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II章 碎片(2.5)
我们草草地逃离了迪士尼乐园。第三天睡到正午,我们退了房。在出租车上我拿出手机翻开相册,一边走一边问,来到了我照片里的这条街。
这条街我曾在梦里见到过无数次,有的时候面容青涩,有的时候白发苍苍;偶尔是平淡的傍晚,经常是有雨的凌晨。
上一次出现在这里,我回到了高三毕业那一天,我坐车向南,她坐车向北,离别前我最后看了她的面容一眼,依旧温柔,依旧是相顾无言。我的眼神一直追一直追,两辆公交车还是渐行渐远,在岔路口消失不见。
耳机里放着陈奕迅的《好久不见》:
“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
想象着,没我的日子,你是怎样的孤独”
这首歌我第一次听说,是在小学的时候追的一本漫画书上。苍狼失去了小苍月,沧海桑田日月变迁,他阴差阳错参加了一次音乐选秀,唱了这首好久不见一炮走红,红得莫名其妙。
明明只是为一个人唱的歌,稍微流露对她的亿万分之一的感情,竟然如此动人。唯独本该听到的她缺席。
我们在街角的咖啡店旁边找了一家不错的旅店,装潢精致空间宽敞,有一个小阳台,大堂有一辆体态憨憨神色可鞠的蓝猫,价格也很合适。也许她也来过这里,在刚来到这所城市的那天,她孤独迷茫地在这里暂时落脚,点了一杯咖啡小口啜饮。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又想起来那间房间里浓郁的咖啡豆的味道。上海人很爱喝咖啡,我也很喜欢热咖啡的温暖,但是那间房间温暖过了头,每多坐一秒钟,我的眼泪就摇摇欲坠。
于是我意识到,我十几岁的恐惧终于还是突破了我为它设立的牢笼,每一天它都耐心地蛰伏在四下无人的角落,等待着给我封喉一击。
于是再也呆不下去。我催促着表姐动身出门,随便找了个给表姐拍照的借口,拉着她逡巡在街头巷尾。清新风格的花店门口摆设着今日鲜花,哥特式装潢的唱片店灯光灰暗,沪上阿姨的店里因为午后门可罗雀。还有偶尔吹过的风,风里隐隐带来些许香水味。我记得22岁夏天她说不喜欢喷香水,如今这条街成了她的必经之路。
“别往前走了,前面是研究院,你要进别人研究院拍照吗?”表姐看我一个劲往前走,从后面拉住我。
前面是她工作的地方,一位杰出女博士、国家重点扶持对象的,她的工作单位。南开数学系,英国布大硕博博士后,无论哪一个名号拿出来都是如此遥不可及。她这一生什么都不缺,所以永远光芒万丈,我曾有幸分到她的美好,不多但足以支撑着我走到今天。
在我复读那一年她是我最大的动力,在我大四颓废的那一年是她给我指明了方向。她是我人生中的贵人,我能给她的报答很少,不去插手她的幸福算是其中之一。
见拉不动我,表姐走到我面前拦住我:“你听不见我说话是吧?我说,你进不去的。”
“姐,我想看看这里。”
“一个破研究所有什么好看的?”
其实它实在称不上破,在这种地段拥有如此大的占地面积,恢弘的大门和严肃的氛围,就连门口保安的身上都有种出尘的气质。我曾不止一次听说它的故事,在若有似无的描述里,她低调地把里面的生活描绘得尽可能的单调与乏味,但是我能品鉴出每一件工作的伟大神秘。
不过就像表姐说的,它不过就是一间破研究所,里面的生活跟我们普通人完全没有关系。唯一的区别是里面是她的世界,而门外永远关着不愿离去的我。
“姐你还记得我说我们来这里是为什么吗?”
“你不是说来参加朋友的婚礼吗?”
“我撒谎了,我是来参加婚礼的,但是那个女生我很喜欢。这里就是她工作的地方。”这条路我比我家楼下那条还熟悉,在梦里走过无数次。
“我知道啊,这很难猜吗?”表姐一脸看白痴的样子看着我。“你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还以为你家猫走丢了,说两句就要哭要哭的,原来是失恋啊?真没意思。”
“姐你不也是嘛……”我突然觉得很难过。我的悲伤溢于言表,一如当时对她的喜欢不加掩饰。她身边所有人都知道我有多认真,可是我现在还是只能站在这里。
“失恋怎么了,不活了?你以前还说要给外婆买别墅的,这就忘记了?”表姐嗤笑,“你当年跟她说喜欢她算数,跟外婆说的就不算数了?”
