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心、异物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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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不喜欢开玩笑(1)

因为醉驾我进了看守所。在收押室,我把身上的东西,钥匙、手机、烟和打火机掏出来交给警察,后者把它们封存在一个袋子里,并一一登记。警察告诉我,这些东西等出去的时候再来领取。然后他让我把衣服脱光,装进一个大布袋锁进柜子。再然后应该是洗澡了我想。电影里都是那么演的,一个狱卒拿着水龙朝犯人身上一通滋,完事后再喷一身白色粉末,应该是消毒灭菌之用。想到这儿我有些按捺不住的兴奋,对未知生活的恐惧都被这兴奋压了下去。

很好,我是说这将要发生的一切真不错,那些未知的东西正是我想要的,不是所有的作家都有进看守所的好运气。

然而电影中的一幕并没有发生。狱方并不在乎我身上是否带有什么病菌,没有水龙,没有白色粉末,只是扔给我一套号衣。还能看得出本来面目是明黄色,但显然被人穿过洗过多次,都了,所以现在看上去像是陈年黍米的颜色。也许是我打量的时间有点儿长,旁边一个年轻警察粗声粗气地催我。“看什么看,没得挑。”他说,“穿上,赶紧的!”

我忙不迭往身上套,还哆里哆嗦的。实际上警察的粗暴根本没有搞坏我的心情,我反倒愈发兴奋。我想如果他再推搡我一把就更完美了。

那个领导模样的中年警察一定是听到了我的内心独白,“你介意跟死刑犯住同一房间吗?”语气舒缓,彬彬有礼,用词妥当。还“介意”,您也太客气了吧,不适应。这个问句让我短暂的牢狱生涯趋近完美,可我当然不能欢呼起来,那会被视为有病,因此我很正常地表示了吃惊,并在这表情中加入了部分能被人察知的恐惧。

“死……死刑犯?”

“对,确切地说是杀人嫌疑犯。”中年警察说。

“那,”我锁紧了眉,做思索状,又缓缓松开,把额头铺平,把无奈释放出来,“我有调换房间的权利吗?”

“理论上,有。”他说,“不过你可能不知道,其实看守所和外面没什么两样,都是人满为患。所以……”

“这么说我只能同意喽?”我打断了他,“可你们能保证我的人身安全吗?”这个担忧倒确实存在。

“你放心,”他说,“我从警三十年,就没见过像他那么没有侵略性的犯人。”

“那他为什么杀人?”

“杀人的理由也许有一万种,可我没看出来他有宰了你的理由。”中年警察点了支烟,语气里有了棱角,“还有,那可是两人间的牢房,看你是个文人我才把你安排在那儿的,怎么,莫非你想睡大通铺,半夜被人鸡奸?”

“那……还是算了,”鸡奸这词真吓着我了。可是关于那位尚未谋面的狱友,我还是想事先了解得更多些,“警官先生,那个人,有没有带着戒具?”

“还挺专业,”中年警察说,“你的问题有点多了,我说不存在安全问题那就是不存在,再说了,不是每个杀人犯都滥杀,有没有暴力倾向我一眼就能看得出来。不废话了,那谁,带他进去。”

他的话倒真是冲淡了我的担心,“不是每个杀人犯都滥杀”,嗯,有道理。

走进监室,铁门在身后重重关上。那声音是个休止符,代表着我与外部世界的暂时隔绝,和未知生活的正式开始。

“欢迎欢迎。”这就是我那狱友跟我说的第一句话。

思维瞬间被这句话阻断了,导致我有好一阵子没做出反应。“欢迎”这个词出现在这个场景似乎不大妥当,可能比在厕所问别人“吃了吗”还不妥当。愣了片刻后,出于礼貌我还是表示了感谢,我们甚至还握了手。

他没带戒具,手铐脚镣都没有。

这是个长得极其精致的男人,双眼睫毛浓密,黑白分明,笑的时候略往下弯,这是一双并不坏的坏男人才有的眼睛。在相学上,这是一对颇能吸引异性的桃花眼。

“欢迎”之后,他第一次向我展露了笑容,虽然稍露尴尬之色,却仍然掩饰不住那种大男孩的天性。只是眼角的细纹泄露了他的真实年龄,应该是快四十的人了。但他手指细长,白皙干净,表明他从事的是一份体面并收入不菲的工作。嘴唇小巧红润,像是从一个妙龄少女脸上移植过来的,却并不给人突兀之感,反而非常匹配。长着这种嘴唇的男人,多半是饭局上的焦点,体贴、健谈、幽默风趣,善于引领话题,出口就妙语连珠,有他在的群体场合断然不会冷场。还有,这种嘴唇对心未死的中老年妇女很有吸引力,会让她们忘掉矜持,萌生主动去吻的冲动。

我有点儿相信那个警察的话了。长着这样的眼睛和嘴巴的人,的确无害,如果玩弄感情不算伤害的话。我猜他多半是个情种,身边一定不缺为他要死要活的女人。

“说‘欢迎’有点儿那个,”他说,“呵呵,希望你不会介意,话都不会说了,我这是憋的,自打高晓松出去后,就没人跟我——”

“高晓松?”

