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薪酬管理制度
一、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及制定原则
第一条 目的。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公司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定原则。本制度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1)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
(2)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3)激励:是指建立可以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4)经济:在考虑公司承受能力、利润和合理积累的前提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和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5)合法:本制度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第二章 管理规则
第三条 根据聘任、管理、考核、分配一体化的原则,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的薪酬分配统一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系数工资制。
第四条 以工程建设期为时间单位的公司各项目经理部聘用的员工的薪酬标准,由项目经理参照社会劳动力价格确定,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备案。
第五条 公司年度薪酬发放应严格控制在公司董事会核定的年度薪酬总额以内。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和公司的生产经营指标,对公司的年度薪酬总额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 公司任何部门未经总经理批准发放钱物,均视为越权行为,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公司员工的薪酬标准在签订劳动合同或岗位聘用合同时明确,主要根据劳动复杂程度、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劳动环境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八条 固定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通信补助、住房补助、工龄工资、餐补、年终奖金、绩效考核奖金组成。
(1)基本工资。
①贯彻“因职设岗,因岗定薪”原则,行政人事部根据岗位的性质、责任、难度、专业性、劳动强度等因素起草各岗位基本工资等级标准,由总经理审批。
②基层岗位的基本工资等级由行政人事部和所在部门经理共同协商,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中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等级由总经理确定。一人担任多个职位的,按照所担任最高职务确定基本工资等级。
基本工资标准
(2)岗位津贴。
①主管以上管理人员自担任管理职务之日起领取职务津贴,不担任该职务之日起停止支付;不满一个月时间按比例计算发放津贴。代管主管职务时,也发给该职务的津贴,但代管职务时间必须在一个月以上。同时担任几个管理职务的,领取所担任职务中最高级别的津贴,不给予双份津贴。
②岗位津贴等级标准由行政人事部起草,总经理审批。
岗位津贴等级标准
(3)通信补助。
①通信补助是指公司管理部门和各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报销的员工手机费等。
②通信补助标准参见《财务报销制度》。
(4)住房补助。
本市户籍员工不享受住房补助,非本市户籍的员工每人每月享有××元住房补助。
(5)工龄工资。
①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②员工在公司连续工龄每满一年按×××元逐年递增。
③工龄工资的增加均以满周年后的次月起计算。
④新进员工一年内不能享受工龄工资,满一年后的次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年满55周岁的员工不再计算工龄工资。
(6)餐补。参考×××地区基本生活费标准,每天给予××元生活补助。
(7)奖金。奖金分为年度奖金与专项奖金。
①年度奖金是在公司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情况下,给予工作质量完成出色的部门和工作绩效突出的员工的特别奖励。
A.公司年度奖金总额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核定;
B.年度奖金发放对象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有重大贡献的相关人员,奖金分配方案由经营管理委员会审定发放。
②专项奖金为不定期不定额奖金,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为实现阶段性重大特定目标而设定的特别激励措施。专项奖金方案由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制订,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③发放方式。
工作时限在一年以下的员工,当月发放奖金的70%,第四个月发放奖金的30%。
工作时限在一年以上的员工,当月发放奖金的50%,第四个月发放奖金的50%。
第四章 特殊情况下的薪酬计发
第九条 因工作需要,经部门及以下领导批准加班,可以依据加班时间计发加班薪酬。
第十条 加班薪酬的计算方法为:
日薪酬=月基本薪酬/21.75天
小时薪酬=月基本薪酬/(月计薪天数×8小时)
第十一条 加班薪酬的计算标准为:正常工作日加班为本人小时薪酬的150%,休息日加班薪酬为本人小时薪酬的200%,节假日加班薪酬为本人小时薪酬的300%。
