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颂”文体考论
关于“颂”,最早也最为权威的解释,当属《毛诗序》的观点:“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而《文心雕龙·颂赞》也基本承袭了这种观点:“四始之至,颂居其极。颂者,容也,所以美盛德而述形容也。”《释名·释言语》曰:“颂,容也,叙说其成功之形容也。”[1]这些具有权威性的著作,都提出了颂“述形容”的观点,这是有其深刻依据的。按《说文》:“颂,皃也,从页,公声。籀文。”而该书对“皃”的解释则是:“皃,颂仪也。”为了解决这一略显尴尬的问题,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则对“颂”与“皃”之间的区别做了一番较为详细的考证:
颂,皃也。皃下曰:颂仪也……不曰颂也,而曰颂仪也者,其义小别也。于此同之,于彼别之也。古作颂皃,今作容皃,古今字之异也。容者,盛也。与颂义别。六诗:一曰颂。《周礼》注云:颂之言诵也,容也。诵今之德广以美之。《诗谱》曰:颂之言容,天子之德,光被四表,格于上下,无不覆焘,无不持载,此之谓容。于是和乐兴焉,颂声乃作。此皆以容受释颂,似颂为容之假借字矣。而《毛诗序》曰: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此与郑义无异而相成,郑谓德能包容故作颂。序谓颂以形容其德,但以形容释颂而不作形颂,则知假容为颂其来已久。以颂字专系之六诗,而颂之本义废矣。汉书曰:徐生善为颂,曰颂礼甚严,其本义也。曰有罪当盗械者皆颂系,此假颂为宽容字也。[2]
由段注可见,按《说文》,“颂”字的本义并非“容”或“形容”,或曰“颂”字的本义与“容”字并不相同。因为据《说文》:“容,盛也。从宀,谷声……古文容从公。”徐铉注:“屋与谷皆所以盛受也。”段玉裁注:“今字假借为颂皃之颂。……此依小徐本。谷古音读如欲……铉本作从宀、谷。云屋与谷皆所以盛受也。亦通。余封切。九部。”[3]可见,“容”所具有的“容貌、容状、形容”等含义实为借自“皃”的假借义。
关于“皃”,段玉裁《说文解字注》:
皃,颂仪也。页部曰颂,皃也。此曰皃,颂仪也。是为转注。颂者今之容字。必言仪者,谓颂之仪度可皃象也。凡容言其内。皃言其外。引伸之,凡得其状曰皃。析言则容皃各有当。如叔向曰貌不道容是也。累言则曰容貌。如动容貌斯远暴慢是也。从儿。白象面形。上非黑白字。乃象人面也。莫教切。二部。凡皃之属皆从皃。[4]
由上引《说文》原文及段注可见,虽然“颂”与“容”两字本义不同,但却有一些相联相通之处。而其连接点就在于“皃”字,即“容言其内。皃言其外。引伸之,凡得其状曰皃”。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析言则容皃各有当”,“累言则曰容貌”。“容”便具有了诸如“容貌、容状、形容”等借自“皃”的假借义。
从这一点出发便可依据“皃,颂仪也”“颂,皃也”等句来推断:“颂”字的本义即是描绘一种形容、仪态和状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颂”作为一种文体,其功能遂被解释为“述形容”“美盛德之形容”了。也正因此,刘勰《文心雕龙·颂赞》将其解释为:“颂者,容也。”
然而,学人不禁要问,“颂”所“述”、所“美”的仅仅是“盛德之形容”吗?对于“颂”本身之“仪”就无所“述”、无所“美”吗?本书认为,答案是否定的。除了“美盛德之形容”而外,“颂”还具有“美自身之仪式容状”的功能,这将在后文集中加以论述。而本节则拟先来考察“颂”是如何“述形容”“美盛德之形容”的;又是如何“以其成功告于神明”的。先来看“美盛德之形容”:
