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资源的活性与产权
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活动与人类对资源的利用和创造密不可分。大自然是人类生命的摇篮,为人类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提供必不可少的资源和环境条件,它维持生物多样性,调节气候变化,净化环境,维持生态循环,维护人的身心健康,激发人的精神文化追求,等等。经济活动是人类生存发展活动中最基本的活动,资源在其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自然物质和自然条件、生态环境和人工环境,共同构成自然资源。它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但是现代经济发展改变了人们心中资源只是自然资源的观念,人们形成了更加广阔的资源观,除了自然资源外,资本、人力是资源,社会经济活动所使用的制度、组织方式、管理方式等是更重要的资源,信誉、信息、知识资源等正在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在对资源进行细分以后,就会发现这些资源中含有许多活的成分,如经验、技能、知识、判断力、适应力以及人或组织系统内外的各种联系等。
斯蒂格利茨在《经济学》中指出,从人类的需求上来说,资源是稀缺的,经济生产的所有资源都是稀缺的,因此需要最佳、最有效地配置。
撇开人类活动,宇宙只是宇宙,不可能是资源,因此,资源是由于人需要生存和发展而存在的。但是,从资源的活性来说,人类创造资源具有非稀缺性。人类的发展说明了人类可以不断找到有效途径来解决其所面临的资源稀缺性,源源不断地创造出新的资源。
在整个自然经济时期,土地资源在经济发展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从原始社会到封建社会,人们不仅把土地(土壤、阳光、气候、雨水、矿产、与自己生存相关的野生动植物)看成他们经济活动的资源,而且通过土地资源开拓出新的资源种类或同种类的不同内容:从直接利用土地上的野生果实和野生动物,到在土地上进行耕作种植、对野生动物进行驯养、简单开采某些矿产等。他们所拥有的土地资源等十分有限,这制约着他们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经济活动方式和思维方式,并使得有限的资源由少数个体支配,束缚了另外那多数部分个体的创造力量。在这一漫长的历史时期,由于人类对土地资源的依赖,人类的经济活动方式是自然经济方式,靠天吃饭,形成了重农轻商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尽管如此,人类的发展还是创造了氏族制度、奴隶制度、封建制度,这些制度资源逐渐使得个体在经济活动中产生了活力,创造、调动和发展了劳动力等资源。这种演变使得氏族社会土地的使用权变成了奴隶社会奴隶主对全部土地的所有权和封建社会封建主对部分土地的所有权。
当人类不同群体的经济活动出现了物物交换时,商品经济开始产生了。在商品经济社会,资本作为资源登上了历史舞台,资本主义社会才开始形成。当人们把生产的产品拿到市场上销售时,产品成了商品,资本变成了产品生产要素。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虽然资本表现为一定的物,如货币、机器、厂房、原料、商品等,但资本的本质不是物,而是体现在物上的生产关系。马克思的资本流通公式G—W—G′(G是货币资本,W是商品资本,G′=G+△g, △g表示原预付资本的增加额,被称为剩余价值)表明货币在运动中能够带来价值增值,从而转化为资本。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条件就是劳动力成为商品,劳动力的支配使用权和劳动产品全部归资本家所有,资本家凭借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剥削失去生产资料的雇用工人的剩余劳动,无偿占有了剩余价值。马克思认为,资本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经济关系,因此,资本在根本上是一种社会资源。
自然经济社会中土地是主导资源,商品经济社会中资本是主导资源,土地资源主要是自然资源,资本资源主要是社会资源,土地资源和资本资源的生命力在于不断地增值。资本资源代替土地资源成为人类经济活动的主导资源,标志着人类由以自然资源为主发展经济转向以社会资源为主发展经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从主要依靠自然转向主要依靠社会自身。这种改变直接导致了人与人之间丰富的流动,充分调动了人的各种才能、潜能,促进了人的创造性的发挥,为服务经济时代的到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当电影《阿凡达》初上映一个月票房收入21亿美元相当于中国宝钢集团2009年全年的利润总额,电影《泰坦尼克号》当年的票房收入超过日本汽车工业产值加上机械工业产值的总和时,当网络购物风靡时,人们已经不再说它们不创造物质财富,服务经济时代实际上早已到来。服务经济是指服务业的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的比重超过60%的一种经济状态,或者说服务业中的就业者在整个国民经济全部就业者中的比重超过60%的一种经济状态。服务经济时代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人类创造的互联网资源和物联网资源为服务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动力。可以预见,网络资源(互联网和物联网)将像资本资源代替土地资源成为人类经济活动的主导资源一样会成为服务经济时代的主导资源。
