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悠悠乡土情:会馆萌生的原动力
中国古代久有易籍为官的传统,一个人在外为官,除了要扫除语言上的障碍,还要克服思乡的焦虑,难怪中国古典诗词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思乡类诗词。思乡情感可以化为对家乡亲人的思念,可以化作对家乡方言的回味,也可以化作对家乡饮食的怀念。“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家乡是人生启航的码头,家乡亦是事业有成的泊所,保持乡音是不忘本的表现。“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取得成绩后回乡,倍觉荣耀。乡帮名人可以成为整个家乡的骄傲,可以激发家乡后人的进取心和自豪感,亦可以转化为家乡文化的“软实力”,从而保持地域竞争中的有利地位。
1 乡情聚乡人
对于外出为官的乡人而言,住在一处彼此均能获得心理上的寄托,不仅在身处逆境时能获得拯救和安慰,而且可以相互激励,彼此规劝,使各自事业更加辉煌。
安徽芜湖的官员最先挖掘了这一资源。安徽芜湖人在北京首先设置了芜湖会馆,民国时期的《芜湖县志》有两段记载。会馆的出现,依据目前发掘的史料大体可上溯到明永乐年间。
京师芜湖会馆在前门外长巷上三条胡同。明永乐间邑人俞谟捐资购屋数椽并基地一块创建。
俞谟,字克端,永乐元年选贡,任南京户部主事,转北京工部主事。在京师前门外置旅舍数椽并基地一块,买自路姓者,归里时付同邑京官晋俭等为芜湖会馆。正统间路姓后人构讼争地,谟子日升持契入质,断归芜湖会馆。至今公车谒选胥攸赖焉。
这里,俞谟作为京官买地建造旅舍,或许是作为亲朋寓居之所,抑或可看作官吏涉足商业活动的开始。他辞官归里时把这份产业交给同乡京官晋俭,作为芜湖会馆,我们可以把它看作芜湖乡人聚会的一个场所。这实际上是芜湖京官已形成同乡团体的表现,势必又将有利于芜湖的试子应考。对于寓居京师的官员来说,集中于会馆共叙乡情,这也是人之本能的一种驱动,这时的会馆体现为最直观的意义——集会之馆舍。它没有正式的规制,也没有顾及其后的维持办法,因为寓京的芜湖人士尚不太多,因而也无须作任何限定。应该说,这种状况维持了相当长的一段时期,直到明中叶社会经济积累到一定程度、商业活动大量增加之后才发生变化。这一时期流寓京师者亦多为官绅,他们毕竟是循规蹈矩、颇有积极进取精神与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一群儒家文人。
支持上述结论的论据还可举出一些。如江西浮梁在京师的会馆,位于“北京正阳门外东河沿街,背南面北,其一在右,明永乐间邑人吏员金宗舜鼎建,曰浮梁会馆”;又如广东会馆,由“永乐间王大宗伯忠铭、黎铨部岱与杨版曹胪山所倡建……厥后会馆改建于达摩厂”。同治年间的《南城县志》卷二载:
南城会馆在京城正阳门外东长巷三条胡同。明时为豪猾侵占,参政罗汝芳、侍郎朱大器捐赎修葺。中为正厅,翼以两房,东西二小院,房各六间,门厅一,门房二,正厅及厨房三间。大门上额曰:“南城会馆”,罗汝芳书。
官僚们的活动场所却被“豪猾”们侵占,幸有罗汝芳、朱大器等享有盛名的官僚出面,才得以赎回。其他会馆有些就被别人强行占有,如管天申的《永丰县会馆记》记载了广信府永丰县(清雍正时改广丰县)会馆创建及产权变化的情况。会馆的维持其实是一项更困难的事情,往往必须依靠具有一定政治地位的人进行倡导、管理。
2 同乡官员的“面子工程”
显然,在明朝永乐皇帝迁都北京后,南方各省官员对鼎建会馆怀有极大的热情。在他们的积极倡导下,会馆这种同乡官员聚会之所便以民间自助的形式出现于历史舞台。
清初,周亮工曾在《闽小纪》中描写了一件关于福州会馆的逸事。据载,闽佥宪林文缵携幼子林璧赴京谒补,路上遇到明武宗。武宗喜爱这个孩子,带到宫中作为养子,林文缵设计买通宦官让武宗放弃林璧。后来林璧在父亲的教育下科举及第,住在北京的福州会馆中,曾经服侍过林璧的宫女被放出后,找到福州会馆,见到了林璧。李景铭循此考证,不仅证实确有其事,而且证明“此时所谓福州会馆者,非今南下洼之福州老馆,乃郭文安所谓在东城之福州会馆,亦即八旗未没收以前之福州会馆也。可见各省之设会馆,在明武宗世宗时,早已有之,林璧已成进士,仍寓馆中,则会馆非仅为试子暂居之地,且可为官绅侨寓之所。璧闻婢语,遂抱首哭,养之寓中,是同寓福州会馆。则明代旧制,会馆可以住女眷,亦可推知矣。林璧父子不附权贵,居京则寓会馆,归乡则家祠堂,此守廉介家风,不唯一郡之施,抑亦一馆之荣也”。由此可见,自永乐到正德、嘉靖年间,会馆仍主要是官绅聚会的一种场所,有的官绅甚至长期寓居其中,并允许女眷入居。李景铭说“明代旧制,会馆可以住女眷”,我们认为,还不如说早期会馆本无定制,为乡绅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就是其宗旨和初意。更值得强调的是,这时的会馆不仅仅可以聚乡情、寄乡思,而且承载了相互劝励、廉洁立身的理想追求,即“唯礼让之相先,唯患难之相恤,唯德业之相劝,唯过失之相规,唯忠君爱国之相砥砺,斯萃而不失其正,旅有即次之安矣”。实际上,明朝时作为留都的南京也有类似的会馆组织,并可见于文献记载,如福建莆田文献会馆建于明朝嘉靖年间,广东潮州会馆亦于此时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