郑玄《诗·周颂谱》:“颂之言容,天子之德,光被四表,格于上下,无不覆焘,无不持载,此之谓容。于是和乐兴焉,颂声乃作。”[5]与郑玄持类似看法的有晋代的挚虞:“王泽流而诗作,成功臻而颂兴。颂者,美盛德之形容。……颂,诗之美者也。古者圣帝明王,功成治定,而颂声兴。于是史录其篇,工歌其章,以奏于宗庙,告于鬼神。故颂之所美者,圣王之德也。”[6]此外还有唐代贾岛《二南密旨》论六义时的观点:“歌事曰风。布义曰赋。取类曰比。感物曰兴。正事曰雅。善德曰颂。……颂论六。颂者,美也,美君臣之德化。”[7]
从上面所引汉唐人之观点可见,“颂”所“美”之“盛德”,本是天子、王者之德;所“述”之“形容”,也是王者之德泽被海内万民的盛世之容状。
而后再来看“颂”是如何“以其成功告于神明”的:
首先,必须明确“成功”一词在上古时代的含义。《毛诗序》“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一语,孔颖达疏为“成功者,营造之功毕也”。在“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两周时代,所谓“营造之功”,首先就当是指祖宗寝庙的营造完毕之功,而后方可涉及国都、城邑、宅邸的营造完毕之功。然而,将“成功”解释为“营造之功”,虽然切中肯綮,但也不免有狭隘之嫌。而周延良在其《〈诗经〉“颂”诗名义考原》一文中,引《仪礼·大射》“西阶之西,颂磬,东面”一语之郑玄注“言成功曰颂,西为阴中,万物之所成”以及贾公彦疏“后稷以稼穑之功成于季秋,先王之业,以农为本”为据,认为《毛诗序》所谓“成功”当具有稼穑丰登之义[8]。本书认为,斯为确论。一方面,稼穑丰登本就是古汉语“成”字的主要义项之一;另一方面,这也符合农耕社会的基本观念,而且亦能为《诗经·周颂》之《噫嘻》《丰年》《载芟》《良耜》等篇所印证。
除了上述营造之功、稼穑丰登之功以外,本书认为,颂所述的“成功”至少还应包括军事胜利之功。因为“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故而,将军功排除在“成功”之外是不合理的。而且,《诗经·周颂》的《武》《赉》《酌》《桓》诸篇以及《商颂》之《长发》《殷武》等篇可以印证。
至此可以认为,“颂”所“告于神明”的“成功”,至少应包括营造之功、稼穑丰登之功以及军事胜利之武功这三个方面的功业,当然也还可能包含这三方面以外的其他一些王者之功绩。
再来看《毛诗序》“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以及《文心雕龙·颂赞》“四始之至,颂居其极。颂者,容也,所以美盛德而述形容也”的论点,也就可以得出结论:在以汉儒为代表的儒者眼中,“颂”体最初的主要功能就在于描述天子之德泽被四海的形容状貌,并且在祭祀时将以营造之功、稼穑丰登之功、军事胜利之武功为代表的王者之功绩昭告于祖先神明,以期通过娱神而获得福佑。
这正如孔颖达《毛诗正义》所言:
故云“颂者,美盛德之形容”,明训“颂”为“容”,解颂名也。“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解颂体也。上言“雅者,正也”,此亦当云“颂者,容也”。以雅已备文,此亦从可知,故略之也。《易》称“圣人拟诸形容,象其物宜”,则形容者,谓形状容貌也。作颂者美盛德之形容,则天子政教有形容也。可美之形容,正谓道教周备也。故《颂谱》云:“天子之德,光被四表,格于上下,无不覆焘,无不持载。”此之谓容,其意出于此也。“成功”者,营造之功毕也。天之所营在于命圣,圣之所营在于任贤,贤之所营在于养民。民安而财丰,众和而事节,如是则司牧之功毕矣。[9]
以上是从内容、主旨及功用的角度,明确了“颂”作为一种文体的内涵。接下来,本书则拟从起源、流变的角度来谈一下对于“颂”体形式的看法。长期以来,谈到“颂”,学人头脑中自会首先闪出“诗经三颂”的概念。诚然,“诗经三颂”确实是“颂”体文学的典型代表。然而学人若留心搜阅古籍就会发现,在上古时期,它却并非唯一的“颂”体形式。
