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企业发展沿革
企业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人类社会在以手工劳动为基础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阶段,生产社会化水平很低,氏族与家庭是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自我生产,自我消费,企业组织形式尚未出现。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出现以简单分工协作为基础的手工作坊,企业组织雏形逐渐显现。进入社会化大生产阶段,随着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和机器的采用,社会分工和协作不断加强,开始出现一种新的经济组织。这种新的经济组织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即现代意义上的企业。
一、中国企业发展沿革
企业发展沿革是对企业发展过程的记载。中国企业在近10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经历波澜壮阔的世界变迁,为推进社会进步和产业成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中国近代民族企业兴起
中国近代是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近代史分为前后两个阶段。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19年“五四运动”前夕,是旧民主主义革命阶段;从1919年“五四运动”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是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中国近代史经历了清朝晚期、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时期、北洋军阀时期和国民政府时期。中国近代以来,随着民族工业的兴起,就有了实业救国、实业报国的先行者。
1.清朝末年的中国企业和企业家
1840年,中英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英国凭借28艘军舰、15000人的军队入侵中国,迫使清王朝签订丧权辱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割让香港,赔偿2100万银圆,中国近代史由此开始。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国家先进的生产力和自由贸易,使中国传统的自然经济面临解体。中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洋务派创办中国近代工商业,始于军事工业,继而发展到与民用有关的行业。一是洋务派兴办民族企业。洋务派代表李鸿章在1872年提出“官督商办”政策,利用官督商办形势经营的大型企业,主要有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中国电报局、上海机器织布局和汉阳铁厂等。洋务运动创设企业,引进西方武器装备和科学技术等。张之洞在1889年至1907年任职湖广总督,担任洋务派首领。这段时间,张之洞大力扶持民族工业,先后开办了铁厂、兵工厂、煤矿、织布局等工业企业,建造了卢汉铁路,为中国的工业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但洋务运动并未摆脱中国贫弱,也未找到强国的出路。二是民族商人拓展民族企业。近代著名企业家、教育家张謇兴办实业、教育和社会公益事业,被誉为我国民族企业家的楷模。张謇作为我国棉纺织领域早期的开拓者,创办的大生厂从筹办到开车(1895年至1899年)历时5年,其坎坷反映了近代中国民族工业所处的艰涩环境。张謇一生创办了20多家企业,注重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在发展实业中提出了“棉铁主义”等当时符合工业经济规律的理念,并在利用外资、开放发展上有所主张。特别是他在开办纱厂之后,陆续创办垦牧公司以保障原料供应,创办轮船公司以保障物流运输,通过油厂、皂厂、纸厂等系列工厂,发展起了上、下游产业相互衔接的循环经济。张謇立志于为中国民众生产质量过硬,百姓买得起、用得起的纺织产品,打破洋企、洋货对中国纺织日用品市场的垄断。同时,在企业取得盈利、个人获取财富之后,积极兴办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反哺社会、服务民生。三是红顶商人创办民族企业。胡雪岩是中国近代著名红顶商人,徽商代表人物。胡雪岩凭借其卓越的商业才能,利用过手的官银在上海筹办私人钱庄,后在全国各地设立了“阜康”钱庄分号,被称为“活财神”。在杭州创立了“胡庆余堂”中药店,制“避瘟丹”“行军散”“八宝丹”供军民之需,药店传承至今,赢得“江南药王”之美誉。四是晋商、徽商等代表兴旺民族企业。山西大院是晋商故事的载体,也是晋商文化的载体。从清朝中后期开始,晋商群体创造出惊人的财富与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晋商文化,立足本省,影响全国,走向世界。乔致庸是清朝末年山西晋商的代表商人。在家族生意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乔致庸弃文从商接手生意。在他的努力下,至清末乔家家族已经在中国各地有票号、钱庄、当铺、粮店200多处,资产达到数千万两白银。乔致庸待人随和,讲究诚信为本、以德经商,家业日益兴旺。徽商以经营盐、茶、木等为主,活动范围十分广阔,足迹遍及天涯海角。徽商讲究商业道德,提倡以诚待人,以信接物,义利兼顾。徽商经营的茶业、歙砚、徽墨、澄心堂纸、汪伯立笔等流传至今。清末徽商的代表人物有盐商李宗媚、房地产商程霖生等。
2.民国时期的中国企业和企业家
民国时期的我国民族资本既要应付各种复杂局面,又要应付官僚资本的打压。民族时期的企业家爱国有多种实现形式,但首先是办好自己的企业。我国民族资本中涌现出一批杰出的企业家,以爱国情怀、创新理念、为民情愫,敢担当、能作为,创业兴业,小心谨慎地经营,为振兴民族工商业做出积极贡献。例如,具有强烈的爱国情、报国心和强国梦的陈嘉庚,搞交通运输的卢作孚,“面粉和纺织大王”荣宗敬和荣德生兄弟,“棉纱大王”穆藕初,中国“化工之父”范旭东,“火柴和煤业大王”刘鸿生等。在革命根据地(解放区),军民创办工厂、商店、银行等公营企业。工业企业主要是为战争服务的军需工厂,如兵工厂、弹药厂、机械修理厂、炼铁厂、被服厂等。也有些民用工厂,如煤矿、纺织厂等。根据地军民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在战争环境的条件下,为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满足根据地需要,做出重要贡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奠定了企业发展的坚实基础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这一时刻,载入史册;这一时刻,开启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中国经济稳中有进、前景光明的生动体现。国有企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民生改善做出重大贡献,为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发展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建立对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纳入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轨道。我国的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农业、手工业的个体所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形成了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保证了社会主义工业化战略的实施。
