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台湾道、台湾道台与台湾社会(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博士文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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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清代道制概况

明代道制虽然由临时性机构朝着稳定性机构发展,但是,总体而言,道的设置与划分仍然是较为混乱的。而这一弊端在清代则得到了改善,从而使清代道制日臻完善,并最终成为清代地方行政体系中重要的一环。

一 清代道制的改革演变

1.前期的改革

清初制度大部分沿袭明代,在道制上也承袭明代,仍设守、巡道和各类专务道。《清朝文献通考》记载了清初置道情形:“初设布政使左右参政、参议曰守道,每省无定员,粮储、屯田、清军、驿传、水利各以其职为名;设按察使副使、佥事曰巡道,每省亦无定员,提学、兵备、清军、巡海、水利、屯田、驿传、监法诸道,各以事设各省要地。”(清)曹仁虎等:《皇朝文献通考》卷八十五“职官考九”,光绪二十七年上海图书集成局铅印本,第3页。可见,清初道制基本上沿袭明制,仍具有设道繁多、灵活、复杂的特点,其主要目的是稳定刚刚建立的政权,故没有做太大调整。

随着政权的日渐稳固,清朝统治者也逐渐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地方管理制度。特别是在这个过程中,地方官员的隶属关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总督、巡抚成为地方最高长官,而布、按二司地位大大下降,丧失了其独立性,道虽位于二司之下,却直隶于省,不再是二司的属官。光绪朝《大清会典》载“总督、巡抚分其治于布政司,于按察司,于分守分巡道,司道分其治于府,于直隶厅,于直隶州”《大清会典》(光绪朝)卷四“吏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9页。,足见司、道并列,二者已无隶属关系。由此,守、巡道也就不再符合“布政使左右参政、参议”或“按察使副使、佥事”之名。再则,清初仿明制在一些地区重复设道,给财政带来巨大的负担,所以,出于缩减财政和加强对地方控制的需要,对道制进行改革已势在必行。

清朝道制改革从顺治朝就已经开始。之后,各朝都对道制进行了改革和调整,其大致情况如表1-2所列。

表1-2 清前期道制改革情况

注:汤熙勇的《清初道员的任用及其相关问题》、李国祁的《明清两代地方行政制度中道的功能及其演变》、吴吉远的《试论明清时期的守巡道制度》、张舜华的《台湾官制中“道”的研究》、岳本勇的《清代道制研究》、苟德仪的《川东道台与地方政治》等都对清初道制的改革调整进行了论述,本表根据上述研究成果进行整理。

从表1-2可知,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是清朝前期道制大变革的时期,经过一系列的裁撤和设置,清初设道混乱的情况得以改善,裁撤重复设置的分守道、分巡道,使其变得整齐划一;确定道员的品级,为正四品;赋予道员上奏的特权,说明其地位不断提高。

除上述变化外,再来看其类型上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点。

(1)更注重道的监督、纠举职权。根据《嘉庆重修一统志》,清朝初期全国设有分守道14个,分巡道63个参见李国祁《明清两代地方行政制度中道的功能及其演变》, 《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72年第3期,第169页。,分巡道的数量是分守道的4倍多,这与前文提到的明代守、巡道数量相差无几(分巡道共41,分守道共61)形成鲜明对比,这说明清代前期的道制还有一个突出特点是更加“着重其分巡道的功能”参见李国祁《明清两代地方行政制度中道的功能及其演变》, 《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72年第3期,第169页。,即充分发挥道考核、监察府州县吏治的职能。

(2)减少专务道,设置相对集中。清代的专业道主要有兵备道、提学道、督粮道、河工道、驿传道、盐法道、屯田水利道等,不再设清军、监军、协堂、招练等专务道。部分专务道在改革的过程中逐渐被撤销,如从乾隆四十三年(1778)开始,各省的驿务分归各地的守巡道兼管,驿传道被裁撤;雍正四年(1726), “定各省学政皆改为提督学院,去按察使副使、佥事衔”《安徽通志》(光绪朝)卷一一二,续修四库全书本,第652册,第346页。,标志着提学道也被取消了。总体而言,清代专务道的数量比明代少很多,《嘉庆重修一统志》中所记之专务道,一共是17种,可见,清代前期设道更趋于合理,更加集中,可以更充分地发挥各道的作用。

