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省略
提到省略,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当我们说一个句子中包含省略掉的成分时,依据是什么?这个问题如果不讲清楚,就难免对一些句子是否包含省略成分存在争议,也就很难作进一步的研究。
下面我们就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经验和理论两个方面来探讨如何判断省略的存在。
一 省略的判定——来自经验的观察
本小节重点介绍汉语学界在省略研究方面的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看法,分析这些看法的合理之处,并作进一步的补充。
吕叔湘(1979: 42—43)对省略有如下阐述:“要是平心静气来考虑,应该说有省略,但是有条件:第一,如果一句话离开上下文或者说话的环境意思就不清楚,必须添补一定的词语意思才清楚;第二,经过添补的话实际上是可以有的,并且添补的词语只有一种可能。这样才能说是省略了这个词语。”根据以上观察,我们可以把汉语中的省略现象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指在上下文中可以找到省略的词语(也即前文所说的先行语);另一种情况是指在上下文中找不到先行语,但根据具体的语境(即“说话的环境”)可以知道省略的词语。仍以吕叔湘(1979)的例子来说明:
(7)稿子写得不好就重写,一次不行写两次,两次不行写三次。
吕先生认为,如果没有上下文,(7)中“一次不行”和“两次不行”的意思就不清楚,因为不带上一定的动作就说不上“行”和“不行”,而要添补就只能添补“写”,不能添补别的。因此(7)中是包含省略成分的。
按照吕先生的意思,(7)经过添补后的完整句子应该是:
(8)稿子写得不好就重写,[写]一次不行写两次,[写]两次不行写三次。
吕先生又举了下面的例子:
(9)他买了两本画报,我也买了一本。
如果只看第二个分句,就不知道“一本”后面的名词是什么,连上上半句就会知道省略的是“画报”。经过添补后的句子应该是:
(10)他买了两本画报,我也买了一本[画报]。
某种程度上讲,吕先生给的判断省略的标准是很准确的,可以用来判断大部分的省略句,但按照这样的标准也仍然存在难以判断的情况。如下面的例子:
(11)我给你带回来一样新奇的东西,你猜猜是什么?
如果离开上下文,(11)的第二分句意思不清楚,因为只说“猜猜是什么”,在没有上下文和说话语境的情况下,我们无法确知内嵌小句“是什么”所陈述的对象为何。这样看来,“是什么”前面有一个空缺的地方必须要添补一定的词语,也就是说这个句子符合吕叔湘先生提出的第一个标准;但问题是省略的部分应该用什么词语来添补呢?观察上下文,不难发现(11)中第一分句中的“一样新奇的东西”是空缺部分的先行语。通过直接复制先行语,我们可以对“是什么”前面空缺的部分进行添补,但添补出的句子(12)的可接受程度比较差。相比之下,(13)的添补更合适:
(12)∗我给你带回来一样新奇的东西,你猜猜[一样新奇的东西]是什么?
(13)我给你带回来一样新奇的东西,你猜猜[这样新奇的东西]是什么?
但这样的添补依据是什么暂不清楚。如果是依据语感的话,甚至还可以说添补的是(14)中方括号里的内容:
(14)我给你带回来一样新奇的东西,你猜猜[它]是什么?
这么一来,添补的词语就不只有一种可能了;也就不符合吕先生的第二个标准了。但如果我们就此认为(11)不是省略句,好像也不对。因为从句法上看,“是什么”的前面应该有一个主语位置,而该主语位置上没有一个具有显性语言形式的词项(虽然说汉语的人很习惯说“猜猜是什么”而不会觉得“是什么”的前面缺少了主语,加上主语反而有点多余,这也是为什么有些学者不同意这里有省略)。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把上述吕先生的判断标准稍作补充,这样就可以把类似(11)这样的句子包括进去。补充的办法就是把第二个标准改为:可添补的词语在语义上只有一种解释。
就(11)而言,无论“是什么”前面空缺的具体语言成分是(12)中的“一样新奇的东西”,还是(13)中的“这样新奇的东西”,或是(14)中的代词“它”,均与第一个分句中“一样新奇的东西”所指相同,或者说“语义解释”相同。
另一种情况是没有上下文或显性语言形式作先行语,只能根据说话时的情景才可以确定省略的内容。吕先生没有举例,下列例句说明了这种省略结构的特征:
(15)服务员:二位喝点什么?
顾客:我[ ]橙汁,他[ ]咖啡。
(16)工人:老板,哪些柜子我刷?
工头:你[ ]里面的柜子,他[ ]外面的柜子。(陈满华,2008: 114)
(17)室友A:我睡上铺!
