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对农民犯罪问题的一点看法
很多人都在研究农民犯罪问题,我也拜读过十多本有关这方面的著作和数十篇探讨农民犯罪的论文。当今农民身份的刑事犯罪率可能高一些,但他们把农民犯罪的原因归咎到农民素质低下和因经济原因是欠公道的。农民犯罪问题要放在社会的大背景中去研究,农民文化素质有限,受教育的程度不高,这是事实,但在全国范围内那些大大小小、形形色色、各行各业的腐败分子素质不低吧,他们不也一样触犯法律法规吗?他们的生活现状,经济条件远远超过了农民们,他们不也一样的沦为阶下囚吗?犯罪是正常的现象,哪一类犯罪率高,可能是我们在哪一个领域的政策有漏洞,这才是重要的、应去思考的事。
农民犯罪的绝对数是多一些,因为农民的人数多,基数大。但中国社会的秩序问题、司法不公、干部腐败、诚信缺失、两极分化,绝不是因为农民犯罪造成的。
农民犯罪的原因很多,但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方面:
第一,体制的原因。法律弹性,执法的随意性,权钱的作用。同样的事,在城里人和有钱人身上可能会变通,而在农民身上则没有人去同情,反而常常要体现法律的严肃和公平,他们只有被劳教或去坐监。
第二,政策的原因。城乡二元结构的分割,对农民的不公平、不公正、不公道,导致在很多问题上,逼着农民去讨公道、讨说法,农民们往往在事情得不到妥善处理时发生不理智行为或过激行为,导致犯罪。
第三,干部的工作方法和态度问题。很多干部不会做群众工作,尤其对农民持有一种歧视的心态,遇事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伤害了农民的自尊心,侮辱了农民的人格,人为地把矛盾激化升级,导致当事人不冷静,从而犯罪。
第四,心理不平衡。农民们的话语权缺失,宣泄渠道不畅,报复社会。农民们不能享受同等国民待遇,处于社会底层,沦落为社会弱势群体,无人关心,无处诉说,无人理解,从而走向犯罪道路。
第五,城市容不下农民工。他们在城市拼打多年,出大力,挣小钱,在拼权、拼钱、拼爹、拼关系的现状下,广大农民工不得不游离于城市和乡村之间。住无定居,衣食无靠,寄人篱下。为了生存、为了面子很多人去铤而走险。
第六,精神空虚,信仰滑坡,道法沦丧,又没有自己的文化支柱,在浮躁的社会里无归属感,常常被一些邪恶的东西左右,久而久之,被引诱走向犯罪。
第七,贫富悬殊。社会价值观混乱,政府对农民的教育引导错位,人们拜金、崇权,追求享受,寻求物质刺激,淡化劳动致富,很多人为生存去投机钻营,结果走向犯罪。
第八,城乡差别加大。农村经济落后,留守人员多为老人、妇女、孩子,犯罪分子在农村有空可钻,犯罪空间增大。
第九,农民受教育有限,法律意识不强,见识不广,辨别事物和是非能力差,在很多事情上“被犯罪”。
第十,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农民们不能够和社会其他阶层人一样,去享受平等的改革成果。农民自身的土地、房屋等财产被侵占,又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粗暴、野蛮维权,造成犯罪。
第十一,农民们自己的事,很多时候自己当不了家。农民的意愿常常被他人左右着,甚至农民们的个人信仰都由政府支配着。基层政府的官员们为了让农民“尽快致富”,用行政办法强迫农民种树、种药、种果、养羊、养猪、养兔,为了让农民有一个好的“生活条件”,强迫他们去城市化、去住楼房、去拆迁。农民们一旦受了损失,却无人管,甚至一推了之,逼着农民们去上访、造反、围堵政府。
第十二,农民犯罪率相对高的另一个原因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多。这些富余劳动力又很难有效地转移出去,那些年富力强、思想活跃的青壮年无所事事,游荡在社会上,加之税费改革后很多农村的基层组织处于软弱涣散状态,其作用发挥不明显。很多村干部睁只眼闭只眼,人为地怂恿了一些人的犯罪行为。
第十三,打击不力,执法不严,普法不到位、甚至有死角。
农民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是农民对社会的一种对抗和发泄,这也间接地反映了我国目前社会存在着一些不和谐因素。从表面上看,是农民自身的因素多一些,从深层原因看,这也是城乡矛盾,城乡发展不平衡,工农矛盾,贫富之间,各利益群体之间的摩擦、纠纷和冲突。
只有解决好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我们的社会才能和谐。只有社会的公平、正义,农民的犯罪问题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