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健身、健美概念的发展
一、“健身”“健美”概念溯源
在古汉语当中,“健”“身”“美”原本都是相互独立的词汇,所以也没有关于“健身”“健美”的内涵解释,也没有作为一项专门运动进行组织和开展。“健美”概念的提出,是由“中国健美之父”赵竹光先生根据英文词汇“Bodybuilding”翻译而来的。他于20世纪30年代在外留学时,接触并学习了健美运动,在回国时又将其引入国内。而“健身”一词则是从“健美”的概念中衍生出来的。中国健美界元老娄琢玉先生对“健美”进行了比较简明而权威的界定:健美又称健身运动(Bodybuilding),是一门改造人体体型的体育科学。在此定义中可以看出,健美、健身是表达相同概念的不同语词,其概念的内涵都是“改造人体体型的体育科学”。很多历史资料和研究成果也基本验证了这一点,如赵竹光先生在回国之初成立健身学院,组建健美会,本身也是为了推广健美运动,改善“国衰民弱”的现状,积极寻求健身之道。后来,谭文彪、戴毅分别在广州、南京以及上海创立“谭氏健身院”“健美体育馆”,都是能够提供健身与健美运动指导、锻炼的场所,其主要目的也是希望通过这项运动来增进人的体质健康水平。20世纪三四十年代,赵竹光、曾维褀、“启新”等人的作品《体格与民族的前途》《健身运动释义》《新健美运动》中,也有对健身、健美观念的论述,二者基本是一致的。即便是在当今时代,很多专家和学者认为“健美”与“健身”在本质上也是一致的,二者出现的翻译差异,多是由于历史环境的制约。在对体育权威工具书的考据中,我们发现健美和健身的概念也基本是一致的,《中国体育百科全书》对健美的定义为“竞技体育运动项目,外文意思是健身运动,即运动员通过增加负重练习,使身体变得强壮”; 《体育项目大全》认为健美指“健美运动,外文原意也是健身运动,是运动员通过不断增加负重的力量练习,发展肌肉、发展体格的运动”。
由此可见,在健美、健身运动最初传入我国时,二者的概念与内涵都是一致的,是“一门改造人体体型的体育科学”。
二、“健身”“健美”概念的发展及分化
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后的一段时间,“健美”“健身”在一段时间内被看成是资产阶级体育的形式,所以各项运动被迫停止下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力度的加大,国外的健身健美思想开始传入国内并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健美”“健身”运动也实现了反弹与进化,二者之间的概念也开始出现分化。1983年6月我国举办的第1届“力士杯”健美邀请赛,谱写了我国健美运动发展的新篇章,当时国际健美协会对中国的这一赛事进行了全面的报道,以及后续媒体的有力宣传,使得健美运动在国内有了更高的知名度,在全社会引起了广泛关注。后来国家体委把健美邀请赛改为“健美锦标赛”,逐步走上竞技体育的轨道,健美开始形成独立的概念和运动竞技形式。作为与“健美”共生的“健身”,也逐渐有了自己的内涵和发展轨迹,如商业健身房在我国的大中城市的大量出现,与健美竞技运动就是一种完全不同的锻炼形式和训练方法。健美比赛大量发展,商业健身房的大批出现,以及二者在体育领域的认同和发展,开始促使“健美”与“健身”概念的分化,使二者逐步走向了两条发展道路,即“健美”开始隶属竞技体育范畴,中国健美运动开始与世界健美运动接轨,在更大的体育舞台上进行展示;而“健身”则逐渐体现出大众体育的特征,每个人都可以参与,目的在于全面改善身体素质,其运动方式和训练手段也更具开放性和随意性。
基于“健美”“健身”概念的发展脉络,健美的内涵发展可以从“力士杯”健美比赛的举行算起,那时健美运动开始逐渐偏向于竞技运动,除了基本的改造人体体型和强身健体的目标外,健美运动开始更加注重竞技体育目标的价值追求,其价值内涵和运动属性也出现了新的特征,对肌肉发达程度的追求变得更加明显。而“健身”概念的发展脉络,则自始至终都保持着“健美”与“健身”的本色属性,尤其是伴随着各类健身房、健身体育馆的发展,健身的大众体育属性得到了持续的外延,其不仅仅包括器械训练,也包括大众形式的常规训练和自由锻炼。在这种情况下,“健美”与“健身”两个概念相互交叉并逐渐分化,已经不是等同关系。
三、“健美”与“健身”的完全分化
从上个世纪末开始,我国的健美和健身运动得到了良性的、快速的发展,社会普及程度也在不断加大,二者的概念分化开始进一步加剧。1992年9月,我国还专门成立了中国健美协会。1994年7月,我国又组建了中国国家健美队。中国健美竞技比赛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开展变得更加频繁和规范,国家级、省市级的健美比赛得以广泛开展,全国各地健美运动员的竞技水平也有了整体上的提升。尤其是随着训练手段和训练技术的发展,健美运动的竞技化程度在不断提升,健美运动的参与主体也开始由普通大众向专业运动员过渡。
与此同时,在一些大中城市的商业健身房内也开始涌现出一些健身运动爱好者,全国上下掀起了一阵阵的大众健身热潮,健身运动开始越来越倾向于大众体育。1995年6月,国务院发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健身”开始上升为国家意志,要求全民参与,使其成为增强国民生理素质的主要途径,是实现民族振兴与现代化建设的保障。《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发布实施,代表“健身”一词已经完全成为大众体育属性。
在此背景下,健美与健身虽然都是属于运动形式的范畴,但是这两个概念在我国却已经被完全分化。健美与国际健美运动接轨,发展成了竞技体育项目,可以将其概念定义为“一项最大程度发达肌肉的竞技体育项目”;而“健身”则由于《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出台被赋予了社会体育的属性,可以延伸为锻炼身体和增强体质的一切运动形式,将其概念定位为“增强人民体质为目的的大众性体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