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战后日本对外贸易复兴及贸易保护时期(1945~1960年)
日本是一个资源贫乏的岛国,绝大部分工业原料和燃料,以及相当一部分农牧产品,都长期依赖国外市场供应。而且,日本经济经过战后的恢复发展,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一跃成为经济大国,其所生产的大量产品,也需要通过海外市场进行消化,外需成为支持日本经济的重要支柱。因此,发展贸易对日本国民经济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二战”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日本政府一直将“贸易立国”作为基本国策,并以“出口第一”作为经济纲领,实施了一系列的贸易政策和贸易促进措施,创造出日本战后的经济崛起和经济奇迹。日本对外贸易政策是根据不同时期国内外政治、经济和外交等发展条件以及国际市场竞争环境变动制定和确立起来的,并随着国际经济和本国经济的发展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政策的内容、方向和目标有着较大的差异,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战后,日本经济受到战争的严重摧残,几乎处于瘫痪状态,1946年日本工矿业生产指数比战前下降70%,农业生产下降约40%,人均实际国民生产总值和实际消费水平分别相当于战前的50%和60%。贸易总额仅5亿美元,为1937年的1/5。战后之初,日本贸易的主要特点和目的是恢复经济和社会保障及救济,进出口业务主要是在美日之间进行的。1945年9月至1946年12月,日本对美国出口占出口总额的77%,从美国进口占进口总额的97.5%,进口商品结构中,粮食占55.7%,棉花占34.7%。
为了医治战争创伤,将战时工业体制转换为平时工业体制,日本进行了一系列的重大的制度改革和体制调整。1945~1955年是日本经济的复兴期。在这一时期,根据《战后美国的初期对日方针》,日本经济的主要方面,包括贸易均由美军占领当局掌控的盟军司令部直接实行全面管理,1945年11月在经盟军同意后,日本政府设置了管理贸易的行政机构贸易厅,但实际贸易管理大权仍掌握在美军占领当局手中,贸易厅主要职能是管理一些日常性事务工作,并执行占领当局既定的政策和方针。这一时期日本经济的大事件是美军占领当局推行了旨在铲除日本军国主义经济基础的民主改革。在所谓的民主改革过程中,驻日美军在向日本提供恢复生产急需的资金和物资的同时,直接插手和干预日本的政治经济结构的再造和重组,从而以西方特别是美国模式为样板,打造出日本的现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体制,为后来日本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制度性基础。在美军占领当局的推动下,1946年秋制定并实行的“倾斜生产方式”经济战略,标志着日本经济改组和重建的完成,日本经济恢复与发展开始步入正轨。而后,在“道奇路线”的推动下,政府财政收入在1949年首次由赤字转为盈余,物价水平趋于平稳,猖獗一时的通货膨胀得到缓解和遏制,为经济恢复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在这一时期,日本政府为了保证恢复经济所必需的物资供应,按照美国占领当局的安排,对进出口商品及外汇实行严格管制,于1946年6月成立了贸易厅,作为日本对外贸易的主管行政机构。同年日本政府制定了《外贸票据优先贴现法》,根据规定,银行优先给予出口贸易信贷优惠。①银行建立出口前信贷期票制度,对出口厂商在接受产品订单到装船出运这一系列运营环节所需资金,金融机构给予贷款,贷款的利息低,并在额度上给予优惠。②实行外汇资金贷款制度,由外汇银行收买出口厂商装船后开出的期票,日本银行将这种期票作为抵押,给予外汇银行以官定利率贷给其收买期票的资金。这样出口商有条件对海外进口商给予低利和方便的支付期限。③成立输出入银行。它作为政府的金融机构,主要支持成套设备出口,并提供船舶、车辆、工业机械、高级消费品及技术出口的长期贷款,其中既包括金融机构的贴现,又包括对外国政府或外国法人的日元贷款。日本于1947年颁布了规范和调节贸易主体关系和行为的《贸易公团法》,依照此法设立粮食、加工品、矿产、纤维、能源、原材料等贸易公团,确立了政府统制式的国营贸易体制和贸易机制。