“是啊,就是写《同桌的你》和《睡在我上铺的兄弟》那位,著名音乐人。”

“他原来跟你一屋?”

“没错,他不是酒驾撞车了嘛,关了半年,上个月才出去。那孙子比我还能侃,跟我抖搂了不少圈里的事儿,可好玩了,回头我给你细说从头。对了兄弟,怎么称呼?犯什么事进来的?”

我告诉他我叫潘才富,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才富’,其实又没才又不富,不入流的小作家一个。跟高晓松一样,也酒驾,也撞了车,好在自己和对方都没大碍,不过得在这儿待上俩月。

“以后动车就别喝酒,安全第一,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兄弟,高晓松殷鉴不远,咱以后可别贪杯了啊。”

他拍着我肩膀,我连连点头,亲昵得仿佛兄长谆谆教导,小弟洗耳恭听似的。看来此人还是个自来熟。我本想顺势问他为什么杀人杀的是谁,硬忍住了。毕竟他犯的事不是醉驾。等熟了,再问不迟,没准儿不用问他自己就会说出来。

“兄弟,这里头的警察我都熟,有什么摆不平的事就跟我说,咱俩这阵子就得朝夕相处了,不是有四大铁嘛,一起同过窗扛过枪嫖过娼分过赃,铁窗也是窗啊你说是不?所以甭跟我客气,有事说话。”

担心已消失大半。我想我们相熟的过程将大大缩短。

我说一定一定,“绝不客气,我初来乍到,您就是大哥了,日后少不了要麻烦兄长。”

“你看你说着说着就客气了。对了,还没自我介绍呢,我叫陈竺,天竺的竺。”

看守所的生活还不算太坏,三餐以素食为主,每周日能吃上一顿肉,一般来说是猪肉炖粉条或者芹菜肉片什么的。每日午饭后,有一小时的放风时间,但所谓的放风之所并不是一个开放的空间,而是一个狭长的房间,高约四五米,房顶上开了个长条形的天窗,我和我的狱友们可以来此瞻仰老天爷阴晴不定的脸。唯一的娱乐活动是晚饭后看电视,但只有一个台,必看节目是新闻联播。我们这些失去自由的人们可通过电视获知祖国的日益强大,以及他国无可避免地走向混乱衰朽。

在这里要干活,但不像劳改那么累,只是些加工活儿。陈竺手把手教我,可我手笨,用了一周时间才学会把弹簧装进搓轮打火机机头里,又用了好几天才掌握了把火石摁在弹簧上再卡上转轮而不弹出来的技术。陈竺手极快,一分钟就可以装配五六个,我觉着我要是赶上他的速度,得判个无期才行。

一个百无聊赖的傍晚,我们正在食堂吃饭。陈竺小声跟我说:“别吃太饱,扒拉几口就行。”他笑得有些神秘,那双美目弯成了月牙儿,其中一只还俏皮地挤了挤。我还没来得及张嘴问,他就说:“别问,到时便知。”

回到监室,陈竺变戏法似的,从床铺某处掏出一堆东西,有卤蛋卤肉,还有真空包装的武汉辣鸭脖,最后亮给我看的是瓶一斤装的红星二锅头。

“今儿是我生日,来吧,咱哥俩喝两杯。杯子没有,要不嫌我脏的话就对瓶吹,你一口我一口。”他说。

实话说我有点儿介意,可是看他饶有兴致也就不忍拒绝。“那就吹呗。”我说。

对那些卤菜我并不好奇,只要有钱有本事疏通,搞到这些不算难事。但酒就有难度了,这证明陈竺确实没吹牛。

“竺哥生日快乐!”我抿了一口,把酒瓶递给他。

“谢兄弟,”他接过瓶子喝了一大口,然后垂下头,“多谢多谢——虽然你看我表面上挺乐呵,其实那他妈都是装的、装的,或者说,是自己骗自己,尽可能把自己骗得都信了——我挺好,我挺高兴,一切都没什么了不起的,就连死都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和他都不再说话,沉默着吃,沉默着喝。酒精沿途裹挟着某种愁苦在血管里游走,成为一把钥匙,打开了某个封闭之门。

“为什么从来没问过我的事?”陈竺抬起头望着我,自我进来之后首次看到那张脸上显现出严肃。“你不好奇吗?”

“好奇。”我说,“可我不敢问,你知道……那种事最好还是别……”

“得嘞,不用你问,我把我的事如实讲给你听,不过你得答应我,等你出去后把它写下来。就用我的真名,陈竺。你是个作家,写这个对你来说应该是小菜一碟。”

“能告诉我原因吗?为什么要让我写下来,还要用你的真名?”