“这不一样的姐。”
“怎么不一样,什么类型的爱不是爱?难不成你离开了她就前途一片灰暗生活没有了志向?还是说你们之间有山盟海誓天荒地老的誓言,只是碍于现实没办法在一起?哦——你妈跟我抱怨说你不想结婚让我劝劝你,原来你是心里早就有人了啊!我还说那个女孩子不错的人又温柔,你居然一点不感兴趣……”
“偏题了姐,你以前话没这么多的。。。”
“不好意思哈信息量有点大。那你打算怎么办,抢亲还是劫婚车?先说好犯法的事情不能做,你姐我是公务员不能留案底。”
“都不是,我打算四处逛逛,看看她下半辈子住的地方会是什么样子。”
谈话间我们来到了一旁的小巷子里,头顶本该是郁郁葱葱的——不知道是香樟还是梧桐树——如今萧瑟在秋风里,软软地下落,枝桠挺立,满地凄凉。也许几年以后她会牵着自己孩子的手走过这条街,那个时候春暖花开,燕子在枝头盘旋颂歌,看他们走过春夏秋冬。
表姐沉默良久。跟着我围着这个院子绕来绕去,偶尔用相机拍下街边的爬山虎,偶尔是石板路。
她说:“你是认真的啊?”
“我做事情一直很认真啊,而且我也不喜欢说谎的。”
她拍了拍我的手臂,用下巴示意我那条街看起来不错,于是我用取景器确定构图,想象着她走过时的角度,按下快门。
“你说,感情这东西怎么这么奢侈呢?”
我眯着一只眼,另一只眼看着取景器,用耳朵听表姐说话。
“我大学的时候也遇到过许多人,但是人与人之间总是有不少隔阂,有不少误会,然后就狠狠心错过对方。大家总以为后面会有更好的,但是我现在还是一个人。”
“我为什么就遇不到你这样的傻逼?”
“表姐你骂我干什么?”我放下相机挠挠头,“而且你也许已经遇到了啊,只是你不愿意看人家而已。不要担心那么多啦,爱上一个人本来就是充满可能性的事情,跟不爱的人道别才是最大的尊重。”
“我知道啊,我就是感慨一下。很少见到你这种脑子缺根筋的。”
“别这么说嘛,我只是没遇到更好人的罢了。”
“那个女生不好吗?家里爸爸副厅级爷爷军区出来的,没谈过恋爱,家里好几套房子,还住咱们隔壁,那个性格我看了我也喜欢。你这是没遇到更好的人吗?”
“这种东西要看感觉的……”
“你都三十几岁了还感觉?那你要不要感觉一下明天股票的走向啊你姐我买一支,涨停咱们一起出去玩。”表姐一脸恨铁不成钢,“你姐我虽然思想也不落后,但是你总要把心腾干净了。你们多少年没见了,七年?十年?你还记得她长什么样子用什么香水吗,她还是你认识的她吗?”
“九年多了。她不用香水的,但是她人还是那样没怎么变。”
“冥顽不灵!”她气的想给我一巴掌,伸到我脸旁边还是收了回去,叹一口气。
“把回忆抓那么紧,你还怎么把握将来?”