主要措施是:在产品进口方面,由贸易厅统一组织进口,然后按品种或比例分售给各贸易公团或私营贸易公司,然后再销往全国各地;在产品出口方面,类似于政府出面统购统销,交由各贸易公团统一组织收购,然后由贸易公团或分销到各私营贸易公司进行出口。当时,日本政府正是通过这种直接干预和控制的行政手段,对进出口贸易进行集中管理的,确保了经济恢复时期经济发展所需的物资和外汇需求,使整个国民经济得以健康和顺畅运转。为了促进出口,日本政府1946年制定了优惠金融制度。主要包括:出口装船前贷款,根据出口合同情况,为出口货物的生产集中与装卸等所需资金提供出口货物出口装船前的金融贷款,主要通过日本银行对其民间金融机构的资金再融通进行,即民间金融机构为出口商提供所需资金,然后将收入的有关出口票据向日本银行再贴现或取得担保贷款;货物装船后贷款,是日本银行对日本外汇银行的资金再融通,当外汇银行收买了出口商将出口商品装船后发出以外汇计价的、有期限的出口票据时,日本银行以此票据为抵押,按再贴现率贷给外汇银行,收买票据所需的日元资金。在振兴出口过程中,日本银行一再降低出口票据再贴现率,与普通商业票据贴现率相比,出口票据再贴现率约低1%~2%(年利率)。日本银行贷款的10%用于出口关联贷款,约占全国银行出口关联贷款的一半。
1947年以后,为了适应美国对日本经济政策出现的较大变化以及对外贸易中出现的较大逆差,实现政府对进出口事务的有效行政指导和宏观调控,日本政府于1949年撤销了商工省贸易厅,成立了通商产业省,并在该省内设立通商局和通商振兴局,负责管理外贸业务。同时,为了促进民营贸易公司的发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解散了各贸易公团,至此,日本政府基本解除了对外贸易的全面统制,从直接干预微观主体的经营行为转为政府有效管理和协调,政府职能逐步归位,对外贸易走向了正常轨道。特别是“道奇路线”的确立和“单一汇率”(1美元=360日元)的实施,大大促进了日本经济与国际接轨,国内价格开始同国际价格挂钩,进出口贸易价格的形成有了明确的依据,为新的贸易体制的建立提供了良好条件和基础。
1949年末,日本政府先后出台了《外汇及外贸管理法》、《出口管理法令》和《进口管理法令》等三部有关对外贸易的法律法规,废除了具有国家垄断色彩的《贸易临时法令》,允许和大力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对外贸易领域,日本贸易由原来的官方统制体制,进入了民间自由贸易阶段。这一阶段,正处于日本的钢铁、煤炭、石油、海运、电力及合成纤维、化学肥料等领域的生产实施合理化进程之中,电子、汽车、精密机械等新兴产业进一步向重化学工业化扩展。此时日本对外贸易所面临的环境是,一方面贸易规模迅速扩大,贸易结构也出现了明显变化,经济发展对进出口的依存度明显提高;另一方面,在对外贸易中,日本一直存在着贸易收支逆差,并有逐步扩大的趋势,这对于外汇较为匮乏的日本来说,是一个必须引起重视的问题。为了扭转这一被动局面,日本政府一方面实施了积极扩大出口的政策,通过扩大出口创汇,来确保经济发展所需的矿产、能源、其他工业原材料的进口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实施了限制出口的政策,对一些资源性产品、高科技产品、新兴产业的产品、国内紧缺的消费资料等制定较为严格的出口审查制度。
1946~1953年,由于美国的经济援助和朝鲜战争特需的收入,国际收支勉强维持了平衡。但是1953年转为赤字以后,外汇不足成为实现日本经济自立的最大障碍,为此日本不得不采取一系列政策振兴出口。其主要措施有以下几点。
第一,打破“盲人贸易”的局面。战后初期,在日本重新开始民间贸易的初期,当时日本既不了解海外市场的情况,海外市场也缺乏对日本商品的了解,日本贸易处在盲目出口的状态。为了打破这种局面,在民间商社向海外派驻联络员的同时,政府为了迅速准确地掌握海外市场动向,也采取了在海外设立办事处,在海外举办展览会或参加国际博览会以及在国内成立“海外市场调查会”等措施。
第二,设立日本贸易振兴会(JETRO)。为了在海外积极促进日本商品的出口,1954年8月把过去“国际样品展览协议会”、“日本贸易斡旋所协议会”和“海外市场调查会”三个组织合并为“财团法人海外贸易振兴会”,统一负责开展海外商情调查和设立“日本贸易斡旋办事处”,用以加强对外宣传、展览和出版等与振兴贸易有关的活动。1958年又根据制定的《日本贸易振兴会法》,把“海外贸易振兴会”改组为“特殊法人日本贸易振兴会”。但是到了20世纪70年代,随着国际贸易摩擦的激化,对日批评的增多,日本贸易振兴会活动的重点逐渐移到日本企业海外投资的现场调查、贸易摩擦的早期预报和促进制成品进口等活动方面。
