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发明的创新水平
在18世纪,为了鼓励、保护、利用发明与创新成果,以促进产业发展,各个国家纷纷制定了专利法。阿奇舒勒在对大量专利进行分析、研究之初,就遇到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如何评价一个专利的创新水平?
众所周知,一项技术成果之所以能通过专利审查,获得专利证书,必定有其独到之处。但是,在众多的专利当中,有的专利只是在现有技术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了很小的改变,改善了现有技术系统的某个性能指标;而有的专利则是提出了一种以前根本不存在的技术系统。显然。这两种专利在创新水平上是有差别的,但是如何制定一个相对客观的标准来评价它们在创新水平上的差异呢?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专利的定义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改变。即使在同一历史时期,不同国家对专利的定义也有所差异。专利的作用就是准确地确定一个边界,只有在这个范围之内,用法律的形式对技术领域的创新进行经济利益的保护才是有意义的。但是,从技术的角度来看,判断一个产品或一项技术是否具有创新性,其创新的程度有多高,更重要的是要识别出该产品或技术的创新的核心是什么,这个本质从来没有变过。
从技术角度来说,一项创新通常表明完全或部分地克服了一个技术矛盾。克服技术系统中存在的矛盾,一直是创新的主要特征之一。
弗·恩格斯在《步枪史》一文中详细介绍了步枪的进化历史,并介绍了步枪进化过程中所克服的种种技术矛盾。其中最主要的技术矛盾之一就是“灵便而迅速地装弹”与“射程和射击精度”之间的矛盾,如下所述。
例1-1 到目前为止所谈的步枪都是前装枪(图1-5)。然而,很早以前就有了许多种后装火器。后装火炮比前装火炮出现得早。最古老的军械库中有二三百年前的带活动尾部的长枪和手枪,它们的装药从枪尾部填放,而不用探条从枪口装填。一个很大的困难是怎样连接活动的枪尾部和枪管,使它既便于开关,又联结得很牢固,能承受火药爆炸的压力。在当时技术不够发达的情况下,这两个要求不可能兼顾——或者是联结枪尾部和枪管的装置不够坚固耐用,或者是开关的过程非常慢——这是毫不奇怪的。于是后装武器被弃置不用(因为前装的动作要迅速得多),探条占着统治地位,这也是毫不奇怪的。到了现代,军人和军械师都想设计一种火器,它既能像旧式火枪那样灵便而迅速地装弹,又具有步枪那样的射程和射击精度;这时后装方法自然又受到了重视。只要枪尾部有合适的联结装置,一切困难就都能克服了。
图1-5 美国M1841密西西比步枪(前膛枪)装弹过程
从上述论述可以看出,对于前装枪来说,要想灵便而迅速地装弹,就需要缩短枪管的长度。但是,射程和射击精度是与枪管长度密切相关的,缩短枪管的长度将会降低射程和射击精度。于是“灵便而迅速地装弹”与“射程和射击精度”之间就构成了一对技术矛盾。而采用后装方法就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矛盾,在不缩短枪管长度的前提下,实现“灵便而迅速地装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