所著《瀛寰志略》的部分文字。文称,华盛顿领导起义勇于中国陈胜、吴广,开拓疆土雄于曹操、刘备,他虽然拿起武器,开辟了广阔领地,但他并不称帝为王,也不传位给子孙,而是创立了美利坚民主制度,做到了“天下为公”。又文:“美利坚不设王侯之号,不循世袭之规,公器付之公论,创古今未有之局,一何奇也。”
2008年,长期从事中国政治与社会改革研究的《人民日报》评论部马立诚出版新著——《历史的拐点:中国历朝改革变法实录》。马立诚发现:中国历史上十几次大的改朝换代都成功了,而十几次大的改革却大多失败了。虽然改朝换代的努力不止这十几次,但毕竟有十几次成功;改革当然也不止这十几次,可大多失败了。他将这种现象归因为:国人可以向暴力屈服,却拙于以理性探索见长的制度创新。
诚哉斯言!在我国社会转型进入到新的“拐点”——构建以民主法治为首要因素之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需要真正把握人类历史发展已清楚揭示的一个基本法则:一个民主化社会的良序运行,决然离不开理性之“公器”。
何谓理性?这是一个长期莫衷一是、很难简单说明的问题。在人们经常谈论的理性与感性、理性与意志、理性与激情、理性与信仰等对子中,所使用的显然不是同一个“理性”概念。限于本书宗旨,我们在这里不能进行繁复的学理讨论。不过,万变不离其宗,任何“理性”的界说都必定以人的推理与论证能力为本质要素,换言之,其根基都在于逻辑理性。如前面提到的美国政治哲学家和逻辑教育家科恩所说:“一般说来,我们可以接受古代即已规定的尺度。一个有理性的人,至少应该具备两种能力:(1)设想一种计划或掌握判断或行动规则的能力;(2)在具体情况下运用规则或按行动计划办事的能力。由于在民主体制中,这些规则大多都是在人与人之间起作用的,我们可以增加一点:(3)清楚表达思想,与人讲理的能力。”美国著名哲学家桑塔亚纳(George Santayana)亦言:“一旦人类不再完全沉浸于感觉之中,他就会前瞻未来、回顾以往而有所悔恨和企慕;与关注当下的感觉奔流相反,……当生命冲动经过反思改造而对以往经历所作的判断产生同情时,我们就可以很恰当地把它称之为理性。理性的生活取决于反思所产生并证明有效的那些环节。通过这种方式,不在场的成分即作用于当下,而一时难以感知的价值亦得到了估量。”柯匹则在《逻辑学导论》中如此开宗明义:“当人们需要做出可靠判断,以决定在复杂情势中应如何行动,或者在重重疑团中如何判定真伪,理性都是最可信赖的工具。非理性工具(诸如预感与习惯之类)虽亦常被征用,但是当事关重大之时,或者当成败取决于所下判断的关头,诉诸理性无疑最易获得成功。我们已拥有一些经受了长期检验的合理方法,能够用来判定究竟何者为宜、何者为真;也拥有一系列业已得到确立的原理,可以指导我们从已知的东西引申推论。”粗略而不失真地说,人类理性体现于对既往得失的审慎反思,对当下抉择的利弊权衡,对未来变化后果的合乎逻辑的推理,对社会规则的论证和遵守,对不同意见者有理有据的论证的尊重并经过认真审思后的包容。反思、权衡、推理、论证既是理性思维的过程,又是理性的基本特征。
历史表明,一个文明开放、自由民主、和谐稳定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尊重理性和崇尚理性的社会,也可称之为“理性化”的社会。社会大变革的时代,既是一个理性经受炼狱和洗礼的时代,也是一个呼唤理性规约的时代。当下的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大变革、大发展、大转型的时代,也正是一个呼唤社会理性归位和逻辑理性规约的时代。