土地、资本和网络资源的共同作用,催生了现代旅游资源,而“旅游资源”这一概念是随着现代旅游活动的发展而出现的,并且是在人们开发旅游资源的过程中逐步被认识的。虽然旅游资源和其他资源一样是客观存在的,但曾经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只有客观存在的“实在物”,如湖光山色、花草树木、阳光海滩、文物古迹、园林建筑等“物质”的东西才称得上是旅游资源,非物质的东西则不是旅游资源;另一种观点认为“精神”的东西也属于旅游资源,精神的东西是在物质基础上产生并依附于物质而存在的,像各种传说、优美故事等。
旅游资源最核心的特点是它具有激发旅游者动机的吸引性和对旅游者的服务性,只有对旅游者有吸引力并被旅游业利用后产生效益的客体才可以称得上是旅游资源。
旅游资源的第二个特点是它具有利用的永续性和不可再生性。有一些资源,如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在人们的利用过程中将被消费掉或是需要通过自然繁殖、人工饲养和栽培以及再生产来补充,但是大多数旅游资源是不会被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消费掉的,旅游者只是在旅游活动中使用这些资源获得自身需要(观光、泛舟、滑冰、登山、度假)的美好的感受,而不能带走旅游资源本身。
旅游资源的第三个特点是资源的增值性和开发利用的多样性。和土地资源、资本资源一样,其生命力在于不断地增值。旅游资源本身就是因为旅游服务经济而诞生的,其增值有赖于旅游者的需求变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多样性不但取决于旅游资源本身,也取决于人们对旅游资源的需求。
旅游资源的第四个特点是旅游资源价值的确定具有复杂性。旅游资源的种类繁多,且每一种旅游资源的景点各异,差别很大;不同旅游者的旅游目的、预期、感知等差异很大;旅游资源的产权状况也较复杂;等等。
在经济学中,产权作为一种权利,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的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产权具有经济实体性、产权具有可分离性、产权流动具有独立性。
产权的功能包括激励功能、约束功能、资源配置功能、协调功能等。以法权形式体现所有制关系的科学合理的产权制度,是用来巩固和规范商品经济中财产关系、约束人的经济行为、维护商品经济秩序、保证商品经济顺利运行的法权工具。
人类历史的早期,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经济活动的范围也比较狭窄,能够作为财产的东西不多,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交织在一起,没有从社会生活中完全独立出来,所以财产权与社会其他权利往往交织在一起。那一时期,事物和对象成为财产,关键是在占有,在于人和物之间客观存在的占有关系或人对物的占有权利。近现代社会经济活动已经从社会生活中获得了独立性,且构成了整个社会生活的基础,产权的内涵和外延变得更加丰富和重要。
陈甬军(2001)在《过渡市场论——中国产权市场研究》中指出,从产权的归属对象来看,产权形式主要有私有产权、公共产权、社团产权和国有产权四种类型。公共产权是指财产的权利界定给公众行使,任何人在行使对公共资源的某项选择权利时,并不排斥他人对该资源行使同样的权利,它有完整的不可分性。当某人对一种资源行使某权利,并不排斥同一团体内其他成员对该资源行使同样的权利时,这种产权被称为社团产权或俱乐部产权。社团产权对每个成员具有不可分性,每个成员对社团或俱乐部拥有全部的产权,但这个资源或财产实际上并不属于每个成员自身。一般来说,单个社团成员对社团提供的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或减少其他成员对同一物品的消费,但有一个临界点,一旦超过临界点,就会产生影响,拥挤就会出现。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旅游资源是国家产权,即全民所有,但也存在着集体所有制形式,如乡村旅游的自留山、耕地、农宅等。从总体来看,我国旅游资源产权是明确的,但在一些实际的旅游经济活动中,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旅游资源产权是虚化模糊的。例如,按法律规定,我国国有产权的利益主体有四个(杨振之、马治鸾、陈谨,2002)——全体人民、中央政府和各级政府、经营者、国有企业职工,他们都有权对旅游资源进行管理,但旅游资源的所有权与管理权、使用权三权混淆,有时候行政权、经营权管理代替了所有权管理,国家所有权受到了条块的多元分割。另外,旅游资源进入市场也存在诸多产权问题,因为旅游资源不同于一般的经济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