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瓦舍勾栏(6)
宋朝的寻常市民家、富室乃至皇家之中,都有“磨喝乐”的忠实粉丝,“禁中及贵家与士庶为时物追陪”[66]。流风所至,宋朝孩子很喜欢模仿“磨喝乐”的造型:“市井儿童,手执新荷叶,效摩喉罗之状。此东都(汴梁)流传,至今不改,不知出何文记也。”[67]大人们夸一个孩子可爱迷人,也会说“生得‘磨喝乐’模样”。“磨喝乐”既然风靡天下,价钱也就不可能太便宜,“价亦不廉”;贵者,“一对直数千(文)”。名匠袁遇昌制作的“磨喝乐”更是昂贵,每对叫价“三数十缗”。
除了“磨喝乐”,商家在乞巧节当然还会隆重推出其他玩具,如以黄蜡铸成的“凫雁、鸳鸯、鸂鶒、龟鱼之类,彩画金缕”,叫作“水上浮”;又有“以小板上傅土,旋种粟令生苗,置小茅屋花木,作田舍家小人物,皆村落之态”,叫作“谷板”;有“以瓜雕刻成花样”,叫作“花瓜”;又有“以绿豆、小豆、小麦,于磁器内,以水浸之,生芽数寸,以红篮彩缕束之”,叫作“种生”。这些新奇玩意儿,“皆于街心彩幕帐设出络货卖”[68]。
清明时节也有很多新鲜玩具上市。“民间又卖小秋千,以悦儿童,团沙为女儿立于上,亦可举之往来上下,又以木为之而加彩画者甚精”[69],这是一种可活动的小秋千。“又造辎軿(带帷幔的车子)以卖,其长尺许,其大称之,以木为之者最精。亦有编竹为之者,其粗者桃花车儿,辕轮帘盖皆具,以木为牛,皆可运行,或为载土车水车,其制不一”[70],是一种制造水准很高的玩具车。
元宵节期间,则是灯笼热销的旺季:“天街茶肆,渐已罗列灯球等求售,谓之‘灯市’,自此以后,每夕皆然”。时人形容“灯品至多”,“精妙绝伦”。有一种“无骨灯”,是“混然玻璃球也”;走马灯“马骑人物,旋转如飞”;还有一种名为“大屏”的巨型灯,“灌水转机,百物活动”,是用水力驱动旋转的。在夜市中扑卖的“琉璃炮灯”也很精巧,宋人范成大有一首咏元宵节应节物的诗,写道:“映光鱼隐见”,并自注:“琉璃壶瓶贮水养鱼,以灯映之。”这里说的便是“琉璃炮灯”。另一位南宋诗人叶茵的《琉璃炮灯中鱼》描写得更细致:“头角未峥嵘,潜宫号水晶。游时虽逼窄,乐处在圆明。有火疑烧尾,无波可动情。一朝开混沌,变化趁雷轰。”想来这种“琉璃炮灯”既可盛水养鱼,也可点上蜡烛,烛光鱼影相映,应该很漂亮。
只有一个富足、闲适的社会,才会如此专注于制作儿童乃至成人的玩具。
游戏
从某个角度来说,人类社会的进步,表现为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了越来越多的闲暇。闲暇即自由时间。宋朝市民热衷于旅游与游园,喜欢到瓦舍勾栏中看娱乐演出,爱玩足球与游戏,节日与庆典众多,夜生活丰富,这些都显示出宋人的闲暇时间比较充足。
宋人在休闲时光常玩的桌面游戏有象棋、“双陆”、“打马”等。中国象棋发展到宋代时,基本定型,出现了“炮子”,这当然是火药在宋代开始应用于军事的反映。“双陆”类似今日的飞行棋,盛行于宋朝市井间,许多酒楼茶坊都设有“双陆”棋盘,供食客边饮茶(喝酒)边下棋。“打马”的玩法跟“双陆”差不多,但可能更复杂、刺激,知名女词人李清照便是“打马”的高手。
流行于宋朝的桌面游戏还有“叶子戏”,据说由唐人所创,是一种纸牌游戏。可惜宋代的“叶子戏”材料有限,今人已难以重建宋人玩“叶子戏”的情景。根据明朝人的记述,“叶子戏”有四十张牌,分别为“十万贯”“万贯”“索子”“文钱”四种花色,玩法非常接近于桥牌。《武林旧事》与《西湖老人繁胜录》都记录了临安市肆上售卖的一种小商品——“扇牌儿”,这个“扇牌儿”便是玩“叶子戏”的纸牌。纸牌已然成为一种商品投放于市场,可以想见“叶子戏”在宋人生活中的影响了。
一些学者相信,十三世纪时,来华的马可·波罗将“叶子戏”带回了欧洲,从此风靡于贵族间,后经长期的改进、演变,源于中国的“扇牌儿”最后被欧洲人改造成为今天的扑克牌。法国的东方学者莱麦撒(Abel Rémusat)便认为:欧洲人最初玩的纸牌,其形状、图式大小及数目,皆与中国人所用者相同,或亦为蒙古输入欧洲者。
