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服务利用对社员福利影响的相关研究
(1)关于合作社对社员福利的影响机理,代表性的研究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对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起促进作用,主要通过促进技术进步来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张恒、郭翔宇,2021)。许佳彬和王洋(2021)研究发现,农资供应服务、农业技术服务、农业信息服务、农机作业服务均能够显著提高玉米生产效率。卢华等(2020)指出,随着经营规模扩大,购买插秧、整地、收割、施药和施肥服务的农户数会不断增多。土地细碎化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影响会形成外部约束,降低了插秧环节的社会化服务对农业技术效率的正向影响,增强了施药环节对农业技术效率的负向影响。Biswas等(2021)认为,农业推广服务有利于农民增长农业知识,促使孟加拉国农民提高技术效率,从而提高作物产量。
对于合作社这一服务主体而言,LeVay(1983)认为合作社是一种合适的组织形式:其一,能提供进入市场的通道,并在长期内保持市场稳定;其二,在经济规模基础上能够起到正面效应;其三,可以降低社员的生产和交易成本,增加社员的收入;其四,可以减少经济和技术上的不确定性。Sexton(1986)指出,合作社是一种厂商,当合作社的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达到最大化时,合作社社员和社会福利也达到最大化,而且合作组织可以通过经营大量业务达到规模经济。合作社这种集体化运营模式能够减少成本,降低交易频率,从而给社员带来增收(Royer,1995;戎承法、楼栋,2011;Charles,2012;王丽佳、霍学喜,2013)。张晓山(2009)指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分散农户的主要经营活动是农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合作社通过专业化分工和内部化服务,以内部的横向一体化代替外部的纵向一体化。于是,部分学者聚焦合作社纵向一体化展开深入研究(孟枫平,2014;刘颖娴,2015;郭翔宇 等,2018;Zhong et al.,2018),而不管是横向一体化还是纵向一体化,初衷都是节约交易成本,进而提高社员福利。
Chakravarty(2000)以印度国家乳制品发展委员会发展奶业为例,介绍其关键信息技术的应用,大幅度提高了牛奶的收集速度和质量,以及快速服务奶农的效率,从而解决了传统常规操作中的问题,使印度乳制品产业发生了巨大变化。Krasachat等(2009)研究发现,合作社的社员培训可以通过积累人力资本来提高合作社效率;Lin等(2022)进一步指出,合作社能够提升社员的全要素生产率和技术效率。Narayan(2012)通过研究印度合作社发现,合作社运营模式更容易取得银行融资,扩大农户生产规模,实现收入增加。Sultana等(2020)和Zhang等(2020)研究发现,合作社可以促进农业生产技术的采用进而提高作物产量和农民收入。虽然合作社通过促进农户销售、抵御风险、融资便利、节约成本等为农户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监管及体制等方面的弊端(张庆亮等,2017),容易出现“公地悲剧”“搭便车”等困境(Olson,1973;秦愚,2018)。
(2)关于合作社对社员福利的影响效果,代表性的研究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能够提升粮食生产水平(王玉斌、李乾,2019;闫晗、乔均,2020;Biswas et al.,2021),具有增收效应(邱海兰、唐超,2019;赵鑫 等,2021)。曲朦、赵凯(2021)指出,采用农业社会化服务虽然可以显著提升农户家庭总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但会加剧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张恒、郭翔宇(2021)进一步研究发现,农业生产性服务对工资性收入的提升效果强于对经营性收入的提升效果。
作为农业生产性服务的重要供应主体,合作社通过为其社员提供服务,使参与者从合作经营中获取最大收益(Cook,2004),合作社能够促进农产品产量的提升(Zhang et al.,2020;Zhang et al.,2021)。在处理了自选择行为产生的内生性问题之后,农户参与农业分工、加入合作社对农户的农业收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刘自敏、杨丹,2014)。在校正样本选择偏差的前提下,合作社对农户家庭农业收入的平均处理效应为0.706(朋文欢、黄祖辉,2017),无论是平均处置效应还是未受处置组处置效应,都显示参加合作社的农户的工资收入和家庭金融资产余额均高于未参加合作社的农户(温雪 等,2019)。Yang等(2021)研究发现,农民加入合作社并采用农业技术可以增加农业收入。
同时,合作社对社员福利的影响呈现出一定的异质性,其中,加入合作社对小规模农户的影响效果明显,而对大规模农户的影响效果不显著,因而农民对合作社的不理解和入社条件的限制,让小规模农户失去了提高收入的机会(伊藤顺一 等,2011)。张晋华等(2012)研究发现,加入合作社对农户纯收入的显著正向效应不仅体现在纯农户的农业收入上,而且体现在兼业农户的农业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上。贫困地区合作社促进了农户收入增长,且对不同分位数农户收入增长的影响存在差异性,其中,高收入农户的收入增幅更大(胡联,2014)。合作社对普通社员的生产和收入的促进作用十分有限,由于社员间的异质性,核心社员受益程度普遍高于普通社员(廖小静 等,2016)。刘宇翔(2016)考察了农民合作社功能结构与农民收入的关系,发现与农民收入提高有关的功能结构,其关联度从大到小依次为供销、管理、生产、信用。合作社向农户提供更多的服务有利于农户增收(刘禹辰、平瑛,2018)。
不难看出,大部分研究结果表明,合作社能够促进社员福利的提高。但是,朋文欢、黄祖辉(2017)指出,合作社只有在充分发挥其服务功能的情况下其增收效果才显著。在合作社因“泛化”(黄胜忠,2014)、“异化”(徐旭初、吴彬,2017;马彦丽 等,2018)、“空壳化”(张益丰、孙运兴,2021;吕德文,2021)而不被看好的情况下,服务利用对社员福利的实际影响效果如何,值得深入探讨。
(3)关于合作社对社员福利影响的研究方法。当前,学者们主要采用的方法有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孙艳华 等,2007;温涛 等,2015;刘俊文,2017)、倾向得分匹配法(Fischer et al.,2012;Verhofstadt et al.,2015;Or-tega et al.,2019)、处理效应模型(张晋华 等,2012;刘自敏、杨丹,2014)、双重差分模型(胡联,2014;张庆亮 等,2017)以及内生转换模型(Ma et al.,2016;Kumar et al.,2018)等。朋文欢和黄祖辉(2015)指出,如果加入合作社是外生变量,那么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就足以用来评价合作社的增收绩效,但是农户是理性的,往往存在“自选择”行为,即基于利益最大化而进行行为选择,估计结果可能有偏。倾向得分匹配法可以有效消除估计偏误,但只能消除由可观测变量引起的选择性偏差,如年龄、经营时间等(王慧玲、孔荣,2019;杨晶 等,2018;陈乙酉、张邦辉,2018)。处理效应模型虽然可以解决由不可观测变量引起的选择性偏差,如农户能力等,但是该模型未考虑到农户个体间的结构性差异(李雪松、黄彦彦,2015)。双重差分模型需要满足两大前提条件,即随机性、同质性,条件比较苛刻(陈强,2013)。
与农户参加合作社相似,社员利用合作社服务也可能存在自选择行为,即可观测因素和不可观测因素同时影响社员对合作社服务的利用。因而测算服务利用对社员福利的影响,比较理想的计量模型是内生转换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