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初次遇敌
一杆写着扭扭斜斜的“张”字大旗立在队伍中间,背负着这杆旗帜的人是一个头戴笠帽的黄脸汉子。
这汉子骑着一头瘦驴,左手持着大旗,右手勒着驴缰绳。
看上去确实有些威武,可是他的脸上却尽是迷茫,望着苍苍茫茫的黄土大地,一时不知道前路在哪里。
“李家兄弟,不过是一点失败罢了,没什么,那狗日的官军是杀不过咱们的,别看咱们只剩这几十人,肯定还能再起来的!”
黄脸汉子的侧前方,同样一个带着笠帽的持刀汉子扭过头来看着他。
这汉子的脸上有一道刀疤,从额前一直到嘴角,乍一看,煞是凶狠。
可仔细一看,却能发现这汉子脸上却尽是疲惫,虽说他一直在劝慰黄脸汉子,可脸上褶子里的忧虑就像眼前这黄土高原上的沟壑一样纵横不休。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明末历史上流贼起兵的初期首领之一,号称“不沾泥”的张存孟。
张存孟,本是陕西洛川一穷苦农民,后因受不了大明朝廷的苛捐杂税,便聚民为兵,起兵反明。
声势极其浩大,在短短的时间之内聚众万余,攻克洛川县城,开仓放粮,引来无数饥民来投。
一时风头无两。
只可惜这样的好日子没有持续多久,崇祯四年四月,张存孟在葭州被明军击败,仅剩六十四人逃脱。
而这个持旗的黄脸汉子也不是别人,正是明末历史上大名鼎鼎的闯王李自成。
崇祯元年,崇祯皇帝为节省朝廷开支,裁撤驿站,身为银川驿的李自成失业回家,因生活困难,便向同村艾举人借债。
同年冬季,李自成因缴不起举人艾诏的欠债,被艾举人告到米脂县衙。
县令晏子宾将他“械而游于市,将置至死”。后由亲友救出后,年底,杀死债主艾诏。接着,因妻子韩金儿和村上名叫盖虎的通奸,李自成又杀了妻子。两条人命在身,官府不能不问,吃官司不能不死,于是,就同侄儿李过于崇祯二年二月到甘肃甘州投军。
崇祯二年冬,建奴大举南下,京师吃紧。为了保住北京,朝廷急调四方军队赴北京防守。甘肃边兵李自成所在部队随参将王国向京师进发,途经金县(今甘肃榆中),兵士们要求发饷,参将王国却克扣不发。于是,在榆中(今甘肃兰州榆中县)参将王国和当地县令被杀,从而兵变。
李自成起事之后,先是投奔王左挂,后来王左挂被朝廷招降,便投奔了不沾泥的张存孟,成了张存孟手下队长。
本以为日子就会好过,谁知随着张存孟被明军击溃,上万的兵马仅剩六十四人亡命天涯。
等到了如今,军中粮食已经吃尽,几乎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眼瞅着已经断粮三日,若是再找不到吃的,只怕要饿死了。
望着苍苍茫茫的大地,李自成面容苦涩,心中无奈:
“额李自成从一开始就没想过造反,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能吃上黄米饭就已经知足了,可是老天爷就好像和我过不去。
驿站的日子过的好好的,也不知道那皇帝听了谁的鬼主意,竟然裁撤驿站,额这一哈没了饭碗,只能回家。
可是回家吧,那姓艾的狗日的,刚开始说的好好的,说利息也就是三分,可最后成了三成。额又不是不还,可这狗日的还想把我弄死,我也是没法子,只能把你弄死。
还有额外狗日的媳妇,额对你也够好了,你乃求的还给我戴绿帽子,那额也只能把你弄死。后来吧,额也不想造反,还跑去当兵了,可是当兵不给发钱发粮食,额也是没法子……”
回想着之前的过往,李自成心头积郁,望了一眼苍茫无云的天,长叹:
“额也只是想好好的活下去,可是,为啥这么难呢?!”
诚然,李自成在史书中的名声非常狼藉,可是,写史的人是谁呢?
是那些高居庙堂的官老爷,而这些人,本身就与泥腿子农民是敌对关系,指望他们能秉公执书,乃是无稽之谈。
没有人一开始就想当皇帝,李自成也是如此,只是实在活不下去的自我反击罢了,毕竟刚开始时,他的力量与整个大明相比,不过是螳臂当车罢了。
只可惜大明朝廷烂到根子里,以至于流贼越剿越多,最后席卷天下。
若是大明朝廷真的有德,哪里还会有流贼?