1.国营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在一穷二白的条件下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实现工业化,必须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起来,建设一批国民经济急需的重大项目。第一个五年计划以集中力量进行156个建设项目为中心,由694个大中建设项目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社会主义工业化初步基础。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在苏联的援助下,我国集中力量进行的煤炭、电力、钢铁、化工、有色金属、机械、轻工、医药、军工等项目建设成为国民经济的骨干。东北地区占了58项,不仅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物资装备,还为各地培养输送了大批技术管理人才。东北地区创造了第一艘万吨巨轮,承载者中国大工业梦想的一重、哈尔滨电机厂、一汽、沈飞等坚实地走上了发展舞台。内蒙古有5项摆在了包头,即包头钢铁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厂、内蒙古第二机械厂、包头第一热电厂、包头第二热电厂。这一部署既改变了我国传统的工业布局,为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少数民族地区改变贫穷落后面貌做出了巨大贡献。作为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的洛阳拖拉机厂,经过不懈努力,造出了中国第一台拖拉机,定名为“东方红”。之后,“东方红”拖拉机奔跑在中国的大江南北。部署在西南的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也是“一五”期间156个重点工程之一,为军工、机械、电子、纺织、电力等行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第一个五年计划,建成了数千个工厂和矿山,为我国重工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在一些关键领域,比如钢铁、煤炭、水泥、发电和机械制造,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使中国迅速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进入了工业国行列。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中对以四大家族为代表的国家垄断资本采取没收政策,直接建立起社会主义国有经济。与此同时,没收官僚资本经营的企业,包括矿山、钢铁、机械、商店、银行、仓库、船舶、码头、铁路、邮政、电报、电灯、电话、自来水等企业,发展壮大国营企业。据《中国统计年鉴》显示,国营工业企业1957年为5.8万户,1978年为8.4万户。国营企业实行严格的计划制度。其中有的指标,如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生产和调拨、上缴利润、工资总额等,为必须完成的指令性任务。
2.公私合营企业
全国性的全行业公私合营从北京开始。1956年1月15日,北京市各界20多万人在天安门广场举行庆祝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大会,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了工商界代表。接着全国各大城市及50多个中等城市相继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上海申新纺织公司总经理荣毅仁、北京同仁堂经理乐松生响应政府号召,主动带头实行公私合营,受到毛泽东主席等领导人的称赞。到1956年年底,全国99%的私营工业企业、85%的私营商业实现了全行业的公司合营,基本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根据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核实的全国公私合营企业私股共24亿元,国家按照资本家的股额每年发5%的定息,无论企业大小、盈亏都固定不变。从1956年1月1日起,国家每年发给114万股东的定息达1.2亿元。原定1962年发完,后延长到1966年。例如,秦皇岛耀华玻璃总厂、西安华峰面粉公司、北京荣宝斋、北京全聚德烤鸭店、北京同仁堂药店、北京瑞蚨祥绸布店、上海大隆机器厂、上海申新纺织等公私合营企业,都成为当时的典型企业。
3.集体所有制企业
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组成的集体所有制经济,1956年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为53.4%。据《中国统计年鉴》显示,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1957年为11.2万户,1978年为26.4万户。集体所有制企业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劳动生产力稳步提高,为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进入新的发展快车道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我国企业依靠坚韧不拔、锲而不舍的创业创新创造精神,把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奠定了我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展示了中国企业在世界的崛起。
1.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依法推动各类企业健康发展
《宪法》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即必须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依法发挥国有经济主体作用。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城乡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宪法修正案》将沿用多年的“国营企业”,以法律的形式改为“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法律法规,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主导力量,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国有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先进生产力、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代表,在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着重要的带动作用。我国国有企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民生改善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依法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创造条件。非国有独资或控股的企业均为民营企业。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家不仅为社会创造了财富,而且民营企业家本身就是社会不可或缺的财富。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国家发布了一系列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认真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破除各种隐性壁垒。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弘扬民营企业家精神。