实际上,在“诗经三颂”之外,尚有许多其他形式的各类上古“颂”体文学作品。比如《管子》一书中的《国颂》:
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廪。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上服度则六亲固,四维张则君令行。故省刑之要,在禁文巧;守国之度,在饰四维;顺民之经,在明鬼神,祗山川,敬宗庙,恭祖旧。不务天时则财不生,不务地利则仓廪不盈。野芜旷则民乃菅,上无量则民乃妄。文巧不禁则民乃淫,不璋两原则刑乃繁。不明鬼神则陋民不悟,不祗山川则威令不闻,不敬宗庙则民乃上校,不恭祖旧则孝悌不备。四维不张,国乃灭亡。[10]
这篇《国颂》出自《管子·牧民》。虽然其中包含许多四言句式,而且具有不规律的用韵方式,但是它在形式上仍然同以四言句式为主、形式齐整的“诗经三颂”差别很大。而且,从内容方面来说,这也并非“美盛德”,实际上是一篇论述治国之道的政论文。但若暂且抛开内容不论,却仍不难看出《管子·牧民》实际具有“述形容”的功能——只不过“述”的并非王者之德泽被海内万民的盛世之容状,而是为政治国中所可能遇到的种种情状。本书认为,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段体兼韵散的文字被命名为“国颂”。
除国颂之外,先秦时期还存在着为数不少的“卜颂”。《周礼·春官·大卜》:“大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其经兆之体,皆百有二十,其颂皆千有二百。”[11]所谓“兆”,即是占卜时用火烧灼龟甲所得之裂纹。似“玉”之裂纹即称为“玉兆”;似“瓦”之裂纹即称为“瓦兆”;似原田中纵横沟壑之裂纹即称为“原兆”。每种“兆”,都有一百二十种基本的兆象之体,而相应地解释这些兆象之体的繇辞均有一千二百条。按郑玄注:“颂,谓繇也。三法,体、繇之数同,其名占异耳。百二十,每体十繇,体有五色,又重之以墨坼也。”[12]则这些繇辞,即被称为“卜颂”。而之所以称其为“颂”,原因也无非是它能够帮助占卜者描述卦象的情状,仍然属于“述形容”的范畴。至于繇辞的“繇”字,可视为“谣”字的古今字,故而这些卜颂实际上也具有歌谣的性质。
而在古籍中,确实也记载了为数不少的此类卜颂。比如《左传·庄公二十二年》:“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13]陈厉公之子陈完避祸而奔齐国,大夫齐懿仲欲将女儿嫁与其为妻,而进行占卜,所得之卜颂即为上述引文。意即,“有妫”(陈国宗室为夏禹之后,妫姓)的后代将由姜氏女生育;再传五代而得以昌盛,跻身于正卿之位;至第八代之后,在齐国都城临淄将无人能比。懿仲认为卜颂之辞吉祥,便将女儿嫁给陈完为妻。陈完改姓田,此后传至八代,田氏代姜姓吕氏,终成为齐国国君。而从形式上来看,这首卜颂实际上可以视为一首两句一韵的四言诗歌。
《左传·闵公二年》:“其名曰友,在公之右;闲于两社,为公室辅。”[14]鲁桓公夫人将生产,桓公请卜楚丘之父占卜,得此卜颂。意即,桓公生子将名季友,将对公室发挥重要的辅佐功用(季友后杀庆父,使鲁国政治复归稳定)。从形式上看,上面这首卜颂仍为严格的四言句式,但用韵的规律则不够明显。
《左传·僖公四年》:“专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15]晋献公获骊姬,将要立其为夫人,使人占卜而得上面这首卜颂。意即,专宠骊姬将要生出变乱,能够夺去献公的公羊(暗喻太子申生);香草和臭草放在一起,即使过十年都会留下味道难以散去(暗喻太子申生被残害之后晋国政治的长期动乱)。从形式上看,上面这首卜颂在四言句式中杂以三言、六言,两句一韵,朗朗上口,富于韵律之感。
