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病少吃药食疗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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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伍得当,效果倍增

在生活和临床实践中,单独使用一种食物来营养或进补的情况是很少的。为了增强食物的功效和可食性,常常会把不同的食物搭配起来食用,这种搭配关系,称为食物的配伍。不过,食物之间或食物与中药的配伍,种类不宜太多,且应避免不合理的组合,减少食物或中药的某些不良反应。

“十八反”和“十九畏”

药物在与食物配伍、炮制和应用时都需要遵循中医理论,使它们之间的作用互相补充、协调,否则就会出现差错或影响效果。

药膳的药物配伍,应遵循中药学理论,一般参考“十八反”和“十九畏”。“十八反”的具体内容是: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十九畏”的具体内容是: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药物与食物配伍的一般原则

用发汗药应禁生冷,调理脾胃的药禁油腻,消肿理气药禁豆类,止咳平喘药禁鱼腥,止泻药禁瓜果。具体内容主要包括:猪肉反乌梅、桔梗、黄连、百合、苍术;羊肉反半夏、菖蒲,忌铜、丹砂;鲫鱼反厚朴,忌麦冬;猪血忌地黄、何首乌;猪心忌吴茱萸;鲤鱼忌朱砂;雀肉忌白术、李子;葱忌常山、地黄、何首乌、蜂蜜;蒜忌地黄、何首乌;萝卜忌地黄、何首乌;醋忌茯苓;土茯苓、威灵仙忌茶等。

中医配伍的优越性

配伍的结果是食物之间或食物与中药之间,由于互相影响而使其原有的功能有所改变。在多数情况下,食物通过配伍后,由于增加了食疗原料的种类,不仅可增强原有的功能,而且还可产生新的功能。它比用单一的食物有更大的食疗价值和较宽的应用范围,这是配伍的优越性。

如具有补脾利水功能的鲤鱼、红小豆,相互配伍后,补脾利水的功能大为增强,同时二者所含丰富的蛋白质、维生素B1等营养素也可起到互补作用;清热解毒、利咽的橄榄与清泻肺胃之热的白萝卜配伍,能增强清热解毒、利咽的功能;温补气血的羊肉与补血益肝的当归配伍,能增强补血益肝的功能;补益肺气的人参与补肺肾、定喘的蛤蚧配伍,能增强补气定喘的功能;宁心安神的茯苓与养心安神的酸枣仁配伍,能增强养心安神的功能;清热生津的芦根与养阴生津的麦冬配伍,能增强养阴生津的功能;清肝明目的菊花与补肝明目的枸杞子配伍,能增强补肝明目的功能。

这里应当指出,辅助性食物或佐料在某些膳食中的功能应作具体分析。如在凉性蔬菜中加生姜、葱、花椒、辣椒之类辛温性食物做佐料,其用量很小。因此,不能认为用了这样的佐料,就减弱了蔬菜寒凉清热等功能,是相恶的配伍。实际上,它们主要是起开胃、增进食欲的作用。

选对中医药,还应忌口

病人忌口也是中医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经验之谈。主要包括两类:一是某种病忌食某类食物,如肝病忌辛辣,心病忌咸,水肿忌盐,骨病忌酸甘,胆病忌油腻,寒病忌瓜果,疮疖忌鱼虾,头晕、失眠忌胡椒、辣椒、茶等。

另一类是指某类病忌某种食物。如凡症见阴虚内热、痰火内盛、津液耗伤的病人忌食姜、辣椒、羊肉之温燥发热食物;凡外感未除、喉疾、目疾、疮疡、痧痘之后,当忌食蒜、蟹、鸡蛋等发风动气之品;凡属湿热内盛之人,当忌食饴糖、猪肉、酪酥、米酒等助湿生热之食物;凡中寒脾虚、大病、产后之人,西瓜、李子、田螺、蟹、蚌等寒凉食物当忌之;凡有失血、痔疮等症及孕妇忌食慈姑、胡椒等动血之饮食;妊娠期间则禁用破血通经、催吐及辛热、滑利之品。

药物与食物之间的配伍得当,营养效果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