室友B:那我[ ]下铺!(傅玉,2012: 30)
(15)中顾客的话中两个分句各缺少一个表示两个名词之间关系的动词,如果没有谈话的语境,这个句子的意思是不清楚的,必须添补一定的词语;而根据(15)的谈话条件,很容易在服务员的话中找到唯一可以添补空缺的词语是“喝”。可见(15)中顾客的话符合吕先生判断省略的两个标准,应归为省略句。同理,(16)中工头说的话与(17)中室友B说的话中分别空缺了动词“刷”和“睡”,这些句子都符合吕先生提出的两个标准。与前面的(7)—(11)相比,(15)—(17)中省略的成分与其先行语不在同一个句子内,需要到谈话环境中去寻找。类似(15)—(17)的省略是汉语中比较特殊的一种省略句式,Tang(2001)称之为“空动词句”,傅玉(2012)称之为“次类动词空缺句”。关于这类空动词句的生成条件及其语义语用特点,我们将在本书第三章作进一步探讨。
王力(1980)指出,“被省略了的东西,必须是在正常的情况下经常出现的,至少是出现和省略的机会差不多相等”,王力先生后来又给省略作了如下定义:“凡比平常的句子形式缺少某部分者,叫做省略法。”(王力,1985: 317)以上看法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省略的特点,即:(1)省略不是强制性的句法空位,它的出现是自由的;(2)省略句式中缺少了一定的句子成分。但根据王力先生给出的特点和定义仍然不太容易判断一个句子中是否存在省略。主要原因在于:首先,我们需要弄清楚“正常的情况”和“平常的句子形式”是什么。假定不受语境影响就是正常情况,并且在此条件下,一个具有完整“主语+动词+宾语”结构的句子是汉语中平常的句子形式。但有些句子跟这个假定的句子形式相比,虽然看起来缺少了某一成分,可是这缺少的成分我们基本上不说,说出来句子反而变得不好接受,如(18):
(18)a.下雨了。
b. ?天下雨了。
c. ∗它下雨了。
所以,像(18a)这样的句子究竟应不应该看作省略句也不好说。一个处理的办法是把(18a)这样的句子作为一类特殊句式,并规定该类句式的平常句子形式就是“动词+宾语”,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确定(18a)中没有省略,同时也可以解释(18b)和(18c)为什么不对。但这样一来就需要对这类句子的平常形式与一般的主动宾俱全的句子相区别,即便这样做是可行的,碰到(19)这样的被动句,究竟(19a)和(19b)哪一个是平常的句子形式也很难说:
(19)a.多情的人总是被无情的人伤害。
b.多情的人总是被伤害。
(19)中的两个句子读起来都很通顺,从句子形式来看,(19a)和(19b)的区别在于“被”后面带不带宾语。如果它们属于同一类句子,那么究竟哪一个是平常的形式?如果把它们当作不同类型的句子,就会增加一类句型,这样做的结果会使汉语的句子类型变得庞杂而难以穷尽。
比较而言,采用吕叔湘(1979)提出的“离开上下文或语言环境意思不清楚或不完整”这一标准来判断一个句子是否存在省略更容易操作些。如果采用这一标准,我们就可以断定(18a)和(19)中的句子都不是省略句,因为这些句子的意思不需要上下文就很清楚。
根据吕叔湘(1979)提出的标准可以判断在大部分情况下一个句子中是否包含省略,但通过观察语言形式以及凭借个人的语感来判断省略仍然会遇到一些似是而非的情况,尤其是那些同样有义无音但其特点与省略不完全相同的空位成分(如前文提到的空语类)时,就不好判断是不是省略。正如吕先生在后来的一篇文章中所指出的“严格意义的省略应该只用来指可以补出来并且只有一种补法的词语,否则不能叫做省略,只能叫做隐含。可是这二者也难分清。如果换一种说法:意思里有,话语里就出现,意思里没有,话语里就不出现,这是正常情况。意思里有而话语里不出现,这就是 ‘省略’。但有时候意思里究竟有没有也是不好判断的。”(吕叔湘,1986: 3)这段话中的“隐含”与空语类虽然不完全是一个概念,但“意思里有,话语里不出现”的情况正是空语类的一个特点。可见,经验的观察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为我们提供了判断省略的办法,但仅靠这样的观察来确定一个句子中是否存在省略仍存在一定困难。因此,我们需要从理论上进一步分析省略的特征,并探讨省略与空语类(包括吕先生提到的“隐含”)的区别。