当代中国社会的转型几乎是多方位同时铺展的——从以政治挂帅、以阶级斗争为纲、政治权力主导社会资源分配的政治性社会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的经济性社会,再到向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社会迈进;从僵化的、封闭半封闭的社会向动态的、全方位开放的流动性社会转变;从以农业生产方式占主体地位的社会向以工商业生产方式占主体地位的社会转折;从同质性、单一性社会向异质性、多样性社会转换;从人情面子重于一切的传统道德性社会向利益博弈主导的法治性社会变革……在这样一个立体性的大转型中,经济政策在调整,法律制度在变更,道德规范在变化,社会成员的地位和身份在“洗牌”,传统文化对现代社会植根基础和整合作用弱化了,新的文化范型又没有得到系统重构与确立。于是,在反理性的“经学独断论与权威主义”被解构之后,在另一极端上同样反理性的“相对主义与虚无主义”思潮得以盛行。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们,有的不再考虑禁忌,“玩的就是心跳”;有的不管社会的未来和子孙后代的幸福,要的就是自己能够“潇洒走一回”;有的不讲诚信和守诺,“只在乎曾经拥有”,家庭和个人生活弄得“一地鸡毛”;一些政府官员,官德失范,一旦权力在手,唯恐“过期作废”,疯狂敛财,生活糜烂;一些学者丧失了起码的学术良心,背离了学术求真的本义,为了功名利禄,不惜出卖灵魂,大肆造假;有的人为了钱财,不惜违背道德,践踏法律,为了一己私利甚至蝇头小利,大片污染江河湖泊、山川良田……
在很多人看来,市场经济应该是法治经济,社会“乱象”源于法治的不健全和不完善。其实,强化法治仍然只在治标,不在治本。因为“法律和警察虽然能够一时保持社会秩序,却如同捆在玻璃器皿上的铁链,一旦有类似跌落那样的震荡,不但无法避免器皿粉碎,还会起到加剧的作用。”社会的良序运行,必须建基于社会理性的认同和回归。
回想那场轰轰烈烈但已渐渐远去的“五四”运动,其突出成果就是引进了西方的两位“先生”——“德先生”和“赛先生”,即“民主”和“科学”。然而,由于那个时代的知识分子只认识到“要‘匡时救国’及‘创造新社会’必须求之于中国传统里所没有的东西。科学与民主是中国所没有的‘西来法’,因此被热烈提倡。至于中国人的价值取向、思想模态是否适于一步登天似的学习科学,中国的社会结构、基本观念、权威性格、行为模式是否宜于骤然实行西式民主,这些深进一层的问题,当时一般知识分子在意兴高潮激荡之下是考虑不到的。于是,提倡科学之最直接的结果之一是把科学看作唯物论或科学主义(Scientism)。推行西式民主的结果更是悲惨得很。”西方科学之所以在中国遭到误解,西式民主之所以在中国遭遇惨烈命运,是因为那个时代的中国尚不具备支撑科学和民主健康运行的基本的理性思维基础。
支撑西方科学的思维底蕴是什么?1953年,爱因斯坦在致斯威泽(J. E.Switzer)的信中说得很清楚:“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那就是:希腊哲学家发明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几里得几何学中),以及发现通过系统的实验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文艺复兴时期)。”就是说,支撑西方科学的思维基础有二,一是希腊哲学家发明的形式逻辑体系,这主要是由亚里士多德所创立并由后继者所发展的演绎逻辑体系,作为这种逻辑知识的系统应用,突出的成就是欧氏几何学;二是在文艺复兴时期发现的通过系统的实验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这就是弗兰西斯·培根所创立的传统归纳逻辑的核心内容。这两个伟大成就完全可以归属一个学科,那就是“逻辑”!
