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足迹:近十年来的乡村中国(200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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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千万光棍的社会风险

婚姻交换的经济成本的分化间距扩大,婚姻资源就会在高度分化的社会结构中不平等流动,注意,是不平等流动,而非传统意义上的所谓婚姻的梯度迁移。在高度分化的社会结构中,处于底层的人,如果没有能力改变自己的命运,从而使自己在分化的结构位置中流动到更高一级位置的话,他们很难在更为微观的婚姻市场中胜出,失败者,即是这个社会结构制造出来的大部分经济贫困型光棍。

19世纪中叶,捻军起于江淮,其后势力波及数省,长达十余年,对当时的政治、社会、经济秩序均造成了巨大挑战。

时隔150年后,美国杨伯翰大学政治系的哈德逊教授在《光棍:亚洲男性人口过剩的安全意义》一书中对此进行了讨论。

哈德逊认为19世纪中叶的中国尤其是江淮之地,出现了严重的性别比失调现象,导致了大量成年男子无法婚配,因而产生了大规模光棍群体,据估算,捻军达到顶峰时期,参加的光棍数量在10万人以上。

“造反”,是弱者陷入绝境后的绝地反击。

在当下,也许不会出现光棍群体挑战既定政治秩序的风险,但是,在社会层面,则风险重重。

轻者越轨。

在农村调查,几乎每到一处,都有光棍与已婚妇女通奸而引发的大量家庭纠纷故事。重者违法犯罪。

偷盗、强奸、性侵幼女、情杀与情伤、贩卖妇女或婚姻拐骗等违法犯罪案件亦层出不穷。

2011年4~5月,我到冀东北秦皇岛市某地调查,一件此前一年轰动全省的情杀案件就发生在我所调查的村子。

一位40多岁的光棍,在唐山务工时与其姨表姐发生婚外情,两人回到村里,继续保持通奸关系一段时间后,女方念其丈夫在唐山务工辛苦不易,不想与这位光棍表弟继续来往,光棍杀心顿起,将这位妇女及其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全部杀害,并对这位妇女及其16岁的大女儿的尸体进行了奸污。

在湖南岳阳某地调查时发现,一位光棍与人通奸败露后,与情人夫家家族展开血拼厮杀,该光棍后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同时,因为“买老婆”,该村涉及光棍被骗婚的至少3起,一位常年在外混的中年光棍则更是拐走了邻居家的女儿,与其同岁的邻居给他跪下磕头后,其才将邻居女儿放回。

电影《盲山》所讲述的光棍拐卖女大学生的故事,虽然有点“艺术夸张”,但所反映的问题应引起人们的重视。

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启梁在云南省平县的调查表明,以婚姻交易为特点的拐卖妇女的情况普遍存在且比较严重,这些妇女被卖往诸如鲁、苏、浙、湘、粤等多地。

与向外攻击的越轨或违法犯罪相伴而行的是,部分光棍陷入绝望后,采取向内攻击,自杀,以结束自己赤条条的一生,这是较为常见的手段。

2011年元月,我与陈讯博士(现供职于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到湖北应城调查,一村庄中,有一位老年光棍,因为疾病、半失能、饥饿等生存困难,潦倒不堪,春节前,又冷又饿的他选择在村口变压器房外墙上吊自杀身亡,脸朝公路,惨不忍睹,让过往之人不寒而栗。

上述这些危害,尽管并未如捻军一样对宏观的政治秩序构成挑战,但其危害社会安全的诸多面相则与捻军未成气候之前的早期颇为相似。

不过,仅是光棍对社会安全秩序的危害,就足以引起我们的关注。

当然,光棍群体本身也是弱者,他们既是当下婚姻市场秩序中的受害者,同时又有可能是施害者,这种结构性的悖论式悲剧表明,弱者对更弱者往往也很残忍。

光棍到底有多严重?部分披露的数据也许能够提供一些参考。

一些人口学者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的性别比推算光棍的数量,悲观者认为有5000万光棍大军。

谨慎且权威的数据,是以蒋正华、徐匡迪和宋健为组长的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2007年所披露的数字,他们根据出生人口性别比推算,到2020年时,在理论上,20~45岁的人口中,男性会比女性多出约3000万。

保守者如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嬴通先生根据对婚配性别比与出生人口性别比两个概念的考察估算约有1800万光棍。

