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耿明信开车去西六环,他的车是黑色的宝马,车里一定会播放着歌曲,一首又一首,直到《白月光》响起,他会点单曲循环,播放了好多遍。
他听不出歌曲的含义,也听不出歌词,他偶尔会抬头看看歌词,欣慰一笑。这首白月光他第一次听是孟依在他身边的时候。那个时候孟依故意在耿明信面前说她没有最喜欢的歌,唯独这首歌,她很喜欢。
孟依20岁独自一人从朋州来到北安,大禹公司助理是她第一份工作,是胡世风面试的她。胡世风总说在耿明信的面前总夸,孟依是一个漂亮能干的小姑娘,胡世风的认可,给了孟依很大的动力和鼓舞,后来她就成了耿明信的助理。也在耿明信的身上学到很多东西。
耿明信是一个外表看起来严肃,内心火热的人,他骨子里充满正义道德,善良,大爱,无私,私下里社交不多,耿明信从孟依的身上也学到了一些道理,孟依的认真深深打动了耿明信。在工作中出了错,也会得到耿明信的指点。
直到世博会,孟依弄丢耿明信的发言稿,耿明信的言论全都发自内心肺腑,没用稿子,发言也算成功的,但是这件事,耿明信并没有责怪孟依,孟依却非常的自责,她知道在这件事其实是方玲拿走了稿子,在公司的时候,只有方玲和她两个人,她到公司之后,还特意的检查了一下,稿件还在,一些重要的数据,是不能没有稿子的,没多久之后孟依选择了离职,离开了公司。
孟依毕业于北安经贸大学,文秘专业。祖籍朋州人。
家中没有亲人,2000年在北安开始北漂生活,在北安呆了六年的时间,18岁考上了北安经贸大学文秘专业,她的命运似乎并没有随着学历的提升而发生变化。
耿明信开车来到孟依家楼下。
耿明信又拿起电话打给孟依。
“在几层?”
“你真来了,耿总,但是我现在在忙,不能见你。”
耿明信好奇晚上她还在忙什么,话里行间,振振有词:“忙什么?”
孟依斩钉截铁的说,“忙什么和你有什么关系?”
耿明信说:“也行,我就直接上去了,我不会影响你,我就上去看看。”
孟依说:“我们不熟,别说得好像我们两个多么的熟一样,我是真的在忙,没空说话,没空聊天,甚至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恕我不能奉陪。”
耿明信说:“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也不是很悠闲,但是现在已经到了你家的楼下了,公司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处理,有一堆的文件要处理,我这不是都推了下来。”
孟依说,“那你应该去忙自己的事情啊,比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强多了,我是真的在忙。”
耿明信说,“这样也行,我上去不打扰你,一个门一个门找吧,总会找到你的,行吧,整个大楼都翻一遍,从这边到那边,我不管,我头大,我都生病了,你应该心疼一下我。”
哈,高手啊,好像很熟一样,他们两个不熟,过去不熟,现在更生疏了。
孟依说:“那和我没关系,你随意。”
耿明信说,“你真绝情,见你一面可真难!”
孟依说,“都已经见过了,再见一面都是多余,你非要见我干嘛,马路上那么多漂亮的女孩子,我们都多少年没见了,非要现在见面,不合适,没有理由,耿总。有事在电话里说吧。”
耿明信说,“来得时候你怎么不说清楚,我都到了。”
到了和她什么关系呀,这个厚脸皮的霸道总裁。
孟依说,“好了,打住,再见,你回你的,别逗我了,三番五次的,没意思,好不好?”
耿明信说,“别挂,你为什么不辞而别,我想知道答案,都那么多年了,还不能释怀?见我一面都不肯?”
孟依无奈的说:“不是不愿,而是没有必要。都说了不值得,就当我当风沙,扬了它吧。我失忆了。”
耿明信说,“好啊,可以,至少再见一次也不影响你什么的。”
这话说的,要是没影响,她是愿意见他的。
孟依解释说,“其实你不提起我都忘了,耿总,耿明信?堂堂的大禹公司的总裁呵,都差点忘了你的名字呢?我有健忘症,很近的事情都不记得了,更何况你呢,更何况那么长时间呢。”
耿明信吃惊说道,“你把我忘了吗?真把我忘了?可是你还记得胡世风!”