他沉默须臾,举起瓶子,咕咚灌了一大口。“讲完后我告诉你。”他说。

以下就是他的故事。

去年七月二十号,我去丽晶酒店参加毕业十五周年聚会(丽晶你去过吗?金宝街那家,挨着王府井不远)。绝大多数同学自打毕业后就没见过,所以见了面格外亲。我们喝大酒,唱当年的歌,回忆大学时光,有的抱头痛哭,有的躲在角落拥吻老相好。总之我们一众狗男女几乎都喝高了。我自然也不例外,醉得一塌糊涂,彻底失去了意识。

不知何时,我被活活干醒了,舌头和上嗓像是沾满了沙子。我爬起来找水喝,这时候一瓶农夫山泉出现在我眼皮底下。那会儿我还没全醒,迷迷糊糊接过来就喝。喝完清醒了点儿,才瞧见床前站着一个女人,穿白色浴衣的女人。

“谁?”我让那女人吓得够呛。随即就想,自己一定是断篇儿了,最后的记忆还停留在酒桌上,我记得我搂着我的初恋亲个没完。已经是孩儿他妈了,但她风韵犹存,也不像当年那么扭捏了,由着我抱,由着我亲,在一片掌声、口哨声和起哄声中,我还跟她舌吻了,此时醒来,唇上还有她的触感与味道,绵软甘美如昔。

看陈设我所处的房间应该是酒店客房,可这女人是谁呢?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室内昏暗如夜,我看不清她的样子,但可以肯定她绝不是我的初恋,我初恋没这么丰满。

“认不出来了?装的吧。”女人把我手里的瓶子抢过来,放在床头柜上,伸手在我脸上轻拍,像拍孩子那样拍。“昨晚上你可不这样……”她说。

“昨晚上?”我满头雾水,掀开被,发现自己一丝不挂,忙又捂上。

她打开床头灯。“好吧醉鬼,瞧瞧我是谁。”

“于……于丽娜……”

“真不赖,还记得我名字。”

于丽娜,我大学同学之一,“之一”的意思就是仅仅是“之一”,也就是说,在女生中她并不起眼。大学四年,我和她说过的话大概不超过五句,在我残存的印象中,她是个沉默寡言的人,成绩一般,姿色一般,哪哪儿都一般。一个绝不会引路人侧目的胖姑娘。能让我记住她的原因只有一个,她和我初恋是室友,我去找初恋时偶尔会碰见于丽娜。

“丽……丽娜,”可能已发生的事实多少令我有些尴尬,此刻只好,也或许是最好的选择,就是去掉她的姓,所以我说,“我这是在哪儿?是你把我……”

“看来你是什么都不记得了,”她把我的腿往里推了推,坐下,床垫颤了颤,“昨晚你人事不知了,你们那些男生也找不到一个清醒的,我就开了个房间,叫了两个服务生把你抬进屋,然后……”

她停顿了好一会儿。“然后怎么了?”我只好问,似乎我有问下去的义务。

“然后我把你安顿好要走,结果……结果你把我抱住……我挣脱不开,就躺在你身边,你抱着我,嘴里念念叨叨个没完。”

“对不住对不住,真不记得了,我操,还有这事儿,我念叨啥了?”

“也没说什么,你不停地叫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你初恋……”

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这他妈都什么事儿啊,这场大酒可把我害得不轻。

“你胳膊劲儿太大了,我推不开你,后来……后来你就脱……我的衣服,你又把自己的衣服……也脱了,再后来……”

“别,别说了丽娜,真对不住,我操,酒后无德……我……”

“不用道歉了,我知道你也不是故意的。”她笑了笑,两道笑纹在她脸上出现,配合有些空寥的眼神,飘出一丝似有还无的苦味。我捕捉到了它。我张了张嘴,却没发出任何声音。“何况我们都不是当年的我们了,所以,你昨晚上做的一切,我都不在乎。我也不会因为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就缠上你,就让你负什么责任。”

“又不是小女孩。”她站起身说。

“丽娜,你现在怎么样,做什么工作?毕业后就没见……”我觉得我很有必要再问问她的现状,虽然她说我不必为此负责,可总不能无所表示。

“还是别问了吧。”她踱到沙发旁,背对我,把睡衣脱掉,拎起衣服,舒缓地穿着。她的身材难说好,腰间已有赘肉环绕,臀倒是不大,但异常饱满,在幽暗的屋子里闪着白亮的光。穿好内衣后,她套上一件浅蓝色裙子,套的过程有些艰难,那些衣料被赘肉阻挡,她把两手背后,拽了几拽,协助裙子越过障碍。

她拿起旁边的一个小手袋,转过身,用那种贵妇人的动作,两肘向外侧屈翘,两手捏着那只一看就是山寨GUCCI的手袋贴在小腹。

“不早了,你起床冲个澡吧,我先走了。”

“嗨,丽娜,能给我留个联系方式吗?”

她扶在门把手上,静止片刻,说:“俗了吧,我记得咱们上学的时候,你比现在可潇洒多了。”

“我走了。”说走她就真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