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序二
李建华要出版自己的第一本文学集,嘱我写一篇序言。以我与他相识于微时、四十三年的交情来说,我自是当仁不让。
李建华常说自己曾经是一个文学青年,这显然是自谦了。他当年岂止是文学青年,简直是文艺青年。因为当年所谓的文学青年,门槛并不高,只要爱看小说、爱谈诗,便有了足够的资格——反正,文学青年的帽子是不限量的,谁都可以拿来戴。而在我看来,实属文艺青年的李建华显然不一样,他不仅爱看小说、爱谈诗,还写诗,不仅写诗,还会吹拉弹唱。他的笛子吹得很好!好到什么程度呢?拿我一个会吹笛子的中学同学来做比较吧。我的那个中学同学拜的老师就不简单,是县里唯一一个毕业于音乐学院管弦乐专业的本科生,我的那个中学同学非常勤奋,笛子不离口,每天早晨吹、晚上吹,吹了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吹得嘴唇皮儿起茧子,吹得全街上的人都知道那个伢儿真的吹得好,今后一定是一个好吹鼓手,只要红白喜事不断,他就不愁没有饭吃。在我对笛声很挑剔的耳朵听来,李建华的笛子吹得即便不比我的那个中学同学好,起码也是一样好。李建华拉二胡跟吹笛子一样好,他中气很足的男高音比吹笛子更好,不仅音域宽广,还像没到恋爱年龄的男孩子一样干净纯粹,没有杂念。如果当时他也能像李健一样在学校里组个乐队什么的,估计中国内地流行乐坛最受欢迎的男歌手不是李健,而是李建华。此一遗憾,怪只怪当时我们学校没有几个人有李建华那样的“文艺细胞”与手艺。支持我这个假设的还有一个底层逻辑,就是李建华是学哲学的,而李健是学电子工程的。我不是想搞专业歧视,我只是想说,如果人的肉身离不开碳水化合物,那么,人的灵魂一旦被哲学武装,他就是去唱歌,也能把人唱得五迷三道、灵魂出窍。
我和李建华同学四年,最志同道合的是一起做过几年文学梦,而共同的遗憾是这个梦一直没有走上轨道。不像我们班另外一个同学黄新华:当年他以黄辙之名横行诗坛,让人难以相信他竟然是哲学专业的学生。诗不是形象思维吗?哲学不是抽象思维吗?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混到一块儿,不是“混账东西”就是真正的王牌,可谓革命的现实主义与革命的浪漫主义的完美结合。我的诗人梦想直到毕业二十多年以后才终于得以“实现”——在《青瓷》小说里,我插进了一首自己的诗,而李建华应该是在正规刊物发表过诗作的,但老实说,影响甚微。我猜想这应该让他很不甘心,以致成了他的一个心结。
整整四年,我们居然没有货真价实、真刀真枪地谈过一次恋爱。准确地说,我们两个又算是我们班“貌似”有女朋友的人。什么叫貌似?拿我来说,我那时的初恋究竟算不算初恋,直到她早几年离开人世时,我都还没想明白(以哲学之名,祝愿她在天之灵安息)。那是一种异地相思,平时只有书信往来,假期真见面时既没有拉手也没有接吻的两性关系。简单地说,我的初恋是柏拉图式的。我猜想李建华与他那直到大学毕业好几年后才修成正果,并始终不离不弃的“老婆大人”,当时应该也是这种状态。现在想来,当年真的不是傻,就是纯。讲到他现在的老婆,也就是他当时的女朋友,我忍不住要披露一下我与他们两人之间的一个“谈钱伤感情”的故事。那时我们大学已毕业,刚分配到单位,我去李建华工作的湘潭矿业学院看他。晚上我和他们俩一起去操场看露天电影。我说去买冰棍儿吃吧,边说边做起身状。其实我是觉得这大热天的,我大老远跑到你学校里来,你该请我吃冰棍儿,以尽地主之谊。李建华当时的女朋友、现在的老婆倒是动了一下,一副要抢着去买单的样子,但她的手很快就被李建华按住了。李建华就这样给我留下了“小气吧唧”的印象。这个印象一直在我心里持续了三十多年,直到我第二次创业。那时我把自己折腾得吃不好、睡不着,死去活来,生不如死。几十号员工“嗷嗷待哺”,而我早已把家里仅有的两套房子抵押出去了。走投无路之际,我鼓起勇气向李建华求援,他竟二话没说便给我转了款。没有经历过创业失败的人,不会知道找人借钱只比登天容易一点点,他却不问我几时还钱,甚至不问我还能不能还钱,如此干脆地把钱借给了我。那一刻,我脆弱而敏感的心被深深地感动了,同学关系立即升级为兄弟关系,情同手足的那种。也是直到这时我才幡然醒悟:当初,人家哪里是舍不得两根冰棍儿钱哟,分明是一刻也舍不得松开玉人之红酥手啊!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李建华大学时不怎么喝酒,酒胆像初恋时的状态一样畏首畏尾。等我二十多年前从海南回来,与他的交往多起来以后,才知道他喝酒已是海量。据他自己说,因为醉酒,长沙市所有的医院他都去过,包括脑科医院和精神病医院。他从一个酒场“小白”,到朋友圈里小有名气的“饮者”,这里面应该有很多鲜为人知的故事——关于生活之艰辛,工作之拼命,也许还有借酒排遣情感的迷茫?如果说小说的价值是艺术的“撒谎”,那么散文的价值则是真性情的流露。读者自可从这本《此路曾经》中窥视一二。
说到段子,他一直坚称我欠他的稿费。据他说,我《青瓷》里所有非原创的段子都是他提供的。当年我修改《青瓷》,一遇到卡壳的地方,便打电话向他索要段子。真烦人,他说的是事实。李建华在他研究的伦理学领域可是响当当的人物,而且是湖南第一个获得“长江学者”称号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具有这样学术素养的人,不管是段子搬运工,还是段子原创者,都是一流的。他的学术方向是伦理学。何为伦理?人伦道理之理,是人与人相处的各种道德准则。而我的《青瓷》,爱之者,誉其为“中国式关系”教科书;恶之者,贬其为教男人变坏的“毒草”。有幸读李建华这本《此路曾经》的人,和不幸读过《青瓷》的人,若不论毁誉,自可发现其中藏匿着某种哲学底色之关联。而哲学底色,正是《此路曾经》与其他流行的散文文本最大的不同,足以激发读者的共情与思考。
“他时谁共说,此路我曾经。”回头一看,关于李建华的这本书我还没怎么“吹”,只是拉拉杂杂地写了与他的二三事。如果说“文如其人”这个说法成立,“文学是日常生活的沉淀与升华”这个说法也成立,那么,一个忠实于自己、看重兄弟情义的性情中人,不是为了赚取稿费,不是为了赢得名声,而是为了历数岁月,回望自我,留下对万物、时序、人伦、亲情等的记忆,这样的文字,应该最接近于文学的本真意义!
浮石
著名作家、企业家,多所大学的兼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