王维贤(1985: 409)对省略的特点做了如下描述:“在不同的语言平面上,‘省略’有不同的含义和内容。从不同的角度,运用不同的方法,对同一语言现象,在 ‘省略’问题上,也可以有不同的解释。从语言的表层结构,即从言语中实际存在的句子的结构看,语音的省略不同于语法的省略,语法的省略不同于语义的省略。但是,有时语音、语义的省略也会涉及语法省略问题。”根据这段话,从不同的角度研究省略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且省略广泛存在于语言中,在语言的语音、语法、语义上都有不同的体现,是一种复杂的语言现象。这一点与我们前文分析的省略的本质特征是一致的。
省略作为一种有意义但缺乏语音形式的语言现象,必然在语言的不同层面有不同的反映,因此从不同的层面对其特点进行描写,对于全面认识这一语言现象具有重要意义。但正如任何一个客观存在的物体,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它会获得不同的影像一样,要想认识该物体的整体,仅从某一个角度观察它是不够的。只有深入研究它的根本特征,才能够解释为什么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它会呈现出这样那样的特点。同样地,对于省略这一语言现象,如果只对它在某个平面的表现进行描写,从而得出不同的结果,恐怕很难达到对这一现象的完整认识。因此,最终的研究还应该从其根本特征即其句法上的特点出发来研究,并将它在语言不同层面的表现贯穿起来。
我们之所以要借鉴生成语法对省略的研究方法,主要原因之一正是该方法把省略在语法不同层面的表现看作同一个问题,探讨它在句法体系的各个接口部分的表达,并将这些不同的表达贯穿起来,作为一个独立的语法现象进行解释。具体来讲,在生成语法框架下对省略的研究,尽管也有不同的途径,但这些途径的理论基础是一致的,即无论从语音层面还是语义层面出发对省略进行的研究,都与省略在显性句法中的生成过程密切相关,且都是在一个基本统一的框架下进行的。
指出传统分析的局限性以及在生成语法框架下研究的合理性,并非否定传统研究的价值。相反,以上提到的对省略现象的观察和总结都有一定的道理。无论是吕叔湘(1979)提出的判定省略的标准,还是王力(1985)所说的“省略法”,以及王维贤(1985)对省略特点的概括,都与生成语法对省略或者空语类的研究成果有不谋而合之处,也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省略的一些基本特点。事实上,建立在经验观察基础上的正确认识是理论研究的第一步,而且总是可以和理论上的进一步分析相互印证。
因此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我们把以上提到的比较有代表性的看法以及进一步的补充综合起来,对省略的判定标准及省略的特征作出如下经验性的概括:
(20)省略的基本特点及其判定标准:
a.离开上下文或语言环境意思不清楚或不完整;
b.省略成分应该可以添补,并且可添补的词语在语义上只有一种可能;
c.省略涉及语言的各个组成部分:句法、语义和语音,并且体现三者之间的相互联系。
二 省略的判定——来自理论的分析
在一个句子中,动词的语义作用至关重要,可以说,它是整个句子的语义核心(semantic core),汉语学界把动词中心语称为“动核”也是这个道理。除了动词之外,一些缺乏实在意义的虚词成分,如汉语的助词、介词、副词、连词等在句子中的作用也不可或缺。一般认为,汉语语法中最重要的两个元素是虚词和语序,正说明了虚词在汉语中的重要地位。
下面我们分别以汉语的动词(典型的实词)和助动词(典型的虚词)前后成分的空缺为例,分别用生成语法和结构主义的分析方法来证明,如何从理论上认定一个句子中存在省略。
根据一个句法范畴(syntactic category)是否具有实在意义,生成语法把所有的范畴区分为词汇范畴(lexical category)和功能范畴(functional category)两大类。在汉语中,动词是典型的词汇范畴的核心语(head),而助动词则是典型的功能范畴的核心语。无论哪一类核心语,都会选择特定的补足语(complement)。核心语所具有的这种对其补足语的选择限制(selectional requirements)特点,也称子语类(subcategorization)属性。在一个合格的完整句子中,核心语的子语类属性必须得到满足。因此,我们可以根据一个功能性或者词汇性的核心语的子语类属性是否得到满足来判断一个句子中是否有省略。如:
(21)小张吃了早餐,小王没吃[ ]。