再看看“民主”的思维基础。关于西方民主,最显然的表现形式是论辩和投票。虽然用强权、威胁和恫吓甚或花言巧语的欺骗也能够进行辩论,但那不是民主“论辩”的本义,而在刺刀尖下的投票和选举虽然也能够举行,但那肯定也不是真正的民主选举。民主的论辩和选举,其本质性的东西是尊重合理论证、是理解、是协商,是在尽可能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达致“自由地表示同意”。辩论与尊重论证之间是有区别的,这里的差异或如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所指出的:“差别在于一种平等交换意见的态度,在于不仅准备说服别人,而且也可能被别人说服。我所称的合乎理性的态度可以这样来表征:‘我认为我是正确的,但我可能是错的,而你可能是正确的,不管怎样,让我们进行讨论罢,因为这样比各自仅仅坚持认为自己正确可能更接近于正确的理解。’”亦如科恩所阐明:“正如科学探讨的性质是要小心翼翼、不偏不倚地衡量有利于和不利于候选者的各种根据一样,民主过程的性质也应该是在环境允许的情况下,慎之又慎地权衡待选的各种方案与每个候选人的价值。……不只是因为有了一堆个人意见才显示出民主的优越性,而是因为通过社会的思考与辩论能产生经过锤炼的集体的意志。这种相互影响与争论的过程一旦中止,民治政府的智慧也必然停止发展。这就是为什么言论与出版、建议与反对的自由系民主法治条件的原因。如果堵塞了说理争论的渠道,社会的相互影响就会采取不讲道理的形式,我们就可能看到人民消极地服从或者任性妄为。”
这样看来,“五四”运动所引进的“德先生”和“赛先生”是需要有共同的思维基础支撑的,这个基础就是逻辑理性或逻辑精神(“逻先生”)。“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同样,没有必要的逻辑理性为基础,徒具形式和外表,“德先生”和“赛先生”是不可能在中华大地上生根、开花、结果的。大张旗鼓的“洋务运动”引进了国人渴望的西方技术,得到了坚船利炮,但中国社会的境况却并没有因此而发生质的改变,这是历史已经给出的例证。或许,正是因为认识到了逻辑理性之于社会变革的重要性,以严复为代表的近代启蒙思想家,在艰苦探索中国社会变革的多种路径之后,终于颖悟:中国社会的变革首先必须对传统思维方式进行变革,那就是变“惟圣”、“惟古”为创新自得;变臆断为实证;变模糊为清晰;变零散之说为系统之学。这些“变”的目的,不外乎是要追求并塑造一种支持社会制度变革的逻辑理性或逻辑精神。
在现代中国学人中,以“五四之子”自视的殷海光是长期致力于逻辑的社会文化功能研究的“第一人”,他倡言“逻辑乃天下之公器”,强调把逻辑工具作为“跟反理性主义、蒙昧主义、褊狭思想、独断教条作毫无保留奋战”的利器。对于逻辑在文化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中国缺乏逻辑传统的认识,无疑是造成殷海光长期多从负面评估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原因。但是,殷海光在其生命晚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态度发生了重要转变,即致力于挖掘中国传统文化的珍宝,然而其对逻辑的社会文化功能的认识看法并未改变。在其晚期论述中,殷海光仍一再强调逻辑乃“西洋文明中最厉害的东西”,要在当代真正高扬中华文化之长,必须补救缺乏逻辑传统这一最大之短。实际上,殷海光的晚年转变,正是其真正彻底贯彻以逻辑精神为基底的理性精神的结果。他通过审视上世纪60年代初在台湾发生的“中西文化论战”,发现论战双方都缺乏真正的理性精神,也就是他所谓的基于逻辑精神的“理知的态度”。殷海光把自己的晚期转变称为从“反传统主义”向“非传统主义”的转变,而不是向“传统主义”的转变。他认为,“传统主义”和“反传统主义”虽然尖锐对立,但有着共同“非理知态度”。而真正的理知态度恰恰是逻辑精神所要求的“求通”:“我们的运思在于求通,求通在于求解问题。既然如此,我们只要想通了就行,管他古、今、中、外,乐观、悲观做什么呢?”显然,其中的“理知的态度”就是殷海光在他向晚期思想转型阶段所提出的“八不思想模态”的彻底贯彻。这“八不思想模态”即:不故意求同、不故意求异、不存心非古、不存心尊古、不存心薄今、不存心厚今、不以言为己出而重之、不以言为异己所出而轻之,一切都要接受“逻辑”与“经验”的检验。殷海光所说的这种“理知的态度”,为我们所诉求的基于逻辑精神的理性精神做了极好的诠释。