(3)注重兵备道,且避免重复设置。清初,统治者为了稳定政权,沿用明制,重视发挥兵备道的“兵备”功能,在“冲要之地皆设兵备道”李国祁:《明清两代地方行政制度中道的功能及其演变》, 《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72年第3期,第161页。。随着政权的日渐稳固,清政府建立了完备的兵制,兵备道失去了其作用,清政府开始裁撤兵备道。而到乾隆皇帝时,为了“加强对绿营的监管,减少军民纠纷,并增强地方自卫能力”李国祁:《明清两代地方行政制度中道的功能及其演变》, 《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72年第3期,第163页。,因此,又开始重视兵备道的设置。但此时的兵备道大多数是与分守道或分巡道同设,从乾隆三十二年(1767)加各道兵备衔开始,除了边境的几个兵备道之外,其他的主要是采用给各守巡道加兵备衔的方法,从而大大减少了守、巡、兵备三道重复设置的弊端。

2.后期的变化

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的大门,把中国拖进了近代化的进程,也使清政府被迫对其统治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道制也随之出现了新的变化。

第一,道的类型有所增减。这主要是就形势变化对专务道的影响而言的。一方面,清朝后期,随着行政机构向分工和专业化方向发展,各类专务道也随着被裁撤。如随着布政司变为理财的专门机构,粮储、盐政统归藩司或度支使管理,督粮道、盐法道即被裁并;由于河工、水利独立设有专门的机构来管理,故河工道、水利道亦被裁。到清季筹备立宪时,在所颁定的新官制中,各省无一定辖区的专务道则被裁撤殆尽。另一方面,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应对西方势力的冲击,光绪末年,又增设两种新的道,即巡警道和劝业道。巡警道仿西方警察制度而设立,劝业道则负责管理全省农工商矿和各项交通事务。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第三十二册)卷一百三十四“职官考二十”,民国乙卯春序本,第6—10页。

第二,道的功能增多。除了裁撤大量专务道之外,为了反抗国外侵略及与洋人打交道,道的长官也被赋予了更多的职能。如鸦片战争、中法战争、甲午中日战争中,台湾等地的道的长官都参与指挥了反侵略战争,而且战争结束之后,还担负起与外国领事交涉通商事宜的职责。此外,为了救亡图存,清政府掀起了洋务运动,在这场以自强、求富为口号的运动中,道的长官也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许多建设项目多由道台经办,且一般是“候补道经办某种新事业,而实缺道员只是会同督理,亦有某些重要企业始终都是由实缺道员督理的”,道台成为办理洋务的主要力量。而且门户开放之后,道的长官成了兼管关务的地方长官,从而对中国近代海关制度的形成也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李国祁:《明清两代地方行政制度中道的功能及其演变》, 《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72年第3期,第177—178页。

第三,守、巡道二而归一。根据《大清会典》及《清史稿》所载,清末道的类型除了巡警道和劝业道之外,剩下的就是分巡道和分守道,其中分守道有14个,分巡道有85个,后者是前者的6倍多,与前期的4倍多相比,差距又进一步拉大,分巡道的数量进一步增加了,也说明统治者注重分巡道功能的趋势进一步增强,而且此时分巡道和分守道的职掌已无太大分别了,故“不分守巡道,二而归一”是必然现象。且其趋势是分守道并于分巡道,而“巡道的地方行政权加重,故最终成为地方行政单位的一种”李国祁:《明清两代地方行政制度中道的功能及其演变》, 《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72年第3期,第186页。守、巡道数量亦参考该文第179—186页的统计表。

二 “道台”之称的来源

通过上文的论述可知,道在清代已经是地方行政系统中的一个重要机构,其长官之名称在不同时期则是有所变化的:初期根据其分守、分巡性质的不同,分称为分巡官、分守官;又因多数人认为分守、分巡道员管辖府、州的情况来源于唐代不设节度使处设观察使,就加以借用,雅称其为“观察”或“观察使”;也有通称道官、道臣的,还有直接简称道的,到后来又出现了“道员”一词作为其统称。