“将来很简单啊!每天上上班,下了班我就写写书写写歌词练练吉他,偶尔去你家串门做点饭菜。要是二十三老了我就给它埋了换只更听话的。要是遇到了喜欢的女孩子,我就跟她求婚,和她一起照顾你。”
“你刚刚还跟我说你不喜欢说谎话的,你数数这一句话里有几句谎话。”
“对未来的期待不应该算谎言吧?”我摸了摸鼻子。
在英语里wish和hope都是期待的意思。我没有说的是,hope是指触手可及的愿望,而wish是遥不可及的心愿。
天渐渐地黑了下去,这所城市的灯火攀爬依附上每一栋玻璃外墙的建筑。这三天在不同的地方奔走,每个地方都充满生气,让我几乎忘记了这座城市魔都的外号。
直到今晚,我们第一次见到这所城市的高傲与清冷,参天的建筑直耸云端,如同古老的图腾屹立在地平线上。而我们如蚂蚁般仰视,金钱与权势在这里交织压抑在半空中,让人头晕目眩。
研究所亮起了灯,清白如水洒在磨砂砖的路上,模模糊糊让人心安。我们沿着大路往回走,酒店楼下咖啡店灯塔般昏黄的灯光是我们归途的坐标。
我们就好像赶尸人领着失魂落魄的孤魂野鬼逃到熟悉的地方,在咖啡店里靠窗坐下,对着服务员错愕的眼光点了一杯教父一杯cape Cod。上海服务员的态度非常好没有请我们出去,而是给我们叫了两份加急外卖。
于是我们在坐下,叛逆地在近乎空无一人的咖啡店里畅饮鸡尾酒。
“姐,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我喜欢能打动我的。每个女生都渴望被爱,你有千万种方式爱她,但是只有打动她她才会跟你走。”
“你好像在说废话。我不够真诚吗?”
橙红色的酒在黄色的灯光下如同猩红的血液,表姐一口口不停喝着。
“'我最害怕两种男孩:一种阳光干净,一路飞奔向你。一种眼神淡漠宁静,或许心里山川海啸,却温柔地说好久不见。'”
“听起来好棒啊,这是你遇到过的人吗?”
“这是我看到过的一句话。在感情里女生其实也很害怕,我们天生就比男人敏感比男人弱势,甚至会害怕拒绝男人的追求会让他们恼羞成怒。我们也很害怕建立亲密关系,害怕担负责任。我刚刚说的两种人,一种带着不容置喙的爱,一种藏着深若冰海的情,我会因此心动,但是更怕因此辜负这份珍惜的情感从而拒绝。”
“你是说因为我太爱你了所以你要拒绝我?”
“对。”
“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你们口口声声说要找一个真正爱自己的人,但是他真的来到了你们却毫不犹豫地退缩?”
“你不懂,女生想要的东西你不懂。你不小了,以前我觉得你看事情看得很清楚,所以我就想带带你,对你比较偏心,但是你好像不懂爱情。你不知道女人想要什么,女人自己也不懂。绕来绕去她们可以拒绝你的理由太多了,星座、MBTI、经济条件、身高……每一件事情都可以是原因,你能给的只能是感觉,感觉不对她就不爱你,很简单。”
表姐挥手又点了一杯see you tomorrow,酒越喝越多越喝越烈,行人越来越多,温暖的氛围被关在窗外,敲打我们的窗,我能听到,但是它进不来。
“你为什么到现在都没结婚?你也老大不小了,这个问题想了这么久总该有个答案。”
“我感觉其他人都差点意思。”
“你在拿别人和她比较。可谁能比得过你幻想中的她?现在的她放在你面前,你能说服自己爱的就是面前这个人吗?感情不该是物化的,它是一种感觉,你可以感觉谁都不对,但是你不能去比。你喜欢她的温柔、善良、坚定的内核或者是优美的面庞,但是你不能拿这些特质去比较。到头来你喜欢的只是这些特质,而不是这个人。”
我想起那个夏天夜晚的河边,在那个她即将出国的夜晚,我们并肩坐在一起,她认真看着我的眼睛,对我说:“我们气场不合适。”
“我觉得你说得对。其实这个道理我早就懂了。姐你看过我写的书吗?”
“看过,写了那么多就是一封明晃晃的情书,还不是给我写的,没什么意思。”
“其实在写我的故事的时候,我知道每个人对我做过什么,每个细节每个表情我都记得清楚,所以结局只能在他们的行动范围内决定。作家是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职业之一,比作家更孤独的也许是触摸到神学的科学家和触摸到科学的哲学家。当所有人都因为故事的美好而感伤的时候,作家提前预知到了每个人的结局。没有人想直接看书的最后一页,但往往作家必须眼看着自己的作品一步步沉沦,无能为力。”
“哟哟哟,挺文艺啊,不愧是高考语文140分大才子。”
“其实认识她的第一天我就看到了结局,喜欢一个人的眼神是装得出来的,但是不喜欢是装不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