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拥兵百万了,谁还跟你君君臣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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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就这点酒?我包圆了

“闫老,您该不会是公子的托儿吧?这玩意儿,真的能这么好吃?真的没有什么异味吗?”

湘儿狐疑的问道。

傅安国没说话,偷偷吸着空气里的肉香味。

他年纪大了,食欲一直不咋的,但今天闻到这卤味的香气,却是有种想要食指大动的渴望。

秦朝倒是跟湘儿一样,秉承怀疑的态度,板起脸说道:“老闫,我怎么不记得你是这么喜欢拍马屁的人?不许睁着眼睛说瞎话哈。”

闫三喜冤枉死了,一边大口嚼着肠,一边囫囵说道:“真的很好吃啊,元帅要是不信,自己尝尝呀。”

厨房外面那些围观的下人们倒是不在意大肠啊,杂碎啊什么的,对他们来说,是肉就馋。

而且闫三喜吃得也真的是太香了,光是看着闫三喜吃,就能感觉到这卤味是何等的美味,他们嘴巴里面在疯狂的分泌口水,咽都咽不完。

“叔父,老师,朕今天带你们过来,本来就是让你们看看卤味的滋味,来吧,别看着老闫吃了,你们也来试试。”

秦苏又从锅里捞了一根猪大肠出来,细细切好了,堆放在盘子里,然后招呼秦朝,傅安国,还有湘儿,一起过来试吃。

见几个人还有些疑虑,他以身作则的先捻起一块尝了尝,有些不满意,“嗯,味道还有点淡,要是再浸泡几个时辰,味道会更浓郁。”

见他都吃了,几个人也只好过来,挑了一块最小的,小心翼翼的放进嘴里。

“嗯?”

卤大肠刚放进嘴里,几个人鼻腔里就发出一声惊疑不定的哼声。

“这东西竟然挺好吃的?!”

秦朝瞪大了眼睛。

傅安国细细嚼着,越嚼越是饿了。

湘儿则是鼓着腮帮子,“公子,这猪大肠跟奴家想象的不太一样啊,好吃,真的好好吃,呜呜呜......”

从一开始的试探性咀嚼,三人直接变成了大口大口的嚼动,吧嗒吧嗒的吧唧着嘴。

然后三人也顾不上用筷子了,直接用手,飞快的抓了第二块。

秦朝皮糙肉厚的还不觉得烫,可湘儿细皮嫩肉的,一下子就被烫红了手,但她也只是呼呼的直吹气,就是舍不得把肠子扔了,或者去找筷子,夹着吃。

她这是猴急得根本顾不上这些了,就想赶紧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至于傅安国,虽然一声不吭,但吃得比秦朝两人都快,他们拿第二块的时候,他已经在拿第三块了,吃得简直是狼吞虎咽。

随着卤大肠不断入腹,湘儿和秦朝,还有傅安国,也是舒畅的眯起了眼睛,随后几人就开启了风卷残云的恐怖进食。

秦苏只来得及吃两块,整碗大肠就都被湘儿和秦朝还有傅安国给炫干净了。

要不是当着这么多人,不好意思,湘儿还想端起碗,把碗里的汁水舔干净的架势。

吃完以后,湘儿和秦朝还有傅安国三人都是意犹未尽的样子,眼巴巴的盯着锅里的卤味。

“你们刚才不是不吃吗?”

秦苏好笑的看着他们,好家伙,现在这三货就跟饿了十天半个月的狼一样,盯着卤味的眼睛都在冒绿光。

“公子,奴婢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美味的食物呢!”湘儿挽着秦苏的胳膊撒娇,“奴婢还想吃。”

秦朝揉着自己的肚子,嘀咕道:“才这么点,够谁吃?”

傅安国没说话,想到了什么,眼中渐渐亮起精芒。

“老师想到什么了?”秦苏笑着问道。

“回禀陛下,臣可是尝遍了这天底下的美食,平常吃饭也没什么食欲,可这卤味连臣都被征服了,可见,它一定能大卖。”

傅安国诚恳的说道:“有这卤味,会所以后肯定要赚大钱的。”

“这是自然。”

秦苏笑了笑,让湘儿还有一众围观的下人把卤味分食了,再叮嘱闫三喜把卤水处理一下,好生保存起来。

之后就能一直用这卤水卤吃食,毕竟,卤水卤得越久,卤出来的食物越好吃。

下人们吃得满嘴留香,湘儿更是一边吃,一边往一个脑袋大的大碗里装,说是要给姐妹们带点,让姐妹们也尝尝鲜。

她拿卤味拿得秦朝和傅安国心里直发慌,但又不好跟她一个女人抢吃的,所以只能在一旁幽怨的看着。

尤其是闫三喜,从头到尾他都没吃多少,只能眼巴巴的在一旁看着,心里简直跟猫抓似的,再看到湘儿这么大把大把的把卤味拿走,他只有眼不见心里才不烦。

等下人们都吃饱喝足,心满意足的离开后,秦苏这才笑着让闫三喜拿出了蒸馏酒。

书中世界的酒,以米酒,黄酒为主,跟现实世界的古代差不多,这些酒味道寡淡,也就十来度的样子,所以古文中经常记载某某好汉提着酒坛喝酒,一喝就是好几十坛,海量得不行。

这是这些好汉还没有经历过高度酒的毒打。

有本事抱着他的蒸馏酒,一坛坛的往肚子里灌试试?喝不死算他输。

为了制作蒸馏酒,秦苏之前就让人把王府后院的一些空闲的厢房改造成了蒸馏作坊。

蒸馏需要的那些器皿他也一一想办法在书中世界复刻出来了,现在蒸馏酒的技术和生产力都已经成熟了,如果开足马力生产,每天至少能生产出上百坛蒸馏酒。

只是应付一家会所的消耗,是绰绰有余了。

实际上秦苏也不打算把这些酒大批量的上市,物以稀为贵嘛,他都想好了,以后在会所里面,这蒸馏酒就是酒中头牌,普通的客人就算想喝还喝不到,这酒,得跟身份和地位挂钩。

不愁没人买。

毕竟这个世界上,虽然五成以上的百姓还在温饱线上挣扎,路有冻死骨,可殊不知朱门酒肉臭。

天底下最不缺的就是有钱人了,而秦苏要做的,就是专坑有钱人。

毕竟做穷人生意,必须物美价廉,薄利多销。累死累活就赚点辛苦钱,这有啥意思?

“陛下,酒来了!”

闫三喜提着一坛酒,快步走了过来。

秦苏拿起酒坛,稳妥起见,只是倒了一小碗,递给秦朝:“叔父,你最懂酒,来品尝品尝朕的这酒。”

“我在军中饮酒从来以酒坛子论酒量,少于十坛酒,我都懒得喝。”

秦朝摆摆手,有些嫌弃,“这喝酒还拿碗,娘们儿唧唧的,要是传出去了,我都要被军中那些小兵嘲笑了。”

说着他大手一挥,很是豪迈的说道:“陛下,把酒坛给我拿过来。就这么点酒,我包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