对于殷海光多次强调的“中国没有逻辑传统”这一命题,不能理解为“中国古代没有逻辑”,更不能理解为“中国古代没有逻辑思想”。正如殷海光曾断言“中国古代没有数学传统”,不能理解为“中国古代没有数学”一样。殷海光明确申明:与希腊、印度先贤一样,中国先贤“也有‘代数心’”,“中国社会文化同样产生过逻辑意识”,“先秦名家就有初型的逻辑思想”。但是,先秦逻辑还没有形成古希腊那样的演绎逻辑系统,加之中国逻辑学发展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中断,致使民族文化传统中逻辑意识十分薄弱,却是不争的事实。对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殷海光进行了深入探讨,指出在文化的规范、美艺、器用、认知四种特征中,中国文化的规范特征过于发达,特别是自汉代以降逐渐成为文化价值取向的主导力,由此导致“在价值的主观主义的主宰之下,益之以美艺的韵赏,和情感的满足,认知作用遭到灭顶的惨祸”,致使与文化的认知特征息息相关的逻辑学“中绝”。殷海光认为,这也正是中国近代科学“落伍”的至关重要的原因。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晚期殷海光仍把补救缺乏逻辑传统的文化缺陷作为中华之振兴的必由之路,并为此做出如下“假言连锁”论证:“中国要‘富国强兵’必须发展工业;中国要发展工业必须研究科学;中国要研究科学,必须在文化价值上注重认知特征;中国在文化价值上要注重认知特征,最必须而又直截的途径之一就是规规矩矩地学习逻辑。”
“西学东渐”已经过去一个世纪了,中国社会的逻辑理性水平及其精神素养不能说没有提升,但其现状并不如人意。正如哲学家冯契所指出,由于近代哲学在逻辑和方法论领域的革命并未得到系统反思和批判总结,难免造成理论上的盲目和实践上的失误。冯契长期致力于挖掘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及其当代价值,但他也非常明确地揭示了由于逻辑传统的薄弱而导致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两大基本缺陷,即经学独断论与权威主义、相对主义与虚无主义的长期盛行,二者的共同之处就是拒斥逻辑这一理性法庭。前者在当代中国的表现形式,在“十年动乱”时可谓登峰造极:个人迷信代替了民主讨论,引证语录代替了逻辑论证。后者则构成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一些社会思潮的特征,给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的变革以极大阻力。改革开放至今,虽然我们在经济上取得了较快发展,但就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来说,盲目性仍然很大。
社会学家费孝通曾把20世纪初以来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概括为“三级两跳”:先后出现了三种社会形态,即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及信息社会;其中包含着两个大的跳跃,即从农业社会跳跃到工业社会,再从工业社会跳跃到信息社会。我国情况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于,第二次跳跃是在工业社会未得到充分发展的情况下进行的,而且三级形态“并存”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改观。“我们的底子是第一跳尚未完成,潮流的走向是要我们跳上第三级,在这样的局势中,我们只有充实底子,顺应潮流,一边补课,一边起跳,不把缺下的课补足,是跳不过去的。”需要补什么课呢?费孝通认为:“现在中国的大问题是知识落后于时代要求。最近二十年的发展比较顺利,有些人就以为一切都很容易,认为生产力上来了就行了,没有重视精神的方面。实际上,我们与西方比,缺了‘文艺复兴’的一段,缺乏个人对理性的重视,这个方面,我们也需要补课,它决定着人的素质。”西方“文艺复兴”有着非常丰富的内容,费孝通只把“个人对理性的重视”突出出来,体现了对我国历史文化传统及现实社会状况之根本缺陷的深刻洞察。我们下面对逻辑发展史的考察亦将表明,西方近现代文化的理性传统,深深植根于中世纪后期欧洲逻辑研究的复兴及其发展。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的确具有西方社会所不具有的独特的历史情境与复杂性,即如费孝通所言,这是在一个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重负的大国中,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增强、西方后工业信息社会已经来临的背景下展开的,它既要实现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又要同时面对西方发达国家向信息社会转型所带来的新变化,与其相关联的是实现“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四位一体的转型目标的艰巨任务。