2.规范市场经济主体,依法确立企业的法律地位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民法通则》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总结了1949年以来企业领导体制的经验,确立国有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经理)作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全面领导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企业法》确立了国有企业的法律地位,即国有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强调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公司法》,确立了公司制企业的法律地位。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从1979年开始,为了方便群众生活,解决社会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国家允许一些有正式户口的闲散劳动力从事修理、服务和手工业个体劳动。随着个体经济发展过程中私营经济的出现,不准雇工的规定很快就被突破。1988年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确立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从此,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和经济地位在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得以确定。1988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简称《私营企业条例》),确定私营企业是私营经济的存在形式。民营企业从无到有,由弱到强,具有机制灵活、经营高效等特点。民营企业在支撑国家经济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迅速发挥作用。
3.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依法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扩大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两步利改税、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转化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经营方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不同阶段,增强了企业活力,为企业进入市场奠定了初步基础。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11月14日党的第十四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转化企业经营机制,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
《公司法》对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公司法》对现代企业制度做出法律界定,明确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规定了设立公司或国有企业改制为公司的法定条件,创新了企业制度和企业领导体制。2005年后,《公司法》几经修改,降低了设立公司的出资门槛,扩大了出资方式,扩大了公司行使自治权的范围,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了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原则,规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赔偿责任等,为促进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一是国有企业已经普遍进行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二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完善。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一以贯之。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加快步伐。国有企业子企业加快推进选聘职业经理人制度,实施股权激励,开展总部机关专项治理和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四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稳妥推进。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效推动经营机制转换,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五是重组整合、结构调整取得重要进展。多数国有企业完成战略性重组,特困企业处置治理任务基本完成。六是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取得历史性突破。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市政社区分离移交和所办医疗教育机构深化改革基本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基本完成。七是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明显提升。国有企业改革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围绕激发活力、提高效率,切实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提高核心竞争力,不断释放发展活力,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
4.建立优胜劣汰机制,依法规范企业破产