“李家兄弟,想活下去,就只能杀那些当官的,有钱的,只有杀了他们的人,抢了他们的粮,分了他们的田,咱们才能过上好日子。”
张存孟看着有些气馁的李自成,不断的打气。
他很清楚李自成的能力,虽然投奔他的时间不久,可这人心思缜密,有勇有谋,造反的路上少不了他。
对于张存孟的劝解,李自成并不觉得有多少道理,若是杀人真能解决问题,那为何从起事开始到如今已经杀了不少人,为何没有一丁点的好转?
日子,反而越发艰难。
李自成没有说话,只是长长的叹息。
张存孟见此,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穷途末路,说的再好听,又有什么意思?!
“大当家的,前面有个村庄,而且我还闻到了饭香味道!”
就在众人情绪低沉时,一个瘦猴拿着一把刀从前方兴冲冲的跑了过来,停在了张存孟的面前。
张存孟神色一震,阴沉的脸上多了些笑容。
“这可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啊,没想到这穷山沟沟里还能遇到一个村庄,还有饭香味,看来,咱们的粮食有着落了!”
张存孟挥舞着手中的腰刀,大笑着招呼着众人身后众人往前赶去。
身后的那些喽啰一听有饭香味,原本萎靡的众人瞬间来了精神,连忙持刀拿棒加快了速度。
不消多少时间,张存孟带着众人来到了赵家村前。
望着眼前的赵家村,张存孟脸上的兴奋越发多了。
却见村庄虽然破旧,可井井有条,路上没有垃圾,也没有屎尿,即便是其他的杂物也很少。
而村子外面的那些田地,尽管没有什么粮食,但也被收拾的井井有条,空气中还弥漫着一股很浓郁的饭香味。
根据眼前场景,张存孟很快判断出,眼前这村子绝对有不少的粮食。
毕竟,在这乱世之中,寻常百姓连饭都吃不饱,又哪来的时间打理村庄,和没有任何收获的农田?
只有那些吃饱了肚子,有气力的百姓才会如此。
“看来,眼前这村子里的粮食绝对不少啊,咱们兄弟发财了!”
张存孟挥舞着手中的刀,大喊道:
“兄弟们,跟我冲上去,将他们的粮食抢过来!”
一旁的李自成见状,连忙拉了拉张存孟的胳膊:“张大哥,咱们可是义军,所求也不过是吃饱肚子,若是百姓有粮,向他们征求一些也好,没有必要动刀动抢!”
此刻的张存孟早已经被饿昏了头,只想吃饱肚子,面对李自成的劝阻,脸上尽是不屑:
“我说李家兄弟,咱们是义军不假,可咱们也是要吃饭的,要是吃不饱饭,咱们还如何对付那些可恶的官军?
嘿,眼前这村子里的百姓能在这灾荒年月有饭吃,肯定与官军有染,说不得是那些地主财主的狗腿子,杀了他们也是替咱们之前死去的兄弟报仇!”
“张大哥,咱们未知实情,怕是不能如此啊……”
明末后期的李自成是一个有着小农思想的枭雄,一路征伐,杀伐果断。
可是如今,说到底也不过是一个刚刚造反的小角色,内心深处更多的还是人性。
张存孟见李自成一直阻拦,心里有了火气,怒吼道:“李家兄弟,我手底下这几十号人还饿着肚子,他们跟着我出来,我总得给他们一个交代,你莫要再多说,若是不愿,咱们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说罢,张存孟带着手下人,怒吼着朝着村子冲去。
李自成看着张存孟等人,再次长长的叹气。
“叔,咱们现在该怎么办?!”
跟在李自成身后的侄儿李过凑了过来,摸了摸干瘪的肚皮,舔了舔干裂的舌头,问道。
李自成道:“我也不知道,咱们先走着看吧,这张存孟贪图蝇头小利,莽撞无谋,终究难成大事,等有机会了,咱们再去其他的地方看看,总不能跟着他一条道走到黑。”
李过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紧紧的跟在李自成身后。
“弟兄们,杀啊,他们都是朝廷的走狗,杀了他们,抢了他们的粮食,给我杀!”
张存孟冲的最前,脸上尽是兴奋,似乎他已经看到了将粮食抢过来,大快朵颐的场面了。
身后的那些喽啰也是如此,穿着破衣烂衫,眼冒精光,怒吼不休。
可就在他们即将冲进村子时,却见六个穿着铁甲,拿着模样古怪的长矛,以及一些瓶瓶罐罐的汉子从一处房间中冲了出来。
当头的是一个有些文弱的少年,这少年目光坚毅,手中拿着一个从未见过的透明瓶子,对着他们大喊:
“弟兄们,保护村庄,给我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