我统计过我所调查的贵州、河南和湖南三个光棍问题较为严重的村庄的情况,其光棍约占这些村庄总人口的3.94%,以此推算,按8.5亿左右的农村户籍人口统计,农村光棍总数在3300万左右。根据质性调查,普遍情况为这三个较严重村庄的六成左右水平,也即是说,全国农村光棍数量在2000万左右。

即使如此,2000万仍然不是一个小数目。以全国约68万个行政村计算,平均每村有近30个光棍,平均每个村民小组有3个左右。

这一数据背后的可能面貌是,当你晚上在任一行政村散步时,都有可能有若干光棍尾随着你。

所以,基于中国这一大国的基本格局,看似小的数字,放在全国的背景下也都是了不得的大数字。

如此庞大的光棍群体,到底是如何形成的?

要弄清这一点,我们有必要区分光棍的基本类型。

一般来说,从直接归因的角度看,农村光棍的主要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历史塑造型,这种类型的光棍主要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定历史原因造成的,例如,在注重政治身份的年代,择偶链条底端位置的地富反坏右所谓“五类分子”,有不少成为光棍即是如此。

身心缺陷型,这种类型的光棍主要是身心疾病或缺陷而导致婚配无法成功从而沦为光棍,应该说,在任何一个社会空间中,都存在这种情况。

缘分宿命型,在农村,总有一部分光棍,各方面条件都还可以,按照通常的理解,是不会打光棍的,却又不明不白打光棍了,用农民自己的话说,这就是命或缘分。

经济贫困型,即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满足婚姻交换所需要的经济条件而造成婚配难而沦为光棍的。

目前来说,主要是这四种类型,当然,我们不排除还有其他类型的可能。

就此四种类型来看,我们又需要区分正常与病态两种情况。

身心缺陷型和缘分宿命型的光棍基本符合通常的人口学规律,因此,可以将之看作正常情况。但是,历史塑造型光棍则主要存在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而经济贫困型光棍则主要存在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显然,这两种类型是病态的,其背后一定有社会结构性因素。

历史塑造型光棍已经成为历史,我们的关注重点是经济贫困型光棍,当下,这一类型的光棍在所有光棍中的占比超过三分之二,相反,剩下的三分之一正常情况的光棍,只要是在有人存在的地方就会有,历来如此。

从微观层面来看,经济贫困之所以产生光棍,是因为择偶者无法承担婚姻交换所需支付的经济成本。

一个历史线索似乎更能说明这一点。

在改革开放以前,婚姻交换的经济成本很低。20世纪60年代末期,我的大伯母嫁给我的大伯父,经济成本仅是一只“旱鸭子”,其他诸如住房、彩礼等各方面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20世纪80年代初,我父亲结婚,所有开支加在一起也在300元以内,而当时的劳动力价格大约每天1.3元,这意味着一个劳动力最多只需一年的收入即可娶上媳妇。

20世纪90年代中期往后,婚姻交换所需的经济成本越来越高,但仍有规则可言,如彩礼在3000元左右,其后逐步上涨到6000元左右,讲究六六顺,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彩礼开始追求八八发,随之也上升到8800元左右,但好景不长,2000年前后即已跃升至“万里挑一”的11000元。

此后,以彩礼为主体的婚姻交换的经济成本一路狂飙,附着的消费项目也越来越多,如婚纱拍摄、婚礼摄影、城镇买房或乡间建房、汽车、“三金、四金”乃至“新三斤”(即人民币过秤称,一斤一百元面额的,一斤五十元面额的,一斤五元面额的),再往后则是失去了规则,富则富办,穷则穷办,更有甚者,对富者而言,子女婚宴就是一场夸富宴。例如,我们2009年10月在浙江宁波某地农村调查时,恰好碰上一村民为女儿办婚礼,其花费高达60余万元,仅用花轿抬着其女儿在村庄里乐游一番便支付给婚庆公司5万元。

因此,在这背后,实质上则是一条龙服务的婚姻消费市场的疯狂侵蚀。对此,强者一路高歌猛进,玩几年结,结几年离,结时出钱搞定,离时赔钱了事,老婆七八个,孩子一大堆;弱者则节节败退,穷困潦倒之辈,也只好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了。

