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离不开微软?
2002年9月,世界软件业巨头微软公司在美国的佛罗里达州被告上了法庭。原因是微软在销售其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时,违反了该州不公平贸易法的相关规定。随后,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微软向该州所有在1995年后购买微软操作系统及办公软件的消费者支付损害赔偿。然而,虽然这桩诉讼案终于画上了句号,可是微软的麻烦并没有就此停止。
除佛罗里达州的这桩诉讼外,微软在其他各州也陷入了人人喊打的尴尬局面。在加利福尼亚、亚利桑那、维斯康星、堪萨斯州和明尼苏达州,类似的诉讼已经发生了很多起。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微软这个软件王国里尊贵的国王也已经被这样的诉讼搞得焦头烂额。
微软为何会如此倒霉,连遭起诉呢?原因很简单,这跟微软一直以来的垄断地位有关。
现在,在全世界,几乎每一台电脑上都安装有Windows系统,可以说微软公司已经有效地垄断了桌面电脑操作系统的市场。当然,微软也因此受到了很多指责和批评。
微软成了很多欧美反垄断案中的被告。2007年9月17日,欧洲初审法院作出了最终判决,表示支持欧盟在2004年发布的微软反垄断案的裁决,当时的罚款数额为6.13亿美元。而早在10年前,微软就曾经被美国司法部指控其操作系统将浏览器软件与视窗操作系统软件非法捆绑销售。
可见,这顶垄断的帽子对于微软来说是无法摘掉了。那么到底什么是垄断呢?形成垄断市场的条件是:市场上只有一个卖者,该卖者控制着整个行业的全部供给。很显然,微软已经满足了这个条件。尽管软件市场里也存在着其他企业,但是这些企业跟微软的影响力比起来是微乎其微的,因为微软基本上已经代表了整个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行业了。由于微软的产品没有近似的替代品,可以说,微软事实上已经控制了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行业里的全部供给。因此,微软可以随意决定产品的价格。
也许你会问,为什么微软会形成垄断呢?这是因为,微软自创建以来,一直在市场上保持着唯一卖者的地位,而没有其他企业与之竞争。一般说来,垄断有三种形式,分别为资源的垄断、政府创造的垄断和自然垄断。
资源垄断是指关键资源由一家企业拥有。微软正是因为其不可替代的技术资源而取得垄断地位的。
政府创造垄断是指政府给予一家企业排他性地生产或提供某种产品或劳务的权力。比如我国的自来水供应系统,如果形成相互竞争的局面,一旦市场秩序混乱,就会影响到国计民生。所以,政府把自来水的供应交给一家自来水企业经营,这就意味着这家企业形成了垄断。
而自然垄断是指在某个行业中,如果一个生产者的生产效率要远远高于其他生产者,那么这个生产者就会形成垄断,在行业里处于垄断地位。
实际上,垄断企业并不是生来就是一家,它往往是通过不同的组织形式形成的,其中比较常见的有卡特尔、托拉斯、辛迪加三种形式。
卡特尔是由一系列生产类似产品的独立企业所构成的组织。例如,当某村村民都能生产水稻而其他村子不能生产时,这些村民为了控制价格避免相互竞争,而组成一个集体,共同制定价格和决定种植多少,而由此形成的垄断组织就是卡特尔。
托拉斯是由许多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或与产品有密切关系的企业合并组成。它的特点在于参与者自身没有独立性。例如某村村民都没有单个定价和生产的权力,而是集中到了村长手里。
辛迪加是由在生产上和法律上仍然保持着自己的独立性,但丧失了商业上的独立性的企业组成的。他们的产品销售和原料采购由辛迪加总办事处统一办理,内部各企业存在着争夺销售份额的竞争。
可以说,对于很多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来说,它的垄断地位一方面可以为其带来高额利润,但另一方面又会造成其生产的低效率和无谓的损失。正是因为如此,各国政府才会对本国的垄断企业倍加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