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的森林:一部清代市场经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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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皇木采办

15世纪初,明代第三位皇帝永乐决定将都城从南京迁至北京,这给朝廷的木材供应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南京位于长江和大运河的交汇处,是自宋代发展起来的木材贸易网络中蓬勃发展的枢纽,而新的都城位于森林砍伐殆尽、远离木材产地的华北平原。在明代的头几十年里,由于战乱危机、人口减少和不利的财政政策等因素叠加,市场和商业普遍衰退,这也限制了国家在市场购买方面的选择。[14]明廷建设新的都城需要大量巨木,这一迫切的需求进一步加剧了皇木采买的困难。宏伟的宫殿和庙宇需要尺寸巨大且质量上乘的木料来建造承重的梁柱。获取巨杉已然困难重重,而明代的皇家美学更将楠木视为皇家建筑的绝佳木材,这种珍贵稀有的树种只有在中国西南一些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中才能找到。[15]如此巨大的需求给伐木和运输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明初,国家通过两种途径获取木材。它最初在榷关向运送商用木材的木筏征收过境实物税。由于明初区域间木材市场的规模有限,这些实物税并没有为国家带来多少木材,更不用说至15世纪晚期,这些实物税越来越多地转化为以白银支付的货币税收。尤其突出的一点是,它们无法满足国家对大木的需求。因此,明廷常常不得不采取第二种方法,即直接从偏远的森林(特别是西南诸省)采伐大木。当一个重大的土木建设工程开始时,朝廷会委派专职官员督办招工、山脉勘察、砍伐和运输的整个过程。在15世纪早期,用于修建北京紫禁城的巨木是从四川、湖南和贵州的老林中砍伐下来的。嘉靖(1522—1566)和万历(1573—1620)时期,朝廷在这些省份搜寻大木的活动达到另一个高峰。[16]然而,到了16世纪晚期,由于楠木的供应量大大减少,已不再可能完全用楠木建造大型建筑。楠木仅仅被用于建造最大最显眼的梁柱,而建筑结构的大部分则用杉木建造。[17]

在16世纪,明代的经济整体上已经从开国初期的困厄中恢复过来,并迎来了一个新的繁荣时代,历史学家称之为“第二次商业革命”。这次变革持续到18世纪,虽然有些许中断,但在规模和范围上超过了之前的唐宋转型期的商业发展。[18]生产力的稳定增长和全国性工农业品市场的形成刺激了区域专业化。国外白银的流入促进了贸易的货币化和扩张。木材的生产、交易和消费都是这一宏观发展趋势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人口的增长、农业聚落的扩大以及区域生产专业化的加深,木材消费的地方性减弱,变得更为依赖跨区域贸易。到15世纪晚期,跨区域的木材市场已经开始恢复到宋代的水平,将江南的消费中心与安徽、浙江、江西和福建的森林连接起来,木材生产也成为专业化的地方产业。宋代出现的商业造林扩展到更多的地方。专业的林场致力于栽培树木,将砍伐的木材供应远方的消费者。[19]虽然常规林场足以提供普通尺寸的木材,但大木潜在的高利润吸引了商业资本将木材贸易网络扩展到更偏远的原始森林。西南山区在明初是官员探寻皇木之所,而到了16世纪,投机的木商们也常常接踵而至。

活跃而广阔的木材市场为朝廷提供了另一种选择,即不必直接参与伐木的过程。在16世纪,朝廷越来越倾向与木商签订木材采购合同,后者收取官府的资金,并按照要求交付特定数量和品种的木材。到明末,国家通过这些商业代理人在市场上购得大部分的杉木。[20]国家转向市场采购和木材贸易的扩大是相辅相成的。虽然只有当市场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国家才能开始倚重商人,但一旦确立了代理机制,国家的订单和资金会进一步推动商业资本向西南的扩张。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和成熟,其稳定的木材供应足以满足国家的大部分需求,国家也就不必直接管理森林或监督伐木过程。这些趋势一直延续到清代,那时国家从市场购买木材的方式已衍化为一种常规制度。