优胜劣汰是市场法则,也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适者生存的机制。破产是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办法化解产能过剩,完善企业退出机制,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全国人大常委会1986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简称《企业破产法(试行)》),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简称《企业破产法》),对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企业破产法》增加了企业重整的规定,强化了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企业破产法》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国有资产权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经济巩固和发展。
《企业破产法》确立了企业有序退出的法律制度,规范了企业破产程序,使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得以发挥作用,让丧失经营能力的市场主体及时被淘汰,并有序退出市场;使欺诈破产、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受到法律制裁,以维护公平竞争,保证市场主体交易安全;使破产财产得到依法妥善处理,减少对社会的消极影响。《企业破产法》新设了重整的法律规定。重整制度在兼顾债权人利益的同时,注重债务人企业的挽救和复苏,以避免因对债务人实施破产清算导致大量职工失业和社会财富的损失。《企业破产法》的实施,对无挽救希望的企业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对陷入困境但有挽救希望的企业通过重整、和解程序,尽力挽救,使其恢复生机。
5.完善产权保护机制,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健全产权司法保护制度,注重完善产权保护机制,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完善落实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各类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的保护,切实维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让企业家感到安全、安定、安心。我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对保障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等企业的合法权益做出法律规定。《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民法典》通过确立国家、集体、私人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进一步明确了一视同仁保护的立法态度;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民法典》推动形成崇尚创新、鼓励创造、保护产权的社会环境。《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公司制企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公司法》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高度重视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认真解决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剖析侵害产权案例,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增量混改,在开展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中,积极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聚焦民营企业重点关注,推动形成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环境。总结宣传依法有效保护产权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案例。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加快建立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长效机制。广大民营企业家坚定信心、坚持理念,主动为国分忧、为国担当,切实把企业发展同国家繁荣、民族兴盛、人民幸福紧密结合起来。越来越多有着强烈爱国情怀、强大社会责任感和广阔国际视野的优秀民营企业家,推动中国经济在高质量发展健康轨道走向更加辉煌的未来。
6.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依法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与国有企业的关系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并负有管理职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有国有资产监督职责。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两权分离,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为国有企业成长和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企业国有资产法》对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规范国有资产出资人与国有企业的关系,巩固壮大国有经济,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国资委是本级政府的直属特设机构。按照政资分开原则设立的国资委,无论从性质、职能,还是从机构设置和管理范围上看,都是受本级政府委托、专职行使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的特殊法定机构。它不是本级政府的组成部门,没有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国资委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行使《公司法》等法律赋予的出资人所享有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国资委作为本级政府的直属特设机构,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国资委是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专门承担监管国有资产的职责;另一方面,国资委不同于政府的行政部门,不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也不同于一般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特殊性质。在国务院,省级、地(市)级人民政府设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政府实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
