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室内课堂教学安全
室内课堂教学中发生的安全事件主要指在室内课堂授课时间内突发的危及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意外事件。如学生突然发生疾病;学生之间斗殴、学生袭击教师等意外事件;学生自虐性事件;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及其他违规操作导致的安全事故,以及其他自然或人为的突发安全事故。
(一)室内课堂教学安全注意事项
大学生应遵循“安全第一、生命第一”的原则,服从班主任、任课教师的管理与教育,同时做到以下几点。
(1)任课教师严格核实学生异常缺勤情况。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离开课堂需要经任课教师批准。
(2)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要避免相互之间发生口角、打架、斗殴等不安全事故;使用圆规、刀具等锐器时要注意安全。
(3)到专用教室上课(如微机室、书画室、形体室、音乐室等),学生必须遵守专用教室的特殊要求,教师要做好学生的组织纪律工作。
(4)严禁在教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严禁在教室内焚烧废纸、废物;严禁在教室内乱接乱拉电线、使用违禁电器;严禁乱动配电盘、插座、消防器材、应急灯等。
(5)在楼层较高的教室学习时,不要将身体探出阳台或者窗外,谨防不慎坠楼的危险;如若教室地板比较光滑,要注意防止滑倒受伤。
(6)预防与抵制伪科学、愚昧、邪教的内容进入学校与课堂,警惕与抵制课外社会组织机构的欺诈信息、传销活动等。
(二)室内课堂教学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在课堂教学中若突发意外,在保持镇定的前提下,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先行救治。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一旦发生突发安全事件,要遵循“救人为先”的原则,学生协助任课教师先送受伤者到学校医院或就近医疗机构救治,对于不能随意移动、搬动的特殊伤病员,需立即联系医院要求医生及时赶到现场处理,防止伤势和病情加剧。
(2)马上报告。任课教师或其他“第一发现人”,在送受伤学生到校医院或就近医疗机构的同时,尽快报告班主任及相关部门领导。
(3)稳定秩序。在送受伤学生到校医院或就近医疗机构的同时,其他学生要听从任课教师指挥,稳定局面,尽最大努力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