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存货
【大纲要求】
熟悉存货的确认和计量。
【要点详解】
一、存货的确认(熟悉)
1.存货的概念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通常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和周转材料。
2.存货的确认条件
存货必须在符合定义的情况下,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取得存货的计量(熟悉)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三个组成部分。如表2-3-1所示。
表2-3-1 存货成本(初始计量)
三、发出存货的计量(熟悉)
1.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企业在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时,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方法。企业不得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1)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
(2)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与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之和,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的依据。计算公式如下: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本次发货前的存货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当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当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当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4)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亦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其特征是注重所发出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之间的联系,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2.存货成本的结转
企业销售存货,应当将已售存货的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计入营业成本。
对已售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还应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实际上是按已售产成品或商品的账面价值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企业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也应按比例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四、期末存货的计量(熟悉)
1.存货期末计量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转回和结转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跌价准备期末应有余额=成本-可变现净值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转回和结转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如表2-3-2所示。
表2-3-2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转回和结转的处理
3.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处理
存货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2)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因非正常原因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按规定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予以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