第三,设立“最高出口会议”和“海外商品贸易会议”。1954年9月,内阁决议设立由总理大臣亲任议长,由有关省厅(部、委)大臣、日本银行总裁、日本进出口银行总裁以及著名学者为成员的“最高出口会议”,用以统一负责出口计划和策略的制定,以及各行政部门有关出口贸易问题的调查审议。1962年根据新的立法改称“最高出口审议会”; 1970年为统一管理进出口,又改称为“最高贸易会议”。1964年日本为了把派驻各国的通产省、贸易振兴会和各行业协会工作人员收集的情报及时有效地反映到出口政策中,在通产省的指导下,针对驻在国有可能扩大进口的日本商品分别组成了“海外商品别贸易会议”。这个组织主要针对驻在国的具体情况,及时研究扩大出口的对策,向通产省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因此它对日本出口的扩大,起了很大作用。
第四,建立出口金融制度。出口金融制度包括一系列利用金融手段促进出口的措施。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日本银行对出口前贷款汇票的优惠制度。出口厂商为了进行从出口商品的订货加工到装船的一系列经济活动,要向民间银行取得贷款。当日本银行收到民间银行进行上述出口前贷款汇票时,或以低利率给予民间银行同额贷款,或增加对民间银行的放款金额,或对汇票实行担保,或由日本银行再次给予民间银行汇兑折扣补贴,以此进行优惠,从金融上鼓励出口。这个制度一直延续到1972年才被修改。
(2)外汇资金贷款制度。出口商品装船以后,出口厂商为了向进口方提供低利便行的进口信贷,就向外汇银行发出外汇结算汇票。当外汇银行买进这种结算汇票时,日本银行就可以把这种汇票作为抵押,用中央贴现率的利息给予外汇银行同样金额的日元贷款。这项制度从1953年以“外汇抵押贷款制度”开始,1961年进一步充实,1963年废止。
(3)日本进出口银行的金融贷款。“日本进出口银行”是在1952年由1950年成立的“日本出口银行”改组而成的,在只有短期贸易汇票的日本,这个银行是具有长期贸易贷款机能的特殊银行。它作为政府金融机构,主要是向民间金融机构难以独自承担的船舶、车辆、产业机械等部门出口设备或成套设备和进行技术合作提供比较长期的贷款。同时还对外国政府或法人进行日元借款和债务担保。以设备和成套设备出口为主要业务的日本进出口银行作为民间银行的补充,对日本重化工业的发展和出口起了巨大作用。
第五,出口保险制度。1950年依据《出口保险法》和“出口保险特别预算”而设立的出口保险制度,主要是用来对出口贸易和其他对外交易中所发生的通常保险不能救济的危险,由政府实行担保的制度。后来它相继发展为“普通出口保险”“出口收入保险”“外汇变动保险”“出口汇票保险”“委托贩卖出口保险”“海外广告保险”“海外投资本金保险”“海外投资利益保险”等多种形式。但是“出口保险特别预算”是有限度的,不能无限制地支付保险金额,而且政府一旦支付了此项保险,那么就使对方贸易国的信用大为降低,双方贸易就会大量减少。
第六,出口税制。为了振兴出口,日本政府从1953年采取了种种税制上的优惠制度。如“出口收入特别扣除”“技术海外收入特别扣除”“出口损失准备金”“海外办公设备特别折旧”“海外市场开拓准备金”“海外投资准备金”“按出口增加比例加速折旧”等制度,现在除了“技术海外收入特别扣除”和“中小企业海外市场准备金”以外,大多已经废除。
第七,出口商品检查制度。日本政府为了改变“东洋货质量差”的坏名声,提高日本出口商品的国际信誉,1957年制定了《出口检查法》。这项法律规定对194种特定商品(约占出口额的9.6%)出口时,有义务接受政府指定检查机构对商品包装和质量的检查。日本从明治时代开始就有对出口商品进行检查的制度,后来几经延革,到战后民间贸易重新开始时,又制定了《出口商品管理法》,后来改为《出口检查法》。这些制度对保证出口质量、促进国际竞争有显著的作用。
第八,改善出口商品设计和防止照抄模仿。鉴于出口商品设计的改善对扩大出口有重大作用,日本在20世纪50~60年代,以日本贸易振兴会、中小企业厅、生产率本部、产业工艺试验所为中心,广泛开展了派遣留学生专攻商品设计、搜集海外竞争商品的样本、聘请海外设计师和商品专家传授设计知识等各项活动。同时为了防止互相照抄模仿商品设计,引起本国企业间过分竞争,影响出口秩序,制定了《设计法》和《商标法》,把商品设计和商标作为财产权加以法律保护。为了保护特定商品的“工业所有权”,对特定商品的出口,要根据“出口贸易管理令”取得通产大臣的批准。