《左传·襄公十年》:“兆如山陵,有夫出征,而丧其雄。”[16]襄公十年,郑国军队侵卫,孙文子就是否追逐郑军而进行占卜,得到上面的卜颂,并将其献给卫定公的夫人定姜。定姜认为,郑军“丧其雄”有利于卫国抵御外敌入侵,遂令孙文子追击郑军,最终在犬丘俘虏了郑将皇耳。从形式上看,上面这首卜颂只有三句,但都是整齐的四言句式,而且具有较为鲜明的用韵规律。
《国语·晋语一》:“挟以衔骨,齿牙为猾,戎、夏交捽。”[17]晋献公将要征伐骊戎,令史苏占卜出师的吉凶,遂得到上面这条卜颂。史书认为此战将虽胜而不吉。原因在于“戎、夏交捽”,即晋国和骊戎将交相胜过对方。意即,晋国虽首先以武力战胜骊戎,但骊戎亦将用献女的方式,采取谗构的手段(挟以衔骨,齿牙为猾)祸乱晋国政治,最终战胜晋国。从形式上看,上面这首卜颂为较齐整的四言句式,但并不用韵。
从上面所引的几条卜颂来看,从内容方面来说,这些卜颂之功用都在于“述”卦象之“形容”,这也是它们被称之为“颂”的缘由。而从形式方面来看,它们虽然以四言句式为主,但体例不定而且杂以其他句式;这些卜颂,有的具有较为鲜明的韵律,有的则不够鲜明,有的则并无韵律。可以说,从韵律的角度来说,上述卜颂仍处于体例未定、韵律感不强的状态。
除卜颂之外,春秋时期还有一些发生于民间、流行于民间的“野颂”。“野颂”一词,源于《文心雕龙·颂赞》:“晋舆之称原田,鲁民之刺裘,直言不咏,短辞以讽,丘明子高,并谍为诵,斯则野诵之变体,浸被乎人事矣。”这里所说的“原田”,即《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记载晋文公所闻舆人之诵:“原田每每,舍其旧而新是谋。”[18]时值城濮之战前夜,晋文公听众人之此诵,于是起疑,担心晋军将为楚军所败。实际上唱颂之人是以“原田”草木茂盛之状来比拟晋军军容之美盛。
“鲁民之刺裘。”《资治通鉴·周纪五》:“子顺曰:先君相鲁,人诵之曰:麛裘而芾,投之无戾;芾而麛裘,投之无邮。及三月,政化既成,民又诵曰:裘衣章甫,实获我所;章甫裘衣,惠我无私。”[19]意即,孔子为鲁国之相。为政之初,人民尚不知其政策优劣,作诵讽刺他:“那个穿小鹿皮朝服的人,砸死他也没有什么罪过。”三个月后,孔子为政教化成功,人民又作诵赞扬他:“那个穿朝服、戴高冠的人,实在是为了我们大家;那个戴高冠、穿朝服的人,无私地为大家带来好处。”
在这里,无论是《文心雕龙》,还是《左传》《通鉴》原文,所用皆为“诵”字。《说文》:“讽也。从言甬声。似用切。”[20]按王兆芳《文章释》:“诵者,讽也,不为长言之歌而徒讽诵也。主于讽言美刺,词近歌谣。源出晋人《惠公背贿诵》《改葬共世子诵》。流有《城濮诵》、郑人《子产诵》、鲁人《孔子》《臧孙》诸诵、汉人《邴原诵》。”[21]也就是说,上述这些“诵”是一些近似民歌,但仅用于念诵而不像民歌那样可歌唱的讽诵之词。
《墨子·公孟》:“或以不丧之间,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22]在这里的“诵诗三百”,显然是不歌而仅仅念诵“诗三百”的意思。
但仅就以上几例,就将“诵”的含义简单地确定为“念诵”,又会失之武断。
如《小雅·节南山》“家父作诵,以究王讻”[23],《大雅·烝民》“吉甫作诵,穆如清风”[24]。在这里,“诵”显然是指《节南山》《烝民》这两首诗。然而众所周知的是,二雅确是入乐可歌的。因而,如果仅仅将“诵”的含义简单地确定为“念诵”,在先秦语境下就会有以偏概全之嫌。又,《左传·襄公三十一年》:“文王之功,天下诵而歌舞之。”[25]在两周时代,对于文王之功最为权威的诠释载体当从官方性质的《大雅》及《周颂》中去寻找。不难想见,在诗乐舞三位一体的时代,诗可诵可歌,在诵与歌之间还存在着一个演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正如《毛诗序》所言:“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26]又,《尚书·舜典》:“帝曰:夔命女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27]