婚姻市场可真算“市场化”了,“自由主义”了。

从宏观层面来说,婚姻市场的彻底市场化或自由主义化,若想不出问题,前提条件是社会结构是均质的,而非不平衡的。只有这样,婚姻匹配中,才会保证每个人从理论上可以找到自己心仪的对象。

然而,当下的情况是,在婚姻这一微观市场背后,是更为宏观的社会经济结构的高度分化。

这种高度分化的社会经济结构并非已经转型完成,而是仍处于狂飙猛进的过程中。由此产生的另外一个问题则是,一切规则都已混乱不堪。套用涂尔干的话说,社会失范严重到有可能空前,是否绝后,仍是未知。

表现在婚姻交换的经济成本上就是,原来即使消费节节攀高,但基本上会维持在一个相对标准的水平,例如,以8000元为基点的话,多则达1万元,少也不会低于6000元,现在的问题则可能是少则2万~3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甚至数十万元。

显然,6000~10000元,即使有分化,但分化间距很小,仍在努力一下可以克服的范围之内。而如果达到诸如2万~60万元甚至差距更大的分化间距的话,因婚姻交换而形成的婚姻竞争势必会十分激烈,毫无疑问,拥有类似于60万元的交换或消费能力的上层相较于那些拿出2万元尚且吃力的底层来说,拥有天然优势。

因此,婚姻资源就会在高度分化的社会结构中不平等地流动,注意,是不平等流动,而非传统意义上的所谓婚姻的梯度迁移。

在高度分化的社会结构中,处于底层的人,如果没有能力改变自己的命运,从而使自己在分化的结构位置中流动到更高一级位置的话,他们很难在更为微观的婚姻市场中胜出,失败者,即是这个社会结构制造出来的大部分经济贫困型光棍。

由此,作为底层的光棍,其产生实质上是一个政治经济学命题,它与所谓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调可能关系不大,在前者,这是一个社会不平等问题,在后者,仅是一个性别不平等问题。

理解这一机制,也许有利于我们理解城市的“剩女”问题。

“剩女”的另外一些叫法是“三高女”(高学历、高收入、高眼光)、“白骨精”(白领、骨干、精英)。这些叫法,实质上掩盖了她们作为婚姻市场秩序中的受害者的一面。

由于社会经济结构的高度分化,尽管大多数“剩女”可能处于中层位置,但是,如果想向上流动,客观来说,上层的所有人群的总和也没有处于中层位置的这些“剩女”的数量多,更何况,上层中还有为数不少的女性是男性不需要的,于是,在两个位置之间就产生了不对称性,不对称的实质就是一种不平等。上层数量极少的男性,即使通过一些越轨的手法如包养小三等消化“剩女”,但“消化”的能力仍然极为有限,一些中层位置的女性不得不成为“剩女”。

一些言论说,城市“剩女”与农村男光棍不同,前者是主动的,后者是被动的,我以前亦这样想,但是,深入思考来看,两者其实都是被动的,只不过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而已。两个空间里的不同性别的光棍都是婚姻市场秩序乃至社会经济结构高度分化后的不平等产物。

对城市“剩女”来说,从所谓“主动性”一面来看,似乎是,她看得上的,看不上她,或看得上她,但这个“她”超出数字“1”了,然而,从法律上来说,形式上合法的婚姻,其实质数字必须是“1”。相反,看得上她的,她又看不上,或者,即使往下看,有看得上的“他”,但“他”又害怕高攀了“她”。

这种焦虑和悖论,是一种文化上的焦虑和悖论,是更大程度上的超越婚姻市场秩序中的不平等乃至社会经济结构分化中的不平等的文化上的不平等。其实质是蔑视弱者的生存价值和发展价值,甚至是蔑视弱者存在的一切合法性。换句话说,人们其实已经接受了婚姻市场秩序的不平等规则,也接受了社会经济结构分化后各自所在的位置,并接受了每一个合适的位置只能或只配拥有相应的资源包括婚姻资源的规则体系。

文化上的这种静悄悄的不平等,其实是更可怕的,它已经超越了个体,甚至超越了社会,具有无比强大的宰制力。知识分子,如果不能改变它,至少应该解构它。

否则,当下的光棍现象,轻则以各种社会风险的面貌呈现,重则,也许有可能如捻军般兴起,砸烂一切旧秩序,搅得“周天寒彻”。

(撰于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