“三级两跳”所揭示的我国社会转型期的特殊性与复杂性,也提醒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迈向“赛先生”与“德先生”所指引的目标时,对其在西方的历史发展亦需加以正确的理性分析,使其真正起到“他山之石”之效。实际上,当代西方发达国家也正处于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信息社会的转型时期,同样处于思想的解构与重构的过程之中。面对后现代相对主义思潮的猛烈冲击,面对这种思潮从负面深刻揭示的西方科学技术建制与民主政治发展中的种种严重弊端,西方语境中的“赛先生”与“德先生”都需要重新反思自己的理性之基。这种反思的一个重要成就,是当代“审议式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思潮的蓬勃兴起。
“审议式民主”的基本观念,是英美分析传统的美国哲学家约翰·博德利·罗尔斯(John Bordley Rawls)和欧陆思辨传统的德国哲学家于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等当代思想家不约而同地提出的。他们深刻分析了西方代议式民主政治实践所暴露出来的严重缺陷,表明这些缺陷之由来,非但不应归咎到脱胎于合理论辩研究的逻辑理性,而且恰恰缘于对逻辑理性之本真要求的严重偏离。他们明确区分了“基于讨价还价的决策模式”和“基于合理论辩的决策模式”,而认为西方现代代议式民主的基本弊端,就在于前者压倒了后者,从而偏离了“德先生”尊重合理论证的本质要求。正如“审议式民主”思潮代表人物之一,澳大利亚政治学家菲利普·佩迪特(Philip Pettit)所概括:“在基于讨价还价的决策中,人们带着预先确定的利益和观念坐到一起——他们的心灵和大脑是封闭的;并在相互妥协之后才最终艰难地达成一个大家认可的安排。在基于论辩的决策中,人们承认某些共同的相关考虑,并通过对这些考虑之本质与重要性的相互磋商和对这些考虑所支持之决定的聚合而逐步实现一个大家认可的结果。在基于讨价还价的决策中,偏好是给定的,在基于论辩的决策中,偏好是形成的。”他们认为,只有采用以合理论辩为主导的决策模式才能构成“论辩式共和国”:“论辩式共和国将理性置于前台,因为它要求公共决策者们基于某些中立的考虑来作出他们的决定,并且透明地作出决定;而利益集团的范式则将理性置于背景之中,而不是前台。”因此,他们呼吁,只有把两种决策模式的主导地位加以“倒转”,才能使民主政治真正体现理性精神,获得良性发展。他们所憧憬的理想模式是:“在公共讨论过程中,每个人都被迫以公共理性为基础,从大家可以接受的共同前提出发,逐步提出自己的观点。在这个复杂的审议过程中,人人都要学习以较有说服力的理据去赢得对方的支持,同时也要学习接受别人较好的理性论证,放弃或改变自己原来的观点。因此,审议过程不只是有助于最终的决策获得最好的质量,而且也帮助了每个人完成自我的转化,从坚持己见的私我变成尊重理性意见的公民,从坐井观天的视角变成面面俱到的思虑。因此,民主过程才能确实是可以促进理性讨论的,因为它本身就蕴含了理性审议的特质。”这种审议式民主思潮尽管迄今仍处于激烈争论之中,但其所揭示的基本道理,对于我们探索“德先生”在我国今后发展的正确路径,无疑是极具启发价值的。
社会转型的时代,的确是失范、失序现象大量滋生的时代,但是,从反面看,这也正是社会呼唤逻辑理性,弘扬和发展逻辑理性的关键时代。在被物质主义诱惑得疲于奔命的时候,在对社会失范、失序义愤填膺的时候,让我们停下追逐欲望的脚步,静下心来反思生存的意义,推理可能的后果,或许,我们的生活世界将是另外一种颜色——当逻辑研究在维护其阳春白雪的清高的同时也能兼顾下里巴人的日常生活,当社会成员能够普遍受到逻辑理性的熏陶而开始讲“逻辑”,当逻辑精神能够深入国民之心而蔚然成风,当逻辑理性能够真正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那只在暮色渐浓的黄昏中开始飞翔的密涅瓦的猫头鹰,带给这个社会的将不仅是自由、开放、民主和科学,也将是有序、和谐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