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东门行
东门行
出东门,不顾归。
来入门,怅欲悲。
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
拔剑东门去,舍中儿母牵衣啼:
“他家但愿富贵,贱妾与君共餔糜。
上用仓浪天故,下当用此黄口儿。今非!”
“咄!行!吾去为迟!白发时下难久居。”(汉乐府)
已经是下午时分,秋日的阳光穿透杂木林的稀疏的树叶,照在魏聪的额头上,亮晶晶的,汗水被晒干了黏在皮肤上,难受的紧。虽然已经在地质队工作两年,他的脚力还是没法和那几个爬惯了山的老地质相比,才走了十几里山路,就觉得腿肚子抽筋,有些跟不上了。
“曹队,曹队!”魏聪朝着前头那个男子喊道。
“咋了?”那男子回过头来,他满脸风霜,看上去足有五十了,其实也就四十出头,名叫曹柯,正是魏聪的顶头上司,在野外已经干了小二十年了。
“嘿嘿!”魏聪干笑了两声:“曹队,要解手!”
“解手?”曹柯怀疑的看了看魏聪,冷哼了一声:“想偷懒吧?路上你都解两次手了!”
“嘿嘿,这次是真的!”魏聪苦笑道:“肚子有点不得劲,这次是大的!”
“懒牛懒马屎尿多!”曹柯嘀咕了一声,对前面几人喊道:“都停下吧,歇会!”
魏聪往路边走了十几步,找了块大石头,在后面解开裤子蹲了下去,一边大解一边盘算着接下来怎么向顶头上司请假,前几天老妈电话说她的广场舞闺蜜给自己介绍了个女生,让自己回老家相亲,自己是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的,都快二十七了,这么拖下去也不是个事,在野地里这么折腾可找不到媳妇。
“不管了,那曹老头要是不答应准假,就和他没完!”魏聪打定主意,他大解完毕,收拾干净后站起身来,却惊讶的发现几个同事都不见了,难道曹老头把自己丢下不管了?他好歹也是个小领导,手下人野外活动真出事了要负领导责任的。
“曹队,曹队!你们去哪里了?”魏聪一边高喊,一边四处张望,寻找同事的踪迹,可目光所及之处只有杂草、树木,看不到人迹。魏聪有些恼火了,他摸出手机试图打电话,却发现信号格居然为零——这鬼地方居然是信号盲区。
“娘的,以为离开你们老子就不行了?等老子回去后非和你们没完!”魏聪怒道,情况很明显,这帮老货欺负自己这个新人,半道把自己丢下不管了,想要合伙给自己一点颜色看看。他看了看手上的太阳能多功能运动手表,确定了一下方向和海拔高度,翻出地图比对了一下,确定了方向,便向前走去。
魏聪沿着山道走了一会,路上的草木愈发茂盛了,一开始还能看出人走的路,后来干脆只剩下兽径,他不得不取出背包里的开山刀来开路,心里也愈发打起鼓来,只是性子倔强,梗着脖子硬往前走。而天气也不作美,刚刚还是催人一头大汗的秋老虎,一会儿功夫便变了脸,布云阴雨起来。山风卷起烂草灰土,让天阴沉沉的黯淡无光。魏聪拉上兜帽,前倾身体,加快脚步向前走去。
夹杂着尘土的雨水迎面打来,眯了眼睛,风雨更大了。魏聪胡乱抹了把脸,寻找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荒山野岭里要是打湿了伤风感冒可不是开玩笑的。
接着他就看到了那棵像伞盖一般的老桑树,树下站着个浑然不觉有雨,看着天空的怪人,还有,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
“这荒郊野岭的,居然还能撞到拍电影的?倒是巧了!咦!怎么没看到摄影机?隐藏的有水平!”魏聪放慢了脚步,左顾右盼,却找不到想象中的摄影机。
哎呦!