对于“道员”之称的来源,杨武泉在《明清守、巡道制考辨》一文中曾作过详细的考证,他认为,“道员之称,只清代才有” “是随着 ‘员’之词义衍变而产生的”文中考察了“员”字在进入清代之后又增加了“官”“吏”一义的情况,由此,“本来称道官、道臣,则泛而不专;单称‘道’,又语气不足,员字新义出现,正好凑成道官之专称”。最后,他得出结论,“道员之称始于清初”,确切地说应是在“顺康之际,道员已正式定为守、巡等道官至专称,而入知县、知州、知府等地方官之序列了”。杨武泉:《明清守、巡道制考辨》, 《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1期,第67—68页。

“道员”一词是清代官方对道的长官的称呼,因此,多数学者在讨论相关问题时,都采用“道员”作为其统称,如朱东安的《关于清代的道和道员》朱东安:《关于清代的道和道员》, 《近代史研究》1982年第4期,第178—210页。、汤熙勇的《清初道员的任用及其相关问题》汤熙勇:《清初道员的任用及其相关问题》, 《人文及社会科学集刊》1993年第1期,第269—299页。等。但我们还可以看到部分学者采用“道台”之称,如《上海道台研究》《川东道台与地方政治》等。那么,“道台”之称出现于何时?为何会有这种称法呢?这些问题也可进一步加以考察。

实际上,“道台”的称法是下级及民间百姓对道的长官的敬称。追溯其来源,则要对“台”字的用法进行考察。

《康熙字典》中列出了“台”字三种写法三种读音约30种解释,其中有一个解释是:“《唐韵》:土来切,《集韵》、《韵会》:汤来切,音胎。《广韵》:三台星。……《疏》: 《武陵太守星传》云:三台一名天柱,上台司命为太尉,中台司中为司徒,下台司禄为司空。”《康熙字典》“丑集上 口字部 台”,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172页。说明“三台”本是星名,分上台、中台、下台,两两相对,共六颗,后来被用来比作辅佐国君掌握军政大权的最高官员“三公”,故《晋书·天文志上》亦云:“在人曰三公,在天曰三台。”在此基础上,“台”也衍生出官名的意思来。“《正字通》袁绍传,三台注:汉官尚书为中台,御史为宪台,谒者为外台。又汉百官表注:礼乐官知礼容,故礼部称容台。又王彦威为曲台新礼三十卷:故太常称曲台。又汉秘书监曰芸台,唐改秘书为麟台,唐百官志门下省曰鸾台,宋银台司掌受天下奏状。”《康熙字典》“未集下 至字部 臺”,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1002页。

可见,“台”从汉代开始就被用来作为对台官的敬称,后来更被广泛使用,作为下级对上级的敬称。如《醒世恒言·白玉娘忍苦成夫》: “门下贱役程万里,奉书恩主台下:……”这是张万户手下的侍差程万里称张万户为“台下”。《长生殿·进果》: “向地上连连叩头,望台下轻轻放手。”这是驿卒称进献荔枝的使臣为“台下”。

在此基础上,“台”也逐渐被用来敬称道的长官。那么,“道台”之称最早出现于何时呢?笔者利用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开发的“汉籍全文检索系统”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于2004年12月开发完成“汉籍全文检索系统”(第二版),其中收入文献2960种、15.4亿字,其资料数据库分经、史、子、集四类编排,有十三经、二十四史、《资治通鉴》、《续资治通鉴》和多种野史笔记、《楚辞》、《昭明文选》、《乐府诗集》、《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全唐诗》、《全唐文》、《全宋词》、《全元散曲》、多种明清小说戏曲、历代诗话和《词话丛编》等。进行检索,在官修正史中几乎未见采用“道台”之称,这也更进一步说明了“道台”乃是一个敬称,不可能用于官方记载之中,在个人修撰的史书中则大量出现。根据检索,最早采用“道台”来称“道”的长官的记载见于崇祯年间马光的《两粤梦游记》,其中有这样一段话:“道台林公讳汝翥,忙甚,初见即握手谓……”(明)马光:《两粤梦游记》,沈云龙选辑《明清史料汇编三集》,文海出版社1968年版,第3559页。《两粤梦游记》中所记乃崇祯朝之事,这里的林汝翥何许人也?据《明史·列传》记载:“……崇祯初,(林汝翥)起官右参议,分守温处道,不赴。久之,起琼州道……”(清)张廷玉:《明史》卷二百七十七“列传第一百六十五”,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7108页。说明,在明朝末年民间已经开始出现“道台”之称,后来“道台”便被广泛使用,成为对道长官的敬称。

