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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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成长篇(2)

2001年末,全国首批农村商业银行在江苏张家港、常熟、江阴相继成立,这标着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有了重大突破。首批农村商业银行的成立,是在适应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对农村信用社改革创新的又一次大胆尝试。新组建的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原有的农村信用社基础上,通过股份制改造,由辖区内的农户、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等自愿入股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在股权募集、法人治理结构上充分体现了股权分散、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股东各自承担风险的原则,这是对原有合作金融组织经营模式的一次重大突破。农村商业银行产权模式和经营机制的尝试,也使得我国农村信用社商业化、市场化的改革方向逐渐明朗。

扬鞭奋蹄:沿着市场化道路前行

“合作制”价值理念的回归让农信社重新找回了自我,但金融业市场化的发展趋势,却让坚守“合作制”的农信社感到无所适从。单纯的合作制产权结构、与市场经济脱节的经营模式以及沉重的历史包袱,成为横亘在农信社发展道路上的“三座大山”。

2003年,一份文件揭开了农信社向现代金融企业改革的历史新篇。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正式下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决定在浙、鲁、赣、贵、吉、渝、陕、苏八省市率先进行改革试点。新一轮农信社改革的历程由此开始:

——省级政府主导,央行资金扶持。农信社的管理权虽几经易手,却始终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发展路径,反而因管理体制的混乱,背上了沉重的历史包袱。据有关监管数据显示,截至2002年末,全国农信社资不抵债额高达3300多亿,资本充足率仅为8.45%,资本净额1217.2亿——农信社失去了一个金融机构应有的基本条件。

针对农信社在发展中的现实困境,新改革试点方案指出:由省级政府承担辖内农信社的管理和风险责任;可以选择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继续维持合作制等制度形式,推行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吸收各类经济主体和自然人入股;给予八省市部分农信社保值储蓄利息贴补及适当税收优惠政策;农信社历年亏损和资产损失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分担,并由央行通过发行专门票据的方式核销农信社自2002年以来的历年亏损和资产损失的一半。

最值得关注的是,来自央行的资金扶持和税收上的优惠措施,让背负着沉重历史包袱的农信社获得了发展急需的资本金,有了喘息的机会,同时央行所设定的票据兑付条件,也为推进农信社改革带来了动力和信心。

试点方案的创造性改革设计被实践证明是卓有成效的。一年后,第一批农信社试点省(市)产权制度的改革成效相继显现:2004年5月24日,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成立。这是深化农信社试点改革启动后成立的第一家农合行。2004年8月13日,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成立。这是深化农信社改革试点启动后成立的第一家农商行。实践证明,按照改革试点方案设计进行的产权制度改革,解决了农信社所有者缺位这一根本问题,抓住了农信社改革的要害。

试点地区农信社改革的示范效应,大大激发了其他省份农信社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在这种背景下,2004年8月17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进一步扩大了深化农信社改革试点范围,新增加21省市作为改革试点。一场农信社改革的燎原之火燃遍了中国大地。

——改变“一家独大”历史。2006年,银监会的一纸文件彻底宣告了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时代的来临。2006年12月22日,中国银监会公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这项旨在通过引入全面竞争来激活农村金融市场的举措,为改革步伐有所减缓的农信社带来了压力。

新举措不仅大大刺激了商业金融的投资热情,也使民间资本的金融热情出现空前高涨。一时间,多家金融机构开始申请前往农村开设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民间自发组织的资金互助社也开始进入谋划冲刺阶段。原本由农信社“垄断”的农村金融市场,开始响起他人的声音。一方面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大量出现,竞争开始日益加剧;另一方面,农信社自身的改革遇到了难题。为达到“花钱买机制”的政策设计目标,央行进一步提高了农信社兑付票据的门槛,使得一批在改革中没有“做好功课”的农信社被挡在了票据兑付的门外;另外,农信社内部“形似神不似”的法人治理结构也使其在市场竞争中显得“疲于应对”,管理体制的不完善严重制约着农信社向前发展的步伐。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让一批习惯了坐享垄断利益、寄望于政府救助,但却对市场化改革无动于衷的农信社品尝到了市场竞争的残酷性。

改革触角纵向延伸。2007年8月10日,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在海口市举行了挂牌仪式。作为全国最后一家挂牌开业的省级联社,它的诞生,标志着农村信用社新的管理体制框架已经全面建立,标志着从2003年开始的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第一阶段工作任务基本完成。