动词“吃”需要选择一个名词短语充当其补足语,从而满足其子语类要求。尽管(21)第二分句的动词“吃”的后面缺少这样一个成分,但它却是一个完全合格的句子,因此我们可以断定,满足“吃”的子语类要求的是一个空位成分。换言之,“吃”后面是一个省略了语音形式(或者语音形式空缺)的名词短语。而且这个空缺的名词短语是可恢复的,因为我们可以凭借(21)中两个分句之间的平行性找到空缺的名词短语的先行语,即“早餐”。
实际上,除了子语类属性,还可以从动词“吃”的论元结构来分析和判定(21)中存在一个语音空缺的成分。及物动词“吃”应该有两个论元位置(各被指派一个题元角色),一个是域内论元(internal argument)位置,一个是域外论元(external argument)位置,如(22)所示。域内论元是在动词短语结构中处于动词补足语位置的论元(下图的YP);域外论元是在该短语结构中处于指示语位置的论元(下图的XP)。动词的论元结构是构成一个句子的基础,而一个动词可以带几个论元跟动词的意义密切相关,一个动词的所有语义角色都必须在句子中得到实现,即动词必须有足够数量的论元,从而可以给这些论元指派该动词所需要的所有语义角色。
在(21)的第二个分句中,动词“吃”的域内论元尽管具有语义角色,同时也占据一个论元位置,但该位置在语音层面却没有表达形式。由此,我们可以断定,“小王没吃”这个小句中,动词“吃”的后面存在一个语音上空缺的成分。至于这一空缺的成分是基础生成还是删略而来,我们将分别在本章第四小节和本书第三章进一步讨论。
与(21)省略了一个词汇性中心语的补足语(即作宾语的NP)不同,下面的(23)省略的是功能性中心语内的补足语(在这里是动词短语VP):
(23)张三会参加今天的晚会,李四也会[ ]。
助动词“会”表达“可能义”时,其子语类属性要求补足语位置上是一个动词短语或者形容词短语。但(23)的第二分句“李四也会”的后面没有任何成分,说明这里有空位存在,进一步观察,可以发现该空位成分的先行语是前面分句中的动词短语“参加今天的晚会”,因此我们可以说这里空缺了一个动词短语。
除了中心语的子语类属性要求,就(23)而言,我们还可以从副词“也”的语义特征来判断空位的存在。“也”的语义特征是把对某个个体的陈述用于另一个个体。换言之,“也”在这里的语义是说明它所在小句的主语具有的特征与前面某个主语所具有的特征相同。具体到上面的句子,“李四也会”的意思是李四具有做某事的能力或可能性,而这种能力或可能性是前面曾经提到的某个人同样具备的,即“参加今天的晚会”。该短语没有在(23)的第二分句中出现,由此它属于有意义但无语音形式的单位。
从句子本身的结构特点来判断是否存在省略,还可以参照相关的句式结构进行对比分析。如袁毓林(2002: 4)所言,“一个句子到底有没有省略什么句法成分,只有把它置于相关的句式系列中进行结构上的对比分析,才能确定其中到底有没有成分省略的问题”,他指出,这种“把有关问题放在相关的句式系列中进行系统分析的方法,正是结构主义语言分析方法的精髓”(袁毓林,2002: 5)。
陆俭明、沈阳(2004: 152)提出了汉语抽象动词结构形式,并与此相对照来判定一个句子的主宾语位置上是否包含空语类。该“汉语抽象动词结构形式”如下:
(24)SP1(无宾语结构): [NP1 V1]
SP2(单宾语结构): [NP1 V2NP2]
SP3(双宾结构): [NP1 V3NP2 NP3]
根据(24)中的动词抽象结构形式,如果在应该出现NP的位置上没有出现符合V前NP或者V后NP条件的词语,就可以认定该处是空语类(详见沈阳,1994;陆俭明、沈阳,2004)。陆、沈二位先生提出的这个抽象动词结构形式主要是为了判定空语类的存在,但我们也可以参考这一结构形式来判断主宾语的省略,实际上对于空主语和空宾语究竟属于空语类还是省略目前并没有一致看法。陆俭明、沈阳(2004: 153)把像(21)中“小王没吃[ ]”中的空成分称作“省略型空语类”,说明这类空成分兼具省略和空语类的特征。
以(21)为例,我们已知动词“吃”属于第二类动词,即单宾语动词。根据(24),该类动词的前面和后面应各有一个NP。但(21)第二分句的动词“吃”后面并没有出现NP,因此可以断定这里存在一个没有语音形式的句法成分。
综上所述,从理论分析的角度来看,一个句子是否存在空缺或省略,判断的依据有三个:(1)中心语的子语类属性要求是否得到满足;(2)动词的论元结构是否完整和题元角色是否得到满足(用来判断主宾语的空缺或省略);(3)抽象动词的结构形式是否得到实现(用来判断主宾语的空缺或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