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保险业的发展和监管制度创新
18世纪后,北美殖民地开始引进欧洲的保险制度。最早引入的是海事保险机制。如1721年,在费城成立公共保险办公室时,有关海事保险公司保单的广告已经在当地报纸上刊登了;1724年,约瑟夫·马里森在波士顿经营着一家海事保险企业;1721~1796年,费城的海事保险承销商有22家。
除了海事保险业务外,早在独立战争前,美国就已经出现了火灾保险公司。如1752年由美国著名政治家和开国元勋本杰明·富兰克林成立了费城房屋火灾保险公司。该公司于1768年成为法人企业,一直运营至今,成为美国现存的历史最为悠久的保险公司(即目前仍在营业的费城保险公司)。
美国独立战争后,不少互助保险公司获得经营授权。1787年,马里兰州授权成立了巴尔的摩火灾保险公司,这是美国第一家法人股份制保险公司;同年还成立了纽约互助保险公司,不过该公司在成立12年后才获得政府颁发的特许经营权,1846年改名为纽约保险公司。1792年,成立了马萨诸塞火灾慈善协会;1798年,马萨诸塞火灾互助公司成立,并获得特许经营权。1794年,在马里兰成立了巴尔的摩公平保险公司,同时弗吉尼亚州授权成立了房屋防火互助协会,该企业一直运营到20世纪末期。
1794年,宾夕法尼亚州保险公司成立,主要承销海事保险保单;同年,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和纽黑文保险公司成立。房屋火灾互助保险公司是费城的一家火灾保险公司,也称为绿树保险公司,1794年,该公司发出了459份保单。1798年,波士顿设立了海事保险办公室。在19世纪初,罗德岛成为给海事保险公司发放特许权的中心地区。
到1800年,美国共有30家保险公司,其中12家是海运保险公司,业务大多涉及海事和火灾保险。早期的火灾保险公司多半是合伙企业,后来基本上采取股份公司和互助协会的组织形式。
1802年,肯塔基保险公司成立,获得了密西西比河及其支流货物运输的排他性保险垄断权。该公司还有权发行可转让票据,有机会转型为银行。1803年,在波士顿先后成立了一些保险公司,如萨福克保险公司、新英格兰保险公司、波士顿海事保险公司和马萨诸塞火灾和海事保险公司等。
1803年,哈特福德保险公司成立,它原来是一家海事保险公司,1825年与另一家公司合并,也发行火灾保单。1806年,纽约成立了老鹰火灾保险公司。到1807年,美国共有保险公司40家。19世纪以后,保险公司在许多城市先后建立,这类金融中介组织逐渐被大众所熟知。1818年成立了马萨诸塞州医疗保险公司(MHLIC),这是美国较早获得政府授权成立的保险公司,后来转型为信托投资公司。1818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买卖的29种证券中,有13种是保险公司的。
1835年,纽约市发生大火灾,使该城的26家私人火灾保险公司中的23家破产。1837年,剩余的保险公司也在经济危机中破产倒闭。1839年,威斯康星海事和火灾保险公司重新被授权成立,有权吸收客户存款,但不能发行银行券。
除了海事和火灾保险公司外,美国还建立了各种人寿保险公司。最早的人寿保单是由英国在美国的分公司提供的。1789年,哈佛大学的牧师威格斯沃斯(Wigglesworth)编制了第一份美国人口死亡率表格,他研究了5000名已经过世人员的年龄等状况,这为保险公司的精算提供了参考。1800年,曼哈顿公司开始提供人寿保险和年金计划。1812年,宾夕法尼亚公司也开始提供人寿保险,以及年金计划;1818年,马萨诸塞医疗人寿保险公司组建,业务涉及人寿保险、年金、信托和儿童捐赠,同时也提供定期保险(1~7年)和人寿保险。后来该保险公司成为信托公司,可以被视为现代互助基金的先驱企业。
1812~1842年,美国共有23家火灾和人寿保险公司成立,但只有5家存活到20世纪。这一期间比较著名的保险公司有:1822年被纽约市授权成立的北河保险公司,这是一家火灾保险公司,发起人包括威廉·B.阿斯托和理查德·威利等,公司由30位股东进行管理;1830年成立的纽约火灾保险和信托公司,是由纽约银行的股东组建的;1835年成立的纽约互助人寿保险公司,它是历史最为悠久的人寿保险公司,也是第一家经营得非常成功的互助人寿保险公司。
