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进行了土地改革、开展了农业合作化运动。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农民获得土地使用权,这标志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拉开序幕。在这一时期,国家开始重视工业的发展,通过剪刀差从农村获取大量资源,以进行城市建设。就这样,我国依靠农业农村的支持,在一穷二白的艰苦条件下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
在20世纪90年代,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成为“三农”问题的真实写照。对此,我国政府开始重视解决“三农”问题,发布的一号文件大多与“三农”问题有关。2005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这使得在我国延续了2 600多年的农业税从此退出历史舞台。这时期,工业和城市的快速发展为工业兴农、农民入城提供了条件。从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驶入快车道。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新概念。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类似的提法就已出现多次。2006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该纲要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四大方面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建设,主要指在全面发展农村生产的基础上,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民的富裕,努力缩小城乡差距;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建设,主要指在强化农民民主素质教育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和农村法治建设,引导农民依法履行民主权利;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化建设,主要指在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体现农村地方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社会建设,主要指在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公共事业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期实现幼有所教、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愿望。
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在工业化发展取得一定成效后采取工业支持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在总体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后面临的新课题,是时代发展与和谐社会构建的必然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深入人心的新形势下,中央作出的又一项重大决策,是对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具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