第九,管理贸易秩序的《进出口交易法》。1952年为了防止非法出口,维护正常的贸易秩序,日本政府制定了《进出口交易法》,对签订贸易协定、设立“进出口组合”、政府为调整进出口而进行行政干预的权限以及必要时放宽“禁止垄断法”等问题做了具体的规定。该法有关出口问题的条款多用于纺织和杂货等商品。另外日本在对美贸易摩擦中,往往主动采取自行限制的措施。这是因为如果日本不主动自行限制,一旦对方采取进口限制,就会导致明显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以至于波及其他国家或其他商品。但是一般地讲,对和政府关系密切的产业容易采取自行限制,而对和政府关系疏远的产业,如对汽车工业实行自主限制时就往往在政府和产业间产生分歧,甚至发生混乱。当自行限制不能解决问题或无法采取自行限制时,就要依“出口限制法”加以限制。
第十,外汇配额进出口连环制度。朝鲜战争以后,日本国内物价上涨,许多进口的原材料不是首先用于出口商品的生产,而是用于内需生产。为了扭转这种情况,坚持以进养出,1953年日本修改了1947年制定的“外汇优先制度”和1951年制定的“振兴出口外汇资金制度”,制定了外汇配额进出口连环制度。这项特殊的外汇分配制度规定,外汇使用的配额依照实际出口成绩而定,多出口可以多分得外汇、多进口原材料。这项制度不仅保证了出口商品的原材料供应,而且促进了某些商品出口的扩大。比如当时砂糖进口价格远低于国内市场价格,政府把砂糖进口总额60%的权限分配给造船业,造船业可以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口船舶,出口亏损部分由进口砂糖的超额利润填补,有效地扩大了船舶的出口。1960年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劝告下,废止了这项制度。
这一时期,日本政策在限制进口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实行进口替代政策。在优化发展重工业的经济战略基础上,政府采取各种手段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口,通过进口替代,以减少进口需求。日本最初限制进口措施主要采用外汇配额和进口数量限制两种手段。①设立“进口组合”,充分调动了民间企业维护切身利益的积极性,与政府协调一致维护正常的进口贸易秩序。②实行进口许可证制度,严格管理非原料、燃料商品的进口。③制定进口押金制度,要求进口商在交易前,按进口交易总额提交日元保证金。④建立外汇集中制,集中管理所有对外交易票据。通过法定外汇银行将其票据集中于中央机构,以其垄断外汇收支的权力,严格控制外汇的使用,限制不利的进口交易。此外,还以支付规则、时间约束手段限制进口。⑤严格限制“竞争性进口”和国外跨国公司对日本直接投资。通过减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等手段,限制国外产品对日本市场的过度冲击,通过“外汇配额”手段,对与国内保护性产业相竞争的产品,实行严格的进口限制。
应该指出的是,日本在严格限制进口时,不是全盘限制、搞一刀切,而是根据本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实际需要,实行扶持本国工业的严格的贸易保护政策。它所实行的关税制度有如下特点:资源、能源关税率低,加工产品税率高,生产资料税率低,消费资料税率较高;生活必需品关税率低,奢侈品关税率高,尤其是新兴工业产品税率高。
在贸易保护政策时期,日本的对外贸易政策由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垂直型管理方式转换为以经济手段为主的水平型管理方式,大大地促进了日本贸易的快速和可持续发展。20世纪50年代中期,日本完成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后,对外贸易开始进入正常发展轨道,充分利用国际市场提供的有利条件,贸易规模迅速扩张。1951年、1955年、1959年日本的出口贸易分别超过了10亿美元、20亿美元和30亿美元三个关口(见表2-1)。
表2-1 特需订货对出口和外汇收入增加的作用
资料来源:张贤淳《战后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原因》,吉林大学出版社,1988,第20页。