可见,歌是“诵”的高级形态。而且,歌是在“诵”的基础上出现的,中间还经历了一个“言之不足,故嗟叹之”的过渡阶段。那么,对于“文王之功,天下诵而歌舞之”这句话,也完全可以这样理解:对于《大雅》及《周颂》中描述文王德行功业的诗,天下之人“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也应该是当时社会环境下自然的存在状态。
《尚书大传》卷二:“王者十一而税,而颂声作矣。”[28]这里的“颂声”,难道一定如“诗经三颂”那样,是合钟鼓乐舞之歌声吗?本书认为不能这样简单地理解。这里的“颂声”,也必然如“天下之人”诵“文王之功”一样,经历了一个“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过程。其中,有诵有歌,有嗟有叹,有乐有舞。更可能的是先诵后歌,载乐载舞。
下面再来看东汉硕儒郑玄对《周礼》的一处注解。《周礼·春官·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郑玄注:“颂声,诵也,颂今之德,广以美之。”[29]这似乎又同其《诗·周颂谱》“颂之言容,天子之德,光被四表,格于上下,无不覆焘,无不持载,此之谓容。于是和乐兴焉,颂声乃作”的观点相矛盾。其实,郑玄在注《周礼》时是采用了声训的方法来解释“颂”的含义。这里的“颂声,诵也”,实际也就是从表演形式方面对“颂之言容”的表现形式进行了阐述和注解。即,“颂之言容”的表现过程,也是一个“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过程,是一个先诵后歌、载乐载舞的过程。
回过头来再看《文心雕龙·颂赞》“晋舆之称原田,鲁民之刺裘,直言不咏,短辞以讽,丘明子高,并谍为诵,斯则野诵之变体,浸被乎人事矣”的论述,便可知道,这里虽然用“诵”来加以表述,实际上涵盖了刘勰所称的“颂”的概念。比如“原田每每,舍其旧而新是谋”,就完全可以称之为“颂”,原因在于它描述了原田之草茂盛的容状而借以赞美晋军的军容。但刘勰在这里用“诵”而不用“颂”,原因大致有二:其一,这些“颂”或“诵”起于民间而非施于廊庙,不符合刘勰本人对“颂”的定义;其二,这些“颂”或“诵”有的义兼美刺,亦不符合刘勰本人对“颂”的定义。故而,刘勰用“诵”字来描述它们,以这种方式将其涵括于《颂赞》一篇的论述之中,也是可以理解的。而“野诵”其实也是可以称之为“野颂”的。
通过上述自“晋舆之称原田,鲁民之刺裘”而引出的一番考论,不难看出,在先秦时代,歌颂“天子之德”的“颂之言容”的表现过程,最有可能是一个“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自然过程,一个先诵后歌、载乐载舞的自然过程。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推知,在先秦时代,可以称之为“颂”的文学样式不仅活跃于廊庙之中,而且广布于民间;同时,这些“颂”体在句式、用韵等方面也都存在着许多自由的特征。此外,在表演形态方面,也存在着一个“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自然过程。但它们能够被称为“颂”,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应该就在于它们从本质上来说是“述形容”的。
而在上述的文学形态基础上,对“颂”文体的形式、主旨及功用加以规范化的,则无疑是下一节要探讨的“诗经三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