而“叶子戏”在中国本土则沿着另一个方向演进:跟“宣和牌”(骨牌)相融合,经过明清两季的进化,最后形成“马吊”,即今日的麻将。如此看来,中国麻将与西洋扑克形态与玩法各异,但追究下来,两者却是同源,都源于唐宋时期的“叶子戏”。
节假日
中国目前有115天的节假日(含双休日)。古人有没有节假日呢?当然有。那么宋代每年有多少天是节假日呢?宋人笔记《文昌杂录》里有对北宋中前期公务员休假制度的详细介绍:“祠部休假,岁凡七十有六日(这个合计休假日数似乎有误):元日、寒食、冬至各七日,天庆节、上元节同;天圣节、夏至、先天节、中元节、下元节、降圣节、腊各三日;立春、人日、中和节、春分、社(春社)、清明、上巳、天祺节、立夏、端午、天贶节、初伏、中伏、立秋、七夕、末伏、社(秋社)、秋分、授衣、重阳、立冬,各一日;上中下旬各一日。……百司休务焉。”
可以看出,宋代的法定节日挺多的,国家在这些节日都要放假,其中元日(春节)、元宵节、寒食节、天庆节、冬至5个大节各休假7天,合计35天;天圣节、夏至、先天节、中元节、下元节、降圣节、腊日7个节日各休3天,合计21天;立春、人日、中和节、春分、春社、清明、上巳节、天祺节、立夏、端午节、天贶节、初伏、中伏、立秋、七夕节、末伏、秋社、秋分、授衣节、重阳节、立冬21个节日各休假1天,合计21天;宋代每个月还有3天旬休,一年合计36天;加起来,共有113天。与今日的节假日天数差不多。
此外,还有探亲假(父母住在三千里外,每三年即有30日的探亲假)、亲人结婚的婚假等未计在内,总之一名宋朝的公务员,每年享受到的休假日数,一定不会比今人的少。相比之下,明代的法定休假日就少多了,明人笔记《古今事务考》称:“国朝正旦节放假五日,冬至三日,元宵十日。”明朝只在元旦、元宵、冬至三个节日休假,共放假18天。每月三天的旬休也取消了。大概朱元璋认为,闲适并不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生活方式。
也许你要说了,这只是官员才能享受到的假日,寻常市民也有休假的权利吗?在宋朝的官营手工业坊场中,雇佣工人是有假日的,一年大概有60天的节假日,虽然不上比当时的公务员,但也比明朝的公务员还要多得多。这些工匠每日的工作时间约为10小时,每年炎夏时节,即从五月初一到八月初一,这三个月里,每日的工作量会减半,如果换成时间,即工作半日。当然,他们是领薪的,比起“匠籍制”下被政府无偿征用服役的元代与明代匠人,宋朝工匠的小日子还是要幸福得多。
至于私营行业的佣工在节假日是否休假,宋政府似乎并没有作出规定,大概这属于民间社会自行调节的事务吧。
元宵花灯
宋朝一年四季均有节日,最热闹的大概为元宵。“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辛弃疾的这首《青玉案·元夕》渲染的正是宋代元宵节观灯的盛况。
北宋汴京的元宵花灯之繁盛,可以看看孟元老的描述:大街上早早就缚好了灯山、棚楼,“山楼上下,灯烛数十万盏”;这些灯山还设置了人工瀑布:“灯山上彩,金碧相射,锦绣交辉。……用辘轳绞水上灯山尖高处,用木柜贮之,逐时放下,如瀑布状”;棚楼中每天都在表演各种精彩的娱乐节目:“奇术异能,歌舞百戏,鳞鳞相切,乐声嘈杂十余里,击丸蹴鞠,踏索上竿”;“万姓皆在露台下观看,乐人时引万姓山呼”;“诸门皆有官中乐棚。万街千巷,尽皆繁盛浩闹。每一坊巷口,无乐棚去处,多设小影戏棚子,以防本坊游人小儿相失,以引聚之”。[71]
