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哪些新进展?
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一系列文件先后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总体架构业已形成。2016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依靠改革创新,着力完善政策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我国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好转。
一、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取得新进展。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现。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发布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截至2016年底,累计完成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4亿多千瓦,接近煤电总装机容量的一半。大力推行煤改气、煤改电工程,京津冀地区全年完成80万户散煤替代工作。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04.6万辆,2016年1月1日提前全面供应国五标准清洁油品。采取重污染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等多种应急响应措施,加强多城市联防联控和区域联动。2016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6.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
水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编制实施“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规划、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成由3186个监测断面组成的国家地表水监测网。加强工业废水治理,开展造纸等10个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推进华北地下水超采治理,支持河北京津冀水源涵养区等4个试点。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同比增长5.6%,污水处理率达到92.4%。2016年,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
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启动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编制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整合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启动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和第二批14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初步实现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初步建成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完成2.2万个基础点位布设,建成约1.5万个风险监控点。
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实施农业节水和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开展畜禽粪污、废旧农膜和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推进。抓住垃圾、污水两个重点,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国6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百县示范扩大到290多个县。
二、节能减排工作达到新水平。能源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出台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年),制定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严格控制煤炭新增产能,退出煤炭过剩产能2.9亿吨。主动防范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和取消煤电建设项目1500多万千瓦。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水电、风电等装机量继续增加。制定节能监察办法,开展节能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和设备。2016年,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2.0%,比2015年下降2.0个百分点;水电、风电、核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9.7%,上升1.7个百分点。全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2.6%、2.9%、5.6%、4.0%。
节能环保产业进一步壮大。印发全民节能行动计划等8个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领域的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出台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意见,推动统一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制修订电冰箱等8类产品能效领跑者实施细则,推广合同节水管理。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继续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发行各类绿色债券2296.6亿元。新能源汽车产量同比增长40%。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加大,推动北京等地在城镇新建居住建筑中执行节能75%强制性标准,城市集中供热面积70.7亿平方米、增长5.2%。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进一步加强。首批签署和较早批准《巴黎协定》,建设性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马拉喀什会议并推动会议取得成功,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加快推进。印发实施“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16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6.6%,超额完成全年目标。
三、生态保护和建设取得新成效。森林和草原保护修复力度加大。出台《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6—2020年)》。天然林保护实现全覆盖,商业性采伐全面停止。2016年共完成造林1.02亿亩,完成森林抚育1.26亿亩。启动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涉及草原面积38亿多亩。启动新一轮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6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4万平方公里。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继续减少,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和草原植被覆盖度等稳步提高。
海洋和湿地生态日益好转。继续在渤海湾、胶州湾、厦门湾、大鹏湾等海域开展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试点。实施围填海总量管控制度,全年批准建设用围填海计划面积同比压缩14.3%。在沿海18个城市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持续加大海洋伏季休渔、海洋牧场建设和水域生态修复力度。重要海洋生物资源枯竭状况继续好转。出台退耕还湿实施方案,2016年退耕还湿20万亩,恢复退化湿地30万亩,较为完善的湿地保护体系初步形成。
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加强。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试点。制定实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2016—2025年),目前自然保护区达2750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46个。加快野生动植物迁地保护和种质资源异地保存,加强重大工程对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估,建成400余个生物多样性观测样区并开展常态化观测,启动全国生态状况2010—2015年变化调查评估。生物多样性保护进程明显加快。
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现新突破。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制度更加完善。制定全国国土规划纲要、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调整方案,印发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海南、宁夏空间规划试点和市县“多规合一”试点扎实推进。出台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若干意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初步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深入开展,三江源、东北虎豹、大熊猫和神农架、武夷山、钱江源等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启动实施。制定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在福建省、江西省和贵州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促进自然资源节约利用的制度更加健全。制定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出台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方案。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制定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出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意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意见等文件。印发培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方案。制定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意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方案,在吉林等7省(市)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推动九洲江等4个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的制度更加严格。印发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制定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意见。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完成对河北等9个省(区)环境保护督察,启动第二批对北京等7个省(市)督察。开展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试点,河北、重庆已经率先启动改革实施工作。基本建成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更加完备,将一批环境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全国信用共享平台。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进程加快,环境法治基础更加坚实。
(李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