7.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依法营造企业健康成长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是我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良好的经营环境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土壤,是促进发展企业的保障。为了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国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简称《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简称《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简称《价格法》)等一系列经济法类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依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完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市场环境,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依规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出台“放管服”改革措施,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做到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简化并降低了企业进入市场的程序和门槛,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了企业的发展质量。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调动了社会投资创业的热情,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政府机关坦荡真诚同企业家交往,树立服务意识,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同企业家建立真诚互信、清白纯洁、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
8.鼓励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我国大企业的国际地位稳步提高
我国世界级企业不断涌现、地位稳步提升、跨国经营持续推进、品牌的国际影响力继续增强、作为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作用尤为突出。一是我国大企业入围世界500强的数量持续增加。2011年,中国企业入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的数量是58家,还不到美国企业的一半。2019世界500强中国企业上榜数量从上年的120家增至129家,中国企业上榜数量一举超过了美国(121家)。这也是世界500强榜单中首次有其他国家企业数量超过美国。中国129家上榜企业中,内地企业为116家,中国香港地区3家,中国台湾地区10家。中国内地和美国的企业已经占世界500强将近一半,合计数量为237家。日本上榜企业为52家,德国有29家企业上榜,法国有31家企业上榜,英国有16家企业上榜。世界500强有25家企业首次上榜或重新上榜,其中13家中国企业再次或首次上榜。中国企业已经连续多年成为世界500强新进企业最重要的培育摇篮。2020世界500强中的中国企业数量再创新高,上榜数量连续14年增加,从上年的129家增至133家,中国企业上榜数量连续第2年超过了美国(121家)。2021中国企业入围世界500强企业数量达143家,较上年增加10家,上榜企业数量再次超过美国(122家),蝉联榜首,继续领跑。中国大陆(含香港)上榜企业达135家,比上年增加11家。其背后是中国经济的实力、疫情控制后的复苏能力以及国内广阔的消费市场和中国企业与全球市场的深度交融。二是我国大企业在世界500强企业中的地位稳步提升。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国家电网分列2019《财富》世界500强榜单的第二位、第四位、第五位。有24家中国企业进入前100强(内地企业23家),其中有11家进入前50强(内地企业10家)。部分领域企业地位更为突出。2019世界企业500强中国内地企业涉及28个行业。中国企业有35家进入行业前三,尤其是在商业银行、工程与建筑、房地产3个行业,中国企业囊括了行业前三;炼油、金属产品则占据了行业前两强。此外,民营企业再获新进展。2019世界企业500强中,来自中国内地的民营企业有28家,其中3家民营企业进入世界500强前100强。2020世界500强,中国石化、国家电网、中国石油分列榜单的第二位、第三位、第四位。有24家中国企业进入前100强(内地企业23家),其中有11家进入前50强(内地企业10家)。129家上榜中国企业中,除13家新进榜企业外,有84家中国企业排名上升,平均上升了31.9个名次,其中75家内地企业排名平均上升了34.0个名次;有26家中国企业排名下降,平均下降23.5个名次,其中23家内地企业排名平均下降20.0个名次。上榜中国内地企业中排名上升的企业明显多于排名下降的企业,且平均上升幅度远大于平均下降幅度;排名跃升最快的前10家企业中有6家都来自中国内地。2021世界500强排行榜中,国家电网为第二位,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分列第四位、第五位。中国入围世界500强的企业规模逆势而上,效益、效率相对较好,创新实力不断积累,产业结构持续优化。2021中国企业500强实现营业收入89.83万亿元,较上年增长4.43%;实现净利润4.07万亿元,较上年增长4.51%。同期美国500强和世界企业500强的营业收入分别下滑3.15%和4.81%,净利润分别大幅度下滑29.8%和20.02%。三是我国大企业跨国经营持续推进。2018年我国企业共对全球161个国家和地区的5735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1205亿美元。投资主要流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同时非理性投资得到有效遏制,房地产业、体育和娱乐业海外投资没有新增项目。2018年,我国企业共实施完成海外并购项目405起,海外并购投资总额702.6亿美元。海外并购主要流向电力和公用事业、消费品、TMT三大行业,共占当年投资总额的近六成。2018年,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对56个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56.4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13%,主要投向新加坡、老挝、越南、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马来西亚、俄罗斯、柬埔寨、泰国和阿联酋等国家。2019中国企业100大的平均跨国指数为15.96%,比2018年提高0.16个百分点。2020中国跨国公司100大的平均跨国指数为16.10%,较2019年提高0.14个百分点,连续6年提高;而同期世界跨国公司100大的跨国指数为55.80%,比2019年下降2.27个百分点,受逆全球化影响连续两年下降。2020中国跨国公司100大的海外资产占比、海外营业收入占比、海外员工占比分别为16.80%、21.27%、10.23%,海外资产占比、海外员工占比分别下降0.16个百分点、0.51个百分点,海外营业收入占比提高1.10个百分点。2020中国跨国公司100大入围门槛为120.22亿元,较2019年增长21.95%。2021中国跨国公司100大的平均跨国指数为15.07%,同比下降1.03个百分点。这主要是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全球经济遭遇严重冲击的影响。四是我国大企业品牌的国际影响力持续增强。品牌是企业发展的立足之本,能够聚合各类优质的社会资源,使企业具备差异化优势并在竞争中脱颖而出。英国知名品牌评估机构Brand Finance(品牌金融)发布的2019全球品牌500强中,中国品牌所占比例已经从10年前的3%升至2019年的19%;共有77个中国品牌上榜,上榜中国品牌数仅次于美国;其中有21个品牌进入了100强,9个品牌进入了前20强。