因此,“道员”主要是官方的正式称呼,而“道台”使用的范围更广,为了方便论述,本书采用“道台”之称作为道的长官的统称。

三 清代道台的职掌

按上文所述,清代道仍分为三种:分守道、分巡道和专务道。所以,考察清代道台的职掌,需按类型来进行区分。

1.守巡道的职掌

关于守巡道道台的职掌,清初主要承袭明制,分守道专掌钱谷等事,分巡道则管刑名,但上文已提到,愈到末期,守、巡道渐二而归一,其职掌自然也是渐趋一致。1723年,雍正皇帝一登基,即特谕守、巡道官:“尔等官历监司,所以赞襄藩臬,承流宣化者也。分守、分巡职居协理……。如守巡两道首当洁已惠民,凡府州县之廉洁贪污,俱宜细加察访,不时密详督抚,以凭举劾;地方有土豪武断,尤宜禁戢剪除,卫良除莠,乃称其实。”《清实录·世宗实录(一)》(第七册)卷三,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75页。乾隆年间所修之《清朝通典》亦载:“分守、分巡……皆掌佐藩臬,核官吏、课农桑、兴贤能、厉风俗、简军实、固封守,以倡所属而廉察其政治。”《清朝通典》卷三十四“职官十二”,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2210页。说明守、巡道台是位处督抚及藩臬两司之下,同时又是知府州县官之上的中级地方官员,具有“承上转下”的职能。

清末民国年间,日本人织田万进一步概括了守、巡道道台主要有两项基本职能,其内容如下。


(一)掌弹压地方。守巡二道,皆为文官,然大抵有命令军队之权,凡关于地方安宁,认为必要用兵之时,移牒各地镇营,命其出兵而亲行统率之,剿讨乱民,以文官指挥军队,乍见一若甚奇矣,其实此为支那制度常有事例,全省绿营军队受督抚节制,亦同一理也,又如保甲总巡局等警察机关,亦多归守巡道直接监督。

(二)监督管内事务。守巡道监巡其管内府州厅钱谷刑名其他一切之事务,且定期或临时考察官吏之勤惰能否,以报告于布按两司。故府州厅所处办一切之事务,各衙门皆有申详于道之义务。又,现今关于裁判事件,系府所审理者,流罪以上案件,则直达于按察使司,此为常例,然普通事件,必当申详于道,然后达之按察使,然则守巡道之对此等裁判所,可谓组织第二裁判所矣。〔日〕织田万撰,李秀清、王沛点校《清国行政法》“第三编行政组织 第五章地方官厅第六节道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47—248页。


从织田万的论述中亦可见,清代守、巡道道台的职能包括“民事行政、司法、监察、军事监督以及财政工作”等各个方面,但这概括的也仅仅是鸦片战争之前的道台的职能。鸦片战争之后,面对列强入侵的新情况,部分地区的道台又有了一项新的职能,即“主持对外交涉事务,洋务运动以后,其职能又从对外事务扩大到洋务,以及近代化事业等方面”岳本勇:《清代道制研究》,兰州大学历史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第51页。

当然,根据上文论述可知,清代道制本身就具有复杂性、灵活性等特点,各地道台的职能往往也是因地制宜,呈现出不同的区域特色。因此,各地的守、巡道台又因为自身特点而有不同的具体职掌。

2.专务道的职掌

清代的专务道名目也较多,且不断变化,《清朝通典》载:“分守、分巡及粮储、盐法各道或兼兵备,或兼河务,或兼水利,或兼学政,或兼茶马、屯田,或以粮盐兼分巡之事”《清朝通典》卷三十四“职官十二”,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2209—2210页。。如表1-3所列,负责某些专项事务的道大致有八种,多数是因需而设,职掌各异。

表1-3 清代常设专务道职掌

注:该表根据萧一山《清代通史》“第四篇第十九章”,第538—539页相关内容整理。

综上所述,从秦汉到晚清,道的变化发展始终是地方行政制度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漫长的过程,道制朝着不断完善的方向发展,在中国古代特别是明清地方行政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虽然各个朝代,道的发展情况不同,但有一个突出的共同点,即道的灵活性极强,基本上是因时、因地、因事设置,这也就使得各地在道的设置上既有共同点,又有各自的地方特色。因此,下文将以明清为时间范围来考察福建设道的基本情况,从而考察台湾道建立发展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