1835年,马萨诸塞州新英格兰互助保险公司成立,但直到1843年才开展业务。1836年,在费城成立的吉拉德人寿保险年金和信托公司的投保人可以参与利润分配,但一直到1844年该公司才发放了红利。1868年时,该公司发出了5000多份保单。
最有特色的人寿保险制度是唐提式养老金制度。该保险制度采用一种联合保险形式,于17世纪由法国金融家洛伦佐·唐提(Lorenzo Tonti)最先提出,后以其姓氏命名。1791年,波士顿唐提协会发起成立,但没有得到特许经营权,后来发起人改变目的,转而成立了联合银行,并得到经营授权。1792年,该公司想转型为普通的唐提养老保险公司,但股票发行不顺利,最后成为北美保险公司,主要业务是销售海事、火灾和人寿保险;1817年,该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销售海事保险。到1905年,4家保险公司发行了唐提保险保单,吸引了差不多60亿美元的业务,占人寿保险公司总业务量的2/3。
一直到19世纪40年代,人寿保险公司在美国都不是主流的金融机构,而短期保险比较普及,保险业务涉及短期的旅行和海上航行。在美国内战期间,专门从事旅行保险业务的公司是旅行者保险公司,该公司后来在1998年被花旗银行合并。1843年,纽约互助保险公司开始营业;1846年,成立了康涅狄格互助保险公司;19世纪50年代初期,纽约曼哈顿人寿保险公司成立。
1840~1860年,是美国人寿保险公司迅速发展的“泡沫时期”,人寿保险公司的数量增加了3倍。1850年,差不多有50家保险公司涉足人寿保险业务。纽约、费城、康涅狄格的哈特福德是中心地区。1840年,发行在外的报保单金额为1000万美元,到1860年是1.8亿美元,还有30亿美元的火灾和海事保险报保单。
在19世纪中期,几个大的保险公司逐步成型。如马萨诸塞互助人寿保险公司的保险额就超过1000万美元;当时美国最大的保险公司是纽约互助人寿保险公司,另一家保险业巨头是保诚保险公司,该公司保单持有人数,1883年超过了20万人,1885年是100万人。
保险公司虽然在内战期间有了一定的发展,但直到20世纪都不是金融业的主流。在内战期间,美国国家人寿保险公司获得了联邦政府的授权,由杰伊·库克创建;1864年创建的旅行者保险公司,创建者是林肯总统的朋友詹姆斯·G.贝特森。1897年,旅行者保险公司发行了第一份汽车人寿保单。
1867~1869年,差不多有50家新成立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总数有100多家。在新成立的保险公司中,纽约地区最多,数量从1860年的14家,增加到1870年的69家,资产额增加了11倍。1865年,美国保险公司的数量是内战前的3倍。
1885~1910年,美国人均人寿保险金额增长了4倍。涌现出公平人寿保险公司、互助人寿保险公司、纽约人寿保险公司和保诚保险公司四大保险公司。1898年成立的北卡罗莱纳互助人寿保险公司是美国最大的由黑人拥有和运营的保险公司;1901年,佛罗里达成立了第一保险公司,这是一家非裔美国人经营的保险公司。
对保险公司的监管,最初由州和地方政府实施,其中最重要的是储备金制度,或预收保费基金制度。1837年,马萨诸塞州政府就要求保险公司要有一定的储备来支付其出险的保单;1851年,纽约实行了《一般保险法》,限制互助保险公司的投资行为;1853年,纽约立法规定保险公司要实行“预收保费基金制度”,要求保险公司保留一定比例的预收保费;新罕布什尔州是第一个成立保险公司监管机构的州。1859年,纽约保险部成立了,马萨诸塞州加强了保险委员会董事会的力量,并为更广泛的人寿保险监管提供了支持。
通过不断增加预收保费基金和储备金储备,保险公司获得了较强经济实力,而这也引起了争议和批评。1905年,最高法院法官路易斯·布兰迪斯认为,保险公司是最大的经济威胁。为此政府成立了阿姆斯特朗委员会,启动了对保险行业的调查。
1907年,马萨诸塞州和康涅狄格州通过法律限制保险公司的发展,允许储蓄机构做人寿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同意州法律优先于联邦监管法律,并同意行业自律发展,从而避免了联邦政府的监管。这就是直到20世纪30年代为止,政府对保险业进行监管的基本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