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高正讲康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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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文化主体意识

所谓“文化主体意识”是指一个民族自觉到其所拥有的历史传统为其所独有的,并对此历史传统不断做有意识的省察,优越之处则发扬光大,不足之处则奋力加强,缺失之处则力求改进。也就是对自己的民族文化重新予以认识,从而接受传统、承认传统为我们所自有、独有和固有,进而批判传统、超越传统,从而创新传统。惟有确立文化主体意识,立大根大本于传统,才有真正的文化自由创造可言。缺乏文化主体意识,脱离了传统,任何创造的发生都只是偶然,稍纵即逝。其实,吾人可以借由个人人格自由发展的意义来了解民族文化自由创造的真谛。因为民族作为一个文化创造的整体,其文化的自由创造即相当于个人人格的自由发展。对个人而言,“自由”可以从时间的三个向度(即过去、现在与未来)来理解。“过去”若从时间序列来看,是已被决定的;但若从个人实践自由的角度来看,“过去”则应理解为“已实践的自由”,“现在”是“正在实践中的自由”,“未来”则是“尚待实践的自由”。惟有站在对“过去”负责的基础上,人格的自由发展才有可能。一个不对自己的“过去”负责的人,无异于否认“过去”是自己“已实践的自由”。一个对“过去”不能(或不愿)负责的人,我们又怎能期待他独立自主地对“现在”做出决定,对“未来”做出承诺?人格的自由发展必然是奠基于对道德主体本身的“过去”的不断反省、检讨、批判和重新评价之上。从自己的“过去”自我学习,吸取教训,这种“过去”才是鲜活的、有新意的,也才能不断影响现在的决定和对未来的规划。对整个民族而言,“过去”即是该民族的传统文化。一个民族的文化自由创造也必然是奠基于对自身传统文化的不断反省、检讨、批判和重新评价之上。易言之,我们不仅仅是传统文化的承袭者,我们更肩负着检讨、批判、创新文化的责任;我们不只是被动地、无意识地承受传统文化的“客体”,我们更是重新评价传统文化,进而创新传统文化的“主体”。如此的传统才是活的传统,如此对“过去”负责的文化创造,才是真正的文化自由创造。而这一切都得从唤醒全民族有意识地接受、有意识地承认我们传统文化之为我们所自有、独有和固有做起。

一个具有文化主体意识的民族,面临问题时知道如何衡量客观的条件和主观的能力,知道审时度势,深入大环境,而后将问题加以解决。近百年来,特别是“五四”以来,我们的文化主体意识淡薄了,因为轻视传统,甚且否定传统,对传统失去了回顾与反省的能力,以致面临问题时,不知何去何从,遑遑如丧家之犬。直到改革开放以来,在振兴中华的号召下,随着经济上创造出傲人的成绩,民族的自信心与自尊心才逐渐恢复。其实,追求现代化不能脱离传统,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彻底否定自己的文化传统而能完成现代化。由此可见,文化主体意识的重建,不仅决定了改革开放事业的成败,更决定了中国全方位现代化的目标能否达成。今天要在中国推动一场“思想再启蒙运动”,就必须以“重建文化主体意识”为基础。一旦具有文化主体意识,我们就能够以一独立自主的文化系统,与西方文明展开平等而积极的互动与对话。对于古代和近代以来的传统,我们既不轻忽,也不夸大;对于西方,我们既不盲从,也不漠视。一切都是透过具体的了解和理性的分析,如实地评估西方的各种思想与制度,进而有方向、有步骤、有重点地吸纳,而非囫囵吞枣、人云亦云地跟进。而康德的批判哲学就是处于“思想再启蒙运动”中,是我们必须重点吸纳的对象。要了解现代西方文明,不能不研究康德哲学,因为康德哲学是近现代西方哲学的主流。此外,要了解科学与民主的真谛,也不能不研究康德哲学,因为正是经过康德哲学的淬炼,科学与民主才获得了更深刻的理论内涵与更精致的表现形式。易言之,如果想要完成一场成功的“思想再启蒙运动”,康德哲学可以引领我们避开许多误区、陷阱,不让我们重犯历史的错误,以最有效的方式直达启蒙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