20世纪50年代初,日本经济已进入全面恢复时期,经济发展步入上升轨道,随着生产规模的迅速扩大和产品量的激增,为生产所需筹措原材料及过量产品向海外输出成为制约日本经济快速和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为此日本确立了“贸易立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将海外贸易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此项战略的提出,影响深远,为后来日本经济腾飞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导向和制度保障。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来自美国的大量和持续的军事物资采购以及以扩充军备为中心的世界性出口的剧增,为促进日本经济恢复和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同时也促进了日本经济与国际经济的融合以及大范围向国际市场的渗透。据统计,在三年朝鲜战争期间,面向日本的直接供应战场的“特需订货”累计达13亿美元,而外国机构在日本购物以及向日本支付款项的“间接特需”达23亿美元之多。在这三年间,日本电力的70%,煤炭的80%,海运和陆运的90%都直接和间接地服务于朝鲜战争。在这一时期,侵朝美军大量向日本企业进行军事订货和购买廉价劳动力,使日本国内库存积压和滞销的1500万日元的产品销售一空。并且,巨额的海外贸易盈余,一举改变了日本财政紧缩的被动局面,不断增大的政府财政投入,进一步盘活了整个日本经济,形成了国内经济与海外贸易相互推进的局面。可以说在这期间日本经济开足马力在满足战争需要的同时,也为日本经济注入了强劲的活力,“特需景气”也为后来的对外贸易大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据统计,1950年上半年与下半年相比,日本出口额猛增了55%。1950年6月至1951年底,日本对外贸易总额增长了2.8倍。出口大增,出现了较大的贸易顺差,外汇储备也大幅度增加,由1949年的2亿美元,上升到1952年底的11.4亿美元,3年内增长近5倍。1952年,日本“特需收入”为8.2亿美元,占当年外汇总收入的36.8%(见表2-1)。
1951年,旧金山“和约”签订后,美国名义上结束了对日本的军事占领。日本政府开始真正成为推动日本经济发展的引导力量,在政府提出“经济自立”口号的感召下,民间企业竞相增加投资,更新设备,引进新工艺、新技术。与此同时,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措施,国有经济规模也迅速扩大起来,特别是政府主导下的基础设施领域的大发展,为整个日本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1951年日本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后,经济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国民经济获得了全面发展,日本人均国民收入超过了战前水平,标志着日本战后经济恢复大体完成。从1956年起,日本进入了以赶超先进工业国家为目标的国民经济现代化的新时期,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日本实际国民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在10%以上,成就了日本的所谓“经济奇迹”。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初期,日本主要以重、化工业为重点,进行大规模的设备投资和更新,从而带动了轻工业、农业、商业和贸易的全面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大幅度提高。在这期间,日本对外贸易的规模也迅速扩大,对外贸易的地位、功能也日益凸显。1946~1955年,日本的出口额年平均增长64.1%,出口额由1950的8.2亿美元,扩大到1955年的20.1亿美元(见表2-2)。
表2-2 1946~1960年日本贸易发展
资料来源:日本《战后世界资料手册》, 1979年5月,第198~199页。
日本初级阶段战略贸易政策的有效实行,在一段时期内促进了日本经济的迅速增长。由于日本长期实行贸易立国的发展战略,其对外直接投资一直是以发展和扩大对外贸易为中心展开的。20世纪50年代,日本对外直接投资主要是以确保资源能源供应而进行的资源开发型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