中国上榜品牌总价值增至13074亿美元,占全球品牌500强总价值的19%。中国的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也进入了前十名,分别名列第八和第十位,华为、中国平安分列第十二位、第十四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9年全球创新指数排行榜中,中国连续第四年保持上升态势,位列14。在Brand Finance发布的2019全球品牌500强中,中国品牌所占比例已经从10年前的3%升至2019年的19%;共有77个中国品牌上榜,比上年增加了11个,上榜中国品牌数仅次于美国;其中有21个品牌进入了100强,9个品牌进入了前20强。中国上榜品牌总价值增至13074亿美元,首次突破万亿美元,占全球品牌500强总价值的19%。“2020年Brand ZTM中国全球化品牌50强”发布,华为、联想、阿里巴巴、字节跳动、小米、海尔、海信、中国国际航空、青岛啤酒等企业榜上有名。五是我国大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作用尤为突出。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袭而至,大企业坚决落实国家战略部署,把企业发展同国家繁荣、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紧密融合在一起,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更大责任,发挥更大作用。涉及煤、电、油、运、粮及通信等大企业全力以赴,做到保障不间断,承担医疗防护设备物资生产任务的企业转产扩产,交通运输、物流等企业千方百计保运输,建筑企业不惜代价抢建专门医院和方舱医院,发挥了国民经济顶梁柱作用,稳住了抗疫物资保障和经济基本盘。六是我国大企业发挥以大助小的带动作用。围绕产供销、上下游疏通,我国大企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性格局,推动全产业链贯通;坚持上下游互惠协作,构建融合共生、互动发展的协同机制,增强产业链韧性,提升产业链延展性。我国很多大企业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的精准服务,缓解中小企业现金流困难,确保产业链、供应链不出现断层。七是我国大企业与世界一流企业相比差距依然明显。从世界500强企业榜单看,中国上榜企业数量排在第一位,但营业收入总额比美国差了1.5万亿美元;美国上榜公司的平均收入利润率为8.61%。我国上榜公司的平均收入利润为5.33%。我国上榜企业传统产业占比较高,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高端制造业的优势明显,在全球产业链高端占据核心地位。2021年我国大企业在全球供应链主导权、关键核心技术、行业话语权、自主知识产权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在做大规模、做优产业、做多利润、做强能力等方面,我国大企业仍需要对标世界一流水平企业,谦虚谨慎学习,持续不懈奋斗。
9.放开搞活中小微企业,我国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活跃程度是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和晴雨表。我国广大中小微企业的稳健增长和快速发展,源于我国庞大市场蕴藏的巨大潜力,源于创新驱动带来的不竭动力,源于国家各项惠企政策激发的蓬勃活力。一是增加中小微企业活力。让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加活力,增强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韧性。坚持优化发展环境与健康服务体系相结合,完善优质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与健全服务体系相结合,完善优质中小微企业培育与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政策惠企、服务活企,持续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例如,通过国家财政资金引导,促进上下联动,将培育中小微企业与做强做优产业相结合,加快培养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企业,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增加和质量提升,助力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做实、做强、做优。中小微企业数量稳步提高,采购成交额快速增长,数字化转型程度大幅提升。二是发挥中小微企业创新主力军作用。创新驱动需要大企业领航,也需要中小微企业千帆竞发。中小微企业创新内在动力强,并具有多样性特征。多样性是创新生态的基本特征。中小微企业在满足人们多样化需求的同时,更易激发创新活力。中小微企业通常处于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更趋向于寻求新的变化和新的机遇,对市场需求更为敏感。尊重中小微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开展面向全球的技术创新。加大中小微企业创新投入,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推进工业“四基”领域和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重点产业领域“补短板”和“锻长板”,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支撑产业链补链、延链、固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支持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创新、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上云用云等。三是坚持中小微企业各项政策的连续性。继续推进各项扶持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千方百计维护宏观经济和小微经济稳定复苏的局面,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保持支持中小微企业货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继续实施普惠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政策,延缓中小微企业财务负担,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尤其是续贷、首贷的服务力度。继续出台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措施,视情节调节小微企业税负水平,减轻企业的资金周转和财务成本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四是要让小微企业有更多获得感。为了减税降费实现直达快享,税务系统建立了“一竿子到底”的政策落实机制,严格按照网络化管理要求,逐个层级、逐项政策明确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全面知晓,充分享受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好纾困惠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帮助中小微企业改善融资环境,企业运营风险下降,投资活动稳步扩张,消费复苏带动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批发零售和服务业的小微企业经营逐步恢复。