魏聪觉得脚下被绊了一下,低头一看却是一人躺在地上,他伸手一摸,黏糊糊的满是温热的液体,仔细一看,却是个三十出头的汉子,惨白的脸上双目圆瞪,脖子上一个巨大的豁口,鲜血正从里面流出来。
“死,死人,是真的,不是拍电影!”魏聪发出一声惨叫。那怪人转过身来,目光冷漠,魏聪这才注意到怪人身上穿着一件皂色长袍,头上扎了个发髻,发色斑白,倒有些像是电视剧里的老道士,一柄长剑插在脚旁的地上,剑刃上依稀还有血迹。
“杀人犯,你是杀人犯!”魏聪后退了一步,指着那怪人,他此时已经注意到尸体四周也散落着各种武器,粗粗一算足有四五人,难道这怪人就凭一柄剑杀了这么多人?这可太危险了,魏聪只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从嘴里跳出来了,甚至忘记注意到那人和地上尸体与现代人迥然不同的打扮。
那怪人撇了撇眉毛,右手提剑在手,似乎说了什么。魏聪没有听清,他用自己最快的速度转身逃走,全然不管那怪人有没有追上来。
不知道跑了多远,魏聪觉得自己已经精疲力竭,双腿一软就瘫倒在地。
“活见鬼,怎么在山里迷路还能遇到个杀人狂!幸好老子跑出来了!不过那家伙还真有两下子,拿着把剑就能杀掉这么多的人,放古代也是个高手了,等手机有信号了报警的时候一定要说清楚,警察估计不是对手,得上武警!”魏聪坐在地上,只觉得口干的要命,他打开水壶喝了两口就没了,只得起身找水。这次他的运气不错,很快就找到一个小水潭,他喝了个够,又从背包里面翻出饼干吃了两块,体力恢复了不少。
发现那个“杀人狂”之后,魏聪已经改变了主意,他不打算继续前进与同事汇合,毕竟这有再撞上那家伙的可能。只要沿着这水潭的水流继续往山下走就行了,通常水流旁都会有人群聚居地,有聚居地就肯定有基站,只要手机能有信号,一切就好说了。
魏聪装满了水壶,就顺着水流向山下走去,不时摸出手机看一看,可代表信号的标识始终为“无信号”的状态,他只能安慰自己,等这次回去,一定要要求单位买一个一个带有卫星通讯功能的,省的进了信号盲区就抓瞎。
雨渐渐停了,晚风也变得轻柔起来,黑暗逐渐笼罩了四周,魏聪不得不打开手机,借助微弱的屏幕灯光照亮道路,四周不时传来夜鸟的鸣叫和野兽的低嚎声,他不禁本能的握紧手上的刀柄。恐惧就好像一只无形的手,攥紧了他的心脏——是停下来歇一晚还是继续走,等天全黑了摔倒沟里就完了。
正当魏聪犹豫时,突然眼前闪过一点亮光,他停下脚步,摸出望远镜来确认了一下——是火光,太好了!终于遇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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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66年(汉延熹九年)
篝火熊熊,驱散黑暗,人们在火堆旁盘腿而坐,摇曳的光亮映照着他们脸上的线条,仿佛坚硬的岩石。他们交换着手中的酒囊,轮流饮酒,驱散身上的寒意。火苗噼啪,晚风微叹,就好像在讲述古老的传说。
“曹无疚这个混球!”王寿恨恨的往火堆里吐了口唾沫:“做子钱(高利贷)这行当也不擦亮眼睛,连赵延年这种打过羌乱的老兵也往死里逼,这下好了,自己全家死光,还害得我们不得安生!三更半夜还得蹲山里喝风!”
“是呀,我听说赵延年不光去打过羌乱,当初武陵蛮作乱,这赵延年也去了,还斩杀贼酋立功,被赐爵位了!”
“真的假的!那赵延年有爵位怎么过的还这么惨?我听说他穷的全身上下就一把剑了,老婆孩子都被变卖为奴抵了账!祖上的坟地都让人刨了!”
“就是个不更(二十等爵的第四级,免充更卒之役)而已,又不是关内候(二十等爵的第十九级,仅次于列候)!”有人冷笑道:“再说了,都多少年没按照爵位赐予田宅了,天子每隔几年就每人赐一级的玩意,市面上花点钱就能买到,有啥稀奇的!”