此时的他,像个小孩子一般,他们两个人像开班级辩论会一样。对手甲,对手乙,苦不堪言的过去啊。
孟依,“要不是上一次见到,也是想不起来的,你长什么样子早都忘了,不想再往记忆里塞什么人了。要记,要忘,反复之间,麻烦的很,不如不见不记。”
耿明信说,“这样更好,那就重新认识重新记起吧,忘记过去。”
孟依说心软了,耿明信那边的态度缓和了一下,声音有些沉重,“你真的在楼下?”孟依问道。
正当孟依准备挂断电话时,门铃响起。她吓了一激灵,不会耿明信真的来了吧,她想,去打开门。
站在门口的人正是耿明信,耿明信仔细地观察着屋子里的一切,屋子里只有简单、纯净的装潢,客厅里只有一张办公桌,办公桌的旁边是一张整洁的床。墙上简单的挂着几幅精致的梵高画像,看上去不像某个大师的杰作,像是新晋的画家带有个人画风的新作。
孟依见耿明信简单看了耿明信一眼,还是那张让人惊恐的脸庞,让人又爱又恨的,让方玲又爱又恨,让她又爱又恨的,她说不清到底爱耿明信什么地方,可能是他身上的独特气质吧,低声说道,“进来吧,外面冷,你进来坐一会儿,小舍寒酸,见笑了,耿总。”孟依突然变了态度,耿明信的心里很不是滋味,果然小舍非常的寒酸的。
耿明信说,“你有健忘症?别开玩笑了,跟真的一样,吓人。”
孟依回答说:“噢,不重要,和你也没关系。”
耿明信问道,“给我一个拥抱,我想抱抱你。”
天呐,这个采花贼,竟然还想要抱抱。
孟依惊讶,“抱抱?搞笑耿总,抱什么抱?”“你和方玲怎么样了?”
耿明信紧张起来,“别提方玲,谁都可以说,就是别提她。这两个字是我的禁忌。”
耿明信和方玲已经分手十年之久,他不愿意提起这样一个曾经带给他伤害的人。
孟依见状问道,“怎么了,你们婚后怎么样?孩子都能打酱油了吧?没在一起了吧?十岁应该都上小学四年级了吧。”
耿明信惊讶,“方玲对你说了什么?”
孟依摇头。
耿明信冷冷,“没有,你呢?最近怎么样?有男朋友了吧?”
孟依说,“我和你还没有熟悉到这种要和你讲这个的地步。”
耿明信疑惑:“难道我们还不够熟悉吗?”
耿明信以为和孟依再次见到,会向以前一样,会像老朋友一样,有说有笑,能找出一些当年的记忆,那只是他的个人希望。耿明信自他们之间很熟悉,熟悉到无话不说的程度,其实他和孟依之间从来都没有到无话不说的程度,那是他的感觉。
孟依那个女孩因为长得漂亮,入了耿明信的法眼而已,靠脸吃饭的日子并不好过,在她之上的有一个叫方玲的组长。
孟依态度冰冷的说道,“当然,太晚了,你还是回去吧,以后有机会再聊,我要休息了,改天聊。”
耿明信见孟依不耐烦,更想做解释,他想突然抱住孟依,欣喜之情,小孩在得到自己心爱的洋娃娃的时候,是欣喜的,他此时和一个小孩子没有什么区别。他一个寂寞的男人,还有冲动的荷尔蒙在作怪,谈什么抱抱,岂不是要行为不规的。
耿明信尬尴的说,“说清楚我再走也不迟,我怕我走了之后,你又把我忘了,你不是有健忘症吗?我多呆一会你总会记得我吧?对,你真有健忘症的话,还是需要到医院去看一下的。”
孟依更加不耐烦的冰冷的说道,“懒得去医院,刚好没人记得我,忘了就忘了呗,反正我们两个早就不是朋友了,目前也不算朋友,当然不记得也好,省的我记住你,你记住我,麻烦,对你念念不忘,容易产生误会,不值得。”
耿明信一脸无辜的说道,“那我就不走了。”反正他是想要一个回复。这个死心眼的男人。
孟依见耿明信这么厚脸皮,应声道,“好吧,记住您,堂堂大禹公司的总裁,满意了吧?把你记脑子里了,行吧?”
孟依没有健忘症,谎称的,自己有健忘症,她的话耿明信并不相信,她有时候是这个世界上最麻木的人,真心对待一个真诚的人,把别人的关心当作不怀好意拒之门外。
耿明信起身走向门口,离去,走出门口。
耿明信说,“我到家给你打电话吧,你得接。”
孟依说,“好。”
耿明信在孟依家楼下逛了好久,他在观察小区的环境,他想知道这究竟是怎么样一个小区,为什么他之前没有考虑到孟依还在BJ,在西六环外,附近会有这样一个小区,住着他时时刻刻都惦记的女孩,他一直在寻找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