五是破除限制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近些年来,鼓励中小微企业发展是我国政策法规的重要着力点。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从创业孵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创新服务、资源聚集、国际合作等多个方面给予中小微企业相应的支持,中小微企业经营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由于中小微企业普遍规模较小,盈利能力整体较弱,创新经费投入较少,高端人才普遍短缺。资金和人才是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原因。因此,营造中小微企业良好的环境仍然是突出问题。以混合所有制改革和“竞争中性”原则为核心,消除所有制歧视,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企业平等对待,打破制约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自由流动的障碍,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六是加快“专精特新”企业快速发展。截至2021年7月,我国已培育了4762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专精特新”的发展过程中,一批中小企业成长为行业的隐形冠军。德国著名管理学者赫尔曼·西蒙教授认为,隐形冠军是指在业内世界市场排名前三,年收入少于50亿美元,公众知名度较低,近乎隐形的企业。专注国际化经营和创新,是成就隐形冠军的三大支柱。隐形冠军是一种新类型的企业,企业规模为中小型企业,业务规模稳居世界前列,业务范围辐射全球。我国的中小型企业并非仅专注国内市场的典型小型企业,而是开展全球业务的“专精特新”企业。瞄准“专精特新”,争做单项冠军,是制造业中小企业成长的目标,也是我国打造更具活力科技创新生态系统的重要途径。我国中小企业以百折不挠的开拓者姿态和永不止步的攀登精神,主动到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中争流,敢于与世界一流企业同台较量,不断创造企业发展的新空间。
二、外国企业发展沿革
人类社会从农业时代到工业时代的转变,是从西欧开始的。企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进步,不断发展与完善。
(一)工场手工业时期
工场手工业是指主要依靠手工劳动、使用简单的工具所进行的小规模工业生产。
1.工场手工业时期促成企业的雏形
16世纪至17世纪,一些西方国家的封建社会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转变,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加快,大规模剥夺农民的土地,使家庭工厂急剧瓦解,开始向资本主义工场制转变。工场手工业时期是从封建社会的家庭手工业到资本主义初期的工场手工业时期。工场手工业成为企业的雏形。
2.工场手工业时期企业的主要特征
工场手工业是资本雇佣劳动者的生产形式。一是工场手工业以手工劳动为基础,这是与后来机器生产的主要区别。二是工场手工业不同于以前的家庭手工业。它是大生产,并逐渐实行了生产过程的分工,包括手工技术的分工和雇佣工人的分工。分工使工人经常从事某一种生产环节的操作,技巧更加熟练,不仅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也增加了改进技术的机会,为以后发明和使用机器创造了条件。
(二)工厂制时期
第一次工业革命是指18世纪60年代从英国发起的技术革命,是技术发展史上的一次巨大革命,使工厂制代替了手工工场,用机器代替了手工劳动。
1.工厂制时期企业的发展
18世纪末,西方各国相继开展工业革命,大机器的普遍采用为工厂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1771年,英国人理查德·阿克赖特在克隆福特建立了第一家棉纱厂。19世纪三四十年代,工厂制在英国、德国等国家普遍建立。
2.工厂制时期企业的主要特征
工厂制实行大规模的集中劳动,采用大机器生产代替了人工劳动,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形成规模化生产,生产、销售实行专业化分工,市场范围迅速扩大。形成较为完整的管理系统,按产品或工艺分成生产车间、工段和班组,出现了智能化组织机构。实行雇佣工人制度,劳动分工深化,生产走向社会化。
(三)现代企业时期
现代企业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工厂自身发生了复杂深刻的变化,不断采用新技术,使生产迅速发展,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竞争加剧,产生了大规模的垄断企业。现代企业表现为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形成职业化的管理阶层,普遍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形成一系列科学管理理论,从而使企业走向成熟,成为现代企业。现代企业以投资人的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现代企业的发展
17世纪初期,商品经济有了较高程度的发展,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出现了大量的海外殖民贸易。这一方面要求有雄厚的资本,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另一方面又要求避免分散风险,减少投资某一项目可能带来的损失。与这样的要求相适应,产生了以股份的形式募集资金的公司制企业。投资者按股份分享收益,按股承担风险,这就是公司。1600年成立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和1602年成立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就是为了分散海上航运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以发行股票的办法,吸收社会上的投资者。运营的结果,公司和投资者都得到了好处。公司在世界各国迅速发展起来。100多年前,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了股份公司这种新出现的公司制度。马克思在评价那一时期的公司发展情况时指出,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马克思对公司制企业给予了充分肯定。
2.现代企业的主要特征
现代企业的特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企业拥有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法人财产权,成为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二是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对投资者承担资本保值的责任。三是投资者按投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并按照投入企业的财产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四是按市场和社会需求组织生产,保护环境,提高劳动生产率。五是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处理好所有者、经营者、职工的关系,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