“其实关内候也没啥稀奇的了!你们有没有听说?前几年洛阳传出消息,天子把关内候、虎贲、羽林郎都拿出来卖,明码标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真的假的呀!关内候也还罢了,虎贲、羽林郎可是贴身侍卫天子的,这都卖就不怕——”有人说到这里,不敢说下去了。
“当然是真的!我有个远房亲戚就在洛阳当太学生,他亲口和我说的!至于虎贲羽林郎,他们宿卫的地方和天子还隔着一堵墙呢,真正贴身侍卫天子的是宦官,就是那些阉人们!”
“哦——”
火堆旁的人们都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半响之后有人叹道:“话说话来,如今世道已经不一样了,虽然天子还是刘氏,但当权的却是那些阉人了,就算是三公——这算是顶大的官了吧?都要求着这些阉人们!当初灭梁冀的那五个宦官都封了候,最多的那个食禄两万户,少的也有一万多户,本朝开国诸公食禄过万户的有几个?要说功劳,那几个宦官功劳再大也大不过跟着光武帝平定赤眉铜马,荡平公孙述的云台诸将们吧?”
“听到没,有人来了!”
“快起来,拿家伙!”
正当火堆旁的人们为宦官的当权叹息不已的时候,不远处传来一阵脚步声,这些捕盗的郡兵们纷纷站起身来,拿起武器。但出现的并非预料中灭人满门的凶犯赵延年,而是一个服饰奇怪的男人,只见其身形长大,足足八尺有余(汉尺23厘米,大概185上下),一身黑衣,背着一个大包,光着头也没有发髻,倒像是被行了髡刑似的。那男人正目瞪口呆的看着众人,倒像是被众人吓住了一样。
“汝乃何方人氏?欲往何处?为何夜里在山间游荡?”游徼蔡不疑(秦汉地方小吏,掌捕盗贼之职)一边厉声喝道,右手在背后做着手势,同行的郡国兵会意的散开来,隐然间已经对来人形成了半包围之势。
“怎么回事?这些人穿着打扮和古代人一样,难道我是穿越了?”借助篝火的光亮,魏聪可以清晰的看到十几步外那些人的面容打扮:粗糙的麻衣、杂乱的发髻、草鞋、手中的铁制冷兵器。他这次绝不会将其误认为是拍摄影视剧了——天已经黑了,如果是摄影场景那肯定要专门的照明设备,自己绝不会发现不了。
“且慢!”
蔡不疑制止住一个试图用长矛刺击来人的兵卒,他对这个不速之客的来历已经有些兴趣了,这厮虽然打扮有些怪异,还被髡了发,但八尺的身高却是假不了的,而且生的鼻直口方,面上也没疮疤痕迹,着实气度不凡,怎么看都不是出自寻常人家。
像这样一个出色人物应该是衣轻乘肥,前呼后拥的生活在宛、洛这样的名城大邑,又怎么会出现在荆州的深山中呢?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冠,上前一步,向魏聪拱手为礼,道:“不才蔡不疑,乃是南阳郡新野县游徼,在此缉拿贼人,足下游历至此,想必也有些累了,不如与我等一同在火旁歇息,如何?”
由于古今口音变化的缘故,魏聪已经听不懂面前这人说些什么,但从蔡不疑的举动也能猜出个七八分来,他想了想,便点了点头,先模仿对方拱手还礼,然后向火堆旁走去。
看到魏聪没有动武或者逃走,蔡不疑松了口气,他先示意手下收起武器,与其一同走到火堆旁。魏聪放下背包,盘腿坐下,伸手烤火。旁边有个兵卒看这背包与寻常行囊形制全然不同,竟全然看不出开口在哪里,便好奇的伸手去摸,触手光滑无比,竟像是最上等的皮革,不由得惊呼一声:“真是好皮子!”
魏聪听到声响,回头一看却正好抓了个正着。一旁的蔡不疑见状尴尬的很,喝道:“王寿,人家的东西,你乱伸手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