第十二条 员工依法享受本公司的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期间,不扣发本人薪酬,但不得因为休假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
第十三条 员工当月请病假、事假超过三个工作日,当月薪酬按实际出勤天数××日薪酬计发。
第十四条 员工请病假超过一个月(30天),基本薪酬按75%计发,岗位薪酬、奖金停发;请病假超过六个月,基本薪酬按60%计发。
第五章 薪酬支付
第十五条 薪酬支付为当月发放上个月的薪酬。
第十六条 薪酬计算期间及发放时间。
(1)薪酬计算期间为本月1日起至本月结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册员工薪酬报表。
(3)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第十七条 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现金或汇入存折的形式发放。
(2)个人所得税、法定保险和公积金项目,在发放前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第十八条 行政人事部每月最后1日汇总整理本月在册人员名单、考勤记录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结合本月的调薪变动申请表填制“月薪酬报表”等,财务部签署后转呈总经理核定,再转财务部门核发薪酬。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薪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签发,于××××年××月××日发布,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 本薪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解释。如有条款修订,报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二、兼职人员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兼职人员薪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资构成。兼职员工的工资由下列三项构成。
(1)基本工资。
(2)交通津贴。
(3)规定时间外加班津贴。
第三条 基本工资。
(1)基本工资决定的原则是,依据员工所担任的职务、技术、经验、工龄等,由人事部根据个人表现分别制定。
(2)基本工资给付的原则是,不得低于劳动保障部门所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员工因私事请假、迟到、早退,应从工资中直接扣除相应的缺勤基本工资额。
(4)公司与员工达成基本工资的协议后,由人事部签发雇用合同书加以明确。
第四条 规定工作时间外的加班津贴。
(1)兼职人员的工作时数因业务需要并由其主管决定加班而延长时,或于休假日来公司工作时,应依下列计算方式,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并发放工作时间之外的加班津贴。
(2)深夜加班者(从晚上10点到翌日清晨5点),给予深夜工作津贴。
第五条 交通津贴。
员工从住宅到公司上班时单程距离超过5公里者,依公司所制定的交通津贴给付细则并视员工出勤状况给付津贴。
第六条 尾数的处理。
工资计算时,有未达到元的尾数产生时,一律计算到元,其尾数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
第七条 兼职人员工资扣除及工资给付方式。
(1)下列规定的扣除额应从薪金中直接扣除:
①个人所得税。
②根据公司与工会的书面协议规定,应代为扣除的代收金额。
③其他法令规定事项。
(2)工资对上列各项扣除后,员工所得应以现金形式直接交予本人。
第八条 工资计算期间及工资支给日。工资计算期间从前一个月21日开始到当月20日为止,并以当月的29日为工资支付日。
第九条 离职或解聘时的薪金。兼职人员申请离职或被解聘时的薪金,应从离职日起七日内计算并支付该员工已执行工作任务所应得的薪金。
第十条 奖金。兼职人员服务满1年及以上且表现优异者,经部门主管呈报人事部评定为绩效优良的员工,则可予以奖励。
第十一条 奖金计算及给付。奖金计算以基本工资为单位,并于每年7月根据员工的表现个别发放。
三、员工奖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合理分配员工劳动报酬,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 奖金分配的原则。
(1)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2)多超多奖、少超少奖、不超不奖。
第二章 奖金的类型
第四条 奖金是员工工资的重要补充,是激励员工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对员工超额劳动部分或劳动绩效突出部分所支付的劳动报酬。奖金的设计在薪酬设计中占有重要地位。企业主要设立如下奖金项目。
(1)全勤奖。
(2)绩效奖金。
(3)项目奖金。
(4)优秀部门奖。
(5)优秀员工奖。
(6)创新奖。
第三章 全勤奖
第五条 奖金数额:××元。
第六条 奖励周期:月度。
第七条 发放标准。
(1)当月全勤者,计发全额奖金。
(2)于当月请假者,事假一次,扣除全勤奖的××%,事假两次,不计发全勤奖;病假,扣除全勤奖的20%~40%不等,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四章 绩效奖金
第八条 绩效奖金分为季度绩效奖金和年度绩效奖金两种。
第九条 绩效奖金的发放总额视企业经营绩效而定,其具体标准根据奖励指标完成程度制定。
第五章 项目奖金
第十条 项目奖金是针对研发人员而设立的奖项,一般以项目的完成为一个周期。其评定指标和奖励标准见下表。
项目奖金的评定标准
第六章 其他奖项
第十一条 其他奖项包括优秀部门奖、优秀员工奖、创新奖三种。下表给出了各自的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
优秀部门奖、优秀员工奖、创新奖的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奖金制度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