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馆史话(中国史话·文化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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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序

中国人传统的乡土观念是在频繁的人口流动中逐渐形成的。中国古代就有易地为官的政治传统,于是许多官员成为移民者。中国多维的气候特征、殊异的地方特产决定了物资需要调剂余缺,交通条件的改善使商人们可从长途贩卖中赢利,这便决定了商人阶层往往是移民中的又一大群落,经商是移民的另一大原因。其他像学艺、拜师、信教等均程度不同地驱动了人口的流动。

思乡有时是热烈的,衣锦而归时犹然。有些人回家时则是卑怯的,因为总觉得自己没有大作为,没有建立大功勋。初唐宋之问写道:“岭外音书绝,经冬复历春。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离乡在外的人与家乡已中断了联系,实在把握不准家乡发生了什么变化。贺知章《回乡偶书》曰:“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此诗将游子的窘境掩于儿童的嬉笑之中。

王维的《杂诗》曰:“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他也表达了对家乡的挂念。岑参的《逢入京使》说:“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诗中抒发的是对亲人的无限眷恋之情。王昌龄的《芙蓉楼送辛渐》一诗中的“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寄托了作者对亲人的一片深情。离家久了或远了,思乡之情会渐浓。

思乡的情绪在过节的时候最为浓重。《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云:“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身在异乡时想象着在故乡过节时的情景,因长期漂泊于外,客居他乡,不免由异乡风物生发恋乡思亲之情。王建的《十五夜望月》一诗云:“中庭地白树栖鸦,冷露无声湿桂花。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情感丰富的诗人们将节日里独处异乡的游子的思乡心绪准确地表达了出来。

远嫁是一种特殊的移居方式。东汉刘细君著《悲愁歌》,说:“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穹庐为室兮毡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居常土思兮心忧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远嫁他乡的女子的乡思因为生活方式的殊异而显得更加凄婉。

从军是另一种移居方式。贺知章《十五从军征》一诗说:“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道逢乡里人,家中有阿谁?遥望是君家,松柏冢累累。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烹谷持作饭,采葵持作羹。羹饭一时熟,不知贻阿谁。出门东向望,泪落沾我衣。”家乡的每一个生活细节竟那么鲜活,让人只要一思及,就暖流盈怀。

文人游走是一种生活方式。初唐宋之问的《登逍遥楼》一诗说:“逍遥楼上望乡关,绿水泓澄云雾间,北去衡阳二千里,无因雁足系书还。”隋薛道衡《人日思归》说:“入春才七日,离家已二年。人归落雁后,思发在花前。”唐岑参《西过渭州,渭水思秦川》说:“渭水东流去,何时到雍州,凭添两行泪,寄向故园流。”人烟稀少之处,思乡之情会更浓。

“家乡”是对离乡在外的人而言的,只有离开家乡的人们才会油然而生对家乡的思念,且借文学的语言表达这种思乡情怀。在离开家乡的人们的眼里,家乡总是充满了亲情的,乡亲们也会时常嘘寒问暖,游子孤身在外,语言不通而难以交流,习惯亦往往大异其趣,失落感时常侵蚀着游子的心,使他们倍感事业的不顺与谋生的艰难。

在中国古代,一方面,由于交通闭塞、交通工具落后,人们一别再逢无期,使那些外出求学、赶考、赴任、行游、出征的游子不免产生强烈的孤寂、惆怅、落寞与凄清的思归怀乡情绪。另一方面,中国的宗法制度使一直安于乡土的国人产生了重血缘、重乡土的社会心理,从而使那些离乡的游子无论走多远、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一种根在故土的深刻的乡土观念。几千年来,这种渗透于中国民众骨子里的深厚的亲情意识和地缘乡土观念,极其深刻地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感情,对亲人、故土的怀念无时无刻不萦绕在游子的心头。

其次,游子的羁旅行役带来空间的转换、文化的异位,本土文化缺失使游子产生失落感。对于那些外出行游的人们来说,当从一个极其熟悉的环境进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时,往往会因一时不能适应新的环境,而与这种陌生的异样的文化产生矛盾,游子在心理上会产生对新环境的排斥和抵触,进而产生无依无靠、漂浮不定的浮萍之感。“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表达的便是这种思乡之情。

