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行业达到饱合时全身而退为上策
狼多肉少的时候,不要做狼,而应该做别的什么。
1997年网吧在城市刚刚兴起,很多人尚不知如何经营时,王乡和朋友小A合资10万元开始经营网吧。
那时电脑价钱比现在贵多了,他们委托一家电脑公司以4000元一台的价格,组装了20台杂牌机,该公司保修三年。
为了省点房租,他们在一个居民区物色了一处办公地,因当时该居民区尚不够繁华,房租也便宜,每月1500元,租房合同定了三年。
紧锣密鼓地准备就绪后,“巨眼网吧”开张了。当时网吧少、新鲜,居民区这一片就他们这一份,不少学生来玩。又喜逢公安、文化管理部门大力清理“电子游戏厅”,把“主顾”都赶到“巨眼网吧”来了,生意十分兴隆。
每小时上网费10元,每台电脑一天15个小时上网时间,每日收入不菲。除去网络管理员、服务生每月3000元的工资,500元水电费,5000元左右的网线费,王乡和小A日进斗金,提前进入小富阶层。
一晃三年时间,网吧热在城市兴起,供求关系起了变化,为了争夺客源各网吧纷纷下调上网费,10元变成了8元、6元、5元,但玩的人仍很多,网站发展到了巅峰状态。
“巨眼网吧”面临新的挑战了。
一、电脑三年保修期满了,机型老化,老出毛病,维修费用大幅增加。
二、居民区三年来日益繁华,网吧四周饭店、商店林立,房租直线上升,他们的租房合同到期,房东要加价,如不租立马租与他人干饭馆。
小A是个比较保守的人,他提出网吧竞争日益激烈,经营费用越来越大,收入也日益成减少趋势,不如趁现在这好时候,把网吧转让他人算了。
王乡这个人激进,不同意小A的意见,最终将这三年挣的钱两人平分了,设备估价后,王乡从我应得份额中拿出一笔钱给了小A。
一句话,“巨眼网吧”现在是王乡一个人的买卖了。小A拿着他的钱干报刊厅去了。
2000年王乡又和房东订了一年租房合同,每月租金3000元。他打算一年后物色到便宜的经营地点,再迁往他处。
意想不到的情况连续发生了!当头泼了他一盆冷水!
随着全市1000多家网吧蜂拥而起,管理部门加强了监管力度,其中一条是“开业后的网吧不能迁址”,对王乡而言,高额房租是拿定了,想换个便宜房子没门,除非他不干这行。
再有,干网吧的准入门槛高了,规模要在30台电脑以上,他还得追加投资,购进和更新设备。
最让人心寒的是:网吧恶性竞争,互相砸价,上网费跌倒每小时2元。
王乡硬着头皮顶着,广告打出去了,每小时2元,通宵8元。
电脑越来越普及,上网吧冲浪的新潮也降温了,王乡有30台电脑,每台每天只能保证4小时的上网时间。
算一算帐,没有钱可赚。?
小A全身而退,而王乡开始把前几年挣的钱日复一日往“巨眼网吧”里搭!
经典教训:如果你经营的买卖不论何人投资俩钱都能干,竞争开始白热化,那么最好趁最热时及时隐退。如果你从事的行业到了巅峰状态,并显露出走下坡的中长期趋势,切莫追加投资,要保持前期奋斗的成果,捂紧自己的钱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