省联社的组建是2003年的农信社改革的一个突出亮点。但是,在产权组成结构和权利分配上的倒置,却使得省联社自诞生之日起就备受争议。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基层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省联社管理模式与县级法人自主管理上的冲突时有发生,业界要求改革省联社管理模式,乃至取消省联社的呼声日渐高涨。

事实上,关于应当改革省联社管理模式的观点,已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包括监管部门。但究竟怎么改却一直没有明确的答案。据了解,经过近三年的调研,国家有关部门对农信社省级联社的改革已经有了明确的方案。据悉,新改革方案充分肯定了省联社在推进基层农信社改革方面的作用,仍将坚持省联社的管理体制框架。

但针对省联社体制在管理上的弊端,新方案要求省级联社要调整履职方式,科学规范履职。据了解,新方案再次明确了省联社的履职原则,即“明确职责、规范履职、改进管理、强化服务”。即要求省联社明晰履职边界,规范履职行为,逐步将履职重点由管理向服务转变。对于县级法人农信社的管理方式要实行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除管理薄弱、风险较大的农信社外,应主要通过制度管理和行业审计来落实监督责任;在具体管理方式上,要改变主要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采用市场手段和经济手段。

省级联社的改革恰是农信社改革走向深入的一种表现。这也表明农信社的改革越来越市场化。而这也正是改革欲达到的根本目的。事实也表明,这一发展思路是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在市场化的衡量尺度下,农信社系统已经开始产生分化。那些在市场化改革路径下走得越早、越远的农信社,已经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发展空间,例如,张家港农商行、北京农商行……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改革的脚步依然在延伸。为了发展的需要,银监会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公开上市,同时大力推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发展,不断提高其整体健康度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这种新形势的鼓励下,2010年12月16日,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重庆农商行在港交所成功上市,成为全国第一家社会公众持股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不仅是重庆农商行改革发展的新起点,也必将对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战果辉煌:当之无愧支农主力军

无论是飘摇在风雨中,还是在改革发展时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都在为“农”字奔波,承担着支农服务的重任,特别是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银行业监管部门积极引领和大力推动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目前已经发展成为我国县域及乡村机构网点分布最广、涉农信贷投放最多、农村普惠制金融服务和均等化建设贡献度最大的一类机构群体,成为联系广大农民群众最佳的金融纽带。截至2010年末,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共有法人机构2954个,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82.7%;营业性网点75856个,占全国的48%,上述机构绝大部分分布在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资产总额已突破10万亿元,占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11.3%;各项贷款余额达到5.7万亿元,占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的11.1%,其中涉农贷款余额3.9万亿元,占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11.8万亿元的32.9%。涉农贷款中农户贷款2万亿元,占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户贷款2.6万亿元的78%。

着力满足不同主体信贷需求。为更好支持现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大力支持分散农户的同时,努力做到“既贷点又贷链”,积极支持各类农村市场主体的生产发展。一是针对我国农村缺乏有效担保抵押物和广大农民诚实守信的特点,大力发展不需要抵押担保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并根据农业生产周期,灵活调整额度、期限、利率等要素,拓展小额信贷适用范围。目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已经成为深受亿万农民欢迎的两大金融产品,每年使用这两个产品取得贷款的农户数量接近7000万户,受益农民3亿左右。二是在大力支持分散农户的同时,顺应近年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蓬勃发展的新形势,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重要支持对象,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载体,为分散农户与大市场对接提供有效金融服务。大力开展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在切实注重风险防范基础上,各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从当地实际出发,针对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特点,将近年来城市金融发展迅速的银行卡、理财产品等引入农村,积极探索和开发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发展农村信用共同体模式,发挥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多类农村市场经济主体组成的信用共同体联合增信功能,提高农村借款人贷款的可得性。创新发展林权、存货、应收账款、仓单及动产浮动质押贷款等多种新的抵(质)押贷款品种。积极开展与保险公司业务合作,在向农村借款人发放贷款时引入涉农保险机制,建立了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之间的联姻机制……

风雨60年,辉煌一甲子。历经风雨的农信社虽然在支农工作中发挥了先锋作用,但深化改革的道路依然漫长,但只要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向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不断迈进,我们有理由相信,“农村信用合作号”这艘航船,必将驶向属于自己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