宋徽宗时,汴京的元宵节更是隆重,从腊月便开始放花灯,皇城内的部分宫殿也开放给市民游览。“(皇城)景龙门,古酸枣门也。自左掖门之东为城南北道,北抵景龙门,自腊月十五日放灯,纵都人夜游。妇女游者,珠帘下邀住,饮以金瓯酒。有妇人饮酒毕,辄怀金瓯。左右呼之,妇人曰:妾之夫性严,今带酒容,何以自明?怀此金瓯为证耳。隔帘闻笑声曰:与之。”[72]帘后那个说将金杯送给妇女的人,便是宋徽宗。这个故事被改编进话本《大宋宣和遗事》时,又更有戏剧性:“宣和间,上元张灯,许士女纵观,各赐酒一杯。一女子窃所饮金杯,卫士见之,押至御前。女诵《鹧鸪天》云:‘月满蓬壶灿烂灯,与郎携手至端门。贪看鹤阵笙歌举,不觉鸳鸯失却群。天渐晓,感皇恩。传宣赐酒饮杯巡。归家恐被翁姑责,窃取金杯作照凭。’徽宗大喜,以金杯赐之,令卫士送归。”
南宋临安的元宵节也很热闹:“一入新正(新年正月),灯火日盛”,“山灯凡数千百种,极其新巧,怪怪奇奇,无所不有”;“每夕楼灯初上,则箫鼓已纷然自献于下”,“终夕天街鼓吹不绝”。更有意思的是,“天府每夕差官点视,各给钱酒油烛,多寡有差”,即临安官府给市民发放钱酒油烛,庆贺元宵。按照习俗,到元夕放灯的第五夜,临安府尹要出来拜会市民,这时临安府的“吏魁以大囊贮楮券,凡遇小经纪人,必犒数十,谓之‘买市’”,一路向做小生意的商民派钱,祝他们新年生意兴隆。“有黠者,以小盘贮梨、藕数片,腾身迭出于稠人之中,支请官钱数次者,亦不禁也”[73],有些狡黠的小市民,在人群中钻来钻去,重复领赏,官府也不去计较。
另按《梦粱录》的记述,元宵之夜,“诸酒库亦点灯球,喧天鼓吹,设法大赏,妓女群坐喧哗,勾引风流子弟买笑追欢”。良家女子,进入正月之后,也都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皆戴珠翠、闹蛾、玉梅、雪柳、菩提叶、灯球、销金合、蝉貂袖、项帕,而衣多尚白,盖月下所宜也”,出门看花灯。于是大街之上,“都民士女,罗绮如云,盖无夕不然也”[74]。
在元宵之夜逛街看花灯的宋朝女子之多,可以从一个细节体现出来,那就是灯收人散之后,汴京、临安的市民都有持灯照路拾宝的习俗,往往能拾得观灯妇人们遗落的贵重首饰。《武林旧事》说:“至夜阑,则有持小灯照路拾遗者,谓之‘扫街’。遗钿堕珥,往往得之。亦东都(汴京)遗风也。”《梦粱录》也有类似记录:“人都道玉漏频催,金鸡屡唱,兴犹未已。甚至饮酒醺醺,倩人扶着,堕翠遗簪,难以枚举。”如果你穿越到宋朝闹元宵、观花灯,可别忘了“扫街”哦,看能不能捡到一些宝贝。
元宵还是一个非常浪漫的节日,所谓“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少男少女趁此良辰美景,谈起恋爱。“公子王孙,五陵年少,更以纱笼喝道,将带佳人美女,遍地游赏。人都道玉漏频催,金鸡屡唱,兴犹未已。”《大宋宣和遗事》说:“那游赏之际,肩儿厮挨,手儿厮把,少也是有五千来对儿。”谈恋爱的情人们是那么肆无忌惮,手挽手、肩并肩。
汴梁还设有专供少年们谈情说爱之所,“别有深坊小巷,绣额珠帘,巧制新妆,竞夸华丽。春情荡扬,酒兴融怡,雅会幽欢,寸阴可惜,景色浩闹,不觉更阑”。看到这里,我们难以相信宋朝会是一个所谓“礼教杀人”的古板社会。
相亲
我们现在说起古人的婚姻,都会联想到“包办”二字,以为新人只能听从父母摆布,双方要到洞房才第一次见面。这个想象至少对宋人而言是不准确的。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并不是父母包办的意思,而是指一项婚姻的缔结,以媒人为中介,由父母出面。新人对于自己的婚事,当然具有一定自主权,绝不是全然由父母说了算。
在宋代,经媒人说亲之后、新人成亲之前,有一个相亲的程序。“男家择日备酒礼诣女家,或借园圃,或湖舫内,两亲相见,谓之‘相亲’。男以酒四杯,女则添备双杯,此礼取‘男强女弱’之意。如新人中意,则以金钗插于冠髻中,名曰‘插钗’。若不如意,则送彩缎两匹,谓之‘压惊’,则姻事不谐矣。既已插钗,则伐柯人(媒人)通好,议定礼,往女家报定。”[75]这个相亲的过程,相当火辣,彼此相中了,则男方给女方插上金钗;也很有礼节,若相不中,则男方要送上彩缎两匹,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