最后,思乡情怀的产生还源于游子现实生活的不顺与挫折、人生理想的破灭和追求的失落。在现实生活中,游子为了维持生计,自愿或不自愿地去出使、宦游、从军、考试、经商等,在此过程中他们并不能坦然地在精神和心理上接受与认同这种羁旅行役。当宦游不顺、科考落第,或建功立业的愿望得不到实现,抑或在官场遭到排挤与打击,他们就会对自己的人生追求、价值意义产生不同程度的质疑和否定,转而寻求来自故乡的安慰,遂产生回归家乡的念头,希望以此得到精神上的抚慰。这时故乡就成了游子们的避风港,是摆脱不如意现实、寻求精神回归的理想归宿。

乡土情是离开故土的人们自然形成且逐渐得到强化的一种思想感情,它驱使同乡客居者走向联合,成为会馆萌生的原动力。

明代是科举制度充分发展的时期,京师则是寓居同乡官员较集中的地方。明代时京师会馆的诞生便成为很自然的事情。会馆最初就是在客地为官的同乡人在节庆期间寄托乡思、用乡音进行交流、观看家乡戏曲、品尝家乡菜肴的所在,后来功能逐渐扩展。

会馆是明清以来凝聚了中华文化内在精神、管理流动人群的民间社会组织,较西方传入的商会组织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它既管理寓居的同乡官员,又顾及同乡应试学子、工商阶层乃至一般移民,具有较强的社会功能。今天会馆仍然在海外华人社会大量存在,彰显了中国传统文化的软实力。

从会馆管窥中国社会,无疑是一个绝佳的视角。政治激进者们往往以对过往的否定来迎接新生的东西,而会馆则更倾向于在传承中更新,保持社会进步的渐进性,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会馆的基本功能在于“祀神、合乐、义举、公约”,实际上具备了自治的功能。传统的里甲、保甲、乡党式管理模式难以管理这庞大的流动人群,会馆却可以独展其长,便利且有效。会馆往往能凝聚寓居客地同乡中的官、绅、商等各个阶层,彼此调动各自的资源,形成互补的局面,有效地实现内部的自我整合与外部世界的整合乃至中外文化的整合。可以说,会馆组织使民间智慧在复杂的社会变迁面前得到充分的体现,其对社会管理的积极意义是显著的。

从会馆认识地方文化,不失为一种可取途径。由于会馆对社会管理的效果是积极的,因而逐渐由民间自发产生发展到获得政府的默许、认可乃至保护,会馆由此成为地域文化展示的场所。随着社会的革故鼎新,会馆的社会功能还有所延伸。到近代,会馆的社会治安功能进一步彰显。会馆在消除“黄、赌、毒”、杜绝民间私藏枪支、禁止罪犯藏匿等方面都有所作为。有的会馆还筹集资金,为政府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这些都反映了会馆顺应时势的内在品格。

会馆倡导儒家的伦理纲常,对维护世道人心具有积极的意义。于是,就职在外的同乡官员亦积极投身于会馆的建设、维护与发展过程之中,以此作为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途径。

会馆较之由西方引入的商会更多些人文关怀,更多些对人际关系、人生价值乃至社会价值的追寻,因而它不仅像商会那样旨在制定商业规范,还致力于弘扬家乡的文化精神、彰显地方文化建设业绩、帮助贫困的同乡人、参与乃至主持客居地的社会事业,给同乡人以自豪感、荣誉感和归属感。他们将家乡的英烈奉祀为神,这无疑形成了最强有力的黏合剂和凝聚器,同时为主流与优秀的价值观延存提供了基地。因此,即使是在商会移植进中国并大行其道之时,会馆的生命力并未削减。正如一位著名学者所说,20世纪以来,各大城市中的近代商会组织纷纷建立,但旧式的会馆、公所仍然是城市工商业中的重要经济组织,它能把传统的地缘关系与现实的行业纽带融为一体,把旧式的人际关系、职业行规与近代的社会契约、民主意识结合起来,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中国城市走向近代化过程中,既有新、旧事物间的矛盾冲突,也有它们互补共进的发展。1944年,毛泽东同志在延安与美国记者斯诺谈话时强调,继承中国过去的思想和接受外来思想,并不意味着无条件地照搬,而必须根据具体条件加以采用,使之适合中国的实际,批判地接受我们自己的历史遗产和外国的思想。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讲清楚中华民族在五千多年的文明发展进程中创造的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这里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包含着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志,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重要精神支柱,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会馆正是植根于中国自己的文化土壤并因适应世界大势而不断焕发生机与活力的“中国创造”。

由此可见,会馆是中国传统社会变迁中颇具特色又不可或缺的社会组织,它展示着社会变迁和官绅、商人及其他各阶层人们对社会变迁的适应,意味着在传统行政体系之外民众的自立、自治与有序社会秩序的建立,从而在推进中国社会由传统走向现代的过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